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口脱险当我们抵达路障的时候,时间已经快到后半夜了。滂沱大雨不停地倾泻着,在卡车明亮前灯的照耀下,泛出玻璃纸一般的耀眼亮光。
警察设置的路障距离弯道大约有五十码远,除非绕过这个弯道,否则人们根本不可能从远处发现它。路障处停着四辆警车,其中的两辆朝北停成一个v字形,车头对着我们,剩下的两辆也呈v字形,但车头朝着南方。四辆警车的车灯开得很足,在漆黑的夜里,活像四盏高度数的探照灯。而警车的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大的临时路障,上面一闪一闪的红灯提示过往的车辆需要停车接受检查。
我轻轻地踩了一脚刹车,车速随即慢了下来,在我身后的那个孩子从座位后面探过身子,手握一把猎刀,恶狠狠地顶着我的肋骨,放低声音说:“你给我听好了,待会儿你要是敢胡说八道,我就宰了你!他们的确能抓住我,但我一定会在那之前捅死你!”
我扭过头,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他一眼,尽管路障周边的灯光非常昏暗,但我仍能够清楚地看见他那胡子拉碴而苍白的脸。事实上他并不是一个孩子,尽管看起来很像。他拥有高高的身材,却有着瘦削的体型,因为下雨的缘故,一小撮头发贴在前额上。他穿着一件皮夹克,一条粗布斜纹裤子,外加一双高筒皮靴,裤腿和靴面上都沾满了泥浆,仿佛他是从某辆车上跳下来的一样。
早在十五分钟之前,我还行驶在距这里大概四英里的bc镇。由于大雨连着下了三天三夜,路况变得非常糟糕,特别是有一段大概长约三百码的路段,积水深达两三英尺。因此,我不得不放慢车速,缓缓通过。突然,卡车副驾一侧的车门被猛地拉开,那个孩子跳上座位,右手握着猎刀,并将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让我不许声张,老老实实地开车。当然,除此之外,我也别无选择。我缓缓地驶过这段积水区,但我的心里一直在琢磨,这个孩子为什么要劫持我呢?他犯了什么罪吗?他从哪里来?不过,他的眼中流露出异样的神情,我也没敢过多地打量他,生怕惹怒了他后,他用猎刀捅我。
我把车停在了路障边,距离警车大概有十码远,车的右边有一小片空地,足够让我在接受检查之后倒车。不过,那里站着一名身穿黑色雨衣的警察,他双手插在雨衣中。他的手中是不是揣着枪呢?我心中不免开始紧张,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一辆警车打开了前门,下来两个衣着相同的警察。他们朝着我驾驶的卡车走来,他们中的一个走到车灯光线之外,站在暗中看着我们,另一个圆脸警察则拿着手电,走到了我的车窗前。我把车窗玻璃摇了下来,他打开手电,朝车内探照。我则在灯光下眯起眼睛,装出一副非常困惑的样子。
“警官,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内心非常紧张,声音明显有些不自然。
“你们要去哪儿?”他非常严肃地询问。
“去桑诺。”我立即回答。
“这大半夜的,去那儿干吗?”
“噢,我去接我太太,她坐半夜的火车回来的。上周她妈妈病了,她回家照顾妈妈去了。”
警官点点头,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麦克。”
“拿你的驾照给我看看。”
我立即从屁股口袋里拿出皮夹,把驾照出示给他看。他用手电照了照,点了点头,随即又照了照我身后的孩子。那孩子显得更紧张,他抿着嘴,把刀藏在右腿和车门之间的地方,这里是警官的视线盲区,他不可能看得到。
警察随即又问:“这是谁?”
“噢,这是我的侄子杰瑞。”我赶紧回答。
“他也住在格兰吉路吗?”
“是的,他和我们住在一起。”
“格兰吉是在bc镇的郊区吧?”
“嗯,没错。”
“你们今晚出发之后,有没有碰到什么可疑的人?”
“什么可疑的人呢?”我赶紧追问道。
“就是大半夜路上有没有闲逛的人,或者是找你搭便车的人?”
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他说:“没看见。”此时,有一个念头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但每每想到这个念头,我就直冒冷汗。尽管如此,我仍旧决定冒险一试,毕竟那孩子手中的猎刀让我内心无法安定。
我的左手原本放在我的肚皮上,我现在开始努力地让它向车门的把手靠近,为了不让那孩子发觉,我每次只挪动一寸的距离。我平复了一下紧张的心态,然后故作镇定地向警察询问:“这黑灯瞎火的大雨天还设置路障,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大约在三个小时以前,bc镇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一位来自芝加哥的钻石推销员被抢劫了,他身上带着价值两万元以上的钻石。那个劫匪应该非常了解这个推销员的行程,很有可能在芝加哥就已经盯上了他。”
“噢,那你们知道这个劫匪是谁吗?”
“暂时还不知道,”警察顿了顿,接着说,“不过我们知道,这个劫匪是个男的,他独自一人行动。当时,推销员租住在一家旅社里,他的车就停在旅社的后面。随后,劫匪用一根灌了铅的棍子打晕了那名推销员,并抢走了他的车。可是,这劫匪的技术不到家,推销员很快就醒了,并且大声地呼救。当时旅社的几名经理和住客赶了过来,由于劫匪是从后门溜走的,没有人看清他的脸,包括推销员本人。”
我一边听着警察的叙述,一边努力地够着门的把手,终于,我的小指碰到门把手了。我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因此我得让警察继续跟我说话:“嗯,听起来挺惊险的,不过劫匪既然开的是偷来的车,那为什么你们要盘查我们这种普通车辆呢?”
“他早就丢下那辆车了,”警察说,“他离开旅社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就在一片小树林中找到了那辆车。那周围荒无人烟,他必然要徒步走很长一段路才能走出来。不过我们怀疑,他会偷另外的车,或者借着搭顺风车的机会抢劫别的车。”
“天哪,那太糟糕了。”我轻轻地呼出一口气,不过因为紧张,我感觉我脸上的肌肉已经绷得紧紧的了。此时,我整个左手都握在车门的把手上,只需要用力向下一按,我就能打开车门。但是,我内心非常惶恐,我不知道那孩子手中的猎刀有多么锋利,但我知道,在我和警察聊天的过程中,他一直死死地盯着我。
“叔叔,我们该出发了,”那孩子突然开口说话了,言辞不多,但能感到他的内心此刻也是诚惶诚恐,“我的意思是,如果警察先生允许我们通过的话,我们要赶快去接婶婶……”
他说话的时候,视线从我的身上转移到警察身上,他想知道,警察在听他说话的时候是怎样的反应。但对我来说,这个空当是多么宝贵啊!我没等他说完,立即向下用力按下门把手,倾尽我全身的力量,猛地向外滚去。在这个过程中,我甚至撞倒了那个警察,最后,我的左肩率先触到了地面,并顺势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发疯似的对警察喊道:“就是他!他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个人!他手里有刀!他上了我的车!就是他!”
我滚到路基的下面,终于停了下来。我回过头看着卡车,那个孩子也正打算从车门跳下,手里还拿着猎刀。圆脸警察躺在地上,一手开着手电,另一只手则从雨衣里拔枪。紧接着,警车的车门猛地打开,漆黑的夜空里又多了两支手电光束,几个人在大雨中奔跑,喊叫。
那个孩子从车上跳了下来,在卡车旁边恶狠狠地向四周张望,并且不停地挥舞着手里的猎刀。圆脸的警察朝他开了两枪,另外一个警察补了一枪,终于,那孩子纹丝不动地倒在了地上。
我如释重负地吐了一口气,缓缓地从路基下方起身。此时,警察们都围在那孩子的身边,低着头在检查着什么。我也走了过去,站在那个圆脸警察的身边。“我在bc镇的积水路段慢速行驶时,他拉开了车门,冲上车,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并且不许我声张,眼睛里还流露出奇怪的眼神。”我以一种极度颤抖的声音说完了这番话。
圆脸警察看着我,然后用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虽然表情严肃,却不住地点头,“麦克先生,你刚才的表现非常勇敢,要知道,他刚刚能很轻易地杀死你。”紧接着,圆脸警察对他的搭档说:“吉尔,去卡车上检查一下。”然后问我,“他跳上车的时候,随身带了什么东西吗?”
我回答:“没有。”
那个叫吉尔的警察用手电在我的车上找了一大圈,然后摇摇头回来了。圆脸警察紧接着继续问我:“你还记得他在什么地方劫持你的吗?”
“当然,我记得很清楚。”我肯定地说,并且把具体的位置告诉了他们。
圆脸警察与他的同事合计了一下,然后说:“他一定把钻石藏在某个地方了,等雨小一点之后,我们去那里搜查一下。”
随即,他们从警车上取出一条毛毯,盖在那个孩子身上,并且告知bc镇的警局,钻石劫匪已被抓获,并且要求顺带派出一辆救护车。随即,我也上了巡逻车,录了一份口供,并在口供上签了字。等相关的手续完成后,我询问那个圆脸警察:“警察先生,我现在可以去桑诺了吗?我想我的太太应该等急了。哦,还有,你们能给我一杯酒压压惊吗?”
“没问题,”警察对我点了点头,“如果有需要,我们会再与你联系。”
经过短暂的道别,我重新回到卡车里。我慢慢地转过路障,驶入茫茫的夜色之中。我急促地呼吸,一直到驶出五六里路之后,才慢慢地平缓下来。
这简直难以置信,我居然这么轻松地就逃脱了!
首先,我不得不说,我确实对那个推销员下手不够狠,他居然那么快就醒了,还发出了尖叫声;另外,那辆该死的破车居然半路抛锚了,导致我不得不半路弃车而逃;然后,我到了一家农舍,绑了那个真正叫麦克的人,偷走了他的皮夹和卡车,并且吸取前面的教训,我堵住了他的嘴,谁想到半路却杀出了那个蠢货。
反正,我是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不过这对我来说已经构不成影响了。有一点我非常确信,他早晚要杀我,我才会借刀杀了他。路障边,就是最好的冒险之地。
至于那价值两万元的钻石,我用手摸了摸我的腰间,它们还在那。
警察设置的路障距离弯道大约有五十码远,除非绕过这个弯道,否则人们根本不可能从远处发现它。路障处停着四辆警车,其中的两辆朝北停成一个v字形,车头对着我们,剩下的两辆也呈v字形,但车头朝着南方。四辆警车的车灯开得很足,在漆黑的夜里,活像四盏高度数的探照灯。而警车的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大的临时路障,上面一闪一闪的红灯提示过往的车辆需要停车接受检查。
我轻轻地踩了一脚刹车,车速随即慢了下来,在我身后的那个孩子从座位后面探过身子,手握一把猎刀,恶狠狠地顶着我的肋骨,放低声音说:“你给我听好了,待会儿你要是敢胡说八道,我就宰了你!他们的确能抓住我,但我一定会在那之前捅死你!”
我扭过头,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他一眼,尽管路障周边的灯光非常昏暗,但我仍能够清楚地看见他那胡子拉碴而苍白的脸。事实上他并不是一个孩子,尽管看起来很像。他拥有高高的身材,却有着瘦削的体型,因为下雨的缘故,一小撮头发贴在前额上。他穿着一件皮夹克,一条粗布斜纹裤子,外加一双高筒皮靴,裤腿和靴面上都沾满了泥浆,仿佛他是从某辆车上跳下来的一样。
早在十五分钟之前,我还行驶在距这里大概四英里的bc镇。由于大雨连着下了三天三夜,路况变得非常糟糕,特别是有一段大概长约三百码的路段,积水深达两三英尺。因此,我不得不放慢车速,缓缓通过。突然,卡车副驾一侧的车门被猛地拉开,那个孩子跳上座位,右手握着猎刀,并将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让我不许声张,老老实实地开车。当然,除此之外,我也别无选择。我缓缓地驶过这段积水区,但我的心里一直在琢磨,这个孩子为什么要劫持我呢?他犯了什么罪吗?他从哪里来?不过,他的眼中流露出异样的神情,我也没敢过多地打量他,生怕惹怒了他后,他用猎刀捅我。
我把车停在了路障边,距离警车大概有十码远,车的右边有一小片空地,足够让我在接受检查之后倒车。不过,那里站着一名身穿黑色雨衣的警察,他双手插在雨衣中。他的手中是不是揣着枪呢?我心中不免开始紧张,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一辆警车打开了前门,下来两个衣着相同的警察。他们朝着我驾驶的卡车走来,他们中的一个走到车灯光线之外,站在暗中看着我们,另一个圆脸警察则拿着手电,走到了我的车窗前。我把车窗玻璃摇了下来,他打开手电,朝车内探照。我则在灯光下眯起眼睛,装出一副非常困惑的样子。
“警官,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内心非常紧张,声音明显有些不自然。
“你们要去哪儿?”他非常严肃地询问。
“去桑诺。”我立即回答。
“这大半夜的,去那儿干吗?”
“噢,我去接我太太,她坐半夜的火车回来的。上周她妈妈病了,她回家照顾妈妈去了。”
警官点点头,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麦克。”
“拿你的驾照给我看看。”
我立即从屁股口袋里拿出皮夹,把驾照出示给他看。他用手电照了照,点了点头,随即又照了照我身后的孩子。那孩子显得更紧张,他抿着嘴,把刀藏在右腿和车门之间的地方,这里是警官的视线盲区,他不可能看得到。
警察随即又问:“这是谁?”
“噢,这是我的侄子杰瑞。”我赶紧回答。
“他也住在格兰吉路吗?”
“是的,他和我们住在一起。”
“格兰吉是在bc镇的郊区吧?”
“嗯,没错。”
“你们今晚出发之后,有没有碰到什么可疑的人?”
“什么可疑的人呢?”我赶紧追问道。
“就是大半夜路上有没有闲逛的人,或者是找你搭便车的人?”
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对他说:“没看见。”此时,有一个念头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但每每想到这个念头,我就直冒冷汗。尽管如此,我仍旧决定冒险一试,毕竟那孩子手中的猎刀让我内心无法安定。
我的左手原本放在我的肚皮上,我现在开始努力地让它向车门的把手靠近,为了不让那孩子发觉,我每次只挪动一寸的距离。我平复了一下紧张的心态,然后故作镇定地向警察询问:“这黑灯瞎火的大雨天还设置路障,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大约在三个小时以前,bc镇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一位来自芝加哥的钻石推销员被抢劫了,他身上带着价值两万元以上的钻石。那个劫匪应该非常了解这个推销员的行程,很有可能在芝加哥就已经盯上了他。”
“噢,那你们知道这个劫匪是谁吗?”
“暂时还不知道,”警察顿了顿,接着说,“不过我们知道,这个劫匪是个男的,他独自一人行动。当时,推销员租住在一家旅社里,他的车就停在旅社的后面。随后,劫匪用一根灌了铅的棍子打晕了那名推销员,并抢走了他的车。可是,这劫匪的技术不到家,推销员很快就醒了,并且大声地呼救。当时旅社的几名经理和住客赶了过来,由于劫匪是从后门溜走的,没有人看清他的脸,包括推销员本人。”
我一边听着警察的叙述,一边努力地够着门的把手,终于,我的小指碰到门把手了。我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因此我得让警察继续跟我说话:“嗯,听起来挺惊险的,不过劫匪既然开的是偷来的车,那为什么你们要盘查我们这种普通车辆呢?”
“他早就丢下那辆车了,”警察说,“他离开旅社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就在一片小树林中找到了那辆车。那周围荒无人烟,他必然要徒步走很长一段路才能走出来。不过我们怀疑,他会偷另外的车,或者借着搭顺风车的机会抢劫别的车。”
“天哪,那太糟糕了。”我轻轻地呼出一口气,不过因为紧张,我感觉我脸上的肌肉已经绷得紧紧的了。此时,我整个左手都握在车门的把手上,只需要用力向下一按,我就能打开车门。但是,我内心非常惶恐,我不知道那孩子手中的猎刀有多么锋利,但我知道,在我和警察聊天的过程中,他一直死死地盯着我。
“叔叔,我们该出发了,”那孩子突然开口说话了,言辞不多,但能感到他的内心此刻也是诚惶诚恐,“我的意思是,如果警察先生允许我们通过的话,我们要赶快去接婶婶……”
他说话的时候,视线从我的身上转移到警察身上,他想知道,警察在听他说话的时候是怎样的反应。但对我来说,这个空当是多么宝贵啊!我没等他说完,立即向下用力按下门把手,倾尽我全身的力量,猛地向外滚去。在这个过程中,我甚至撞倒了那个警察,最后,我的左肩率先触到了地面,并顺势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发疯似的对警察喊道:“就是他!他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个人!他手里有刀!他上了我的车!就是他!”
我滚到路基的下面,终于停了下来。我回过头看着卡车,那个孩子也正打算从车门跳下,手里还拿着猎刀。圆脸警察躺在地上,一手开着手电,另一只手则从雨衣里拔枪。紧接着,警车的车门猛地打开,漆黑的夜空里又多了两支手电光束,几个人在大雨中奔跑,喊叫。
那个孩子从车上跳了下来,在卡车旁边恶狠狠地向四周张望,并且不停地挥舞着手里的猎刀。圆脸的警察朝他开了两枪,另外一个警察补了一枪,终于,那孩子纹丝不动地倒在了地上。
我如释重负地吐了一口气,缓缓地从路基下方起身。此时,警察们都围在那孩子的身边,低着头在检查着什么。我也走了过去,站在那个圆脸警察的身边。“我在bc镇的积水路段慢速行驶时,他拉开了车门,冲上车,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并且不许我声张,眼睛里还流露出奇怪的眼神。”我以一种极度颤抖的声音说完了这番话。
圆脸警察看着我,然后用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虽然表情严肃,却不住地点头,“麦克先生,你刚才的表现非常勇敢,要知道,他刚刚能很轻易地杀死你。”紧接着,圆脸警察对他的搭档说:“吉尔,去卡车上检查一下。”然后问我,“他跳上车的时候,随身带了什么东西吗?”
我回答:“没有。”
那个叫吉尔的警察用手电在我的车上找了一大圈,然后摇摇头回来了。圆脸警察紧接着继续问我:“你还记得他在什么地方劫持你的吗?”
“当然,我记得很清楚。”我肯定地说,并且把具体的位置告诉了他们。
圆脸警察与他的同事合计了一下,然后说:“他一定把钻石藏在某个地方了,等雨小一点之后,我们去那里搜查一下。”
随即,他们从警车上取出一条毛毯,盖在那个孩子身上,并且告知bc镇的警局,钻石劫匪已被抓获,并且要求顺带派出一辆救护车。随即,我也上了巡逻车,录了一份口供,并在口供上签了字。等相关的手续完成后,我询问那个圆脸警察:“警察先生,我现在可以去桑诺了吗?我想我的太太应该等急了。哦,还有,你们能给我一杯酒压压惊吗?”
“没问题,”警察对我点了点头,“如果有需要,我们会再与你联系。”
经过短暂的道别,我重新回到卡车里。我慢慢地转过路障,驶入茫茫的夜色之中。我急促地呼吸,一直到驶出五六里路之后,才慢慢地平缓下来。
这简直难以置信,我居然这么轻松地就逃脱了!
首先,我不得不说,我确实对那个推销员下手不够狠,他居然那么快就醒了,还发出了尖叫声;另外,那辆该死的破车居然半路抛锚了,导致我不得不半路弃车而逃;然后,我到了一家农舍,绑了那个真正叫麦克的人,偷走了他的皮夹和卡车,并且吸取前面的教训,我堵住了他的嘴,谁想到半路却杀出了那个蠢货。
反正,我是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不过这对我来说已经构不成影响了。有一点我非常确信,他早晚要杀我,我才会借刀杀了他。路障边,就是最好的冒险之地。
至于那价值两万元的钻石,我用手摸了摸我的腰间,它们还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