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满脸是伤的骑将冷笑了一声,并未答话,但是却已经将樊稠视为了囊中之物,双腿一夹马肚,“驾”的一声大喝,紧握手中铁枪便朝樊稠疾驰而去。
    樊稠没有一丝惧怕,举起自己手中的铁枪,便迎着那个骑将而去。
    双枪并举,两马相交,但听见一声“铮”的响声,两个人的第一个回合便转瞬即逝,谁也没有能奈何得了谁。反而叛军的骑将眉头倒是稍微皱了一下,转过马头时,那骑将丑陋的嘴脸终于开口说话了,对着樊稠怒喝道:“好样的!居然能够接下我候选的这一枪,足以证明你并非庸庸碌碌之辈。”
    “少废话,再来!”樊稠脾气上来了,冲着候选便大叫了起来。
    而与此同时,庞德则躲在中军的宅门里,手持落日弓,不停地用自己精准的箭术射杀着来犯之敌。当他看到樊稠和候选正斗得难解难分时,便拉弓搭箭,但听见一声弦响,一支箭矢便朝着候选的背心凌厉的飞了过去。同时,庞德的嘴角上也扬起了一抹自信的笑容。
    这一箭来的太过突然,也是冷不丁的一箭,庞德更是用尽了全力,眼见着那箭矢就要射中了候选的后心,谁知道候选突然策马向前,在这电光石火间,箭矢便从他的盔甲上擦过,“噗”的一声响,便射中了旁边的叛军士兵,一箭毙命。
    候选大吃一惊,急忙回头,顺着箭矢射来的方向望去,但见庞德正准备射出第二支箭,他啐了一口口水,骂道:“暗箭伤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庞德根本不予理会候选,只管朝着候选射出箭矢,一支射了出去,紧接着第二支箭紧随其后,前后不过几秒的功夫,便已经射出了三支箭矢,而且一支比一支猛烈,三支箭矢更是保持在同一水平,从正面看,似乎只有一支箭矢。
    候选见箭矢射来,并没有躲闪的意思,他艺高人胆大,将铁枪横在了面前,准备接下这箭矢。可是,不等他摆出架势,樊稠的铁枪已经扑到面前,由不得他不去躲闪。
    “奶奶个熊!”候选第一次如此被动,当即驱马向一边躲闪,这时才看清,朝他射来的箭矢竟然有三支,三支箭矢始终保持在一条线上,这种高超的射击技巧,令他咋舌,如果不是樊稠那一枪逼得他非躲闪的话,只怕他接下了第一支箭矢,第二支、第三支箭矢就会射中他的心扉,倒是无形中让他躲过了一劫。
    也因此,他对庞德的箭术有了些忌惮,朝着樊稠虚晃一枪,便朝一边杀去,不再暴露在庞德箭矢之下。
    这一幕萧风、贾诩看的清清楚楚,此时五个营地里四个营地全部陷入混乱,萧风立刻下令所有人全部集结到中军这里来,紧守寨门,准备挽回这混乱的局面。
    昏暗的夜空下,汉军的军营中灯火通明,四周的营寨在烈火中被焚烧着,在怒号的朔风中,火势蔓延的很快,不大一会儿功夫,后营已经完全被火龙吞没。许多来不及逃出营寨的士兵尽皆被困在了火堆里,被烈火所烘烤,撕心裂肺的声音不绝于耳,而更有惊慌的马匹胡乱冲撞。
    萧风站在中军的军营里,看到四周的营地都先后变得混乱不堪,那些本来就是被迫投降的羌人此时也乘乱倒戈相向,使得汉军营地乱上加上。他扭过头,对身后的士兵说道:“擂鼓助威!”
    向中军集结的命令已经下达,但是由于叛军从外围攻打的异常猛烈,再加上部分羌人的倒戈,让整个汉军的军营乱作一团。五个营寨中,倒只有中军营垒应对自如,能够组织有效的反击,和叛军进行较量。
    骊靬人分散在四个寨门,每个寨门的门口都排列着一个小型的龟阵,箭射不穿,枪刺不透,就连骑兵攻来他们也能依靠标枪将其格杀。也正因为如此,中军营垒这里守卫的极为森严,没有一点混乱的迹象。
    突然遭受到叛军的袭击,已经超乎了贾诩和萧风的预料,看似拥有强大阵容的汉军,在叛军的突袭之下却显得不堪一击。到底是临时纠集起来的队伍,在叛军的强大攻势面前,如同一盘散沙。
    混乱中,不断有汉军士兵从外面退入了中军营垒,依靠中军营垒所搭建的木栅栏和箭楼来进行防御,一时间箭矢漫天飞舞,只要看见靠近的叛军骑兵便是一通乱射。
    中军营垒只有五千人,四个寨门口各自分布着一千人,另外一千人则守护着萧风的周围。
    此时此刻,萧风已经环视了一圈,外面的四个营地基本上沦陷了,除了前营那里樊稠还带着数百骑兵死撑,左营、右营完全落入到了叛军的手中,那些意志不坚定的羌人再次回归了他们的本性,与叛军联手作战,共同前来攻击中军营垒。后营完全陷入了烈火焚烧的状态,冲天的大火映照着半个夜空,大火上空还冒起了滚滚的浓烟,被凌厉的朔风吹向了中军营垒那里,呛得人不得不掩鼻。
    贾诩环视一圈后,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没想到自己这些天的努力好不容易拉拢的一支大军,竟然在顷刻间被瓦解了,心中多少有些难受,对萧风说道:“主公,一步错,步步错,属下一时疏忽,直接导致主公落得这步田地,还请主公责罚!”
    萧风道:“胜败乃兵家常事,只要聚拢兵力,然后死守中军,迫使叛军退兵即可。我军粮草全在中军,必须死力扼守。那些墙头草就由他们去吧,以后我会让他们后悔的。军师,当务之急,是如何击退来犯之敌,并非说这些话的时候。军师智谋过人,我是坚信不移的,军师应该拿出一些过人的谋略,来渡过这场危机。”
    贾诩听后,心里舒服多了,当即抱拳道:“主公,由于夜色难辨,我军根本弄不清叛军来了多少人。万一叛军是倾巢而出,那我军死守这里也没有什么意义。不如死马当活马医,组织一支骁勇之士,奋力杀将出去,给叛军来个下马威。我观察了许久,叛军中似乎以那个叫候选的马首是瞻,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朝着候选猛攻,逼迫候选退兵,其余叛军定然会自动退却。”
    萧风听后,也点了点头,觉得贾诩说的在理,当即对身后的贝提里乌斯说道:“你刚才都听清楚军师讲的话了?”
    贝提里乌斯立刻会意,抱拳道:“属下知道该怎么做了。”
    话音一落,贝提里乌斯便开始咆哮道:“骊靬人,集合!”
    声音如雷,滚滚入耳,分散在四个寨门前面的骊靬人立刻聚集在了一起,向着贝提里乌斯所站的方位靠拢,只分分钟的时间,一千二百名骊靬人便已经集结完毕,这等速度令萧风都感到咋舌。
    骊靬人一经离开,汉军士兵立刻填补了空缺,堵住了寨门口,继续用箭矢招呼中军营垒外面的叛军。而正前方,樊稠带领的三百多骑兵在庞德的箭矢掩护下,在叛军的阵营里横冲直闯,樊稠本人更是已经杀的成为了一个血人,胳膊上的伤势似乎对他没有一点的影响,反而让他越杀越勇。
    候选忌惮庞德的箭术,始终不敢露头,畏首畏尾的,正是基于此种原因,樊稠才能得以肆无忌惮。
    “呜呜呜……”
    正在这时,汉军的中军营垒中吹响了另类的号角声,呜咽的号角声一经响起,正前方的寨门里,汉军士兵便迅速的闪到了一边,全副武装的骊靬人排成了整齐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寨门里冲了出来,所有人都武装到牙齿,走起路来显得铿锵有力。
    等到骊靬人的队伍全部开出中军之后,便在寨门前的空地上集合,横在那里形成了一堵坚硬的墙壁。
    此时,他们的首领贝提里乌斯开始了他战斗前振奋人心的演说,朗声喊道:“士兵们,在击败了那么多的叛军之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战争更让你们熟悉呢?对一位勇敢的武士来说,又还有什么事情,比亲手杀人更加甜美呢?满足自己杀人的欲望,是天母赐予我们骊靬人的伟大礼物,我们是天生的战士,为战争而生。所以,让我们立即向敌军发动猛烈的攻击吧!哪一方首先开始战斗,就说明他们比敌人更勇敢。两军相逢勇者胜,让我们蔑视这些乌合之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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