完结+番外_174
因此,来的时候,他只把孩子抱来了,甚至,连孩子的衣服,玩具,饰物之类的东西,他都给拒绝了。可以说很光棍了。
这是徒阡的一点子小心思,这般干干净净的离开,也算是让孩子和以前断了个彻底。
这是徒阡的一点子小心思,这般干干净净的离开,也算是让孩子和以前断了个彻底。
等到林陌了解了情况后,无语的直翻白眼,这种事情,还真只有他们家昭瑞王爷干得出来了。
不过他并不多言,只是叫来王府的长史,让他把府里的一众丫头小厮们都叫过来,他要给这孩子挑几个可心的人服侍。
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这孩子还没起名字吧?”
虽然是疑问句,林陌的语气却是肯定的,毕竟,在新生儿满周岁之前,暂不序齿,是大晋皇家长久以来的一个传统。谁让这个年代,儿童的夭折率那么高呢?
尤其是那些没满周岁的孩子。
因此,徒家人才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在。眼前的这个孩子才八个月大,目前自然是还没有属于他自己的名字的。
徒阡点头:“确是如此,宫里的规矩便是这样,只是我们家并不需要遵守这些规矩。”他抬头看向林陌,笑道,“你也是了孩子的父亲,明儿你给起个吧。”
林陌点头,他的文学造诣虽然不怎么,起个名字还是没问题的。
他想了想,说道:“依我说,‘翊’这个字就很不错。”
“翊”者,有辅佐,帮助之意,这孩子既然已经是要过继给昭瑞亲王了,起这个名字,就是最合适他的了。相信当今能够明白他们两个为孩子取这么个名字的用意。
徒阡很是满意。
至此,曾经的皇九子,被起名徒翊,正式落户在了昭瑞亲王府,成为了徒阡和林陌的长子。
*
这时,两道小动物的呜咽声自门外响起,徒阡好奇道:“嗯?外头是什么?”
林陌这才想起来他刚从庄子回来,还带来了两个小可爱回来呢。没想到因为家里突然又多了一位家庭成员,他的注意力全在小玖儿的身上了,倒是把外头的两个小家伙给忘到脑后去了,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林陌放下手里抱着的孩子,亲自到外头把他带回来的小家伙给抱了进来。
徒阡抬眼看去,就看到他家阿陌笑容满面的模样,还有他怀里抱着的……
“狗?!”
林陌的手上抱着两团黑乎乎、毛绒绒的东西,可不正是狗么。
林陌笑道:“对啊。”他喜滋滋的把手上抱着的两只小毛团子怼到徒阡的面前,“这两个毛团子,是一对兄弟哦,它们的狗妈是庄子里,庄户家养的大黑狗,狗爹是一只从山上下来的黑狼。是真正的狼犬哦。
它们的狗妈这一胎只生了它们俩,你看这壮实的。别看它们这么小,在庄子里的狗圈里,可是一霸!用来陪伴两个孩子长大再好也没有了。你瞧瞧,它们多可爱啊,榆哥儿和小翊儿一定会喜欢它们的。”
徒阡:……完全看不出来这两团黑乎乎的小东西哪里可爱了,连眼睛都看不到在哪里!而且,为什么他家孩子要让这么两个畜、牲陪伴长大?这是什么道理?
林陌一眼就看出了徒阡的不以为然,不由翻了个白眼,真是没有一丁点的可爱细胞,他当年是怎么看上这人的?海国公先生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自前世起,林陌就很喜欢这些毛绒绒的小动物,在第一世的时候,在他刚出生不久,他爷爷就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土狗回来。
那只狗子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狗,只是一只非常普通的中华田园犬,聪明伶俐,忠诚可靠。狗子陪伴了他的整个童年时光,是他最好的一个朋友,以及,最忠诚的伙伴。
可惜,狗的寿命还是太短了些,他的伙伴在他十七岁那一年,老死了,自那以后,林陌就再也没有养过其他的狗子了,即使后来,外来的品种猫狗大行其道,一只毛绒绒的,帅气漂亮可爱的,应有尽有,每天都在勾引着他去吸猫吸狗。
这一世,林陌半生忙碌,更是没有时间去陪伴那些可爱的小生物们,总没有机会拥有一只属于他自己的毛绒绒,这一直都是他内心的遗憾。
之前在得知黛玉又有了身孕后,想到黛玉的这一胎将会过继回林家,成为他的孩子,林陌那颗想要一只毛绒绒的心,又蠢蠢欲动了。
抱一只小狗回来,让它陪伴在孩子的身边,和他一起长大,即是孩子的玩伴,又可以在大人不在孩子身边的时候,看护他,保护他。
因而,在林小榆还未出生时,林陌就一直在寻摸合适的小狗崽。
后来听说了庄子上有庄户养的母犬被黑狼给怼了,他立即赶去了一趟庄子,把那条母亲还未出生的小狗崽都给预定了。
因为小狗的爹是一只狼,林陌知道这一窝小狗肯定不简单,因而,当时他和那庄户就说好了,这一窝小狗不管生了多少只,他都要了,还给了那庄户一笔数目可观的银钱,算是买下小狗崽的钱。
那庄子上的庄户们,本就对海国公充满感激,林陌看上了那家的小狗崽,他高兴都来不及呢,别说林陌给钱了,便是不给,他也是不会有意见的,不过是一窝小狗罢了,比起海国公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好处,又值得了什么?
这是徒阡的一点子小心思,这般干干净净的离开,也算是让孩子和以前断了个彻底。
这是徒阡的一点子小心思,这般干干净净的离开,也算是让孩子和以前断了个彻底。
等到林陌了解了情况后,无语的直翻白眼,这种事情,还真只有他们家昭瑞王爷干得出来了。
不过他并不多言,只是叫来王府的长史,让他把府里的一众丫头小厮们都叫过来,他要给这孩子挑几个可心的人服侍。
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这孩子还没起名字吧?”
虽然是疑问句,林陌的语气却是肯定的,毕竟,在新生儿满周岁之前,暂不序齿,是大晋皇家长久以来的一个传统。谁让这个年代,儿童的夭折率那么高呢?
尤其是那些没满周岁的孩子。
因此,徒家人才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在。眼前的这个孩子才八个月大,目前自然是还没有属于他自己的名字的。
徒阡点头:“确是如此,宫里的规矩便是这样,只是我们家并不需要遵守这些规矩。”他抬头看向林陌,笑道,“你也是了孩子的父亲,明儿你给起个吧。”
林陌点头,他的文学造诣虽然不怎么,起个名字还是没问题的。
他想了想,说道:“依我说,‘翊’这个字就很不错。”
“翊”者,有辅佐,帮助之意,这孩子既然已经是要过继给昭瑞亲王了,起这个名字,就是最合适他的了。相信当今能够明白他们两个为孩子取这么个名字的用意。
徒阡很是满意。
至此,曾经的皇九子,被起名徒翊,正式落户在了昭瑞亲王府,成为了徒阡和林陌的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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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两道小动物的呜咽声自门外响起,徒阡好奇道:“嗯?外头是什么?”
林陌这才想起来他刚从庄子回来,还带来了两个小可爱回来呢。没想到因为家里突然又多了一位家庭成员,他的注意力全在小玖儿的身上了,倒是把外头的两个小家伙给忘到脑后去了,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林陌放下手里抱着的孩子,亲自到外头把他带回来的小家伙给抱了进来。
徒阡抬眼看去,就看到他家阿陌笑容满面的模样,还有他怀里抱着的……
“狗?!”
林陌的手上抱着两团黑乎乎、毛绒绒的东西,可不正是狗么。
林陌笑道:“对啊。”他喜滋滋的把手上抱着的两只小毛团子怼到徒阡的面前,“这两个毛团子,是一对兄弟哦,它们的狗妈是庄子里,庄户家养的大黑狗,狗爹是一只从山上下来的黑狼。是真正的狼犬哦。
它们的狗妈这一胎只生了它们俩,你看这壮实的。别看它们这么小,在庄子里的狗圈里,可是一霸!用来陪伴两个孩子长大再好也没有了。你瞧瞧,它们多可爱啊,榆哥儿和小翊儿一定会喜欢它们的。”
徒阡:……完全看不出来这两团黑乎乎的小东西哪里可爱了,连眼睛都看不到在哪里!而且,为什么他家孩子要让这么两个畜、牲陪伴长大?这是什么道理?
林陌一眼就看出了徒阡的不以为然,不由翻了个白眼,真是没有一丁点的可爱细胞,他当年是怎么看上这人的?海国公先生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自前世起,林陌就很喜欢这些毛绒绒的小动物,在第一世的时候,在他刚出生不久,他爷爷就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土狗回来。
那只狗子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狗,只是一只非常普通的中华田园犬,聪明伶俐,忠诚可靠。狗子陪伴了他的整个童年时光,是他最好的一个朋友,以及,最忠诚的伙伴。
可惜,狗的寿命还是太短了些,他的伙伴在他十七岁那一年,老死了,自那以后,林陌就再也没有养过其他的狗子了,即使后来,外来的品种猫狗大行其道,一只毛绒绒的,帅气漂亮可爱的,应有尽有,每天都在勾引着他去吸猫吸狗。
这一世,林陌半生忙碌,更是没有时间去陪伴那些可爱的小生物们,总没有机会拥有一只属于他自己的毛绒绒,这一直都是他内心的遗憾。
之前在得知黛玉又有了身孕后,想到黛玉的这一胎将会过继回林家,成为他的孩子,林陌那颗想要一只毛绒绒的心,又蠢蠢欲动了。
抱一只小狗回来,让它陪伴在孩子的身边,和他一起长大,即是孩子的玩伴,又可以在大人不在孩子身边的时候,看护他,保护他。
因而,在林小榆还未出生时,林陌就一直在寻摸合适的小狗崽。
后来听说了庄子上有庄户养的母犬被黑狼给怼了,他立即赶去了一趟庄子,把那条母亲还未出生的小狗崽都给预定了。
因为小狗的爹是一只狼,林陌知道这一窝小狗肯定不简单,因而,当时他和那庄户就说好了,这一窝小狗不管生了多少只,他都要了,还给了那庄户一笔数目可观的银钱,算是买下小狗崽的钱。
那庄子上的庄户们,本就对海国公充满感激,林陌看上了那家的小狗崽,他高兴都来不及呢,别说林陌给钱了,便是不给,他也是不会有意见的,不过是一窝小狗罢了,比起海国公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好处,又值得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