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震惊地看向慕锦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你跟我二姐说了什么?”
    慕锦歌风轻云淡:“说我很爱你啊。”
    侯彦霖:“……”
    不就是要心吗!?给你给你都给你!
    烧酒瞅着他样子不太对,弱弱地问了一句:“……需要我再回避一下吗?”
    侯彦霖深深地看了它一眼:“我就欣赏你这样有眼力见的美猫。”
    烧酒:“……”真难得,那么多章了你第一次夸我美。
    于是本来开二十多分钟就能到的路程,硬是让侯彦霖这样走走停停、折折腾腾,最后开了四十分钟才到慕锦歌住的小区。
    下了车后,慕锦歌才刚上几阶石梯,就听侯彦霖突然在身后叫住了她:“靖哥哥!”
    慕锦歌回头:“嗯?”
    侯彦霖望着她,问道:“今年过年,你回老家吗?”
    虽然老家的确还有那么几个亲戚存在,但慕锦歌离家离的早,现在基本和他们没什么往来了,自然也没有回去的必要。于是她答道:“不。”
    侯彦霖有些谨慎地确认道:“那就是你一个人在b市?”
    慕锦歌:“还有烧酒。”
    “那……”侯彦霖认真地看着她,“你愿意跟我回家过年吗?”
    慕锦歌:“……”
    “住两三天就好,我们家很大,有很多客房空着。”侯彦霖十分诚恳道,“你看,你和烧酒两个过年多冷清啊,我家人多,热闹,我二姐也很喜欢你,希望我能带你回去。”
    慕锦歌问:“所以你邀请我是因为你二姐的嘱咐?”
    侯彦霖笑了,他把手插在口袋里,身旁的路灯往他身上投下暖暖的一片光,额前的碎发被夜风吹得有点乱,却遮不住他眼中的温柔。
    “当然是因为我很喜欢你,所以希望能带你回去见我的家人。”
    慕锦歌最终还是答应了侯彦霖。
    当看到对方在听到她的答复后,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在路灯和夜色的光影交织下像是有星光在扑闪,脸上绽放出足以温暖冬夜的笑容时,她不由地心下一动。
    ——她的内心,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从容淡定。
    站在她眼前的这个男人,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有着不凡的背景和完整的家庭,虽然小时候因为身体不好而吃过一段时间的苦头,但现在要什么有什么,什么都不缺,着实是令人羡慕的人生赢家。
    可尽管他拥有了那么多不得了的事物,他还是会为了这样单单一句简单的应肯而高兴不已,兴奋得像是被糖果砸中的小孩,知足且快乐。
    爱情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能够让拥尽所有的人变得容易满足,又能够让原本就几乎一无所有的人变得贪得无厌。
    前者是侯彦霖,而后者则是她的真实写照。
    她独自孑然在自己的冰雪世界里行走了太久,无知无觉,无欲无求,本来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可是她后来偶然在路上捡到一只烧酒,体会到了热闹,再后来走着走着又遇见了侯彦霖,见识到了耀眼的阳光。
    从此太阳在她的世界升起,积雪初融,草长莺飞,目之所及的风景渐渐被铺上了丰富的色彩,在暖阳下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
    她贪眷美景,不再觉得回到最初的冰雪世界也无所谓,不仅如此,她还开始想要花,想要树,想要青山碧水,想要虫鱼鸟兽……
    她想要将太阳永远地留在她的世界。
    一味索取肯定是不行的,于是她开始尽她所能地回报太阳,主动地对他好,给他温暖,希望他也能开心。
    这种体验从所未有,很新鲜,也很有趣。
    回家后,烧酒继续追它之前没看完的电视剧,而慕锦歌洗完澡后躺在床上看侯彦霖给她发的消息。
    二傻子:刚刚和家里人说了要带你回去的事情,大家都表示很欢迎!
    二傻子:[图片]
    慕锦歌戳开他发的那张手机截图,放大才发现是他家族群的聊天记录——
    侯彦霖:除夕我带锦歌回来住三天
    二姐:噫
    大姐:噫
    大姐夫:噫
    大嫂:噫
    大哥:欢迎
    二姐:[小黑脸]大哥你每次都破坏队形
    父亲大人:[色][色]热乎乎的儿媳妇!
    大姐:?
    大嫂:??
    二姐:???
    大哥:现在是妈在用爸的手机
    二姐:吓死宝宝了
    大姐:吓死+1
    母亲大人:嘻嘻
    慕锦歌:“……”
    真是活泼的一家子。
    她答应侯彦霖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现在看到聊天记录,反而有点紧张。
    想了想,她放下手机,踩着拖鞋出了卧室进了厨房。
    烧酒看剧看得入迷,根本没注意到慕锦歌出去了,直到差不多一个小时后,一股药膳香味飘到屋里,才将它的注意力从连续剧里拉了出来。
    饭点是每个餐厅最忙的时候,所以员工们都是提前吃饭,因此大多也饿得早,就连慕锦歌这种胃口不怎么大的也经常打烊回来后没事煮个宵夜,不过都做得简单,最常见的就是侯彦霖第一次过来时看到的那种蒸蛋,简便又好吃。
    怎么今天靖哥哥竟费时做起炖品来了?
    这是想不通的地方之一,还有一个让烧酒感到疑惑的地方就是这道菜闻起来那么香并不是因为它最开始送慕锦歌的小礼物。
    这个香味,就是料理本身的真实气味,没有任何后期加工。
    ——这说明慕锦歌很有可能是在做别人的料理。
    顶着两团疑云,烧酒果断舍弃了让它不可自拔的连续剧,屁颠屁颠地跑进厨房寻求真相。
    当它跳上厨台的时候,正好碰见慕锦歌停火揭盖。
    随着砂锅盖的移开,一股勾人食欲的香味扑面而来,瞬间侵占了整个厨房,混着淡淡的药香,甜和苦扣得正好,浓郁又清新,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春雨后的山野,新笋从土壤中冒出来,树叶抽出新芽,所有春意悄然无声。
    料理本身的颜色搭配也很舒服,白色的淮山、微黄的竹笋、红色的枸杞、褐色的核桃……
    这道菜既有“色”,又有“香”,那么剩下的就是“味”了。
    慕锦歌盯着锅内的成品看了会儿,才拿了个碗,给自己盛了一点。
    烧酒在一旁十分兴奋道:“我也要我也要!”
    慕锦歌看了它一眼,然后找了专用的小勺子喂了它一口汤。
    “喵——”
    味道很是不错,汤汁味道浓郁,很鲜,入口时有微微的苦意,但随后那股苦味便自然而然地在舌尖转甜。
    虽是用一锅素菜炖出来的,却并不会让人觉得寡淡,就像是一座青山,乍看只有漫山苍翠,十分单一,但实则包罗万象,暗藏精彩。
    好喝就两个字,我可以多说几次!
    烧酒抬起头,正想好好夸赞一番,却看见慕锦歌喝完后蹙起了眉头。
    然后,它听见慕锦歌自言自语般说道:“果然,还是不行。”
    “靖哥哥,”烧酒奇怪地问,“怎么了?”
    慕锦歌放下碗:“还差点什么。”
    烧酒从专业的角度出发:“火候和调味都恰到好处啊,没什么可挑剔的啊。”
    慕锦歌却依然道:“总感觉和印象里的有点不太一样。”
    烧酒歪头不解:“印象里的?”
    慕锦歌垂下眼,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开口道:“这道菜是我母亲创造的,”
    “它的名字叫——‘锦歌’。”
    第53章 红茶
    很快就到了大年三十。
    室外飘着柳絮似的飞雪,纷纷扬扬,又悄然无声地落下,一点点地覆盖即将翻篇的过去,盖住那些已逝的或非凡或平庸的岁月,只留下纯净的白色,待时光中的匆匆来客留下深深浅浅的新印记,一切重头来过。
    除夕佳节,许多餐厅商场都提前打烊,一般下午四五点前就关门了,其中有一半店家要休息到初一初二,不过也有很多是要赚钱不过年的,看准的就是这个供小于求的好时机,非但不提前关店,还延后至凌晨,打出包年夜饭的招牌,价格花样百出,不过有两点肯定不变,第一肯定是数字要努力往新年或吉祥的寓意上靠,第二肯定是只高不低,明明白白是宰,愿者上钩,不然怎么发得起员工的翻倍薪酬。
    其中,“周记”就是这样的业界劳模之一。
    孙眷朝坐在周记餐厅靠窗的位置喝了口热茶,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距约定的时间还有差不多二十分钟。
    这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语气里带着几分意外:“孙老师?”
    孙眷朝抬起头,看到站在他面前的青年,脸上露出长辈式的和蔼笑容:“好久不见,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碰见你。”
    “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说吧。”应该是还有别的事要做,周琰并没有坐下来,而是直接站着说,“每年这个时候我都会留在总店帮忙的。”
    孙眷朝看了看他身上干净如崭新的制服,又看了看他那双苍白干燥的双手,笑容有些淡,说道:“我看你不是帮忙,而是监工吧。”
    周琰并没有听出他的弦外之音,而是就着字面意思,有些无奈地回答道:“我这也是没办法,这个时候总有员工想着法偷懒,不看严一点不行。”
    孙眷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就在对方以为他不会再说话的时候,他又冷不防地问了句“你有多久没做菜给人吃了?”
    听了这话,周琰顿时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保持着微笑回道:“孙老师,您这说的什么话,干我们这行的当然得每天和锅碗瓢盆打交道了。”
    “我的意思是,”孙眷朝顿了顿,深深地注视着他,“你有多久没有像个普通厨师一样,在厨房做过菜给客人吃了?不是上节目作秀,也不是接受采访时示范,而是待在饭店的厨房里,在饭点忙得来焦头烂额,努力完成客人们接二连三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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