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我是不会打他主意的
拿出手机,她开始给沈凌风打电话,是他那个助理接到:
“抱歉,沈总现在正在忙,有什么事等……”
“不行,我一刻也等不了,告诉他,我是他女人!让他现在就接电话!”
她和沈凌风的狗仔新闻,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新闻了。
“原来是顾小姐,实在是很抱歉……”对方突然停了一下,好像是在跟旁边的人说话,“嗯,是顾小姐打过来的。”
然后电话就被易了主。
沈凌风的声音淡淡地传来:“什么事?”
“addison死了,你干的?”
“addison?”
“古月,皇冠唱片公司音乐监制人!”顾思意的情绪异常激动,“你昨晚答应过我,你不会为难他的……”
沈凌风沉默了一会,声音低低地说:“你说晚了。”
“……”顾思意踉跄地退后两步,有点抓不稳手机。
“事实上,昨天晚上8点,他就已经离开了。”沈凌风的声音难得柔和,有一种讨好,“这件事,我回去再跟你说。”
“那你还骗我说不会为难他?……沈凌风,我不在乎你骗我,但这是一条人命!”她虽然知道沈凌风是杀人不眨眼的坏蛋,可是,这次不一样。
这个古监制是无辜的,他根本一点错都没有,就这样死了。
他是因为她才死的!
而且她答应过他,会帮他求情,可是她却什么都没有做到……
沈凌风还说了些什么,她已经听不清了,他的声音变得远了。手一松,手机砸落在地,她呆呆地坐到地上,双手抱着膝盖,一动不动地发呆。
沈氏帝光集团。
38层高楼的落地窗前,沈凌风眉头微皱,维持着听电话的姿势好一会。
直到确定对方不可能再回话,他合上手机,拨通了住宅的电话:
“刘管事,去看看那女人现在在做什么。”
“……”
“让她在房间里呆着,没我的允许不准出去。”
合上手机,他这才微微松口气。
“是尊夫人?”身后一个声音响起。
沈凌风回头,男人坐在宽大的红色真皮沙发内,淡淡地挑着眉。
他的手里,把玩着一个白玉手镯。
剔透的白玉上,攀爬着茂密的蔷薇藤蔓。无数错综交缠的叶片,簇拥着白色的蔷薇花,一朵朵热烈地绽放着…仿佛那花在他的指端活了一样。
“你有女人了这么大的事也不通知我。”他眼眸含笑,将那只手镯放回一个锦盒内,“太匆促,只好随便给她买一份见面礼了,希望她能够喜欢。”
阳光透过落地玻璃,从正面的方向打过来。
陈维凯的面容白皙尖削。
眼眸暗墨,有一种淡淡的光华。
沈凌风的目光落在那个锦盒上原木的盒上也攀爬着绿叶和白色的野蔷薇。
只要有陈维凯在的地方,蔷薇花简直是无处不在地绽放着。
沈凌风记得他刚买下沈宅时,陈维凯就建议,如果种花木,一定要是蔷薇。
为何对这种花卉情有独钟?
只因为,某个女人曾说过他像蔷薇花。
“倒真像你会送出手的礼物。”沈凌风走过去,将锦盒收起,“我替她谢你了。”
“不客气。”陈维凯云淡风轻地看着他,“她是个怎样的人?”
“普通。”
“怎么个普通法?”陈维凯感了一丝兴趣,“难得你会有在意的女人。真想看看她长得什么模样。”
沈凌风定了定神:“我没让你见她的打算。”
“这么宝贝?怕我抢走?”陈维凯眯起眼睛,眼内有一丝恍然的笑意。
本来是一个玩笑话,竟让沈凌风微微蹩起眉头。
陈维凯一怔:“这可不是你的作风。”
对自己一向自信自豪的沈凌风,从来不怕任何人从他手里抢走女人。当然,就算被抢走了,他也从未有在乎过。
陈维凯轻轻吹开茶面上的叶子,若有所思地说:“那我还非得见一见她不可了。”
能让沈凌风这么在意,又如此宝贝疼爱的女人,他真的很想见一见。
沈凌风眉头一挑,脸上恢复平时的漠然:“你以为我会给你这个机会?”
他不是不自信,如果是别的女人,他完全不用担心,可是换做家里的顾思意,他却摸不透。
陈维凯把身体向后仰去,倚在软软的沙发椅背上,淡笑着说:
“我不会打她主意的。”
可是,他什么也不用做,他的脸已经够招蜂引蝶的。
沈凌风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什么时候打算稳定?”他转了话题,指的是陈维凯的婚姻状况。
四年前,刚刚毕业的陈维凯受到皇冠唱片公司总部的邀请,前去美国总部发展演艺事业。
一边学习,一边工作,他的态度懒散,其实并不上心。
想唱歌了,就发一张专辑,不想唱时,抛下一切玩人间蒸发,经常一两个月都找不到人。
这样的态度,居然让他在短短四年内成为天皇巨星。
除了他的卖相外,他的才华也不可漠视。
他所有的词曲都由自己创作,风格独具一别,大部分写的歌都是纯纯的初恋。以美好开始,以悲伤结束,深深地切住了现代年轻人的胃口。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他的性格。
大胆独立,怪癖不羁。
由于他从不在乎媒体的评价,也并不去刻意地塑造自己的正面形象,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作风,令他从出道到现在,花边新闻,绯闻娱乐,层出不断。
因为任何稀奇古怪的事,都可能在他身上发生。
渐渐地,他就变成了最具有话题争议性的人物。
“等找到像嫂子那样能够让我稳定的女人。”陈维凯的表情依然饶有兴味。
沈凌风的脸色果然臭了。
“好吧,我们谈点别的。”陈维凯见好就收。
“这次回国留几天?”
“不打算走了,准备在国内定居。”他拒绝沈凌风递过来的雪茄,“你知道,老爷子老了,干不动了,每天每夜地催。”
沈凌风点燃雪茄,靠在宽大的办公桌前。
烟雾萦绕。
“抱歉,沈总现在正在忙,有什么事等……”
“不行,我一刻也等不了,告诉他,我是他女人!让他现在就接电话!”
她和沈凌风的狗仔新闻,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新闻了。
“原来是顾小姐,实在是很抱歉……”对方突然停了一下,好像是在跟旁边的人说话,“嗯,是顾小姐打过来的。”
然后电话就被易了主。
沈凌风的声音淡淡地传来:“什么事?”
“addison死了,你干的?”
“addison?”
“古月,皇冠唱片公司音乐监制人!”顾思意的情绪异常激动,“你昨晚答应过我,你不会为难他的……”
沈凌风沉默了一会,声音低低地说:“你说晚了。”
“……”顾思意踉跄地退后两步,有点抓不稳手机。
“事实上,昨天晚上8点,他就已经离开了。”沈凌风的声音难得柔和,有一种讨好,“这件事,我回去再跟你说。”
“那你还骗我说不会为难他?……沈凌风,我不在乎你骗我,但这是一条人命!”她虽然知道沈凌风是杀人不眨眼的坏蛋,可是,这次不一样。
这个古监制是无辜的,他根本一点错都没有,就这样死了。
他是因为她才死的!
而且她答应过他,会帮他求情,可是她却什么都没有做到……
沈凌风还说了些什么,她已经听不清了,他的声音变得远了。手一松,手机砸落在地,她呆呆地坐到地上,双手抱着膝盖,一动不动地发呆。
沈氏帝光集团。
38层高楼的落地窗前,沈凌风眉头微皱,维持着听电话的姿势好一会。
直到确定对方不可能再回话,他合上手机,拨通了住宅的电话:
“刘管事,去看看那女人现在在做什么。”
“……”
“让她在房间里呆着,没我的允许不准出去。”
合上手机,他这才微微松口气。
“是尊夫人?”身后一个声音响起。
沈凌风回头,男人坐在宽大的红色真皮沙发内,淡淡地挑着眉。
他的手里,把玩着一个白玉手镯。
剔透的白玉上,攀爬着茂密的蔷薇藤蔓。无数错综交缠的叶片,簇拥着白色的蔷薇花,一朵朵热烈地绽放着…仿佛那花在他的指端活了一样。
“你有女人了这么大的事也不通知我。”他眼眸含笑,将那只手镯放回一个锦盒内,“太匆促,只好随便给她买一份见面礼了,希望她能够喜欢。”
阳光透过落地玻璃,从正面的方向打过来。
陈维凯的面容白皙尖削。
眼眸暗墨,有一种淡淡的光华。
沈凌风的目光落在那个锦盒上原木的盒上也攀爬着绿叶和白色的野蔷薇。
只要有陈维凯在的地方,蔷薇花简直是无处不在地绽放着。
沈凌风记得他刚买下沈宅时,陈维凯就建议,如果种花木,一定要是蔷薇。
为何对这种花卉情有独钟?
只因为,某个女人曾说过他像蔷薇花。
“倒真像你会送出手的礼物。”沈凌风走过去,将锦盒收起,“我替她谢你了。”
“不客气。”陈维凯云淡风轻地看着他,“她是个怎样的人?”
“普通。”
“怎么个普通法?”陈维凯感了一丝兴趣,“难得你会有在意的女人。真想看看她长得什么模样。”
沈凌风定了定神:“我没让你见她的打算。”
“这么宝贝?怕我抢走?”陈维凯眯起眼睛,眼内有一丝恍然的笑意。
本来是一个玩笑话,竟让沈凌风微微蹩起眉头。
陈维凯一怔:“这可不是你的作风。”
对自己一向自信自豪的沈凌风,从来不怕任何人从他手里抢走女人。当然,就算被抢走了,他也从未有在乎过。
陈维凯轻轻吹开茶面上的叶子,若有所思地说:“那我还非得见一见她不可了。”
能让沈凌风这么在意,又如此宝贝疼爱的女人,他真的很想见一见。
沈凌风眉头一挑,脸上恢复平时的漠然:“你以为我会给你这个机会?”
他不是不自信,如果是别的女人,他完全不用担心,可是换做家里的顾思意,他却摸不透。
陈维凯把身体向后仰去,倚在软软的沙发椅背上,淡笑着说:
“我不会打她主意的。”
可是,他什么也不用做,他的脸已经够招蜂引蝶的。
沈凌风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什么时候打算稳定?”他转了话题,指的是陈维凯的婚姻状况。
四年前,刚刚毕业的陈维凯受到皇冠唱片公司总部的邀请,前去美国总部发展演艺事业。
一边学习,一边工作,他的态度懒散,其实并不上心。
想唱歌了,就发一张专辑,不想唱时,抛下一切玩人间蒸发,经常一两个月都找不到人。
这样的态度,居然让他在短短四年内成为天皇巨星。
除了他的卖相外,他的才华也不可漠视。
他所有的词曲都由自己创作,风格独具一别,大部分写的歌都是纯纯的初恋。以美好开始,以悲伤结束,深深地切住了现代年轻人的胃口。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他的性格。
大胆独立,怪癖不羁。
由于他从不在乎媒体的评价,也并不去刻意地塑造自己的正面形象,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作风,令他从出道到现在,花边新闻,绯闻娱乐,层出不断。
因为任何稀奇古怪的事,都可能在他身上发生。
渐渐地,他就变成了最具有话题争议性的人物。
“等找到像嫂子那样能够让我稳定的女人。”陈维凯的表情依然饶有兴味。
沈凌风的脸色果然臭了。
“好吧,我们谈点别的。”陈维凯见好就收。
“这次回国留几天?”
“不打算走了,准备在国内定居。”他拒绝沈凌风递过来的雪茄,“你知道,老爷子老了,干不动了,每天每夜地催。”
沈凌风点燃雪茄,靠在宽大的办公桌前。
烟雾萦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