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
中医院。
刘思涵、裴思灵和许梦仙呆在萧意的病房里。
萧意的伤势都是一些皮肉之伤,不是很重,而且又有高级护士长照护,原本三人都可以回家休息的,但是她们三个都留在这里了。
刘思涵是这样想的,萧意是她的男朋友,自己照顾他,是理所应然的。
裴思灵是这样的想的,萧意是因为她生日聚会才受伤的,刘思涵又是她闺蜜,于情于理,她应该留下来陪着刘思涵照顾着萧意。
许梦仙出身普通家庭,在看见萧意哥哥的不凡之处后,她知道,萧意以后将会飞黄腾达,贵不可言。
常言道,攀龙附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许梦仙也动了这样的心思,因此,她要留下来。
这眼下,萧意刚来到明珠,人际交往圈还有固定,她和刘思涵是闺蜜,关系很好,这是一个很好的窗口。
四人刚吃了饭,正在有说有笑的聊天。
萧意脸色有些苍白,但是乐天派的他,也跟着有说有笑。
这时,萧邦手中带着一些补品走了进来。
“哟。”他笑着说道:“热闹着啊。”
房间内四人见到萧邦来了,三个女人顿时闭上了嘴巴,萧邦身上那举手投足间隐隐带着的贵气,让她们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看向萧邦的眼中有着一抹敬畏,身子顿时坐直了,理了理头发。
萧邦将这一幕给收到眼底,心底有些不自然,同时也觉得这个很正常。
“大哥。”萧意撑起一个灿烂的笑容说道。
萧邦点了点头,关心道:“小弟,身体怎么样了?”
“挺好的……”萧意扬起一只胳膊晃了晃,突然神色一变,哎哟一声疼痛的叫唤起来,老老实实将胳膊放下。
“哈哈哈,叫你张扬……”
前后巨大的反差,顿时引起四人的笑声。
笑声过后,却是有点尴尬。
刘思涵几人有点敬畏萧邦,不敢随意和萧邦搭话。
而萧邦和萧意两人虽未兄弟,但没有血脉,以前也从未接触过。
要想一下子如兄弟般无隔阂交流,那是有点困难的。
两人互相不了解对方。
萧邦做为大哥,得由他开口。
萧邦坐在椅子上,思绪一转,问道:“小弟,我听赵姨说,你来明珠打算做一番事业,不知道打算从事什么行业?”
“意哥要跟着我爸……”刘思涵到了嘴边的话差点吐出来,终究还是忍住了。
萧意他哥看样子可比她爸开的公司厉害多了,要是她说出这句话,萧意就跟着她爸学着去做生意……
当初她觉得萧意的家庭出身不好,她真心喜欢萧意才决定让他跟着她爸学做生意的。
可是,此一时,彼一时。
她可是亲眼看见,萧邦出前入后,身边都跟着一帮明珠鼎鼎有名的豪门公子,而且萧意来到明珠中医院,让医院的院长都出来迎接,就算是个傻子也能看出萧邦身份地位有多不凡。
现在忽然得知,萧意的哥哥在明珠能够呼风唤雨,她再说出这一句话,就是害了萧意的前程。
萧意思虑了一番,说道:“具体做什么,还不知道,总之,先定个能达到的小目标,三个月内,工资破万。”
“呵呵……”萧邦摇了摇头,说道:“小弟,我们四山省有句话叫做,在明珠挣一万八,不如在蜀江市挣四千。明珠也有一句话,你工资一个月有一万,但是每个月存进银行的只有八百,那么你的工资就是八百。”
萧意眉头微微一皱,道:“我相信,以我的能力来说,不是很难。”
“好!”萧邦很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小弟,你说的很好,想必你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我本来打算待你伤了之后,在我手下磨砺磨砺。”
说着,萧邦望向刘思涵等三个女人:“我小弟刚来到明珠,人生地不熟,我这个当大哥的,身上事情太多,不能时时照顾到小弟,这段时间,麻烦你们先照顾着小弟,我能给的不多,只要以后你们有事情,给我打电话就行了……”
刘思涵脸色一喜,高兴的差点跳起来,嘴上说道:“萧大哥,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意哥是我男朋友,我把他带到明珠来,照顾他是理所应然的……”
萧意跟在萧邦身边,必定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成长起来,而且她的父母也不会再对萧意有成见。
刘思涵、裴思灵和许梦仙几人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欣喜之色。
什么叫攀龙附凤?
这就是啊!
萧邦接着看向萧意说道:“可是,我想了很久,再加上你自己的想法,我还是决定,等你自己在明珠闯荡一阵子。”
这个想法,萧邦是想了很久的。
第一,萧邦不想让萧意成为第二个赵若影,在他没有成功之前,不想将萧意卷进来,否则,这是害了他。
第二,他现在的朋友越来越少,而萧意是他的弟弟,如果让萧意到他手底下混,那社会中的现实,会让兄弟会慢慢变味,变成上下级关系,这是萧邦不想的。
第三,萧意现在太过天真,还需要磨砺,认清一下社会,磨一磨性子。
“大哥,我的想法和你一样……”萧意的脸上又恢复了那意气风发的模样。
什么?
她们没有听错吧?
萧意居然要自己去闯荡?
这让刘思涵、裴思灵和许梦仙就惊呆了,看向萧意的眼中充满了震惊之色,随后脸上闪过一抹焦急之意,想要劝萧意改口,可是这话她们怎么说的出口!
这……萧意是不是被打傻了?
有这么一个牛比到爆的哥哥,你不去抱大腿,居然要自己去闯荡?
这可是能让你少奋斗三十年啊,萧意!
要知道,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往燕京、明珠、深广漂,成为北漂东漂一族,和萧意抱着一样的想法,但是混出头的有多少人?
大部分都成了尸骨,被大城市给吞下,连骨头都没吐出来。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们很想说,你不想抱大腿,换我们来吧,我是很愿意来抱萧邦这个大腿的。
做为明珠地地道道的本地人,她们出身社会,谈不上有多现实,但是她们懂得认清生活。
既然能够轻轻松松地过上好日子,为什么要自己去艰苦奋斗呢?
中医院。
刘思涵、裴思灵和许梦仙呆在萧意的病房里。
萧意的伤势都是一些皮肉之伤,不是很重,而且又有高级护士长照护,原本三人都可以回家休息的,但是她们三个都留在这里了。
刘思涵是这样想的,萧意是她的男朋友,自己照顾他,是理所应然的。
裴思灵是这样的想的,萧意是因为她生日聚会才受伤的,刘思涵又是她闺蜜,于情于理,她应该留下来陪着刘思涵照顾着萧意。
许梦仙出身普通家庭,在看见萧意哥哥的不凡之处后,她知道,萧意以后将会飞黄腾达,贵不可言。
常言道,攀龙附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许梦仙也动了这样的心思,因此,她要留下来。
这眼下,萧意刚来到明珠,人际交往圈还有固定,她和刘思涵是闺蜜,关系很好,这是一个很好的窗口。
四人刚吃了饭,正在有说有笑的聊天。
萧意脸色有些苍白,但是乐天派的他,也跟着有说有笑。
这时,萧邦手中带着一些补品走了进来。
“哟。”他笑着说道:“热闹着啊。”
房间内四人见到萧邦来了,三个女人顿时闭上了嘴巴,萧邦身上那举手投足间隐隐带着的贵气,让她们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看向萧邦的眼中有着一抹敬畏,身子顿时坐直了,理了理头发。
萧邦将这一幕给收到眼底,心底有些不自然,同时也觉得这个很正常。
“大哥。”萧意撑起一个灿烂的笑容说道。
萧邦点了点头,关心道:“小弟,身体怎么样了?”
“挺好的……”萧意扬起一只胳膊晃了晃,突然神色一变,哎哟一声疼痛的叫唤起来,老老实实将胳膊放下。
“哈哈哈,叫你张扬……”
前后巨大的反差,顿时引起四人的笑声。
笑声过后,却是有点尴尬。
刘思涵几人有点敬畏萧邦,不敢随意和萧邦搭话。
而萧邦和萧意两人虽未兄弟,但没有血脉,以前也从未接触过。
要想一下子如兄弟般无隔阂交流,那是有点困难的。
两人互相不了解对方。
萧邦做为大哥,得由他开口。
萧邦坐在椅子上,思绪一转,问道:“小弟,我听赵姨说,你来明珠打算做一番事业,不知道打算从事什么行业?”
“意哥要跟着我爸……”刘思涵到了嘴边的话差点吐出来,终究还是忍住了。
萧意他哥看样子可比她爸开的公司厉害多了,要是她说出这句话,萧意就跟着她爸学着去做生意……
当初她觉得萧意的家庭出身不好,她真心喜欢萧意才决定让他跟着她爸学做生意的。
可是,此一时,彼一时。
她可是亲眼看见,萧邦出前入后,身边都跟着一帮明珠鼎鼎有名的豪门公子,而且萧意来到明珠中医院,让医院的院长都出来迎接,就算是个傻子也能看出萧邦身份地位有多不凡。
现在忽然得知,萧意的哥哥在明珠能够呼风唤雨,她再说出这一句话,就是害了萧意的前程。
萧意思虑了一番,说道:“具体做什么,还不知道,总之,先定个能达到的小目标,三个月内,工资破万。”
“呵呵……”萧邦摇了摇头,说道:“小弟,我们四山省有句话叫做,在明珠挣一万八,不如在蜀江市挣四千。明珠也有一句话,你工资一个月有一万,但是每个月存进银行的只有八百,那么你的工资就是八百。”
萧意眉头微微一皱,道:“我相信,以我的能力来说,不是很难。”
“好!”萧邦很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小弟,你说的很好,想必你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我本来打算待你伤了之后,在我手下磨砺磨砺。”
说着,萧邦望向刘思涵等三个女人:“我小弟刚来到明珠,人生地不熟,我这个当大哥的,身上事情太多,不能时时照顾到小弟,这段时间,麻烦你们先照顾着小弟,我能给的不多,只要以后你们有事情,给我打电话就行了……”
刘思涵脸色一喜,高兴的差点跳起来,嘴上说道:“萧大哥,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意哥是我男朋友,我把他带到明珠来,照顾他是理所应然的……”
萧意跟在萧邦身边,必定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成长起来,而且她的父母也不会再对萧意有成见。
刘思涵、裴思灵和许梦仙几人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欣喜之色。
什么叫攀龙附凤?
这就是啊!
萧邦接着看向萧意说道:“可是,我想了很久,再加上你自己的想法,我还是决定,等你自己在明珠闯荡一阵子。”
这个想法,萧邦是想了很久的。
第一,萧邦不想让萧意成为第二个赵若影,在他没有成功之前,不想将萧意卷进来,否则,这是害了他。
第二,他现在的朋友越来越少,而萧意是他的弟弟,如果让萧意到他手底下混,那社会中的现实,会让兄弟会慢慢变味,变成上下级关系,这是萧邦不想的。
第三,萧意现在太过天真,还需要磨砺,认清一下社会,磨一磨性子。
“大哥,我的想法和你一样……”萧意的脸上又恢复了那意气风发的模样。
什么?
她们没有听错吧?
萧意居然要自己去闯荡?
这让刘思涵、裴思灵和许梦仙就惊呆了,看向萧意的眼中充满了震惊之色,随后脸上闪过一抹焦急之意,想要劝萧意改口,可是这话她们怎么说的出口!
这……萧意是不是被打傻了?
有这么一个牛比到爆的哥哥,你不去抱大腿,居然要自己去闯荡?
这可是能让你少奋斗三十年啊,萧意!
要知道,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往燕京、明珠、深广漂,成为北漂东漂一族,和萧意抱着一样的想法,但是混出头的有多少人?
大部分都成了尸骨,被大城市给吞下,连骨头都没吐出来。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们很想说,你不想抱大腿,换我们来吧,我是很愿意来抱萧邦这个大腿的。
做为明珠地地道道的本地人,她们出身社会,谈不上有多现实,但是她们懂得认清生活。
既然能够轻轻松松地过上好日子,为什么要自己去艰苦奋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