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秘鲁
    以前在学校里读书,当然读过地理。读到南美洲的时候,给那些国家搅得头昏脑涨,一放下书本就什么也不记得了。据说清朝有一个官,对世界各国是个国盲,有人告诉他世界上有个国家叫西班牙,又有一个国家叫葡萄牙,他听了,说:西班也是牙,葡萄也是牙,哪来那么多的牙。我读南美地理的时候,和这位大官大抵一个模样:乌拉也是圭,巴拉也是圭,读来读去,真是哪来那么多的圭。
    近年读拉美小说,倒也翻开地图看看。读到巴尔加斯·略萨的小说,才特别翻看有关秘鲁的地理书,希望这样,可以多了解一下读过的小说。
    秘鲁是怎样的一个国家呢?这是一个位于热带的国家,整个国家可以分为三大地区,近太平洋沿岸是平原,主要的城市是首都利马,在利马,米拉弗洛斯是高等住宅区,满是两层楼的洋房,屋子面前有花园,街道上两旁栽植树木,《胡利亚》[《胡利娅姨妈与作家》]里的马里奥就住在这个地方。秘鲁的第二个地区是安第斯山上的山区,居住的多数是秘鲁土著,山路狭窄,许多房子都建在印加遗迹的房基上。至于另外的一个地区就是沿海平原与高山区之间的斜坡区,这些地方有由积雪的融解下来的流水,汇成丰盈的亚马逊河,沿河的森林村落,也住着许多土著。据地理学家的研究推论,认为亚洲与美洲以前是相连的陆地,由于地壳变动,两大洲才互相分离。以前,人们可以由相连的陆地从亚洲抵达美洲。所以,秘鲁最初的祖先,可能就是由亚洲东北移徒,从阿拉斯加沿着太平洋抵达中南美的蒙古族。直到今日,如果我们看看秘鲁的土著,就发现他们和蒙古人的轮廓、体型非常相似,而他们的生活、饮食习惯,也和亚洲人有点类同。今日的秘鲁,仍有约六百万印第安人,大半拒绝过文明人的生活。他们都是中等身材,大手掌,细手腕,小腿强劲,足板宽平,由于住在空气稀薄的高地,胸腔厚阔。许多土人住在海拔一万六千尺以上的高山地区,若无其事。攀登阿尔卑斯山的运动家甚惊异他们的体质,有人则认为这是因为他们咀嚼可可的缘故。
    海洋公园有驼羊。我到海洋公园去的时候,总是去看看驼羊,这种又高又大,像骆驼的羊,秘鲁是它的故乡。当然,驼羊比一般的羊高,却比骆驼小,它的头像骆驼,身体像山羊。一只骆驼大约重二千二百磅,驼羊最重的,四百磅而已。驼羊有大眼睛,裂鼻子,兔子唇,山羊蹄,上颚没有牙齿,背上没有驼峰。
    我没有见过驼羊奔跑,据说,它可以跑得像鹿一般快。我只看见过驼羊走路,缓缓地步行,真是挺悠闲的。驼羊是秘鲁山区的重要交通工具,印加王国的时候,秘鲁只有羊没有山羊,没有猪,没有鹿,也没有马。马是西班牙人带到秘鲁的,也许是人们呆看着马这么奇怪的动物时,就被西班牙人把国王捉住了。
    秘鲁出产羊毛。冬天的时候,我想打毛线衣,就到店里去找阿柏加毛,而且常常找秘鲁的毛线,有时找到,有时找不到。阿柏加毛比骆驼毛柔软,带一点黏性的感觉,因为是真的羊毛,比流行的人造纤维混杂毛线暖。当然,人造纤维混杂毛线的唯一优点是免浆熨,而且可以机洗。阿柏加是秘鲁的珍贵羊,最珍贵的羊当然是维可那,以前这些羊的羊毛做的衣服都是印加帝王穿的。驼羊的毛,算是第三等,做毛毡最好。古时候,人们用驼羊毛搓绳做绳索桥,可见驼羊毛虽然粗糙些,却最坚固实用,而且,也不易获得蛀虫的青睐。
    我在伦敦动物园也见过驼羊,伦敦动物园是不错的,每天下午,就让动物们出来为动物园服务一阵,不让它们光吃东西不做事。这时候,驼羊也出来了,它要拉车,拉了一辆车子,跑一个小圈,车子上坐两个小孩子。驼羊根本是长跑健将,让他运动运动,再适合也没有了。
    不知道海洋公园为什么老把驼羊困起来,既然海豚、鹦鹉都会表演,驼羊也应该一展所长。做一辆好看的车让它拖着小朋友走一个圈不好么。如果能辟一条山道,乘坐驼羊到海涛馆那边去,我就宁愿不坐吊车了。当然,驼羊疲倦了就得让它休息,否则,它会朝背上坐着的人脸上吐唾沫。
    秘鲁的高山地区是非常寒冷的,幸而秘鲁位于赤道附近,所以,山区可以居住生活,相反来说,秘鲁的沿岸海边则非常炎热,但幸而秘鲁的海岸外刚好又有一道堪保特冷流[1]北上,这样,太平洋沿岸又可以居住了。大自然就是这样的奇异。
    堪保特冷流带了很多鱼群到秘鲁的海边,这些鱼正是海鸟的食粮。吃了许多鱼的海鸟大概觉得也要报答一下秘鲁的海岸,所以,它们遗下许多肥沃的鸟粪,这些鸟粪是秘鲁重要的出口肥料,价格昂贵,每年出口的数量非常惊人。我在一枚秘鲁邮票上见过这种海鸟的模样,背部黑色,腹部浅色,有鸭子般的扁平大嘴,颈瘦长,鹅尾巴,体型肥胖,不像善飞的鸟,鱼吃多了,可能也飞不起来了。海鸟的眼睛有点像鹰,很敏灵似的,不然的话,这些海鸟倒像非洲毛里求斯的渡渡鸟了。
    秘鲁是个沿海的国家,渔民甚多,以前,渔民捕鱼之余,忙于晒网,现在可不同了,科技进步,渔民都用尼龙渔网捕鱼,修网晒网的时间减少,捕鱼的时间就增加了。渔民和海鸟,常常展开一场争鱼战,由于渔民的捕鱼量大增,海鸟的口粮就少了。海鸟的肚子没有吃的,肥田料的供应也相对减弱,这一来,秘鲁的渔产出口率增加了,肥料的出口反而减少了。人们只好把捕来的鱼做肥料,鱼肥比起鸟粪,一来没有那么肥沃,二来也没有那么珍贵,价格不高。所以,海里的鱼到底是给渔民捕获好呢,还是给海鸟吃了好呢,倒是一个课题。
    或者,一切还得由大自然来定夺。一九七二年,秘鲁沿海出现了一股神秘暖流,代替了堪保特冷流。暖流出现,鱼群都不见了,人们等呀等,一九七三年到了,鱼群仍没有回来,不论是渔民,还是海岛,都失望了。秘鲁沿岸的鱼现在怎样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梭贝罗[索尔·贝娄]写过一个小说,叫《堪保特的礼物》[《洪堡的礼物》]。科技发达,制造了尼龙渔网,如果没有鱼,渔网又有什么用?秘鲁的渔民和海鸟,仍在不停地等待堪保特的礼物吗?
    那天在电视上看到一个有关“箭枪”的片断,相信就是秘鲁土著著名的狩猎武器了。我称它为箭枪,是因为那是一种射击的武器,可用的不是弓,而是像步枪一般长的“树干”。树干细长,中空,像竹,但不是竹,够两米半长。我看的电视片段是三名土人比赛,约一百步外挂着一个箭靶,土人就对着目标,举起枪瞄准,然后手持一支约三分一米长的木签,一端上涂抹了一大团黄色的药物。只见土人把竹用手指搓转一阵,就放进树干去,这是毒箭。射箭的方法只用口对着树干粗端吹,每个土人都把毒箭吹到箭靶上。据说,如今亚马逊河上的狩猎,子弹枪和箭枪还不分胜负哩。亚马逊河流域,是秘鲁占地最广的地区,人口虽占全国百分之十三,土地却占百分之六十一。居民多数为印第安人,唯一的大城是依基多。巴尔加斯·略萨的《潘托哈上尉与特种任务》[《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就写秘鲁军士在依基多侵犯妇女,军部异想天开,命令潘托哈到该地去组织一队劳军女郎。
    亚马逊河位于依基多上游的水道,秘鲁人称为马拉尼安,只有自依基多下游开始,河道才叫亚马逊。亚马逊河的名字是西班牙人起的。当年,华萨洛率领一支探险队到南美洲,征服了秘鲁,然后北上,陆地上不好走,而且受到居民的抵抗,不得不由河道行走。船只起初在杂草的两岸间行驶,后来河面渐宽,而且看见村落。到了靠近一个村落时,岸上的印第安人纷纷挥舞长矛、长箭来袭击,其中,当然少不了厉害的“箭枪”。
    印第安人非常勇猛,而且他们拖着发辫,西班牙人因此以为他们是女人,所以说:神圣的上帝啊,难道命运把我们带到了古代希腊神话传说里的亚马逊国了吗?
    亚马逊国,古代希腊神话中的一个国家,位于小亚细亚,即今土耳其西部。传说这个国家的人都是骁勇善战的女人。西班牙后来把他们经过的河叫做亚马逊河。亚马逊,即是女强人的意思。亚马逊河的确是一条强壮的大河。
    一九八三年三月,巴西人在亚马逊地区发现金块,于是引起一阵寻金热潮。亚马逊河流域自古以来就有金矿,印加王国时黄金之多,使西班牙人垂涎不已。南美最初的寻金热,是哥伦布引起的,一五三二年西班牙人毕萨洛再到印加王国时,只带一百零二个士兵和六十二名随从,骑着马,拖了两门小炮。印加王一时大意,以为西班牙的枪只能射两发子弹,而且白人人数少,又相信来者友善,哪知毕萨洛狡猾,发了一炮,就把印加王捉住,而且不守信义,虽然人民用大量的黄金去赎国王,毕萨洛仍把国王处死。从此,秘鲁落入西班牙侵略者之手,而国内黄金也源源不绝向外流。
    秘鲁足足有二百年受到西班牙人的统治,经历四十一名总督。直到一七八〇年,印第安人受到苛虐,爆发一场革命,由一名印加帝王后裔领导,可惜革命失败,无数印第安人遭屠杀。南美于一八二八年亦有一次革命,但秘鲁没有参与,因为当时利马有二万三千西班牙军人驻守,利马是当时南美洲的首都。直到一八二一年,荷西圣马田[何塞·德·圣马丁]与西蒙布利华[西蒙·玻利瓦尔]推翻西班牙政权,圣马田并且北上翼护秘鲁,将西班牙人赶走。圣马田是个不重权势,不求己利的爱国者,功成身退,秘鲁独立。但这也并非表示政权稳固,因为南美各国之间政事纷纭,敌友数易,变乱频繁。一九六八年政变后,军人得势,由胡安·维拉斯可·阿代拉多[胡安·贝拉斯科·阿尔瓦拉多]当总统,声称“既不行共产主义也不行资本主义”。政治方针为促进工业,减削土地主的权力,同时坚持秘鲁拥有二十里海岸主权,禁止美国在领海内捕鱼。
    一九八〇年,军人政府将政权交还国会。七月二十八日是秘鲁国庆,国内家家屋顶都会飘起两旁红中间白,国徽在中间的国旗。秘鲁是中南美除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外的第四大国,但人民生活水平不高,全国人口约一千七百万,主要经济来源是棉花、可可、甘蔗、烟草、羊毛、鱼、木材、赤铜、铅和锌的出口。今日的秘鲁还产黄金吗?秘鲁出产一种著名的鲜黄色水仙花,也许,那就是印加黄金的化身了。
    水仙花应该盛长在湖区吧。英国的湖区,水仙花很著名,华兹华斯就写过诗描写它们。秘鲁的水仙花,长在并不著名的地方,至于举世著名的的的格格湖[的的喀喀湖],湖畔也没有水仙花。
    的的格格位于秘鲁与玻利维亚之间,是世界上最高的大湖,海拔一万二千五百多尺,湖水很冷,可能是因为太冷,就不长水仙花了。不过,湖上住了大约二百名的乌鲁人,他们用查蒲苇草捆扎在一起,搭成一个浮岛,生活在上面。如果苇草湿透不能再浮,他们就用新的苇草增补替换,这样子,乌鲁人在湖上生活了也不知多少年。以前,印加帝王也由得他们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乌鲁人都是渔民,的的格格湖虽然不是水仙花,却有许多鳟鱼,乌鲁人乘着他们的香蒲苇草船,捕鳟鱼过活。
    印加帝国崇拜太阳神,印加人都相信最初的印加人是太阳神创造的,太阳神不但创造男人,也创造女人,女人是男人的妹妹,也就是他的妻子。所以,印加王后都是国王的亲姊妹。据说,太阳神是在太阳岛上创造人世的,而太阳岛,就在的的格格湖上。太阳神创造了第一个男人,命他去找寻一块肥沃的土地建立自己的圣城,把金杖插在地上。太阳之子于是从的的格格湖出发,经历英雄们必经的困难,终于抵达库斯科,如今库斯科是印加的圣城。印加,就是“太阳的子孙”。的的格格湖畔没有长水仙花,不过,这湖边有世界上最奇异的巨大石像,这些石像和复活岛的石像一模一样,都是头顶一块大平石的胸像,像狮身人面的巨雕。狮身人面是埃及人雕制的,那么,顶石巨像又是什么人的创作呢?而且石像很多,都面对一个方向观看。有人说,那是天外旅客留下来的,秘鲁高山上还有他们交通工具留下的痕迹呢。印加人没有文字,所以没有文字的记录,乌鲁人也没有文字记录,因此,没有人能告诉我们的的格格湖畔石像的故事,虽然,人们说,乌鲁人的历史比太阳还悠久。
    利马是秘鲁的首都,也是太平洋沿岸地区的主要城市;依基多[伊基多斯]是亚马逊河区的唯一大城,而库斯科,就是秘鲁高原山区的重镇,也是印加的圣城。库斯科位于库斯科山谷,海拔一万一千尺,两旁山峦环绕,城中有两条河流过。印加王国时,印加人建筑了石引水道,如今,引水道都成了下水道。以前,库斯科的建筑物都铺上金箔,西班牙统治后,金箔都被撕下运走了。印加古建筑也只剩下坚固的地基,人们就在地基上建房子。所以,在库斯科,房屋都是很奇怪的,黑墨墨的印加矮石墙上,耸立着雪雪白的西班牙建筑,露台的围棚和房子的门窗都雕上细致的花纹。不过,叫印第安人感到亲切怀想的,还是那些坚固手砌的石墙,每一块石头都不相同,而且为了彼此镶嵌的缘故,都裁出不同的割切角度。
    库斯科位于高山地区,以前,人们只用驼羊作运输工具,如今高山间已筑有铁路,可通火车。秘鲁的火车,最高可达一万六千尺上的拉式马城,是世界上最高的铁路线。这些火车,和台湾阿里山的火车相似,也是属于之字式的,不是绕着山团团转上去,而是梯田式一层一层上升。这一段是车头走,下一段就由车尾前进,尤其是由库斯科上马曹匹曹[马丘比丘]的一段路程。像阿里山的小红火车那样,秘鲁山区火车也要穿逾山洞和架桥,如果计算一下,大概要经过六十五条隧道,六十七道桥梁,十五次头尾易转行车。
    住在库斯科的居民,以印第安人居多,基奇亚人,讲基奇亚语,擅织毛毯和制陶器,节日庆典时,人们击驼羊皮制的鼓,吹苇笛,跳面具舞,头上插满羽毛。
    秘鲁,或南美作家,多数都是“西班牙作家”,因为他们都用西班牙文写作,但其中一位荷西·马利亚·阿格达斯[何塞·马里亚·阿格达斯]则出版过用基奇亚语写的诗集,他是罕有的印第安语作家之一。可惜,早几年,他受到西班牙文、印第安语、社会责任、为艺术而创作等等的问题困扰,在利马圣马可大学工作室中吞枪自尽。关于这位作家的身世和作品,迟些也可以说说。
    由库斯科,有火车可以上马曹匹曹,这是现代的交通,幸而十五世纪时没有,不然,印加王国就会失去他们避难的世外桃源了。毕萨洛率领西班牙人霸占了秘鲁后,杀了印加国王,但一部分印加人却逃到了一座人迹罕绝的高山上,安安定定地居住了相信八十年之久,连西班牙人也不知道。一九一一年,美国耶鲁大学一名教授到秘鲁考察,才发现这湮没了四百年的古城,虽然古城已成为废墟了,但留下来的地基和屋脊,叫人仍能辨认追思印加人的生活面貌。隐蔽的古城,就是如今著名的马曹匹曹。
    印加王国的人民都是驯良的人民,土地都是国王的,他们种田,得到的粮食也都属于部落,没有私人财产,男子十四岁被涂上驼羊血,就成为战士,二十岁一定要结婚,没有男子可以做王老五。人们除了种田,还建筑神殿和城堡,搭索桥,开辟道路。小孩子的工作常常是到田里去赶飞鸟。
    印加人住的房子是实土泥地,铺上羊毛,屋内没有家具,族长可以坐一张矮凳,其他的人坐在地上。他们的粮食多半是马铃薯粉制的干粮,女人则制粟酒。印加国王穿最好的羊毛衣服,穿一次换一次,平民的粗毛衣则一件穿一生。印加人不懂冶铁,但他们制造了一种铜的金属工具,可以凿石;印加人也没有文字,靠结绳记事,消息的传递靠飞毛腿接力奔走,每天可走二百五十里,速度惊人。据说,印加王每天有新鲜的咸水鱼吃,而库斯科离开海岸足足有一百三十里。这些信差,真是长跑健将。
    智利诗人聂鲁达的诗集《马曹匹曹高峰》[《马丘比丘之巅》],是十二首诗,抒发自己对马曹匹曹的感想,追忆拉丁美洲人们的过往,探索自己的内心世界,马曹匹曹是古文明的象征。马博良诗集《美洲三十弦》里也写过《夜宿库斯科》,说他在小客栈午夜梦回,仿佛听到印加遗民吹箫,库斯科是“地球阶梯的入口,神秘森林的眉睫”,从那里,他可以上“在虚无缥缈间,一个遗忘了的尘世”。
    [1] 即洪堡徳寒流,或洪堡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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