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中央公园的美大概就在于她是一座被钢筋水泥构筑而成的摩天大楼团团包围着的一座城市公园。
    在这片灰扑扑的水泥丛林里,她犹如一块变化多端的宝石。春天是滴翠祖母绿,夏天是流光的彩钻,秋天是金黄的湖泊,而到了冬天她又变成晶莹的水晶。
    再挑剔的旅人见到这位多姿多彩的美女,也会为她绚烂多变生机勃勃的美貌而折服。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公园,点亮枝头晶莹的露珠时,许尽欢也在圣莫瑞斯酒店的豪华套房里睁开了她的双眼。
    倒映在窗户上的首先是一大片蔚蓝的天空,每一朵云彩都镶着薄薄的金边,预示着今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从松软的被褥间坐起,渐渐地窗外的风景变成了绚烂的红叶,斑驳的青草,还有蜿蜒的公园大道。
    这让她产生了错觉,几乎以为自己来到的是一座恬静的乡村,而不是正位于世界上最繁忙最嘈杂的城市。
    直到半小时后,她在许渊的带领下走出圣莫瑞斯酒店的大门,那一瞬间又被纽约的繁华狠狠撞了一下腰。
    她苍老娇弱的灵魂立刻呻吟起来,脸色也再次变得苍白。
    幸而从这里到中央公园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她裹紧外套,板着脸,两条腿迈的飞起,走得铿锵有力。终于在彻底被城市喧嚣吞没之前,投入了那座人造森林的怀抱。
    早上八点多,纽约大多数人还躺在床上起不来,起来的也不得不忙着梳洗振奋精神。只有极少数悠闲的市民,能在这样的清晨到公园里来溜一圈。
    年轻的学生们或骑车或跑步,明明是寒冷的深秋,却一个个穿的极少,毫不介意的光着膀子亮着腿。不免叫来自异国的少女怀疑,这群西方人的身体构造是不是和东方人完全不同。
    一位富有而悠闲的中年男人牵着他的四条猎犬漫步而过,面对迎面而来的东方少女,四条原本昂首阔步的狗狗纷纷情不自禁的夹起尾巴,小声的呜咽着聚成一团,并用湿漉漉的眼睛灼热而又谦卑的向她凝视,目送她里去。
    许尽欢在走远之后仍情不自禁回头,好奇的看着这些怪模怪样的狗。她觉得诧异,因为这些狗一个个腿高腰细,头尖耳长,模样说不上丑,但也绝不漂亮,简直堪称怪异,宛如一群非洲难民。
    “那是灵缇!一种赛犬,样子是不大好看,但跑得快!”许渊在旁边解释。
    原来如此!
    “看!花!”走了几步她又被路边栽种的一盆盆大波斯菊吸引,欢快的奔跑过去。
    生命力顽强犹如杂草一般的波斯菊在深秋仍绚烂盛开,等待着迎接日益短暂的阳光普照。紫的,红的,白的,五色缤纷,耀眼夺目。花瓣上还残留着露珠,在清晨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真好看!”她发出赞叹,回头对着许渊灿烂一笑。
    许渊点点头,也在心里赞叹——确实很好看,她的笑脸。
    虽明知道她不是欢欢,但欢欢的笑脸永远是最美的。
    “我肚子饿了!”她直起腰,双手轻轻拍着腹部。
    许渊朝周围看了看,终于找到一个流动的饮食小摊,给她和自己都买了一份热狗和一杯热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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