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文的头盔掉了,一把竹枪刺过来,正中他的脑袋,辛亏竹枪不及金属长枪锋利,不能刺透铁盔,只能堪堪戳掉了头盔,发髻被打开,额头上一条大口子“啵啵”的冒着血,披头散发配上满脸血污,让他白面玉郎君、翩翩儒将风采荡然无存。
谭智的尸体他看到了,已经被踩踏得不成样子,头都扁了,唯有半截罩甲上的护心铜镜能看出尸体的身份,他狂吼一声,肝胆欲裂,就要下马去抢尸体,被谭弘死死拉住,裹在乱兵里离去。
绑着护心镜的尸体,在下一个瞬间就淹没在人群脚下,再也看不到了。
亲兵们护卫在他周围,用长刀骑枪与四面民壮战作一团,死士的战斗力是无穷的,纵然被几杆竹枪长矛刺中身体,只要不是马上丧失行动能力的致命处,亲兵们仍然不管不顾的挥舞着兵器,砍杀着距离自己最近的人。
民壮们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跟别人红过脸打过架,加入万寿谷军队也不过短短一个月,所经历的战斗也仅有黑山谷一战,那场战斗的锻炼效果对大部分人来说没有多大感觉,似乎战斗刚一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所以面对犹如不死狂徒困兽犹斗的谭家亲兵,民壮们在死掉二十多个之后,不自觉的开始躲闪起来,本能的不敢近身,只敢举着长长的竹枪隔得远远的戳来戳去,这么一来,拦阻也就谈不上有多大力度。
谭文、谭弘身边只剩下五六个人了,人人身上带伤,坐骑也血迹斑斑,全靠着求生的欲望支撑着一口气,借着用尸体趟出的一条血路,冲出了民壮们组成的六层枪阵。
眼前突然没有了竹枪刺来,前方一片开朗,谭文等人心中陡然一喜,用长刀将四面竹枪一荡,纵马奋身从破开的口子突围而出。
王欢站在民壮枪阵后方五十步左右的地方,手持一杆白蜡杆长枪,身披藤甲罩袍,头顶从牛思成那里缴获来的八瓣铁盔,一束红缨在盔顶飘扬,冷冷的看着急急如丧家犬般奔来的谭文。
在他身边,两百个白袍战兵列成一排,长枪扎进泥土竖立在身边,每人手中都端着摧山弩,箭盒已经换上,两千只弩箭静静的躺在里面,闪着幽幽的暗光等待着收割生命。
“这应该是主将谭文了,他身上的甲胄是上好的鱼鳞甲,这种名贵的甲胄也只有他才穿得起。”王欢淡淡的自言自语道:“我杀他弟弟,大概不可能再招降他了吧?”
他砸砸嘴,有些遗憾的道:“可惜了,此人倒是有些本事,手底下的亲兵家将也忠诚,不过要与我为敌,其罪不可恕,射箭吧。”
趁这功夫,谭文等人催马逼近,他们也看到了松散的白袍兵阵,端在白袍兵手中的连弩也瞧得清清楚楚,甚至连箭头上的反光都隐约可见,但又能怎样呢?难道返身回去跟拿着竹枪的民壮死磕?都已经到了这里,只要再突破最后的一道关口就能逃出生天,还怕什么呢?谭文瞪着血红的双眼,伸手抹去几欲盖住眼帘的鲜血,嘶哑着嗓子用力狂呼:“再冲,冲出去就是活路,跟石柱蛮子拼了!”
几个人紧握手中骑枪长刀,将身体藏在马脖子后面,打马提速,勉强组成一个小小的锲形冲击阵形冲锋而去。
身边的号手,一直在竖起耳朵听着,王欢的自语让他有些呆滞,浑然不懂在说些什么,不过“射箭吧”三个字他是听得懂的,闻声立刻鼓起腮帮子奋力抄起唢呐吹出了一个长音。
“叭~~”“嗖~~!”
唢呐声响起的同时,无数箭矢破空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两百名白袍兵一齐扳下摧山弩上的把手,稳稳当当的一下一下发射着,这场面跟训练时射靶子差不多,骑兵虽然快,却快不过飞来的箭羽。
几乎就在一瞬间,所有的马都被射成了刺猪,每匹马都中了不下十枝箭,枝枝入肉,奔驰中的马匹纷纷倒地,在地上翻滚着、嘶叫着,在泥地上向前滑动一段距离,死掉了。
至于马上的骑士,要么同样被箭雨射成了刺猪,在马匹倒地的同时死去,要么幸运的靠马匹的掩护保全性命,但也在马儿倒地的同时被摔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几个跟头,摇摇摆摆的眩晕着爬起。
能站起来的,不过三个人,能站起来走路的,就只有谭文一个人了。
他的二弟谭弘身上插着十几枝箭,死透了。
至于活着的两个亲兵,马脖子只是保护了他们的身体,暴露在马身两侧的大腿也被射了好几只箭,他们身上穿着的半身腰甲在腿上没有甲片,箭矢射中就是贯通伤,能站起来就已经是奇迹,在战场上跟死了没有差别。
谭文却没有大碍,除了头上的伤口,全身都无事,这并不是说他运气多好或者躲闪的本事多强,而是因为他身上穿着的甲胄。
作为主将,上阵时防护必然是全军最好的,谭文内穿锁子甲,外套鱼鳞罩甲,鳞片甲叶都是精钢打造,厚达两毫米,能避刀枪弓矢,肩膀手臂乃至腿部,都有厚厚的甲叶层层保护,当弩箭射来,他第一时间低头闪躲,同时用双手抱住了头,箭矢叮叮当当的射在他身上,像射在铜人上一般被弹开。
不过从马上摔下来时,他的头磕在地上,又破了一道口子,让他有些迷糊昏沉,看东西都有些双影,走路也不大稳当。
他竭力睁大双眼,在地上寻觅了一把长刀,操在手中,以刀杵地,喘了几口粗气。
祖边骂骂咧咧的带着一些民壮围了上来,剩下的民壮还得堵在黑松林的口子上,那里面还陆续有些谭家的步卒被熏成黑人窜出,都只剩下了半条命,一出来就趴在地上大口喘气,民壮们轻松的上前,一脚踩住,捆上绳子,抓了俘虏。
民壮们将谭文团团围住,竹枪指着他的身体,却无人动手攒刺,只是默默的看着他,如看着一个待死的人。
谭文跌跌撞撞,满脸是血,面目可憎,站在围成一圈的民壮中间,似游魂野鬼般惘然四顾,目光所及处,都是冷然看着他的万寿谷民壮,一杆杆竹枪锋利的枪头,在他眼前不断晃动。
谭文勃然大怒,用长刀去叩击竹枪,但一个差点昏迷的人又有多大力量呢?长刀砍在竹枪上,连白印都没有留下一个,更不能撼动分毫。
民壮们突然分开了一条路,让一个人走进来,他们目光热烈又有些敬畏的看着此人,这人就是王欢。
祖边扬起手中长枪,以枪作棍,横扫在谭文握刀的手腕上,将长刀击落在地,谭文急忙伸手又去抓,立刻有十几把竹枪劈头将他压在地上,动弹不得。
王欢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这个不久前还率领着六千大军、耀武扬威的南明参将,在石柱境内横冲直撞如无人之境,现在却似落水狗一样趴在地上狼狈无比,头发散乱衣甲不整,血迹与烟熏把他白净的脸庞糊成了花脸,不复高高在上的豪强气质。
谭文胸口起伏,瞪眼看着面前的少年,从牙齿缝里蹦出几个字:“你是谁?”
王欢略略低下身子,眯眼看着谭文,微笑了一下:“我叫王欢,大王的往,欢喜的欢,记住了吗?”
谭智的尸体他看到了,已经被踩踏得不成样子,头都扁了,唯有半截罩甲上的护心铜镜能看出尸体的身份,他狂吼一声,肝胆欲裂,就要下马去抢尸体,被谭弘死死拉住,裹在乱兵里离去。
绑着护心镜的尸体,在下一个瞬间就淹没在人群脚下,再也看不到了。
亲兵们护卫在他周围,用长刀骑枪与四面民壮战作一团,死士的战斗力是无穷的,纵然被几杆竹枪长矛刺中身体,只要不是马上丧失行动能力的致命处,亲兵们仍然不管不顾的挥舞着兵器,砍杀着距离自己最近的人。
民壮们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跟别人红过脸打过架,加入万寿谷军队也不过短短一个月,所经历的战斗也仅有黑山谷一战,那场战斗的锻炼效果对大部分人来说没有多大感觉,似乎战斗刚一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所以面对犹如不死狂徒困兽犹斗的谭家亲兵,民壮们在死掉二十多个之后,不自觉的开始躲闪起来,本能的不敢近身,只敢举着长长的竹枪隔得远远的戳来戳去,这么一来,拦阻也就谈不上有多大力度。
谭文、谭弘身边只剩下五六个人了,人人身上带伤,坐骑也血迹斑斑,全靠着求生的欲望支撑着一口气,借着用尸体趟出的一条血路,冲出了民壮们组成的六层枪阵。
眼前突然没有了竹枪刺来,前方一片开朗,谭文等人心中陡然一喜,用长刀将四面竹枪一荡,纵马奋身从破开的口子突围而出。
王欢站在民壮枪阵后方五十步左右的地方,手持一杆白蜡杆长枪,身披藤甲罩袍,头顶从牛思成那里缴获来的八瓣铁盔,一束红缨在盔顶飘扬,冷冷的看着急急如丧家犬般奔来的谭文。
在他身边,两百个白袍战兵列成一排,长枪扎进泥土竖立在身边,每人手中都端着摧山弩,箭盒已经换上,两千只弩箭静静的躺在里面,闪着幽幽的暗光等待着收割生命。
“这应该是主将谭文了,他身上的甲胄是上好的鱼鳞甲,这种名贵的甲胄也只有他才穿得起。”王欢淡淡的自言自语道:“我杀他弟弟,大概不可能再招降他了吧?”
他砸砸嘴,有些遗憾的道:“可惜了,此人倒是有些本事,手底下的亲兵家将也忠诚,不过要与我为敌,其罪不可恕,射箭吧。”
趁这功夫,谭文等人催马逼近,他们也看到了松散的白袍兵阵,端在白袍兵手中的连弩也瞧得清清楚楚,甚至连箭头上的反光都隐约可见,但又能怎样呢?难道返身回去跟拿着竹枪的民壮死磕?都已经到了这里,只要再突破最后的一道关口就能逃出生天,还怕什么呢?谭文瞪着血红的双眼,伸手抹去几欲盖住眼帘的鲜血,嘶哑着嗓子用力狂呼:“再冲,冲出去就是活路,跟石柱蛮子拼了!”
几个人紧握手中骑枪长刀,将身体藏在马脖子后面,打马提速,勉强组成一个小小的锲形冲击阵形冲锋而去。
身边的号手,一直在竖起耳朵听着,王欢的自语让他有些呆滞,浑然不懂在说些什么,不过“射箭吧”三个字他是听得懂的,闻声立刻鼓起腮帮子奋力抄起唢呐吹出了一个长音。
“叭~~”“嗖~~!”
唢呐声响起的同时,无数箭矢破空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两百名白袍兵一齐扳下摧山弩上的把手,稳稳当当的一下一下发射着,这场面跟训练时射靶子差不多,骑兵虽然快,却快不过飞来的箭羽。
几乎就在一瞬间,所有的马都被射成了刺猪,每匹马都中了不下十枝箭,枝枝入肉,奔驰中的马匹纷纷倒地,在地上翻滚着、嘶叫着,在泥地上向前滑动一段距离,死掉了。
至于马上的骑士,要么同样被箭雨射成了刺猪,在马匹倒地的同时死去,要么幸运的靠马匹的掩护保全性命,但也在马儿倒地的同时被摔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几个跟头,摇摇摆摆的眩晕着爬起。
能站起来的,不过三个人,能站起来走路的,就只有谭文一个人了。
他的二弟谭弘身上插着十几枝箭,死透了。
至于活着的两个亲兵,马脖子只是保护了他们的身体,暴露在马身两侧的大腿也被射了好几只箭,他们身上穿着的半身腰甲在腿上没有甲片,箭矢射中就是贯通伤,能站起来就已经是奇迹,在战场上跟死了没有差别。
谭文却没有大碍,除了头上的伤口,全身都无事,这并不是说他运气多好或者躲闪的本事多强,而是因为他身上穿着的甲胄。
作为主将,上阵时防护必然是全军最好的,谭文内穿锁子甲,外套鱼鳞罩甲,鳞片甲叶都是精钢打造,厚达两毫米,能避刀枪弓矢,肩膀手臂乃至腿部,都有厚厚的甲叶层层保护,当弩箭射来,他第一时间低头闪躲,同时用双手抱住了头,箭矢叮叮当当的射在他身上,像射在铜人上一般被弹开。
不过从马上摔下来时,他的头磕在地上,又破了一道口子,让他有些迷糊昏沉,看东西都有些双影,走路也不大稳当。
他竭力睁大双眼,在地上寻觅了一把长刀,操在手中,以刀杵地,喘了几口粗气。
祖边骂骂咧咧的带着一些民壮围了上来,剩下的民壮还得堵在黑松林的口子上,那里面还陆续有些谭家的步卒被熏成黑人窜出,都只剩下了半条命,一出来就趴在地上大口喘气,民壮们轻松的上前,一脚踩住,捆上绳子,抓了俘虏。
民壮们将谭文团团围住,竹枪指着他的身体,却无人动手攒刺,只是默默的看着他,如看着一个待死的人。
谭文跌跌撞撞,满脸是血,面目可憎,站在围成一圈的民壮中间,似游魂野鬼般惘然四顾,目光所及处,都是冷然看着他的万寿谷民壮,一杆杆竹枪锋利的枪头,在他眼前不断晃动。
谭文勃然大怒,用长刀去叩击竹枪,但一个差点昏迷的人又有多大力量呢?长刀砍在竹枪上,连白印都没有留下一个,更不能撼动分毫。
民壮们突然分开了一条路,让一个人走进来,他们目光热烈又有些敬畏的看着此人,这人就是王欢。
祖边扬起手中长枪,以枪作棍,横扫在谭文握刀的手腕上,将长刀击落在地,谭文急忙伸手又去抓,立刻有十几把竹枪劈头将他压在地上,动弹不得。
王欢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这个不久前还率领着六千大军、耀武扬威的南明参将,在石柱境内横冲直撞如无人之境,现在却似落水狗一样趴在地上狼狈无比,头发散乱衣甲不整,血迹与烟熏把他白净的脸庞糊成了花脸,不复高高在上的豪强气质。
谭文胸口起伏,瞪眼看着面前的少年,从牙齿缝里蹦出几个字:“你是谁?”
王欢略略低下身子,眯眼看着谭文,微笑了一下:“我叫王欢,大王的往,欢喜的欢,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