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力种菜籽的太子刘彻,体会到了这种弯腰,起身的痛苦,村口有个水井,他打算换个口味,去提水怎么样?
    把锄头扔在地上,刘彻提起水桶就一路狂奔,他身体都僵了,要是不狂奔的话,他会觉得自己很难受,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贱骨头吧!
    汉朝的水井是要转的,绑好了木桶就把它扔了下去,感觉到装满以后,便扭动着那个转轴,木桶慢慢上升。
    随着一身抖动,水溅掉了一小半,这好像也没什么办法,谁叫咱这技术不太行呢!
    要是这时候有个大木桶加推车该多好,这么弄多麻烦呐,四处看了看,还真给刘彻发现了一个推车,上面的大木桶足够倒个几十小桶了。
    村民们看来是熟知其中的道理,想要一劳永逸,非得做出些发明不可,如今也算得上是无主之物了,没有多少讲究,刘彻拉过来就用。
    一桶两桶还没感觉,倒个几十桶,这疲劳感就出来了,也没有很急,反正还有个人在地里忙着,咱得养精蓄锐对不对。
    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闲下来,刘彻认为有些事情他必须得想一想了,李广的军队的素质或者是自己带过来的兵,个人作战能力确实有些不足,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哪一方精兵强将就先赢了一半。
    可是要怎么训练呢?这是一个问题,军队里面有摔跤,射箭和蹴鞠,这些的确具有玩乐性和实效性,但是想让一个军队变得更强,这些明显是不够的。
    加强强度,负重跑,或者互相博斗,爬坡或者是跳远,更绝的或许是射箭的时候紧盯着目标,盯他个一天,这些看起来不错。
    想起来似乎挺艰苦,但比起死亡,或者是荣耀,刘彻觉得应该能有一半以上的人能振作起来。
    那一半的人便可以当做种子选手,当他们得胜归来之时,另一半人该会钦佩他们,强者终究应该受到人尊敬!
    有一便有二,就好像刘彻如果种出的大白菜,让士兵们给吃了,刘彻他心中也会有一种荣耀感,这种感觉会激发更多的人去努力去当一名这样的士兵。
    与古代众多将领不一样的是,刘彻觉得他能让士兵做到全面发展,当艰苦的训练变成一种习惯以后,他觉得他领的兵可以所向披靡。
    刘彻觉得偷懒不是一种好习惯……
    看到这么匹狼,慢悠悠的朝自己走来,刘彻觉得他这么跑似乎是情理之中的,天知道的后面有没有一大群狼!
    在草原上独狼是不能惹的,狼是群居动物,真的是倒霉极了!
    刘彻吓的头皮都发麻,跑了一段路便停了下来,跑还是算了,要是这匹狼有意追自己,自己是跑不过它的。
    这只狼伸出了舌头,眼睛发出锐光,矫健的身躯证明他是一匹强壮的狼,昂起狼头,似乎有一种霸气在它身上散发。
    这是一匹狼王,刘彻下了判断,这种眼神,他只在他父皇身上看到过,狼把自己当成猎物了!
    草原上果然凶险无比!
    狼头呼出热气,四足扒拉着土地,可又不知道为什么,狼晃了晃脑袋,围着刘彻转了几圈之后,细细的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眼中的寒光慢慢消退。
    在刘彻身旁趴了下来!
    这只狼是吃素的?刘彻深深的怀疑,不过既然已经脱离危险了,也懒得想那么多了,擦擦头上细密的冷汗,留着慢慢靠近这匹狼。
    摸了狼一下,没有反应,再摸了一下,还是没有反应,但是当刘彻摸第三次的时候,狼回头了。
    那小眼神,刘彻觉得他汗毛都立起来了,笑容是国际通用的,刘彻对着狼笑了一下,狼没有做出回应,只是从口里吐出来一张半干半湿的布。
    这匹狼是什么品种?
    从一匹狼王嘴里吐出来一块布,这是一件令刘彻觉得很新奇的事,但打开一看之后,刘彻笑不起来了。
    这竟然是他二姐给他写的,机缘巧合之下到了他的手上……
    刘彻是怀着沉重的心情看完的,二姐的字向来娟秀,可这张布上的字,虽然有其形状,但下笔很压抑。
    “二姐,小彻知道了!三年,你最多等我三年,我刘彻要是没有把匈奴打成丧家之犬,接你和外甥回来,誓不为人!!!”一声长啸拔地而起,刘彻双拳握的紧紧的,手上青筋暴起!
    赤红的双眼中满是坚定,若有万难阻之,全力灭之又有何妨?
    狼王感觉到了刘彻的蓬勃戾气,唰的站了起来,毛发根根变硬,牙齿也亮了出来。
    但是狼还保留着理智,没有发动进攻,只是喘着粗气,吭哧吭哧的紧盯着刘彻。
    把积郁在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出来了,刘彻好过了不少,这一两年来,他想的太多,都快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感觉他现在又找到了拼搏的勇气。
    戾气渐渐消褪,狼王也重新趴了下来,狼王不解的看着刘彻,似乎是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了。
    刘彻轻抚着狼王的皮毛,他和二姐唯一可以寄托的便是这匹狼了,既然二姐能用它来传信,那似乎自己也可以让它替自己回信了。
    但现在看来明显是不可能,这匹狼除了对他没有敌意,一副爱鸟不鸟的样子,还保留着他的高贵。
    “太子殿下,你打水怎么打了这么久?我都快累死了!”马志宇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待定神一看,他下意识后退了两步,我的妈呀,这匹狼是哪里来的?好像和太子殿下还很熟的样子,这毛色,这气势,这身形,这是狼王!
    不知不觉都过去不短了,刘彻有些不好意思,尴尬笑道,“本宫刚才想事情进去了,这匹狼又好像与我有缘,待到现在都忘记了时间了。”
    “与你有缘?不会吧,我看这匹狼对人并不反感,应该曾经被人养过!莫非是你认识这匹狼的主人?”马志宇问道。
    “你要不要摸一摸?”刘彻道。
    “不不不,太子你摸就好了,我可不敢,要是把他惹毛了,我可打不赢狼王!”
    “你怕了?”
    “对,我怕了!”
    没有想到他这么干脆,刘彻也就不调笑他,从怀里拿出来一块他存了几天的干牛肉,放到狼王嘴边。
    狼王嫌弃的瞧了一眼,转过头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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