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倭女被人骂骂咧咧的带走,钱兵虚脱了一般坐在地上。这一天的工作实在太充实了,看着身边几个大木箱子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六倍多的利润啊!除了劫道估计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赚钱了,可他这次只不过是运气好,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接下来肯定会有商人蜂蛹进入倭国,那时在倭国想要便宜买到倭女就不可能了,回到这边再想卖上高价也十分的困难。
干这种倒卖人口的缺德事不是长久之计,加上只能赚点辛苦钱,接下来自己的船队要何去何从呢?
就在他陷入沉思之际,一个水手凑了上来。兴奋的说道:“东家!咱们啥时候再去倭国?”
钱兵抬手就给了这家伙后脑一巴掌,“去倭国干啥?现在肯定有商人去倭国运女人,到那时小川还会给咱们这么便宜的价钱?
等到他们回来,淡水城早就买够了倭女,到时候卖给谁去?以后有时间多看看书,多动动脑子!”
教训完水手后,钱兵才思考自己这段时间的得失。不知何时起自己竟然成了一名商人,当初想要征服四海的愿望哪里去了?
他忽然觉得非常害怕,害怕自己成为市侩商人中的一员。刚才对水手发火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忽然的迷茫了让钱兵有些不知所措!
一支缺了拇指的大手拍在钱兵的肩头,随即熟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兄弟!想什么呢?”
“李威!你说我是个市侩的商人吗?”钱兵没有回头,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前方说道。
“商人不商人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初咱们的梦想。纵横四海征服可以看见的任何地方,让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红毛鬼知道大明的厉害!”李威重重说道。
听到李威的话,钱兵的眼睛亮了起来。对了!这就是他们当初的梦想,即使伤残也不曾放弃的梦想。这是大海植入他们身体的根,是每个热爱大海人的梦想。
“好!兄弟,就让咱们共同努力去征服四海!”钱兵说完,就和李威的大手握在一起。
次日!他们没有再去倭国,贩卖人口这种事情他是不会干了,他带着装满明元的大箱子来到了淡水城求见邢慎言。
在花掉十万银元后,钱兵终于拿到了长兴军第一张掠私许可证。只要不在长兴军控制的海域内,他可以攻击敌对国家的船只。
即使被对方抓住也可以出具掠私许可证,证明他这是战争行为而不是臭名昭著的海盗。这样他和他的船员就不会被对方绞死,从而获得战俘的待遇。
这是张斗在离开台员岛是安排的事情,虽然过去了不短的时间。但第一个来办理掠私许可证的却是钱兵,这个跟随长兴军海军最成功的海商。
掠私许可证在长兴军内部的看法不一样,有的人认为只要是攻击普通的商船就是海盗行为。
大明作为礼仪之邦根本就不应该允许这种事情的存在,对于海盗一定要严厉的打击。发现任何海盗都要第一时间予以消灭,更不要说替海盗背书,发什么掠私许可证。
但以郑芝龙为首的海军却认为,西夷人既然能做出给海盗背书的事情,那么长兴军也可以办到。
西夷人曾经驾驶大夹板肆虐整个大明沿海,不知道有多少海商命丧在他们手上。既然他们做了初一,长兴军就要做十五。
对待野蛮人就需要用更加野蛮方式回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将野蛮人打疼、打怕,以直报怨才是长兴军的风格。
这也是张斗的风格,随即他就力排众议坚定的在长兴军推行了掠私许可证。因为这种行为不允许出现在长兴军控制的东亚,所以很快就通过了这条命令。
钱兵在拿到掠私许可证后,立刻去了鸡笼港。在那里他倾尽自己的身家买了一条被长兴军俘获的四百八十吨佛郎机战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想要劫掠西夷人的商船,靠那些武装商船是不够的。而长兴军在海战中俘获了大量的战舰,这些战舰一时间没有人驾驶都丢在了鸡笼港。
这些战舰与长兴军的制式战舰都不相同,若是投入现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改造。而船厂正在全力开工建造新船,根本没有时间改造这些老旧的战舰。
若是长时间没有人驾驶,战舰就会腐朽坏掉。与其这样还不如卖给办理掠私许可证的船主,增强他们海战的能力。
买到战舰的钱兵也对这条战舰进行了一番改动,首先就是给战舰披上一层伪装,让战舰看上去更像一条商船。炮窗要完全隐蔽起来,即使近距离也看不出来为好。
其次就是在甲板的左右和设计了一块跳板,跳板的前段有巨大的钉子。既然要抢劫就不能击沉对方,接舷战用的木板必不可少。
最后是招募了一起凶悍的水手,由李威亲自训练一番。这些人就是夺船时白刃战的主力,每个人都是敢打敢拼的亡命徒。
准备好一切的钱兵没有带上武装商船,单独一条战舰向着满刺加驶入。他的启航牵动了所有人的目光,很多人都用看傻子的目光盯着离去的钱兵。
用十万明元换一张虚无缥缈的白纸,而且还只有一年的时间限制。还花光自己的身家购买战舰去和西夷人拼命。
钱兵肯定是疯了,孟凡瑞死后他一定是疯了。
……
丁涛正在自家的田中拼命的抓蝗虫,他已经两天没有合眼。至今他也不能忘记蝗虫铺天盖地飞过来时的场景,听着蝗虫啃噬庄稼的声音他的心都碎了。
当时他就冲进自家的田地中,疯狂的捏死一只只的蝗虫。但蝗虫的数量实在是太多,即使他不眠不休也不能阻止庄稼被一点点的吃点。
看着被蝗虫啃噬的只剩下一点点的庄稼,丁涛的心也沉入了谷底。因为蝗虫吃点的不是庄稼,而是像他们这样普通百姓的命。
没有了粮食的百姓要怎么过活?蝗虫所过之处连野菜都会被啃噬一空,到时整个山东就会变成人间地狱。
六倍多的利润啊!除了劫道估计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赚钱了,可他这次只不过是运气好,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接下来肯定会有商人蜂蛹进入倭国,那时在倭国想要便宜买到倭女就不可能了,回到这边再想卖上高价也十分的困难。
干这种倒卖人口的缺德事不是长久之计,加上只能赚点辛苦钱,接下来自己的船队要何去何从呢?
就在他陷入沉思之际,一个水手凑了上来。兴奋的说道:“东家!咱们啥时候再去倭国?”
钱兵抬手就给了这家伙后脑一巴掌,“去倭国干啥?现在肯定有商人去倭国运女人,到那时小川还会给咱们这么便宜的价钱?
等到他们回来,淡水城早就买够了倭女,到时候卖给谁去?以后有时间多看看书,多动动脑子!”
教训完水手后,钱兵才思考自己这段时间的得失。不知何时起自己竟然成了一名商人,当初想要征服四海的愿望哪里去了?
他忽然觉得非常害怕,害怕自己成为市侩商人中的一员。刚才对水手发火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忽然的迷茫了让钱兵有些不知所措!
一支缺了拇指的大手拍在钱兵的肩头,随即熟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兄弟!想什么呢?”
“李威!你说我是个市侩的商人吗?”钱兵没有回头,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前方说道。
“商人不商人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初咱们的梦想。纵横四海征服可以看见的任何地方,让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红毛鬼知道大明的厉害!”李威重重说道。
听到李威的话,钱兵的眼睛亮了起来。对了!这就是他们当初的梦想,即使伤残也不曾放弃的梦想。这是大海植入他们身体的根,是每个热爱大海人的梦想。
“好!兄弟,就让咱们共同努力去征服四海!”钱兵说完,就和李威的大手握在一起。
次日!他们没有再去倭国,贩卖人口这种事情他是不会干了,他带着装满明元的大箱子来到了淡水城求见邢慎言。
在花掉十万银元后,钱兵终于拿到了长兴军第一张掠私许可证。只要不在长兴军控制的海域内,他可以攻击敌对国家的船只。
即使被对方抓住也可以出具掠私许可证,证明他这是战争行为而不是臭名昭著的海盗。这样他和他的船员就不会被对方绞死,从而获得战俘的待遇。
这是张斗在离开台员岛是安排的事情,虽然过去了不短的时间。但第一个来办理掠私许可证的却是钱兵,这个跟随长兴军海军最成功的海商。
掠私许可证在长兴军内部的看法不一样,有的人认为只要是攻击普通的商船就是海盗行为。
大明作为礼仪之邦根本就不应该允许这种事情的存在,对于海盗一定要严厉的打击。发现任何海盗都要第一时间予以消灭,更不要说替海盗背书,发什么掠私许可证。
但以郑芝龙为首的海军却认为,西夷人既然能做出给海盗背书的事情,那么长兴军也可以办到。
西夷人曾经驾驶大夹板肆虐整个大明沿海,不知道有多少海商命丧在他们手上。既然他们做了初一,长兴军就要做十五。
对待野蛮人就需要用更加野蛮方式回击,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将野蛮人打疼、打怕,以直报怨才是长兴军的风格。
这也是张斗的风格,随即他就力排众议坚定的在长兴军推行了掠私许可证。因为这种行为不允许出现在长兴军控制的东亚,所以很快就通过了这条命令。
钱兵在拿到掠私许可证后,立刻去了鸡笼港。在那里他倾尽自己的身家买了一条被长兴军俘获的四百八十吨佛郎机战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想要劫掠西夷人的商船,靠那些武装商船是不够的。而长兴军在海战中俘获了大量的战舰,这些战舰一时间没有人驾驶都丢在了鸡笼港。
这些战舰与长兴军的制式战舰都不相同,若是投入现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改造。而船厂正在全力开工建造新船,根本没有时间改造这些老旧的战舰。
若是长时间没有人驾驶,战舰就会腐朽坏掉。与其这样还不如卖给办理掠私许可证的船主,增强他们海战的能力。
买到战舰的钱兵也对这条战舰进行了一番改动,首先就是给战舰披上一层伪装,让战舰看上去更像一条商船。炮窗要完全隐蔽起来,即使近距离也看不出来为好。
其次就是在甲板的左右和设计了一块跳板,跳板的前段有巨大的钉子。既然要抢劫就不能击沉对方,接舷战用的木板必不可少。
最后是招募了一起凶悍的水手,由李威亲自训练一番。这些人就是夺船时白刃战的主力,每个人都是敢打敢拼的亡命徒。
准备好一切的钱兵没有带上武装商船,单独一条战舰向着满刺加驶入。他的启航牵动了所有人的目光,很多人都用看傻子的目光盯着离去的钱兵。
用十万明元换一张虚无缥缈的白纸,而且还只有一年的时间限制。还花光自己的身家购买战舰去和西夷人拼命。
钱兵肯定是疯了,孟凡瑞死后他一定是疯了。
……
丁涛正在自家的田中拼命的抓蝗虫,他已经两天没有合眼。至今他也不能忘记蝗虫铺天盖地飞过来时的场景,听着蝗虫啃噬庄稼的声音他的心都碎了。
当时他就冲进自家的田地中,疯狂的捏死一只只的蝗虫。但蝗虫的数量实在是太多,即使他不眠不休也不能阻止庄稼被一点点的吃点。
看着被蝗虫啃噬的只剩下一点点的庄稼,丁涛的心也沉入了谷底。因为蝗虫吃点的不是庄稼,而是像他们这样普通百姓的命。
没有了粮食的百姓要怎么过活?蝗虫所过之处连野菜都会被啃噬一空,到时整个山东就会变成人间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