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清歌有认识到这些东西,但他并没有去改变它们,也从来就没有主动去改变它们。
他的改变都是被动的,别人带给他的。而当他喜欢夕月辉的时候,现在夕月辉这么问了,明明他的意识都已经开始在为夕月辉考虑了,当他真真正正开始想......
想,我是不是喜欢夕月辉的时候,他的答案是,或许吧。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喜欢夕月辉,因为他的意识在给“喜欢”这个概念下定义。
“喜欢”的条件是什么,他一一列出来,去对比,他只有去对比这些条件了,他才能在主观上判定自己究竟喜不喜欢夕月辉。
他还是会去想,而正是这种想,所以他和别人不一样。
对夕月辉来说并非如此,夕月辉自小在帝国内长大,她也是魔手的实验者,成功者,她拥有卓绝的剑术天赋,修行了剑术之后突飞猛进。
剑术有成,她和夕炎凤已经截然不同,夕炎凤认为德洛斯太过肮脏,她要净化德洛斯,覆灭德洛斯,而夕月辉则是选择留在德洛斯,跟她分道扬镳。
再之后,她一直都有心结,也很少接触人,这才造成了她现在的性格。明明活得已经足够久,但她的心仍然是纯洁的,善良的。
她也没有恋爱过,当她看到徐清歌为自己盖上饭盒,她想到了徐清歌是怕她的饭菜着凉了,当她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的情绪是不一样的。
夕月辉认为自己做的还远远没有到让这个男人这么帮助自己,很有可能会付出死亡的代价来帮助自己,所以她才会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只有喜欢她,才会愿意为她这样付出吧,这是夕月辉的思维。
“不喜欢就不喜欢,反正我也变成了这副鬼样子。”夕月辉撅了噘嘴,偏过头去不再看他。
徐清歌真是拿她没办法,老都老了还跟个小女孩似的,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还没擦干净呢!快点了,时间不多了,等下人家查到这来你还是一身伤那不是麻烦了。”
夕月辉一听这话也只能老老实实配合他清理伤口了。
不过实在疼得受不了,夕月辉只好找话题说。“流影,外面那群人可以信任吗?”
她居然还感觉到了。“你还能看出来,不简单嘛?”徐清歌笑道。
夕月辉挥了挥拳头:“不要小看我啊,我很聪明的......嗯嗯,就是这样,他们肯定是瞒着我们一些事情的。”
徐清歌淡笑道:“你担心什么,就算天机在算计什么,那也是算计我,又不是算计你。”
“哈?你知道还这么放心他们,不闻不问啊?”夕月辉有些理解不能。
“其实我要真想知道他做什么,只需要花点时间就能想出来了。嘿,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没有骗你。只要我愿意去想,我就一定能知道天机在算我什么。”
“那你为什么不去想?”“因为天机不希望我去想啊,如果我想出来了,可能就会和他的计划有偏差了,所以我必须要控制自己,强迫自己不去想。”
“你疯了吧,你就这么信任他?万一他要害你怎么办?”“你不懂,他最多就会坑我,或者是擅自做一些他自认为正确的事情,但他不会害我。”
“我是说万一,万一他要害你呢?”“没有万一。”“那如果...他要害我呢?”“他要害你还救你做什么?”“我是说万一啦。”
关于这个问题,徐清歌还真是想了想,因为,的确是有这种可能的。
如果说天机想要夕月辉的死才完成一些事情......虽然这个几率低到几乎没有可能,但徐清歌也必须要承认,还是有这个可能。
“如果是那样,他就一定会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比如说杀了你还能复活你之类的,否则的话我就会干掉他。”
夕月辉顿时笑了起来:“那我是不是要谢你为我报仇啊?”徐清歌摇摇头,天机不是那样的人,明知道杀死夕月辉徐清歌会做出什么选择,他一定不会那么做的。
但他不去想,强迫自己不去通过那些蛛丝马迹去想,他也不知道天机和灵猴究竟想做什么。
这时候,刺刀过来敲门了:“流影,还要多久?”徐清歌看了看,问道:“过去多久了?”
“十五分钟。”“嗯,那还需要最少半个小时。”
到现在徐清歌也只处理完了夕月辉脸上和左手臂的伤口,给她的左手缠上绷带而已。
“天机说不用着急,还有很多时间。”徐清歌微微点头,答道:“知道了。”
还有足够多的时间,可能有很多。如果说夕炎凤强到能下令动员整个虚祖来追杀夕月辉,那么足够多的时间就意味着,这个客栈不简单。
“月辉,我要处理胸部了。”徐清歌说着就拿剪刀剪掉了她胸口的衣服。夕月辉连忙转过头去,不让他看自己。
等徐清歌处理完,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了,跟他预计的时间有差距,因为她身上的伤口实在是太多了。
看着自己全身上下都是绷带,夕月辉无语地看着他:“我这要多久才能拆啊?”
“你的身体愈合速度很强,我的药效果也不错,这绷带也是有治疗效果的,不是单纯的绷带,最多三个小时伤口就愈合了,你看你脸上的伤口有些都已经愈合了。”
徐清歌给她递了一面铜镜,夕月辉怔怔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她已经从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变成了四十岁的大妈。虽然依旧艳丽无双,但跟之前比起来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差距,差不多也就是个风韵犹存这个级别了。
看了好一会,夕月辉忽然抹起了眼泪,呜咽道:“呜呜呜,我已经这么丑了...啊,好丑啊,我好丑啊!”
她说着便把铜镜丢给了徐清歌。她这一辈子都没有这么丑过,虽然看着仍然很漂亮,但这东西是不能对比的,女孩子哪里能接受自己忽然变得这么“丑”?
看她哭得情真意切,徐清歌也有点懵,不至于吧,还是很漂亮的啊,不就是多了几道皱纹,看着年纪大了一些吗......
但他也知道必须要安慰她。“没有的事,你哪里丑了,比很多人都漂亮了好吗?你看我还是很喜欢你呀!你这样的美人人见人爱,比天上的星星都漂亮......”
“别哭了,不就是没以前好看了吗,又不会影响什么,你别看镜子就好了啊!”
夕月辉简直哭笑不得:“你会不会说话啊,算了算了,反正也回不去了,长的丑一点也好,省得碰到你这样鬼迷心窍的家伙......”
“我怎么就鬼迷心窍了?我要是什么痴汉,你现在又动不了,我直接把你抱上床你也反抗不了啊!”
“去去去,臭流氓!对了,接下来你们要怎么办,一直待在这吗?”“那要看天机怎么安排了,怎么,你想回德洛斯?”
夕月辉摇摇头,有些茫然道:“不,我都没有修为了,他们还不知道要不要我呢。”
徐清歌笑道:“原来你还知道德洛斯需要的只是你的武力啊,放心吧,你要真能回去,德洛斯一定会保护你的,你好歹也是个公爵,就算你真的是个废人,德洛斯也一定会保护你。”
“说的也是......不过我没有力量,会不会被人欺负啊?”“那你想怎么样?”
“我想想...我知道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子,没有人知道的,我们去那里吧,等我修炼个几十年再说!”
徐清歌想想也是,这时候要把夕月辉送回德洛斯他也不放心,虽然明知道她只是一组数据,送她回去之后他们应该也就要回归了,但徐清歌还是忍不住去想。
看她这样子,这公爵估计也就是个孤家寡人,顶多有一些仆人帮她买买酒,想找个能为她卖命的那估计是一个没有。
她现在没有了力量,被人家欺负了怎么办?
徐清歌把刺刀喊了进来,刺刀一看她脸上的疤痕,便淡淡道:“再等一等吧,等她脸上的伤痕愈合了再做吧。”
此时的刺刀已经完全变了样,从原来一脸冷峻的青年变成了沉稳的大叔形象,给人的感觉一看就是个保镖人物。
“嗯,那我先来吧。”刺刀微微点头,问道:“你要什么形象?”“天机没安排?”“他说他是拉尼斯伯爵的儿子。”
“这样啊,那我就是拉尼斯伯爵儿子的朋友,跟他一起来观看武道大会的,服饰方面有准备吧?”
“有的,我顺了不少类型的衣服出来。”“怎么解决手脚?”“一把火烧了。”
......你这也真是够厉害的了。这终归是个破绽,一把火把人家店给烧了的确能解决不少问题,只要不是特有的衣物就好了。
比如说你顺出来的是衣物是百年老字号的,那你一把火给人家烧了,还穿人家独有的衣服出来,这就是自己找死了。
但如果顺出来的是这家店有的,那家店也有,很多家都有的,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要是不烧呢,人家一看少了什么,你穿出去了,那总归是个破绽。
他的改变都是被动的,别人带给他的。而当他喜欢夕月辉的时候,现在夕月辉这么问了,明明他的意识都已经开始在为夕月辉考虑了,当他真真正正开始想......
想,我是不是喜欢夕月辉的时候,他的答案是,或许吧。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喜欢夕月辉,因为他的意识在给“喜欢”这个概念下定义。
“喜欢”的条件是什么,他一一列出来,去对比,他只有去对比这些条件了,他才能在主观上判定自己究竟喜不喜欢夕月辉。
他还是会去想,而正是这种想,所以他和别人不一样。
对夕月辉来说并非如此,夕月辉自小在帝国内长大,她也是魔手的实验者,成功者,她拥有卓绝的剑术天赋,修行了剑术之后突飞猛进。
剑术有成,她和夕炎凤已经截然不同,夕炎凤认为德洛斯太过肮脏,她要净化德洛斯,覆灭德洛斯,而夕月辉则是选择留在德洛斯,跟她分道扬镳。
再之后,她一直都有心结,也很少接触人,这才造成了她现在的性格。明明活得已经足够久,但她的心仍然是纯洁的,善良的。
她也没有恋爱过,当她看到徐清歌为自己盖上饭盒,她想到了徐清歌是怕她的饭菜着凉了,当她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的情绪是不一样的。
夕月辉认为自己做的还远远没有到让这个男人这么帮助自己,很有可能会付出死亡的代价来帮助自己,所以她才会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只有喜欢她,才会愿意为她这样付出吧,这是夕月辉的思维。
“不喜欢就不喜欢,反正我也变成了这副鬼样子。”夕月辉撅了噘嘴,偏过头去不再看他。
徐清歌真是拿她没办法,老都老了还跟个小女孩似的,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还没擦干净呢!快点了,时间不多了,等下人家查到这来你还是一身伤那不是麻烦了。”
夕月辉一听这话也只能老老实实配合他清理伤口了。
不过实在疼得受不了,夕月辉只好找话题说。“流影,外面那群人可以信任吗?”
她居然还感觉到了。“你还能看出来,不简单嘛?”徐清歌笑道。
夕月辉挥了挥拳头:“不要小看我啊,我很聪明的......嗯嗯,就是这样,他们肯定是瞒着我们一些事情的。”
徐清歌淡笑道:“你担心什么,就算天机在算计什么,那也是算计我,又不是算计你。”
“哈?你知道还这么放心他们,不闻不问啊?”夕月辉有些理解不能。
“其实我要真想知道他做什么,只需要花点时间就能想出来了。嘿,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没有骗你。只要我愿意去想,我就一定能知道天机在算我什么。”
“那你为什么不去想?”“因为天机不希望我去想啊,如果我想出来了,可能就会和他的计划有偏差了,所以我必须要控制自己,强迫自己不去想。”
“你疯了吧,你就这么信任他?万一他要害你怎么办?”“你不懂,他最多就会坑我,或者是擅自做一些他自认为正确的事情,但他不会害我。”
“我是说万一,万一他要害你呢?”“没有万一。”“那如果...他要害我呢?”“他要害你还救你做什么?”“我是说万一啦。”
关于这个问题,徐清歌还真是想了想,因为,的确是有这种可能的。
如果说天机想要夕月辉的死才完成一些事情......虽然这个几率低到几乎没有可能,但徐清歌也必须要承认,还是有这个可能。
“如果是那样,他就一定会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比如说杀了你还能复活你之类的,否则的话我就会干掉他。”
夕月辉顿时笑了起来:“那我是不是要谢你为我报仇啊?”徐清歌摇摇头,天机不是那样的人,明知道杀死夕月辉徐清歌会做出什么选择,他一定不会那么做的。
但他不去想,强迫自己不去通过那些蛛丝马迹去想,他也不知道天机和灵猴究竟想做什么。
这时候,刺刀过来敲门了:“流影,还要多久?”徐清歌看了看,问道:“过去多久了?”
“十五分钟。”“嗯,那还需要最少半个小时。”
到现在徐清歌也只处理完了夕月辉脸上和左手臂的伤口,给她的左手缠上绷带而已。
“天机说不用着急,还有很多时间。”徐清歌微微点头,答道:“知道了。”
还有足够多的时间,可能有很多。如果说夕炎凤强到能下令动员整个虚祖来追杀夕月辉,那么足够多的时间就意味着,这个客栈不简单。
“月辉,我要处理胸部了。”徐清歌说着就拿剪刀剪掉了她胸口的衣服。夕月辉连忙转过头去,不让他看自己。
等徐清歌处理完,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了,跟他预计的时间有差距,因为她身上的伤口实在是太多了。
看着自己全身上下都是绷带,夕月辉无语地看着他:“我这要多久才能拆啊?”
“你的身体愈合速度很强,我的药效果也不错,这绷带也是有治疗效果的,不是单纯的绷带,最多三个小时伤口就愈合了,你看你脸上的伤口有些都已经愈合了。”
徐清歌给她递了一面铜镜,夕月辉怔怔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她已经从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变成了四十岁的大妈。虽然依旧艳丽无双,但跟之前比起来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差距,差不多也就是个风韵犹存这个级别了。
看了好一会,夕月辉忽然抹起了眼泪,呜咽道:“呜呜呜,我已经这么丑了...啊,好丑啊,我好丑啊!”
她说着便把铜镜丢给了徐清歌。她这一辈子都没有这么丑过,虽然看着仍然很漂亮,但这东西是不能对比的,女孩子哪里能接受自己忽然变得这么“丑”?
看她哭得情真意切,徐清歌也有点懵,不至于吧,还是很漂亮的啊,不就是多了几道皱纹,看着年纪大了一些吗......
但他也知道必须要安慰她。“没有的事,你哪里丑了,比很多人都漂亮了好吗?你看我还是很喜欢你呀!你这样的美人人见人爱,比天上的星星都漂亮......”
“别哭了,不就是没以前好看了吗,又不会影响什么,你别看镜子就好了啊!”
夕月辉简直哭笑不得:“你会不会说话啊,算了算了,反正也回不去了,长的丑一点也好,省得碰到你这样鬼迷心窍的家伙......”
“我怎么就鬼迷心窍了?我要是什么痴汉,你现在又动不了,我直接把你抱上床你也反抗不了啊!”
“去去去,臭流氓!对了,接下来你们要怎么办,一直待在这吗?”“那要看天机怎么安排了,怎么,你想回德洛斯?”
夕月辉摇摇头,有些茫然道:“不,我都没有修为了,他们还不知道要不要我呢。”
徐清歌笑道:“原来你还知道德洛斯需要的只是你的武力啊,放心吧,你要真能回去,德洛斯一定会保护你的,你好歹也是个公爵,就算你真的是个废人,德洛斯也一定会保护你。”
“说的也是......不过我没有力量,会不会被人欺负啊?”“那你想怎么样?”
“我想想...我知道一个很安全的地方,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子,没有人知道的,我们去那里吧,等我修炼个几十年再说!”
徐清歌想想也是,这时候要把夕月辉送回德洛斯他也不放心,虽然明知道她只是一组数据,送她回去之后他们应该也就要回归了,但徐清歌还是忍不住去想。
看她这样子,这公爵估计也就是个孤家寡人,顶多有一些仆人帮她买买酒,想找个能为她卖命的那估计是一个没有。
她现在没有了力量,被人家欺负了怎么办?
徐清歌把刺刀喊了进来,刺刀一看她脸上的疤痕,便淡淡道:“再等一等吧,等她脸上的伤痕愈合了再做吧。”
此时的刺刀已经完全变了样,从原来一脸冷峻的青年变成了沉稳的大叔形象,给人的感觉一看就是个保镖人物。
“嗯,那我先来吧。”刺刀微微点头,问道:“你要什么形象?”“天机没安排?”“他说他是拉尼斯伯爵的儿子。”
“这样啊,那我就是拉尼斯伯爵儿子的朋友,跟他一起来观看武道大会的,服饰方面有准备吧?”
“有的,我顺了不少类型的衣服出来。”“怎么解决手脚?”“一把火烧了。”
......你这也真是够厉害的了。这终归是个破绽,一把火把人家店给烧了的确能解决不少问题,只要不是特有的衣物就好了。
比如说你顺出来的是衣物是百年老字号的,那你一把火给人家烧了,还穿人家独有的衣服出来,这就是自己找死了。
但如果顺出来的是这家店有的,那家店也有,很多家都有的,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要是不烧呢,人家一看少了什么,你穿出去了,那总归是个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