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茵的唱功果然出类拔萃,包拯的新词在她的演唱下神韵尽显。台下众人的情绪也被调动了越来,整个活动进入了高潮,许多人都过来向包拯道贺佳作天成,顺便和知县大人的公子打打招呼,这小考将到,知县大人完全有能力决定这些读书人的命运。
黄锋一边和大家打着招呼,一边仔细品味着包拯所写的这两首词。心想这包拯也算是奇人了,怎么看都不像常来这种地方的人,难道是他每天都躲在家中写这些相思离别的词句,可看他那黑黑的面相根本显不出多愁善感的样子。
诗茵姑娘如愿得中花魁,人们的注意力也从姑娘们的才艺上转移到了其他方面。更热闹的活动还在后边。这些事黄锋他们可不敢参与了。黄锋叫同来的书生将今天所写的诗词都抄录了下来,然后对包拯说道:“包公子,接下来的事我们几个年岁尚小,不方便参与,您如果有兴趣的话留下继续玩,我们几个得走了。”虽然包拯不比黄锋大多少,可看包拯写词的熟练程度和水平,黄锋真的怀疑包拯一天到晚都是泡在这种场所。
“我和包勉也要到街上转转,买点儿东西,咱们一起走。”包拯两世为人却保持了金身不坏,这种活动他确实也不在行。只好拉着有点儿意犹未尽的包勉出了翠微楼,与黄锋他们拱手道别,包拯叔侄二人继续在街上转悠,黄锋回转了家中。
黄锋之所以这么急的回家是因为他来青楼是有任务的。这个任务的下达者是黄锋的妹妹黄蓉。黄蓉小黄锋两岁,只是个十三岁的小丫头,可他同样受到父亲黄易的影响,自幼读书识字,对诗词歌赋特别喜爱,经常收集文人写的新词来读。可青楼这个文人发表诗词的地方小姑娘没法去,于是就给黄锋下达了任务,每有新词要及时的给她送去,特别是花魁比赛这种事,小姑娘已关注了很久。当然黄锋也不是完全义务劳动,黄锋去青楼的钱有一大部分是小姑娘赞助的。
黄易如果知道儿子骗妹妹的钱去青楼,不知有何感想。
“绒毛,绒毛。在吗?”黄锋喜欢叫黄蓉那个毛丫头,后来就简称为绒毛了。黄锋一进后宅就大声的叫着。
“别乱喊,还有客人在呢。”黄蓉从屋内出来赶紧拦住了哥哥。
屋内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坐在那里冲着黄锋微笑着。
黄锋一下子弄了个大红脸,这时他才想起来庞小姐正在妹妹这里做客。
“庞小姐好。”黄锋不好意思的说道。
“黄公子如此高兴,看来又找到了好的诗文。”庞小姐的燕语莺声传到黄锋的耳中,让黄锋直犯迷糊。
庞小姐名叫庞银花,她的父亲是黄州司理参军庞籍,庞籍与黄易是同榜进士,两家的关系很好,庞籍去年才被派到黄州任职,安顿好之后才让儿子庞昱从山东老家接女儿到黄州团聚,路过合肥黄易将他们安顿在自己家中暂住几日。
庞小姐今年芳龄十五,出落的越来越漂亮,庞籍对女儿的家教十分严格,从小培养她诗书礼仪,希望女儿将来能嫁入豪门大户,这样对自己的仕途会很有帮助。
庞小姐天资聪明,跟着父亲读了很多书,对诗词很在行,这和黄蓉倒很谈的来。这几天两个人就经常在一起研究诗词格律。
家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大美女,黄锋当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借着给妹妹送诗词不断的往后宅跑,这也是黄锋今天急急忙忙的将花魁大会上抄录的诗词送到妹妹这里的原因之一。
“今天翠微楼举行花魁大会,全县有名的文人都去了,写了许多好词,我过去将所有的诗词都抄录了下来,一刻也没有停留就返回给您送来了,瞧这首词就是我写的。”黄锋将手中的词稿递给了庞小姐,并将自己的词作放在了最上面。
庞小姐接过词稿认真的看了起来。
黄锋等在边上,心中忐忑,比给先生交作业还要不安。
“黄公子文采果然了得,这首词写的格律精准,意境优美,很是难得。”庞银花夸赞到。
“庞姐姐不要再夸他了,再夸他就飞上天了。我们要是男孩子吟诗、填词肯定比他们强。”黄蓉在旁边很不服气。
“对,谁都知道你和庞小姐都是才女。”黄蜂为了讨好美女放弃了原则。
“这包拯是不是昨天写‘绿满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的那个书生。”庞小姐边看词稿边问道。
“对,就是那个黑脸的书生。”黄锋想起了包拯的坏毛病,写首词还要题上自己的名字。黄锋回庞小姐话时不厚道的突出了包拯的特点。
黄锋心中暗自后悔,自己急急忙忙来见庞小姐,一时大意了,这包拯的两首词,每首都能称为佳作,比自己写的要强许多,怎么没想到将包拯的词拿出去。表现的机会没抓住反而要现眼。
“我看看包拯又写了什么?昨天他写的那首诗确实不错。”黄蓉也跟着过来起哄。
“这两首词都是包拯当场写成的?”庞小姐拿着包拯的词稿翻天覆地的品味着,越品味越被这两首词所打动,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写出这样好词的人得多么有才气。
“那包拯虽然词写的不错,但我听丫环说,包拯长了一张黝黑的脸,脑门上还有个月牙,哪里像我哥哥这样既有才学,长得又英俊潇洒。”黄蓉也感觉到了情况不对,急忙为黄锋说好话。
“这人不可貌相,有道是文彩风流,出口成章,才华横溢才是年青人应有的追求。”庞小姐沉浸在那两首词中,并没有注意黄家兄妹的反应,而是在头脑中幻想着一个少年挥毫题诗,激扬文字的样子,也记住了包拯这个名字。
看庞小姐的样子,黄锋十分的沮丧,包拯一个黑脸的乡下穷酸,怎么能跟知县公子比,可看样子庞小姐对包拯好像十分感兴趣,这以后可要小心了,不能再拿包拯的诗文什么的让庞小姐看了。
此时的包拯却不知道自己又坑了黄锋一回,他和包勉正在合肥城内快乐的游逛着。
黄锋一边和大家打着招呼,一边仔细品味着包拯所写的这两首词。心想这包拯也算是奇人了,怎么看都不像常来这种地方的人,难道是他每天都躲在家中写这些相思离别的词句,可看他那黑黑的面相根本显不出多愁善感的样子。
诗茵姑娘如愿得中花魁,人们的注意力也从姑娘们的才艺上转移到了其他方面。更热闹的活动还在后边。这些事黄锋他们可不敢参与了。黄锋叫同来的书生将今天所写的诗词都抄录了下来,然后对包拯说道:“包公子,接下来的事我们几个年岁尚小,不方便参与,您如果有兴趣的话留下继续玩,我们几个得走了。”虽然包拯不比黄锋大多少,可看包拯写词的熟练程度和水平,黄锋真的怀疑包拯一天到晚都是泡在这种场所。
“我和包勉也要到街上转转,买点儿东西,咱们一起走。”包拯两世为人却保持了金身不坏,这种活动他确实也不在行。只好拉着有点儿意犹未尽的包勉出了翠微楼,与黄锋他们拱手道别,包拯叔侄二人继续在街上转悠,黄锋回转了家中。
黄锋之所以这么急的回家是因为他来青楼是有任务的。这个任务的下达者是黄锋的妹妹黄蓉。黄蓉小黄锋两岁,只是个十三岁的小丫头,可他同样受到父亲黄易的影响,自幼读书识字,对诗词歌赋特别喜爱,经常收集文人写的新词来读。可青楼这个文人发表诗词的地方小姑娘没法去,于是就给黄锋下达了任务,每有新词要及时的给她送去,特别是花魁比赛这种事,小姑娘已关注了很久。当然黄锋也不是完全义务劳动,黄锋去青楼的钱有一大部分是小姑娘赞助的。
黄易如果知道儿子骗妹妹的钱去青楼,不知有何感想。
“绒毛,绒毛。在吗?”黄锋喜欢叫黄蓉那个毛丫头,后来就简称为绒毛了。黄锋一进后宅就大声的叫着。
“别乱喊,还有客人在呢。”黄蓉从屋内出来赶紧拦住了哥哥。
屋内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坐在那里冲着黄锋微笑着。
黄锋一下子弄了个大红脸,这时他才想起来庞小姐正在妹妹这里做客。
“庞小姐好。”黄锋不好意思的说道。
“黄公子如此高兴,看来又找到了好的诗文。”庞小姐的燕语莺声传到黄锋的耳中,让黄锋直犯迷糊。
庞小姐名叫庞银花,她的父亲是黄州司理参军庞籍,庞籍与黄易是同榜进士,两家的关系很好,庞籍去年才被派到黄州任职,安顿好之后才让儿子庞昱从山东老家接女儿到黄州团聚,路过合肥黄易将他们安顿在自己家中暂住几日。
庞小姐今年芳龄十五,出落的越来越漂亮,庞籍对女儿的家教十分严格,从小培养她诗书礼仪,希望女儿将来能嫁入豪门大户,这样对自己的仕途会很有帮助。
庞小姐天资聪明,跟着父亲读了很多书,对诗词很在行,这和黄蓉倒很谈的来。这几天两个人就经常在一起研究诗词格律。
家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大美女,黄锋当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借着给妹妹送诗词不断的往后宅跑,这也是黄锋今天急急忙忙的将花魁大会上抄录的诗词送到妹妹这里的原因之一。
“今天翠微楼举行花魁大会,全县有名的文人都去了,写了许多好词,我过去将所有的诗词都抄录了下来,一刻也没有停留就返回给您送来了,瞧这首词就是我写的。”黄锋将手中的词稿递给了庞小姐,并将自己的词作放在了最上面。
庞小姐接过词稿认真的看了起来。
黄锋等在边上,心中忐忑,比给先生交作业还要不安。
“黄公子文采果然了得,这首词写的格律精准,意境优美,很是难得。”庞银花夸赞到。
“庞姐姐不要再夸他了,再夸他就飞上天了。我们要是男孩子吟诗、填词肯定比他们强。”黄蓉在旁边很不服气。
“对,谁都知道你和庞小姐都是才女。”黄蜂为了讨好美女放弃了原则。
“这包拯是不是昨天写‘绿满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的那个书生。”庞小姐边看词稿边问道。
“对,就是那个黑脸的书生。”黄锋想起了包拯的坏毛病,写首词还要题上自己的名字。黄锋回庞小姐话时不厚道的突出了包拯的特点。
黄锋心中暗自后悔,自己急急忙忙来见庞小姐,一时大意了,这包拯的两首词,每首都能称为佳作,比自己写的要强许多,怎么没想到将包拯的词拿出去。表现的机会没抓住反而要现眼。
“我看看包拯又写了什么?昨天他写的那首诗确实不错。”黄蓉也跟着过来起哄。
“这两首词都是包拯当场写成的?”庞小姐拿着包拯的词稿翻天覆地的品味着,越品味越被这两首词所打动,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写出这样好词的人得多么有才气。
“那包拯虽然词写的不错,但我听丫环说,包拯长了一张黝黑的脸,脑门上还有个月牙,哪里像我哥哥这样既有才学,长得又英俊潇洒。”黄蓉也感觉到了情况不对,急忙为黄锋说好话。
“这人不可貌相,有道是文彩风流,出口成章,才华横溢才是年青人应有的追求。”庞小姐沉浸在那两首词中,并没有注意黄家兄妹的反应,而是在头脑中幻想着一个少年挥毫题诗,激扬文字的样子,也记住了包拯这个名字。
看庞小姐的样子,黄锋十分的沮丧,包拯一个黑脸的乡下穷酸,怎么能跟知县公子比,可看样子庞小姐对包拯好像十分感兴趣,这以后可要小心了,不能再拿包拯的诗文什么的让庞小姐看了。
此时的包拯却不知道自己又坑了黄锋一回,他和包勉正在合肥城内快乐的游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