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县城外的一处隐僻民宅之中,这地方还真不好找。四周都是参天的大树与荒草,似乎已经废弃多时。
里面的灰尘全部被一扫而空,除了一些废弃的杂物,根本就没有桌椅。
两个人相对而立,一个头戴铁面的壮汉,目光咄咄逼人,还有个清雅的华服公子,目光平静如水,看起来倒像是一对主仆。
壮汉似乎不把这华服公子放在眼里,冷声说道:“曹孟德虽有雄主之姿,却英年早逝,只留下几个孤儿寡母。我吕翔只得改换门庭,另投明主。”
难怪飞虎军的骑兵们找遍了莱芜县城外的四周,却一直没有找到曹丕,原来他就藏在县城边上的如此隐蔽之处。
曹丕低声说道:“吕翔,你贵为我们摸金门四大统领之一的卸岭力士,竟然吃里扒外,投靠了袁绍的铁血杀手!实在是可恶!”
吕翔摸出了一块古朴的青铜令牌:正面印有“卸岭”,反面篆有“力士”,正是摸金门的“卸岭力士”之印。
他又从兜里拿出了一个风干的黑驴蹄子,与令牌一起扔到了地上:“什么狗屁摸金门,说得难听点,就是一群盗墓的!”
“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摸金门。毕竟我是摸金门的发丘将军。”曹丕面色不改地说道。
“最令我失望的就是你了!曹孟德任人唯亲,竟然安排了一个什么也不会的人来担当发丘将军。”吕翔有些生气地说道。
曹丕面对吕翔的质问,不怒反笑:“是吗?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你知不知道,我用的是脑子,比你们这些只知道卖体力的人更累?”
“是吗?”吕翔反手拔出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冷笑一声:“可是你现在已经被我这个卖体力的人给抓住了,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铁血杀手的掌柜命你来作什么?”曹丕两眼微眯,神色不变。
吕翔暗暗称奇,冷声说道:“把天宫令交出来,大爷若是高兴了,就赏你一个全尸。”
“什么?你要天宫令?”曹丕愣了一丝,似乎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铁血杀手要这个干什么?”
“这个不用你管!”吕翔用匕首在空中比划了一下,说道:“希望你不要让我等太久!不然的话,摸金门可是有许多对付嘴硬之人的手段哦。”
“好,我找给你便是!”曹昂低声说着,低下头,眼中泛出一丝杀机,在怀中摸出了一本破旧的纸书,封面上写了《孟德新书》四个字。
“这不是曹孟德临死前还未完毕的遗作吗?难不成天宫令的秘密藏在里边?”吕翔一脸怀疑地说道。
“不,这就是发丘将军的天宫令!”曹丕笑嘻嘻地看着吕翔,轻轻翻开了一页书。
什么?吕翔愣了一下,难怪自己在曹丕身上都搜遍了,也没有找到天宫令,没想到就是这本破书。
“交给我!我说到做到,给你留全尸!”吕翔脸上挂着一丝笑意,如此一来,自己此行的任务便圆满了。
但真的圆满了吗?
“蚍蜉撼大树,不自量死!”曹丕轻叹了一口气:“你可以去死了!”
只瞧见孟德新书中红光一闪,无声无息地击中了吕翔那高大的身躯,瞬间将他化成了齑粉。
曹丕合上书,捡起了地上的黑驴蹄子和卸岭力士令牌,喃喃地说道:“袁绍想干什么?难不成想对我大哥动手了吗?”
屋子的门开了,进来了一个壮汉,赫然就是死在战场上的曹洪。
他见到曹昂手里的卸岭力士令牌,脸上微微一怔,自己明明见到吕翔进了门,却没见出来,估计早已凶多吉少。
“洪叔叔,你来了!事情进展地如何了?”曹丕开口问道。
“禀告将军,我按照您的吩咐,将摸金校尉约了出来,但她说厌倦了摸金门,想要退隐山林。”曹洪低声回答,眼中带有不甘神色。
“摸金门自成立之初就分为内外两门,发丘将军管内,掌管手下兵马。摸金校尉管外,独身在外,与搬山道人、卸岭力士直属父亲统辖。”曹丕沉吟了一番:“那你没有留人吗?”
曹洪单膝跪地,说道:“属下无能,斗不过这个女人,竟然让她逃走了。”
曹丕这才注意到曹洪的袖口多了两道刀痕,眼中若有所思:“实力在你之上?既然走了就走了吧。洪叔你做事忠心耿耿,以后你就是我们摸金门的卸岭力士了。”
“多谢将军!那吕翔该如何处置?”曹洪面露喜色,能成为摸金门的四大统领之一,也算得上是喜事一桩。
“已经被本将军除名了!”曹丕冷声说道:“难不成那搬山道人也没有消息?”
“的确没有!属下问过摸金校尉了,她一人独来独往,并不识得什么搬山道人。”曹洪低声说道:“将军,属下问了摸金门中的许多人,他们都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人的任何消息。”
“看来是本将军多虑了!”曹丕点了点头:“也许根本就没这人的存在,也许他早就死在外面了。”
曹洪询问道:“我派出的人接到消息,铁血杀手一门派出了他们的五大掌柜之一的毒童子,又借到了对曹昂心生敌意的剑客史阿,布下了天罗地网,估计大公子曹昂凶多吉少了。”
“是吗?”曹丕低低一笑:“我大哥吉人自有天相,没那么容易死的!铁血杀手假借陈宫之手杀我父亲,又谋害我的大哥,我会找他们讨回公道的!”
“那我们下一步该如何做?”曹洪问道,当日若不是他会一门假死的功夫,还真不一定能够从容脱身。
“隐忍不发,伺机而动!”曹丕面带寒意,面对咄咄逼人的对手,只能等他慢慢多露出几个破绽来,再一击致命。
“是,将军!”曹洪出门,很快便隐入黑暗之中。
曹丕出门之后,在自己头上摸了些泥巴,寻了匹马,开始向着莱芜县城奔驰而去。
他的眼中带着一丝前所未有的执着,面上看起来却像一个人畜无害的公子哥。
里面的灰尘全部被一扫而空,除了一些废弃的杂物,根本就没有桌椅。
两个人相对而立,一个头戴铁面的壮汉,目光咄咄逼人,还有个清雅的华服公子,目光平静如水,看起来倒像是一对主仆。
壮汉似乎不把这华服公子放在眼里,冷声说道:“曹孟德虽有雄主之姿,却英年早逝,只留下几个孤儿寡母。我吕翔只得改换门庭,另投明主。”
难怪飞虎军的骑兵们找遍了莱芜县城外的四周,却一直没有找到曹丕,原来他就藏在县城边上的如此隐蔽之处。
曹丕低声说道:“吕翔,你贵为我们摸金门四大统领之一的卸岭力士,竟然吃里扒外,投靠了袁绍的铁血杀手!实在是可恶!”
吕翔摸出了一块古朴的青铜令牌:正面印有“卸岭”,反面篆有“力士”,正是摸金门的“卸岭力士”之印。
他又从兜里拿出了一个风干的黑驴蹄子,与令牌一起扔到了地上:“什么狗屁摸金门,说得难听点,就是一群盗墓的!”
“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摸金门。毕竟我是摸金门的发丘将军。”曹丕面色不改地说道。
“最令我失望的就是你了!曹孟德任人唯亲,竟然安排了一个什么也不会的人来担当发丘将军。”吕翔有些生气地说道。
曹丕面对吕翔的质问,不怒反笑:“是吗?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你知不知道,我用的是脑子,比你们这些只知道卖体力的人更累?”
“是吗?”吕翔反手拔出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冷笑一声:“可是你现在已经被我这个卖体力的人给抓住了,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铁血杀手的掌柜命你来作什么?”曹丕两眼微眯,神色不变。
吕翔暗暗称奇,冷声说道:“把天宫令交出来,大爷若是高兴了,就赏你一个全尸。”
“什么?你要天宫令?”曹丕愣了一丝,似乎已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铁血杀手要这个干什么?”
“这个不用你管!”吕翔用匕首在空中比划了一下,说道:“希望你不要让我等太久!不然的话,摸金门可是有许多对付嘴硬之人的手段哦。”
“好,我找给你便是!”曹昂低声说着,低下头,眼中泛出一丝杀机,在怀中摸出了一本破旧的纸书,封面上写了《孟德新书》四个字。
“这不是曹孟德临死前还未完毕的遗作吗?难不成天宫令的秘密藏在里边?”吕翔一脸怀疑地说道。
“不,这就是发丘将军的天宫令!”曹丕笑嘻嘻地看着吕翔,轻轻翻开了一页书。
什么?吕翔愣了一下,难怪自己在曹丕身上都搜遍了,也没有找到天宫令,没想到就是这本破书。
“交给我!我说到做到,给你留全尸!”吕翔脸上挂着一丝笑意,如此一来,自己此行的任务便圆满了。
但真的圆满了吗?
“蚍蜉撼大树,不自量死!”曹丕轻叹了一口气:“你可以去死了!”
只瞧见孟德新书中红光一闪,无声无息地击中了吕翔那高大的身躯,瞬间将他化成了齑粉。
曹丕合上书,捡起了地上的黑驴蹄子和卸岭力士令牌,喃喃地说道:“袁绍想干什么?难不成想对我大哥动手了吗?”
屋子的门开了,进来了一个壮汉,赫然就是死在战场上的曹洪。
他见到曹昂手里的卸岭力士令牌,脸上微微一怔,自己明明见到吕翔进了门,却没见出来,估计早已凶多吉少。
“洪叔叔,你来了!事情进展地如何了?”曹丕开口问道。
“禀告将军,我按照您的吩咐,将摸金校尉约了出来,但她说厌倦了摸金门,想要退隐山林。”曹洪低声回答,眼中带有不甘神色。
“摸金门自成立之初就分为内外两门,发丘将军管内,掌管手下兵马。摸金校尉管外,独身在外,与搬山道人、卸岭力士直属父亲统辖。”曹丕沉吟了一番:“那你没有留人吗?”
曹洪单膝跪地,说道:“属下无能,斗不过这个女人,竟然让她逃走了。”
曹丕这才注意到曹洪的袖口多了两道刀痕,眼中若有所思:“实力在你之上?既然走了就走了吧。洪叔你做事忠心耿耿,以后你就是我们摸金门的卸岭力士了。”
“多谢将军!那吕翔该如何处置?”曹洪面露喜色,能成为摸金门的四大统领之一,也算得上是喜事一桩。
“已经被本将军除名了!”曹丕冷声说道:“难不成那搬山道人也没有消息?”
“的确没有!属下问过摸金校尉了,她一人独来独往,并不识得什么搬山道人。”曹洪低声说道:“将军,属下问了摸金门中的许多人,他们都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人的任何消息。”
“看来是本将军多虑了!”曹丕点了点头:“也许根本就没这人的存在,也许他早就死在外面了。”
曹洪询问道:“我派出的人接到消息,铁血杀手一门派出了他们的五大掌柜之一的毒童子,又借到了对曹昂心生敌意的剑客史阿,布下了天罗地网,估计大公子曹昂凶多吉少了。”
“是吗?”曹丕低低一笑:“我大哥吉人自有天相,没那么容易死的!铁血杀手假借陈宫之手杀我父亲,又谋害我的大哥,我会找他们讨回公道的!”
“那我们下一步该如何做?”曹洪问道,当日若不是他会一门假死的功夫,还真不一定能够从容脱身。
“隐忍不发,伺机而动!”曹丕面带寒意,面对咄咄逼人的对手,只能等他慢慢多露出几个破绽来,再一击致命。
“是,将军!”曹洪出门,很快便隐入黑暗之中。
曹丕出门之后,在自己头上摸了些泥巴,寻了匹马,开始向着莱芜县城奔驰而去。
他的眼中带着一丝前所未有的执着,面上看起来却像一个人畜无害的公子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