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基本等同于豪华和贵的要死的同义词的韦恩酒店,弟弟应该会喜欢的……吧?
    奥姆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
    ***
    半小时后,干脆利落的把一群人事不省的歹徒丢到哥谭市警局门口,完全不理会警察们类似“英雄请留步!”的呼喊就直接消失的奥姆和亚瑟,已经安安稳稳的坐在了韦恩酒店里,欣赏菜单。
    按照奥姆的要求,他们坐在了位于落地窗旁,据说再过一个小时就能以最佳的角度欣赏到哥谭夜景的位置上。
    然而,奥姆很不满。
    “这就是所谓的——我一定会喜欢这里的食物吗?哥哥?”
    奥姆举止斯文的把菜单递到他哥脸前。
    亚瑟毫不怀疑,如果不是此时正身处韦恩酒店的话,这本菜单怕就不是递,而是直接拍到他脸上了!
    想想那只钢笔!
    亚瑟忙不迭的接过菜单。
    “都不喜欢吗……呃……鹅肝?”
    奥姆冷漠脸。
    “哦,不喜欢。那……蜗牛?”
    奥姆把眼神从他哥身上,转移到白色暗纹桌布上。
    “看来你不喜欢法餐。那……西班牙火腿?”
    奥姆拿起剔透精致的高脚杯把玩。
    “也不喜欢?牛排呢?”
    奥姆无奈的捏捏鼻梁,决定给他哥点提示,“鱼——呢?”
    “呃——”亚瑟快速翻动菜单,说:“——我想,这种高级酒店,大概不会提供炸鱼之类的食物?”
    见鬼的炸鱼!
    奥姆忍了又忍,磨牙道:“鲜鱼!”
    亚瑟猛然愣住,他终于想起了亚特兰蒂斯人的饮食习惯——鲜鱼。而他弟弟,恰巧就是各种翘楚,鱼哪怕有一丁点不新鲜都能闻出的那种翘楚!
    但问题在于——哥谭是内陆城市,他要去哪儿才能给弟弟弄到符合他要求的鲜鱼?
    拿淡水鱼凑数的话,会不会被弟弟打死?
    “鲜鱼?”一道青年男性的声音从桌边响起。
    亚瑟应声抬头。
    “迪克?”
    “嗨!亚瑟叔叔!”
    迪克·格雷森,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的长子,张开双臂热情的与有段时间未见的亚瑟叔叔来了个拥抱。
    他拍拍身旁还没他大腿高的男孩的脑袋——成功收获一个不耐烦的眼神,介绍道:“这是父亲的幼子,我四弟,达米安·韦恩。我接他下课,顺便来这里解决晚饭问题。”
    “阿尔弗雷德今天没空理我们。”迪克又补充了一句。
    几分钟后,热情的迪克与同样热情的亚瑟拼桌成功,奥姆和达米安相对而坐,一大一小两张脸上是如出一辙的面无表情和……冷漠。
    “我刚刚似乎听到你在讨论——”因不小心听到了他人的聊天内容而有点尴尬,迪克歉意的向奥姆笑笑,才又继续说道:“——鲜鱼?”
    亚瑟点点头,有点忧愁:“奥姆想吃鲜鱼。”
    迪克仰脸想了想,就算他不像提姆那样能帮助父亲管理韦恩集团,或者再确切点说他其实对韦恩集团一窍不通,但以他对提姆的了解进行推断——
    “酒店绝对能提供鲜鱼的。”迪克十分肯定。
    “没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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