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能说服老妈不催我结婚,倒是让王艳成功的在火上浇了一桶油。回到家开始叨叨,一直等到天黑让我送王艳回家才算告一段落。走了一个多小时,我站在王艳家村口,跟她商量以后可不可以不去我家。
我看到王艳微皱着眉头,最后却只是冲我笑了笑没有回答。我从未觉得跟她会发生什么,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
先说说我吧,一米六五的个头,一百四五的体重。算得上瘦子中的胖子,胖子里的瘦子。很庆幸成功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然后便为了追求梦想去了大城市。每天跟钢筋水泥打交道,那两年我几乎忘了自己还是个孩子。
天亮干活天黑并未收工,那时候每天干十三个小时,下了班衣服早就湿透了,布鞋脱下来就别想再穿上。因为是网架和钢结构的工地,大部分时间都在钢板焊制的工作台干活儿。帝都那四十多度的高温,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把钢板晒得烫脚。
而王艳呢,大学毕业进了县里的重点高中。虽然不是主科教师,但是她的人生轨迹跟我完全不同。再加上她家里的条件,以后肯定能找一个各方面条件优异的另一半。我没奢望过会是我,也从未觉得能配得上她。
王艳没有回家,而是站在路口眯眼看着我。上学时她就有这个习惯,只要开动脑筋就喜欢眯眼。这时她一定在心里盘算什么,这眼神我已经很多年没看见了。
“回去吧,我该回家了。”
王艳笑着对我说了一句,转身背对着我挥了挥手,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爸妈已经休息,唯独我屋里还亮着灯。这是老妈养成的习惯,她总会在某些时候触动我的泪点。我吸了吸鼻子,走进属于我的房间。墙上贴着几张明星的照片,那些都是我在帝都的时候从超市五毛钱一张买来的。
坐到电脑桌前,我习惯性的打开了视频播放器。那里有我最喜欢的电影,也有我最喜欢的明星。
这天晚上我失眠了,翻来覆去总会想起学生时代的往事。想起那些各奔东西的同学,想起那些曾经逝去的青春。
吃完早饭,我跟老妈打了声招呼,骑车去了镇上的中学。那是我的母校,也是我学生生涯的终点站。在门口碰见了刚下车的王艳,来不及躲开的我只能笑着跟坐在驾驶座的中年男人打招呼。
他是王艳的爸爸,也是我们镇有名的企业家。虽然比不上县里跟市里的大企业家,但是在我们那儿王艳的爸爸名气很大。不仅是因为他生意做的好,还因为他捐助过很多学校。大到学校的宿舍楼,小到几十张课桌。
门外大爷还在,很认真的检查每一个进入校园的学生。我有点儿心虚,王艳却是大摇大摆的朝校门走去。王艳笑着跟大爷打招呼,大爷笑着点了点头并未盘问。却好似不死的伸手拦住了我,幸亏王艳机灵帮我脱身。
“大爷,这是我们班的学生。”
“哦,那进去吧。”
走进校园的时候,王艳捂着嘴笑的花枝招展,我却在心里诅咒门卫大爷。好歹咱也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也在这里度过了最美好的三年青春好么。回忆里最难忘的母校,难道就是以这种方式来欢迎她的学子吗。
熟悉的界碑,熟悉的教学楼,熟悉的办公楼,还有熟悉的宿舍楼和食堂。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仿佛我又回到了那个没有烦恼的学生时代。每天早起上早自习,然后跟同学在班里睡大觉。晚自习坐在书桌地下打牌,每人口袋里装一副备用。
我们班曾经创下两个建校以来无人打破的记录,初一上学期,前后换了五位班主任。最后学校使出了杀手锏,派了一位任职二十多年的老教师来管教我们。这才得以镇住我们这帮顽皮的孩子,不然连校长都要头疼。
初二下学期,两节晚自习没收二十五副扑克牌,迫使班主任让同学帮他把扑克牌送去办公室。全班九十八名学生,有一半在晚自习时打牌,而且都是人手一副,没收了马上拿出备用的继续。
跟王艳肩并肩走向办公楼,我本想一个人在校园里转转。王艳让我陪她去办公楼办点儿事儿,然后跟我一起在校园里转转。我敢不听她安排么,确实不敢,虽然她从未对我发过脾气,我却从来没有违背过她的安排。
十分钟后,王艳从办公楼出来,我们俩一起去了学校食堂。还有一小时就到午饭时间了,按照惯例食堂应该已经有做好的菜了。
吃了顿很久没吃过的套餐,我和王艳去了学校后面的大操场。坐在乒乓球台上,看着一帮正在上体育课的孩子。当初我们也跟他们一样,无忧无虑年少轻狂。
“喂喂喂,让一让!”
我们俩都在看那帮孩子打球,根本没注意到有人来到身边。王艳笑着从台上跳下,笑着走向手里拿着球拍的小子。一米五六的个头,胖嘟嘟的脸蛋圆溜溜的大眼睛。眯着眼带着一股子横劲儿,用眼角余光瞥了我一眼。
我在心里替他祈祷,希望王艳不会对他使用杀手锏。过程很简单,效果很明显。王艳只用了一分钟就制服了那小子,乖乖的拿着球拍朝教学楼跑去。跟已经当了三年高中教师的王艳叫板,他不是自讨苦吃么。
“还记得我们那时候的梦想吗?”王艳问我。
“当然记得,那个时候我喜欢听伤心太平洋,不过那时候你喜欢听英文歌。”我笑着说道。
“是啊,那时候的你最喜欢听那些情歌,真不知道那些情歌有什么好的。唱歌的一个个就知道耍酷,竟然真有那么多人喜欢他们。”王艳愤愤不平的说道。
那时的王艳只喜欢听英文歌,要么就是一些我听了就头疼的通俗歌曲。虽然那些歌唱起来朗朗上口,但是打心眼里就是不喜欢唱那些歌的歌手。
初中毕业之前,我们俩的愿望基本一样,甚至我们很多同学的愿望都很相似。有的人想当歌手,有的人想当电影明星。我属于前者,而王艳属于第三种,她希望可以当个诗人。诗人在当时而言就像李白杜甫白居易,全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所以从那个时候我就崇拜王艳,对她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甚至可以说肝脑涂地。初一刚开学,她上台做自我介绍时就是这么说的。
一个姑娘家能说出那么霸气的话,也难怪当时班里连男同学都喊她艳姐。不管是比她小还是比她大,后来连其他班级的同学也那么喊她,确实让她在那一届的学生里很很的火了一把。
“你这几年在外面走南闯北的,有没有改变最初的理想?”王艳问道。
“有,当然有,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学生时代的梦想是当明星,因为我喜欢那种被人崇拜的感觉。为了当明星让我做什么都行,至少当明星不用听老师絮叨也不用写作业。
进入社会以后,我最喜欢看新闻,这个习惯来源于老爸。从小就跟着他一起看新闻联播,以至于后来那天不看一会儿新闻就浑身不自在。
那时候最喜欢记者,尤其是在枪林弹雨中播报新闻的记者。我觉得他们够酷也够勇敢,好男儿应该志在四方,既然没去当兵就该当一名战地记者。去战场体验一把,也不枉此生来人世走一遭。
再后来接触到了网络,也接触到了电子书。每天把所有业余时间用在看书上,晚上熬夜到凌晨一两点,上厕所也要一边看书一边进行。那几年差不多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索性我一直有着良好的饮食习惯。
我没有固定喜欢的类型,但凡是有很多人去看的书,我知道了都会去看。而且我有很严重的怀旧情节,一般过不了三五个月,就必须把之前看过的书重新看一遍。就像是我最喜欢的西游记,礼拜六晚上去网吧通宵看一夜西游记,礼拜天休息在宿舍睡一天。
再后来我接触了网络直播,接触到了很多做网络直播的人。他们时而逗逼事而煽情,事而奋发图强时而沮丧。我开始接触这个行业,想要成为其中的一员。从最基础的东西学起,像一个刚入学的小学生。
不管我想干什么,老妈一如既往的表示无条件支持。老爸保持中立,不支持不反对。只是会在适当的时候提醒我,如果做出一个决定要付出什么,如果出现意外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老爸从不表态,只是静观其变。
两个姐姐一个支持一个反对,不过她们都不曾影响我的规划。今天把这些话说给王艳,就是想让她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帮我分析分析。我是不是应该放弃一些梦想,去向这该死的现实妥协。
王艳沉思了一会儿,她并没有直接给我建议,而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曾经有一位母亲,她有两个特别听话的孩子。她需要远行却不能带走两个孩子,临走前她希望教会孩子自食其力。
第一天早晨,母亲没有给两个孩子煮饭,而是把剩饭剩菜放在餐桌上。大儿子直接吃掉了剩菜剩饭,小儿子则是学着母亲去厨房烧水做饭。虽然后来小儿子并未成功,但是他已经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母亲没有鼓励小儿子,而是夸大儿子聪明。第二天照例如此,不过这次放的不是剩菜剩饭,而是做饭所需要的食材。大儿子把能生吃的直接吃掉,小儿子则是很认真的清洗食材,然后用自己的方法做了顿饭。
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是小儿子吃到了他人生中第一顿自己做的饭。后来接连持续了一个礼拜,大儿子学会了快速挑选可以直接食用的食物,小儿子学会了做各种可口饭菜。母亲离开之后,两个儿子各自成家有了不凡不同的事业。
故事我听完了,但是脑子里像有一万匹泥马在狂奔。看出了我的一头雾水,王艳笑着解释道:“大儿子就是梦想,小儿子就叫现实。选哪个都没错,最终都会有一番作为。只要结果你能接受,做什么有那么重要么?”
不愧是我一直崇拜的王老师,讲大道理的功力长进不少。离开校园走在镇上的街道,我极不情愿的跟在王艳身后。这条路通往她家,我正在心里琢磨找个什么理由脱身。
我看到王艳微皱着眉头,最后却只是冲我笑了笑没有回答。我从未觉得跟她会发生什么,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
先说说我吧,一米六五的个头,一百四五的体重。算得上瘦子中的胖子,胖子里的瘦子。很庆幸成功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然后便为了追求梦想去了大城市。每天跟钢筋水泥打交道,那两年我几乎忘了自己还是个孩子。
天亮干活天黑并未收工,那时候每天干十三个小时,下了班衣服早就湿透了,布鞋脱下来就别想再穿上。因为是网架和钢结构的工地,大部分时间都在钢板焊制的工作台干活儿。帝都那四十多度的高温,不到一个小时就能把钢板晒得烫脚。
而王艳呢,大学毕业进了县里的重点高中。虽然不是主科教师,但是她的人生轨迹跟我完全不同。再加上她家里的条件,以后肯定能找一个各方面条件优异的另一半。我没奢望过会是我,也从未觉得能配得上她。
王艳没有回家,而是站在路口眯眼看着我。上学时她就有这个习惯,只要开动脑筋就喜欢眯眼。这时她一定在心里盘算什么,这眼神我已经很多年没看见了。
“回去吧,我该回家了。”
王艳笑着对我说了一句,转身背对着我挥了挥手,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爸妈已经休息,唯独我屋里还亮着灯。这是老妈养成的习惯,她总会在某些时候触动我的泪点。我吸了吸鼻子,走进属于我的房间。墙上贴着几张明星的照片,那些都是我在帝都的时候从超市五毛钱一张买来的。
坐到电脑桌前,我习惯性的打开了视频播放器。那里有我最喜欢的电影,也有我最喜欢的明星。
这天晚上我失眠了,翻来覆去总会想起学生时代的往事。想起那些各奔东西的同学,想起那些曾经逝去的青春。
吃完早饭,我跟老妈打了声招呼,骑车去了镇上的中学。那是我的母校,也是我学生生涯的终点站。在门口碰见了刚下车的王艳,来不及躲开的我只能笑着跟坐在驾驶座的中年男人打招呼。
他是王艳的爸爸,也是我们镇有名的企业家。虽然比不上县里跟市里的大企业家,但是在我们那儿王艳的爸爸名气很大。不仅是因为他生意做的好,还因为他捐助过很多学校。大到学校的宿舍楼,小到几十张课桌。
门外大爷还在,很认真的检查每一个进入校园的学生。我有点儿心虚,王艳却是大摇大摆的朝校门走去。王艳笑着跟大爷打招呼,大爷笑着点了点头并未盘问。却好似不死的伸手拦住了我,幸亏王艳机灵帮我脱身。
“大爷,这是我们班的学生。”
“哦,那进去吧。”
走进校园的时候,王艳捂着嘴笑的花枝招展,我却在心里诅咒门卫大爷。好歹咱也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也在这里度过了最美好的三年青春好么。回忆里最难忘的母校,难道就是以这种方式来欢迎她的学子吗。
熟悉的界碑,熟悉的教学楼,熟悉的办公楼,还有熟悉的宿舍楼和食堂。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仿佛我又回到了那个没有烦恼的学生时代。每天早起上早自习,然后跟同学在班里睡大觉。晚自习坐在书桌地下打牌,每人口袋里装一副备用。
我们班曾经创下两个建校以来无人打破的记录,初一上学期,前后换了五位班主任。最后学校使出了杀手锏,派了一位任职二十多年的老教师来管教我们。这才得以镇住我们这帮顽皮的孩子,不然连校长都要头疼。
初二下学期,两节晚自习没收二十五副扑克牌,迫使班主任让同学帮他把扑克牌送去办公室。全班九十八名学生,有一半在晚自习时打牌,而且都是人手一副,没收了马上拿出备用的继续。
跟王艳肩并肩走向办公楼,我本想一个人在校园里转转。王艳让我陪她去办公楼办点儿事儿,然后跟我一起在校园里转转。我敢不听她安排么,确实不敢,虽然她从未对我发过脾气,我却从来没有违背过她的安排。
十分钟后,王艳从办公楼出来,我们俩一起去了学校食堂。还有一小时就到午饭时间了,按照惯例食堂应该已经有做好的菜了。
吃了顿很久没吃过的套餐,我和王艳去了学校后面的大操场。坐在乒乓球台上,看着一帮正在上体育课的孩子。当初我们也跟他们一样,无忧无虑年少轻狂。
“喂喂喂,让一让!”
我们俩都在看那帮孩子打球,根本没注意到有人来到身边。王艳笑着从台上跳下,笑着走向手里拿着球拍的小子。一米五六的个头,胖嘟嘟的脸蛋圆溜溜的大眼睛。眯着眼带着一股子横劲儿,用眼角余光瞥了我一眼。
我在心里替他祈祷,希望王艳不会对他使用杀手锏。过程很简单,效果很明显。王艳只用了一分钟就制服了那小子,乖乖的拿着球拍朝教学楼跑去。跟已经当了三年高中教师的王艳叫板,他不是自讨苦吃么。
“还记得我们那时候的梦想吗?”王艳问我。
“当然记得,那个时候我喜欢听伤心太平洋,不过那时候你喜欢听英文歌。”我笑着说道。
“是啊,那时候的你最喜欢听那些情歌,真不知道那些情歌有什么好的。唱歌的一个个就知道耍酷,竟然真有那么多人喜欢他们。”王艳愤愤不平的说道。
那时的王艳只喜欢听英文歌,要么就是一些我听了就头疼的通俗歌曲。虽然那些歌唱起来朗朗上口,但是打心眼里就是不喜欢唱那些歌的歌手。
初中毕业之前,我们俩的愿望基本一样,甚至我们很多同学的愿望都很相似。有的人想当歌手,有的人想当电影明星。我属于前者,而王艳属于第三种,她希望可以当个诗人。诗人在当时而言就像李白杜甫白居易,全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所以从那个时候我就崇拜王艳,对她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甚至可以说肝脑涂地。初一刚开学,她上台做自我介绍时就是这么说的。
一个姑娘家能说出那么霸气的话,也难怪当时班里连男同学都喊她艳姐。不管是比她小还是比她大,后来连其他班级的同学也那么喊她,确实让她在那一届的学生里很很的火了一把。
“你这几年在外面走南闯北的,有没有改变最初的理想?”王艳问道。
“有,当然有,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学生时代的梦想是当明星,因为我喜欢那种被人崇拜的感觉。为了当明星让我做什么都行,至少当明星不用听老师絮叨也不用写作业。
进入社会以后,我最喜欢看新闻,这个习惯来源于老爸。从小就跟着他一起看新闻联播,以至于后来那天不看一会儿新闻就浑身不自在。
那时候最喜欢记者,尤其是在枪林弹雨中播报新闻的记者。我觉得他们够酷也够勇敢,好男儿应该志在四方,既然没去当兵就该当一名战地记者。去战场体验一把,也不枉此生来人世走一遭。
再后来接触到了网络,也接触到了电子书。每天把所有业余时间用在看书上,晚上熬夜到凌晨一两点,上厕所也要一边看书一边进行。那几年差不多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索性我一直有着良好的饮食习惯。
我没有固定喜欢的类型,但凡是有很多人去看的书,我知道了都会去看。而且我有很严重的怀旧情节,一般过不了三五个月,就必须把之前看过的书重新看一遍。就像是我最喜欢的西游记,礼拜六晚上去网吧通宵看一夜西游记,礼拜天休息在宿舍睡一天。
再后来我接触了网络直播,接触到了很多做网络直播的人。他们时而逗逼事而煽情,事而奋发图强时而沮丧。我开始接触这个行业,想要成为其中的一员。从最基础的东西学起,像一个刚入学的小学生。
不管我想干什么,老妈一如既往的表示无条件支持。老爸保持中立,不支持不反对。只是会在适当的时候提醒我,如果做出一个决定要付出什么,如果出现意外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老爸从不表态,只是静观其变。
两个姐姐一个支持一个反对,不过她们都不曾影响我的规划。今天把这些话说给王艳,就是想让她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帮我分析分析。我是不是应该放弃一些梦想,去向这该死的现实妥协。
王艳沉思了一会儿,她并没有直接给我建议,而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曾经有一位母亲,她有两个特别听话的孩子。她需要远行却不能带走两个孩子,临走前她希望教会孩子自食其力。
第一天早晨,母亲没有给两个孩子煮饭,而是把剩饭剩菜放在餐桌上。大儿子直接吃掉了剩菜剩饭,小儿子则是学着母亲去厨房烧水做饭。虽然后来小儿子并未成功,但是他已经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母亲没有鼓励小儿子,而是夸大儿子聪明。第二天照例如此,不过这次放的不是剩菜剩饭,而是做饭所需要的食材。大儿子把能生吃的直接吃掉,小儿子则是很认真的清洗食材,然后用自己的方法做了顿饭。
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是小儿子吃到了他人生中第一顿自己做的饭。后来接连持续了一个礼拜,大儿子学会了快速挑选可以直接食用的食物,小儿子学会了做各种可口饭菜。母亲离开之后,两个儿子各自成家有了不凡不同的事业。
故事我听完了,但是脑子里像有一万匹泥马在狂奔。看出了我的一头雾水,王艳笑着解释道:“大儿子就是梦想,小儿子就叫现实。选哪个都没错,最终都会有一番作为。只要结果你能接受,做什么有那么重要么?”
不愧是我一直崇拜的王老师,讲大道理的功力长进不少。离开校园走在镇上的街道,我极不情愿的跟在王艳身后。这条路通往她家,我正在心里琢磨找个什么理由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