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许川——写在许川逝世二十周年
    我和许川同志在一起工作了七年半,从1983—1991年上半年。
    一
    1983年初,我和许川一起调到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工作。这之前,许川在四川日报社任副社长(实际上是总编辑),我在四川省出版局任副局长兼四川人民出版社总编辑。当时,全省(包括重庆)只有一家出版社。据说,宣传部这一次是调了几位“内行”去担任领导。
    许川是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管全面工作。我任副部长,主管文艺和新闻出版。开初半年多,另一位常委黄启璪分管文艺工作,以后黄启璪工作变动,文艺工作就由许川直接负责。
    许川曾经说过,文艺和理论是宣传部最难管的两项工作。“文革”前的许多政治运动,都是从文艺界开刀,“文革”后也有几次不是运动的“运动”。许多人不愿接触文艺这个“雷区”。有个笑话:亚公(李亚群)在“文革”前主管文艺工作,吃尽苦头;当马老(马识途)接替亚公主管文艺工作时,亚公向马老又鞠躬又作揖,说他找到“替身”了。当我主管文艺工作后,马老也对我说他找到“替身”了,只是没有对我又鞠躬又作揖。
    许川与李致
    我大概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居然也就干了。记得我和许川第一次讨论到文艺工作时,达成一个共识:以表扬为主;遇到问题,重在总结经验教训,不搞神经紧张,不“整”人。我和许川长期合作得很好,这是我们之间极其重要的思想基础。
    曾经经历两次不是运动的“运动”,文艺界颇有些紧张气氛。许川及时告诉我:省委常委讨论,认为我们省里尚未发现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代表人物,认真搞好学习就行了。这对稳定四川文艺界起了很好的作用。后来在一次会上,有同志不指名地批评许川和我,说运动没开始就这样表态,实际是在“包庇”搞“自由化”的人。事隔二十多年,是非自明,不用多说。
    那些年,宣传部的确保护了一些作家和艺术家,无一不是得到许川的支持。
    二
    许川是部长,“一把手”,但他从不搞“一把手”说了算。他既有高超的领导艺术,作风又很民主:重大问题,一律由部务会讨论决定;尊重副部长的分工,有关业务放手交副部长处理。如有关厅局负责人向他请示工作,只要涉及文艺或新闻出版的,他一般都请我参与,并先听取我的意见,他再表态。他从不绕开分管部长直接向下面布置工作。
    有一次,文艺处要任命一名副处长。我建议任命的人选刚满二十九岁。当时还习惯于论资排辈,人事处有些为难。我表示,只要在岗位上能够胜任,就该安排应有的职位。经过多次讨论,许川同志说:“李致同志分管文艺工作,我们就尊重他的意见吧!”部务会通过了这项任命。事实证明,这个任命并没有错。
    正因为如此,宣传部的领导班子很团结,一心扑在工作上。对宣传部分管的各厅局协会,许川一直不用“领导”二字。凡听见说“在宣传部领导下”,他总是说:“只能说在省委领导下。宣传部是省委的职能部门,起‘联系’的作用。”
    许川平易近人,没有架子。工作中有问题,他总是心平气和地与大家讨论,我没看见过他发脾气、训斥过任何人。在他的任期内,每到阴历除夕,他都邀我和他一起到宣传部宿舍,每家每户去拜年。春节后第一天上班,他总是约我和他到每一个办公室去走走,问问大家年过得好不好。哪怕时间不长,握握手,寒暄几句,都使同志们感到很亲切。正是这样,多数人都愿意接近他,敞开心扉和他谈话。
    我曾住在出版局桂花巷宿舍六楼。许川为了与我交换意见,多次登上六楼,累得不断喘气。我的老伴则以香茗或咖啡款待他。
    三
    省委和省政府在1982年发出振兴川剧的号召。
    宣传部作为职能部门坚决执行,做了许多工作。我们都知道老一辈革命家周总理、邓小平、贺龙和陈毅等对川剧的关怀,也懂得如果川剧枯萎了,我们这一代人上愧祖宗,下负子孙。许川曾在一次会议上讲:“作为各级党委的宣传部长,如果不看川剧,能不能算合格的宣传部长?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许川是江苏人,长期从事新闻工作,到宣传部以前很少看川剧。从参与领导振兴川剧工作起,他认真看川剧,并动员他的夫人周天相和子女一起去看。他说:“慢慢就看出味道了。”他是身体力行的人。
    振兴川剧的方针是抢救、继承、改革、发展。在抢救、继承的同时,必须改革、发展。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必须探索。探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议论纷纷是必然的现象。魏明伦的川剧《潘金莲》,改革步子迈得很大,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振兴川剧领导小组和文化厅把《潘金莲》调成都演出,有同志反对。许川支持调成都演出,表示“可以争论,但要允许探索”。有人想把“自由化”的帽子扣在剧作家魏明伦的头上,许川是坚决保护魏明伦的。
    许川积极参与振兴川剧的活动,我有专文描述。我多次开玩笑地对他说:“你这个江苏人,把名字取好了:许川许川,你真是许配给四川了!”
    四
    我和许川互相信任,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1983年至一九八四年,部务会常开到晚十一时或十一时半。为节约用车,减少对司机同志的麻烦,许川邀我坐他的车,“亲自”把我送到盐道街出版社宿舍后,他再回家。
    1991年,为祝许川、李致六十岁,李致夫妇与许川夫妇合影
    省委曾考虑调动我的工作。1985年,许川告诉我,拟调我到另一个部门去做负责人。我一直喜爱文艺工作,表示不愿因为“进步”而离开宣传部。许川支持了我的想法。
    我曾受到诬告。一位外籍华人送陈书舫(川剧表演艺术家)和我各一个条形的液晶屏电子钟。此事被告到有关部门,说我们收了金条。我向许川说明情况,并分析说川剧出国演出有很多困难,是我们求别人,别人绝不会因为求川剧出国演出,用金条来“贿赂”我。如果真有此事,我一定很高兴,这说明川剧在国外很有市场了。许川信任我,要我写四个字:绝无此事!我按许川的意见办了。
    1988年,省委组织部拟推举我为省政协第六届秘书长候选人。我仍不愿离开宣传部。许川为此先向省委书记杨汝岱反映,我也直接向汝岱同志表明态度。几经反复,汝岱同志同意我身兼两职。许川和我得知这个消息,十分高兴。我万万没有想到:一贯举止有度的许川,竟高兴得把我抱起来,在他的办公室里转了一圈。
    我大许川半岁。我俩满六十岁那年,我和老伴去许川家,与许川和夫人周天相合影留念。
    五
    谁知就在1991年,许川竟英年早逝,留给我无尽的思念。如果他健在,他还会做很多有益的事。这是无法弥补的遗憾。
    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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