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子欲言又止,沈歌察觉到他的表情,追问:“怎么?”
    “无事。就问一下罢了。”
    沈歌一怔,马上道:“可是有人说闲话?”
    蛮子犹豫一下,轻轻点头,“有人道您想攀附荀大人,嫁过去做小。”
    沈歌差点没被蛮子这话砸懵,瞠目结舌道:“什什什么?!做小?”
    使劲咽下一口气,沈歌方想起这年头男人与男人也能成婚,无怪乎有这种流言传出来。
    沈歌简直被气得头昏脑涨,喝道:“哪个缺德的长舌传这些?!”
    蛮子轻声道:“乃别村人传出,具体不可考,不过已传了一阵子。”
    那些嚼舌根之人甚至不带恶意,他们觉着沈歌有本事,居然能攀上这么一位贵人,言辞之间还颇为羡慕。
    蛮子为这事与人打过一架,对方自是被压着打,不过蛮子心中这口气依旧没消下去。
    沈歌原本受伤还好说,伤好后依旧住于荀府,这股流言渐渐就有些压不住。乡下人本就有些无事生非,更别提流言中的两人都是有身份之人,那些人无论如何也不愿放这股谈资过去。
    沈歌深吸一口气吐出,冷静道:“嘴长于别人身上,别人要说何事我也制不住,自己心中有数便成。荀哥与我亦师亦友,我不可能因区区流言便疏远于他。”
    蛮子望着沈歌的相貌,心中仍是不住担心,就怕沈歌自己不觉,荀大人却对他有意思。
    沈歌身体调理了这么久,人也借着这股东风蹿高了些,整个人颀长秀雅,透着一股乡下人望尘莫及的气质。
    他的相貌长开一点,不若原先女气,不过仍十分精致,加上身上那股温和的书卷气,仰慕他的人不知有多少。
    正是因为沈歌长得好,这股流言才传得格外迅猛,若沈歌矮个黑肤塌鼻梁,恐怕便没人会做多想。
    沈歌因这事,心中堵着一股气回荀家庄去了,他倒什么也未说,不过神色带出了些。
    荀飞光见他不高兴,旁敲侧击地问:“与你大伯娘有龃龉?”
    “哪能?”
    沈歌现如今算有出息,他大伯娘一反常态,对他热情得不行,晚饭时还特地将炖好的鸡放于他面前。
    沈歌不好说村人传的那些闲话,便转了个话题,“荀哥,明日我想去祭拜我父母。”
    按这边的习俗,每户人家在年前都要带着祭品去祭祖,沈歌原先年纪尚小,一般跟着他大伯去拜,并不会另去。
    今年发生过这么多事,沈歌自觉自己已能独当一面,便想着独自去。
    荀飞光并无意见,“你去便是,我令绿枝与你准备祭品。”
    “我自己准备罢,我回家弄一下祭品?”这种祭祀之事关乎鬼神先祖,在别人家弄终究不太好,哪怕关系再亲密。
    “行。祭完后早些回来。”
    沈歌第二日便回自己家杀鸡煮肉,带着纸钱香烛等物上山祭祖。
    沈家的祖坟就在附近,沈歌的父母在其中有两个墓。
    沈歌五月时大病一场,险些魂归西天,醒来后便想起了前世的事情,这一世小时候的记忆反倒像蒙了层纱似的不大清楚。
    沈歌哪怕有与沈家父亲相处的记忆,感情却一下被冲淡许多,乃至于他醒来这么久,都未曾上山拜过。
    沈歌提着篮子带着刀一人上山,将沈父沈母坟墓附近的荒草杂树清理一空,掏出香烛点上,又放下祭品。
    他低声与沈父沈母说了这一年来的事情,又告诉他们自己想起了前世,求他们保佑。
    沈歌自己便有前世记忆,对鬼神很有几分相信,祭拜也做得郑重。祭拜完后,他心里踏实许多。
    沈歌拜过父母后,将沈家的其他祖辈的坟清理干净,挨个奉上祭品,方慢慢下山。
    他刚想起前世记忆时一心以为自己乃重生,对这里毫无归属感,直到生活这么久之后,沈歌才慢慢有种触到实地的感觉。
    外人编排流言,污蔑他与荀飞光的关系,沈歌虽气愤,但无论如何也不会因此疏远荀飞光。别的莫说,荀飞光救他一命,将他重新拉回这个世界,沈歌总有几分荀飞光是他与这世界的维系物之感。
    荀飞光见沈歌面色不对,追问未问出结果,转头便让韶信派人去打听。
    韶信做起这种事来驾轻就熟,一天不到便打听到了。
    “村里有流言道沈歌儿攀附于您,怕是要嫁与您做小。”
    “只有这?”
    “应当是这个,除此之外,村里十分平静。”
    荀飞光摇摇头,不知说什么好。
    他自是喜欢男人,若不然,从十五到二十九,他也不至于足足十四年都未娶妻。然若说对沈歌有心思,他的确有几分,不过发乎情止乎礼,远无外界传的那样暧昧亲密。
    “将这股流言从源头灭去,莫再让沈歌儿听到,省得他过这个年都过不好。”
    “是。”韶信应下。
    果然没过几日,就有某某摔伤了腿的消息传出,据闻他编排沈秀才公,被阴间的祖宗托梦教训了,还令他摔伤腿。
    这事一出,村里风向一转,个个都道沈秀才是要考进士的文曲星老爷,绝无可能嫁人。传闲话的人多嘴得罪神明,所以被罚。
    祖宗显灵可是一件大事,这事一出,整个沈家村的祭礼又重了几分。
    沈歌还是好几日后才得到消息,他听闻后,很快便猜到怎么回事,眉眼不禁弯了弯。
    很快,新年便到了。
    二十九那日,沈歌被一阵喧闹声吵醒,打着哈欠迷迷糊糊走出来才发现荀家庄一改平日的安静,个个都喜气洋洋地互相打招呼。
    沈歌走出来,荀飞光早已醒来,雷打不动地练了套拳,才过来与沈歌说话,“醒了?”
    “刚醒,荀哥,你每天都好早。”
    “早睡早起罢了。”荀飞光带头往前走,“先去用早点,用完我们思量一下今年的对联要写什么。”
    沈歌听闻要写对联,一下便精神了起来。
    他这几日都在帮沈家村的村人写对联,早写得顺手无比。不过村人的对联讲究的不过是求财求子求六畜兴旺之类,荀家庄这边自然不能用这些。
    沈歌道:“那我们快些吃。荀哥,你想出对子了未?”
    “尚未。”
    沈歌用完早餐兴致勃勃地拉着他往静室中走去,写对联说难不难,说简单却也不简单,要写得吉祥奇妙合心意还得多花心思。
    沈歌写到一半,荀管事过来将荀家的事报与荀飞光。
    沈歌早在这里住熟了,荀家庄众人都拿他当自己人,荀管事见事情不是机密,也不避他,直接回道:“老爷,二房那边将年礼送过来了,还有宫中也有礼送来。”
    “送来便收罢。”荀飞光毫不在意。
    “除礼外,老夫人还捎了信过来。”荀管事说着将一封封好口的信递给荀飞光,“二房那边请您回去。”
    沈歌听他又是提到二房又是提到老夫人,悄悄竖起耳朵来听。
    荀飞光见他手下的笔顿住,心神全在自己这边,揉了下他的脑袋,无声催促他专心,自己倒是拆了信,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
    信中仍是老黄历,先是问候他的身体,而后催他回去,再隐晦地提他的婚事。荀飞光目光扫了一遍,无趣地将信放下。
    沈歌等他看完,好奇地问:“荀哥,你家在京都?”
    “嗯。”
    “你家都有些什么人啊?你一人在这里闲居不必回家么?”
    “你想我回家?”
    “当然不。”沈歌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睁大眼睛望向荀飞光,笑道:“我只是有些好奇你为何不回家与亲人团圆,荀哥不想说便不说。我想与你一起过年,可没想你归家之意。”
    “无什不可说之处。”荀飞光显得有些淡漠,“我父母俱已去世,祖父早年也不在了。我无嫡亲的兄弟姐妹,身上又不大好,便来这边闲居。”
    “老夫人是?”
    “我的祖母,她是我祖父的继室,只生了我二叔一个,现如今他们就算我关系最近的亲戚。”
    看来关系真不怎么样,沈歌心中想到,他有些同情地看了荀飞光一眼,他与大伯娘关系也不怎么样,是以与大伯一家都不算亲密,也称得上同病相怜。
    得知荀飞光家里的情况,沈歌投桃报李地主动道:“我情况与你类似,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了,父亲也没于我少年时期,家里就剩我一个。”
    荀飞光早调查过他的情况,对他的身世一清二楚,他顺口问:“你母亲那头如何?我从未听你提起过你舅家。”
    “我母亲当年是逃难逃来沈家村,我亦不知外家还有没有人,不过应当没有了,不然不至于这么多年都没人来找我们。”
    “逃难?我记得十几年前附近并无大的灾祸。”
    沈歌摇头,“我亦不知,那时还没我。”
    荀飞光望着他的脸,问:“你想知道你外家那边的情况么?”
    沈歌一个乡下小子能长成这副模样,多亏他那大美人娘亲。荀飞光纵使没见过人,也能想象他娘当年的貌美程度,而养出这么一个貌美女儿的人家也未必是什么寻常人家,尤其这里面还涉及到逃难,谁知有什么隐情。
    沈歌却是平静摇头,“不想。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也没人来找。纵使能找着人,突然要认一个外家,恐怕对方也为难。荀哥,我知你本事,不过这事你不必帮我打听,随缘罢。”
    不管有何隐情,他娘当年都是逃难逃过来的,怕前尘往事并不那么美好。
    荀飞光看他一眼,没想到他看得如此透彻。
    第30章 回忆
    大年初一, 沈歌穿着一身火红的新衣裳, 一大早便来敲荀飞光的门。等荀飞光一开门, 他便欢声祝贺:“荀哥,恭贺新禧!”
    平常人穿红大多穿暗红, 若不是总角年纪,绝不敢将这鲜嫩颜色往身上套, 沈歌穿着却十足合适,一身红色的衣裳衬着雪白的脸庞, 脸上满是笑意, 别提多喜庆。
    荀飞光多望了两眼,沈歌误会他的神色, 紧张问道:“绿枝姑娘道我上一年多遭灾, 特让我穿红挡煞。怎么,很不好看么?”
    “并不, 红色合适你。”荀飞光说着递他个红封, “吉祥如意。”
    荀飞光声音本就低沉,一大早起来更带着丝沙哑, 别提多有磁性。沈歌听罢, 莫名觉着耳朵热起来。
    荀飞光亦穿上新衣,不似沈歌鲜艳,他只着一身月色锦袍。那身衣物贴着的他健壮的身形,越发衬得他玉树临风。
    绿枝与步莲手艺极好,沈歌一身新衣精美细致,然精美太过还带着几分孩子气, 远不若荀飞光这身充满成熟男人的味道。
    沈歌望着他宽厚的肩,目光颇带羡慕,若不是荀飞光为人一向严肃,他简直想伸手去摸一摸。毕竟这副好身材可不是人人都能练出,纵使前世专吃这碗饭的名人,也无几人能如荀飞光一般身形健美流畅,气质沉稳大气。
    沈歌心头蠢蠢欲动,荀飞光道:“今日大年初一,你可有想去之地?”
    “无,困得很。”沈歌抬手遮掩着打个哈欠,指着自个那光滑白皙的脸,叹气道:“你瞧我眼下,若不是大年初一不能犯懒,我现如今最想去的地方便是床铺之中。”
    沈歌那张精致的脸简直要戳到眼前,荀飞光瞥他一眼,“懒货。”口中虽嫌弃,语气却带着十足的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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