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实上,萧风则是要率领大军从媪围城出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取金城郡的金城县。除此之外,萧风还专门分出一支兵马,让徐荣率领一支一万人的骑兵驶进金城,实行游击战术,横扫金城其余各县。
    战略计划布置完毕之后,萧风留下克雷达乌斯率领五千士兵守备鹯阴城,尽起三万马步大军,开始紧锣密鼓的朝金城县而去。
    十一月二十,萧风的大军离开了媪围城,前行不到三十里,便旋即下令停顿了下来。随后,萧风将贾诩、毛霖、庞德、贝提里乌斯等人全部叫到了自己的身边,商议道:“我军人多势众,但是真正对我们死心塌地的却很少,许多人只不过是苟且偷生而已,叛军在金城到底还有多少兵力,我们尚且不得而知。如果多过我们数倍,一旦发生战争,草草纠结起来的联军未必是叛军的对手。我以为,当分兵而进,我亲自率领一支精锐先行,一来可以试探叛军实力,二来也可以灵活变幻,不至于陷入敌人的迷惑当中。”
    “既然如此,那就让我带着骊靬人跟主公一起先行。”贝提里乌斯道。
    萧风摇了摇头,说道:“骊靬人不能走,队伍中有不少是投降过来的叛军,他们需要骊靬人来进行威慑,如果你们全部走了,指望那一万七千名汉军来震慑他们吗?徐荣带走了一万叛军骑兵,我尚且有些担心,害怕叛军会不听从他的命令,万一倒戈相向,那徐荣可就危险了。”
    “主公不必过于担心,羌人虽然反复无常,但是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他们对英雄比较依赖。主公先后射杀了李文侯、边章,又接连击败叛军,在与主公对敌的叛军心中,主公已经成为了一个很了不起的英雄。所以,在没有遇到比主公更厉害的英雄之前,他们暂时不会反叛。徐长史所率领的骑兵大多都来自白马羌、烧当羌,如今这两支羌人部族已经选不出首领了,只能暂时寄居在主公之下,听命于主公,并且还十分荣幸的成为了汉军,他们又怎么会再次反叛呢?”毛霖开口说道。
    萧风于是不再担心了,便看了一眼贾诩,问道:“军师,你对我的提议有什么建议?”
    贾诩道:“分兵而进虽然是大忌,但是此时此地,也只能如此了。就事论事,主公应该带领一支骑兵去,而且必须是羌人籍的骑兵,其中不能参杂一个汉人。”
    萧风不解的问道:“为什么?”
    贾诩解释道:“主公此次去平叛,所平定的都是羌胡籍叛军,如果带着一支羌人骑兵去平叛,他们同属于羌人,彼此之间互有联系,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的同胞被外人欺负。主公虽然是汉人,但是却与其他人有着质的不同,因为羌人已经将主公当成心目中的英雄,愿意为英雄打仗,所以主公只需一句话,那些羌人便会指哪打哪。而且羌人也许会互相劝善,也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萧风听后,便不再犹豫了,当即让人点齐三千羌人籍骑兵,自己则孤身一人带领着他们继续向前,飞快的离开了大军。而贾诩则暂时代替了萧风的位置,统一指挥这支大军。从指挥的能力上来说,贾诩远在萧风之上。毕竟萧风以前都是习惯于单兵作战,真正指挥那么多的人还是极为少数,即使是在姑臧城的保卫战中,若是没有贾诩、徐荣、胡乐这些善于统率士兵的人帮衬着,只凭借他一个人的力量,只怕很难守住姑臧城。
    萧风带着三千骑兵先行离开了,快速的朝着金城县移动。一路上所过之处尽皆是残破不堪的村庄,更有被屠杀过和焚烧过的废墟,虽然有些地方被积雪覆盖着,但还是能够隐约看见一些,让人联想到叛军曾在这里犯下的罪行。
    朔风呼啸,萧风等人连续奔驰了差不多五十里,天色也渐渐黑暗了下来,不大一会儿功夫,夜幕就降落了下来。
    “大人,大家座下的战马都累了,是不是停下来休息休息?”一个羌人的渠帅策马来到了萧风的身边,问道。
    萧风环视了四周,见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便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老狼沟。”渠帅回答道,“皋兰山的老狼沟。”
    “这么说,我们已经快要走出媪围了?”萧风对这里的地理多少了解了一些,皋兰山是媪围和金城的分界点,以东是媪围,以西是金城。
    “是的大人,只要翻过前面的龙尾山,我们就可以进入金城郡的金城县界。不过,这段路最为难走,只怕到时候只能下马徒步前行。”渠帅回答道。
    “翻山越岭,费时费力,即使翻越了过去,也已经累的筋疲力尽。此时天寒地冻,河面尽皆冰冻三尺,不如改道走鹯阴河,明天天一亮便可抵达金城城下。”突然,一个声音从队伍中传了出来。
    萧风听到之后,急忙问道:“谁在说话?”
    马队瞬间分开,但见一个身披铁甲,内衬羊皮大袄的年轻人正用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望着自己,一部弯曲的胡须挂在脸上,丝毫没有一点畏惧的意思,策马向前走了几步,来到了萧风的面前,不卑不亢的道:“是我在说话。”
    萧风打量了一下这个人,觉得这个人看着颇有一番傲骨,便问道:“你刚才说的话倒是给了我一个很不错的建议,看来你对这里的地形十分的了解。你叫什么名字?”
    “樊稠。”
    “樊稠?”萧风听后,略微感到有些惊讶,没想到董卓帐下四大部将之一的樊稠竟然是个羌人。更没想到的是,樊稠竟然如此的年轻英武,而且还有着一些桀骜不驯,带着一丝傲骨。
    樊稠只是略微点了点头,朗声说道:“我是金城人,自幼在这皋兰山中长大,自然对这里了解的多一些。大人若是肯听我的建议,我保证明日天亮的时候我们能够顺利的抵达金城城下,若是一味的翻山越岭,此时大雪封山,一些险要地段都被积雪覆盖,一不小心就会坠入山崖,有损军队士气。而且一路上走走停停,反而是耽误时间,未能达到大人所要的突袭效果。”
    “你居然知道我的用意何在?”萧风听完樊稠的这番话后,便惊讶的望着樊稠,问道。
    樊稠道:“用兵之道,贵在神速,大人精挑细选了三千骑兵将大军抛在后面,目的不就是想给在金城留守的叛军来个突然袭击吗?”
    “哈哈哈……真是一个将才,你现居何职?”萧风欢喜地笑了出来。
    “普通士兵一个,能有什么职位?”樊稠回答道。
    萧风当即指着樊稠道:“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副将了。”
    樊稠眉头一皱,抱拳道:“樊稠寸功没有,怎敢受此嘉赏?”
    “迂腐!你所说的建议就是头功,若真能在明日天亮时抵达金城城下,定然会给叛军一个措手不及,攻下金城也就会很简单。如果你没说这些话,我又何以知道沿着结冰的河流向前行进?这个官职,你理所应当的接受,谁敢有半句闲言碎语,就请想出一个比你的方法还要快速的办法来!”萧风怒斥道。
    众人都不吭声,因为他们的头脑里面从未想过这样的问题,又怎么能够向萧风提出建议呢?
    樊稠被萧风的这一声怒喝唤醒,也不再推辞了,当即欣然领命,十分感激的抱拳道:“既然如此,那樊稠就当仁不让了。”
    萧风笑道:“传令下去,大军改道前进,樊稠在前面带路,等翻过了这座山,再休息不迟。”
    话音一落,樊稠便策马跑在了最前面,像一个向导一样,带着萧风等人改道向南,准备走沿河道路。
    第二天早上,萧风、樊稠等人便已经抵达了金城境内,此时天地间还是灰蒙蒙的一片,樊稠骑着马,站在一处高岗上,指着不远处一座依山而建的城池对萧风说道:“大人,前面就是金城了。”
    萧风粗略看了一眼,并未采取任何行动,而是先吩咐大军原地休息,好好的睡上一觉,等到明天傍晚的时候再说。
    樊稠听后,不解其意,便问道:“大人,兵贵神速,我军已经抵达金城,为何不乘势攻击,反而要在这里消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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