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掖庭令说完,重重给扶笙磕了响头。
荀久心中一紧,女帝因为气极而让掖庭宫挑选男童殉葬是真,而扶笙之所以赞同此举完全是为了将计就计,但如今在朝臣看来,他完全就是女帝的帮凶。
扶笙缄默片刻,冷然道:“两天后,白侧君出殡前往太和山,所有的孩子必须一个不少全部到场。”
☆、第四十章 我什么时候有男人了?
掖庭令闻言后伏跪在地上的身子彻底僵住。
扶笙从他身上移开眼,负手缓步离开,步子从容优雅,仿佛前一刻冷言钦定八十一个孩童命运的恶魔并不是他。
荀久抿唇,无奈跟了上去,经过掖庭令身边时,隐约听得他口中发出一声微弱的叹息。
叹息声无奈,哀婉。
仿佛看到了大燕江山的黄昏。
跟上扶笙的脚步,荀久才回头看去,掖庭令已经站起身,长时间跪地致使他双膝有些不稳,整副身子颤颤巍巍,将倒不倒,躬身立在原地恭送秦王。
荀久收回眼,问扶笙:“你为什么不解释,而要让所有人都误会呢?”
扶笙反问:“本王要再多生出几张嘴才能向所有人解释清楚?”
没等荀久答话,他又道:“再说了,本王为何要解释?”
荀久一噎。
虽然很看不惯扶笙这副高冷倨傲的模样,但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在理。
楚国不仅利用商船走私,还明目张胆在女帝统治范围内开采玉石,楚津侯简直就是在脑袋上贴个“我楚国就是拽,就是要在太岁头上动土,哪个不服来咬我”的横幅,逼迫扶笙动怒派出王师,他才好光明正大开战。
而扶笙之前说过,六国之间,牵连甚广,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开战便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所以,要对付六国,打仗是损失最大的一种笨办法,利用合纵连横不战而胜方才是智者之谋。
而眼下,扶笙是想借女帝下令挑选的八十一个男童去往太和山,虽然荀久一时想不到他的计策,但她觉得,这个男人肯定早就满腹筹谋,还未行动便已经胜券在握。
对付楚国是机密事件,自然不便宣扬开,故而他宁愿让满朝文武误会也不愿解释。
荀久撇撇嘴,看着扶笙俊逸挺拔的背影,暗自嘀咕,懒得解释才是这个腹黑毒舌的一贯作风吧!
不知不觉,二人已经走出掖庭宫。
荀久站在宫门口,偏头看着右侧高大巍峨的红色宫墙以及殿宇上被阳光折射出刺目金色的琉璃瓦。
甬道相隔,右侧是长乐宫。
先太祖皇帝时期开始,长乐宫便是太后与妃嫔们的居住之所,女帝登基后,先帝的妃嫔们便全部奉旨搬迁去了空置已久的永宁宫。
如今的长乐宫里面,住的都是女帝的男妃,他们或来自于乡野,或来自于士族,或来自于妓馆,总之根据百姓们的说法,无论出生,只要长得好,入了女帝的眼,就能一夜之间从野鸭子变为金鸭子,身上的每一根毛都跟着涨价。
长乐宫这么多美男,而白三郎一个出身低微的男妓竟能脱颖而出险些让女帝破格封为等同于皇后的皇凤君,这让荀久对那个男子的好奇心又提升了一大层。
“啧……”荀久一想到女帝揽尽天下美男独一人享用就有些羡慕嫉妒,不由啧啧叹道:“不知道这些小白脸的宫斗手段怎么样。”
扶笙听了,一时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她,“你都已经穷到要变卖本王的玉簪换银子了,还有心思肖想别的男人?”
荀久瞪他,“人艰不拆啊!我是穷了点,可做梦又不要钱……嗳,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做我肖想别的男人?我什么时候有男人了?我……”
看着扶笙远去的背影,荀久站在原地纠结了半晌才抬步跟上去。
在百姓们伏跪迎接阵势中再度入了天地楼,荀久被人盯得浑身不自在,毕竟今日之前,谁也没有见过秦王殿下身边何时出现过女人。
是以,看向她的那些目光,有探究,有嫉妒。
伸手拉了拉帷帽上的轻纱,荀久心虚地赶紧爬上楼去。
宫义还等在雅间,桌子已经被酒楼小厮收拾干净,之前装着肥肉的铜盆也不见了。
荀久摘了帷帽,四下扫了一眼没见到徵义,她挑眉问宫义,“小吱吱可还尚在人世?”
这句话,之前她从季府回来的时候扶笙曾经问过。
宫义见她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为难地牵了牵唇角,“应该还有气儿。”
他说话的时候,气息有些沉重,声音略显虚弱。
荀久赶紧走过去,皱眉问:“可是伤口复发了?”
宫义歉意一笑,“我的任务完成了,这一次,还请久姑娘帮我重新包扎。”
“你这个人呐!就是太要强。”荀久嘀咕,“你自己不也说了三日之内么,这不是还有两天时间,干嘛非得要昨天晚上去冒险,若非你这么固执,兴许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
说罢,她拿过之前徵义带着进宫的药箱打开,幸好之前所用的外敷药桑皮线绷带银针一应俱全。
让宫义褪去衣服平躺在竹榻上,荀久伸手就要去帮他解开绷带。
宫义面色微变,目光不着痕迹往临窗而坐的扶笙身上瞄了瞄,嘴里忙道:“久姑娘,我还是自己来罢!”
“你这是做什么?”荀久见他挣扎着要自己拆绷带,不满地伸手将他摁回去,神情不悦,“你是大夫还是我是大夫?你这样乱动很容易牵引伤口崩裂出血的,如若你不想活了,那我不拦着!”
宫义见她突然之间严肃脸,再加上伤口确实疼痛,他没有力气再挣扎,索性闭了闭眼睛不再说话。
荀久搬了个凳子坐在竹榻前,正准备帮宫义拆除绷带,忽听得临窗位置扶笙道:“徵义,去帮久姑娘拆绷带。”
荀久一愣,回过头就见徵义不知何时已经进了门,萎靡的神情预示着吐得不轻,想必那一盆肥肉已经给他造成了深深的阴影。
徵义这次学乖了,多一个字都不肯说,只应了一声“是”便迅速走过来,动作利落地替宫义拆了绷带。
荀久垂眼望去,大概是宫义的身体素质太好,拆线后又折腾了一夜,伤口竟未全部崩裂开,只是局部冒着血珠子。
她迅速净手后扎针止痛止血按照之前的流程重新给宫义缝合了伤口。
一切做完后,她额头上已经布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站起身,荀久深吸一口气,“这一次,你便是跪在地上求我,我都不帮你拆线了,你是不知道,缺德事儿做多了我要折寿的。”
“多谢久姑娘了。”难为宫义还能保持清醒道谢。
荀久回过头,身侧突然递过来一方雪白的锦帕。
看到评论区有人问,衣衣在这里统一解释一下,刘权在《携子》重阳节失踪的时候是六岁,而他来到久久家的时候十岁,所以这中间隔了四年,四年的经历,足以让一个人性情大变。
ps:《携子》背景大梁,新文背景大燕,刘权是从大梁失踪以后辗转到了大燕的,我在旧文有说过。
《携子》是本文系列文,感兴趣的亲可以去看看,而旧文跟过来的亲们表捉急哈,故事得一步一步发展,我造你们最期待西宫的粗线,更期待叶痕、长歌那一对与久久阿笙见面,唔,想想有点小激动,莫方莫方,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第四十一章 抱紧我!
荀久定睛一看,那锦帕也并非纯色雪白,四角边缘有暗银曼陀罗像水纹一样徐徐展开,只不过针法极其细腻,粗略扫过容易忽视。
视线转向递过锦帕的那只手,洁白修长,冰雪雕琢一般,指尖都好像泛着淡淡的荧光。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安静下来的时候完全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顶钻级冰美人,无论哪一个部位,都生得恰到好处,增减不得。
“请你擦了哈喇子,而不是盯着我的手流口水。”
耳边碎冰般清冽的声音顷刻将荀久的神智拉回来。
“自恋狂!”荀久暗骂,难道这帕子不是拿来给她擦汗的么?难道她刚才有盯着他的手犯花痴?
伸手接过,荀久突然鼻腔痒痒,好在她动作利落,赶紧以锦帕掩唇打了个喷嚏以后顺势揉成一团扔在地上。
一整套动作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半分不犹豫。
扶笙:“……”
徵义盯着被“遗弃”在地上的锦帕,忽然有些肉疼——那可是苗疆进贡、每年仅产两匹的冰蚕丝锦,秦王府再有钱也买不到。
可他只能在心里默默疼一下,再不敢嘴贱说出来,毕竟之前的教训阴影还在,吐了几十次以后,感觉嘴里依旧还有油腻肥肉的味道,估计这辈子他都不会再想碰到任何荤腥肉类。
宫义在荀久将锦帕揉成一团的时候愕然了片刻,默叹一声终于肯闭上眼睛放心睡去。
当事人荀久却毫无知觉自己刚才扔了一条等价于普通农户生活十年所需银子的宝贝,掏出自己的帕子擦了额头上的汗珠,她抬起头一脸假笑对着扶笙,“我为女帝请了脉,你也带我去见了刘权,那我们之间的交易完成了,自此各不相欠。”
说罢,她冲着扶笙抛了个媚眼,嘴角上扬,笑眯眯又道:“想我的时候能用手解决的话就别叫人了,伤身体。”
把药箱归还给徵义,再顺便把宫义的帷帽摘下来放好,荀久走得很干脆,给众人留了个潇洒的背影。
“殿下……”徵义呆呆看着荀久下楼的身影,再瞄一眼自家殿下毫无波澜的面色,斟酌了许久,低声道:“久姑娘答应商义的面膜配方还没给。”
“……”
扶笙指腹揉着眉骨处,不明白自己这个下属为何每次的关注点都那么……特别。
走出天地楼,荀久大松了一口气,这些天她忙前忙后为的就是把刘权救出来,但今日亲自去掖庭宫看了,那个孩子根本就没有要出来的意愿,反而想尽办法让她知难而退。
荀久猜不到刘权的意图,也不想去猜,既然扶笙要利用他,就不会轻易让他死。
这样一来,她悬在心头的巨石便可安然落下。
秦王府断然是不能再待下去了,谁晓得扶笙那颗黑心里整天都在筹谋什么,万一哪天他看她不爽一声令下,那她一条命铁定得栽在他手上。
所以,目前,走才是上上策。
荀久依然是早上进宫时的那套装束,但因为长相实在惹眼,淡素着装掩不住一身风华,狭长潋滟桃花眼随意流转间便成魅惑,因此吸引了不少色眯眯的目光。
荀久突然有些后悔将宫义的帷帽还回去。
她伸出手,不经意地往头顶那支海水纹白玉簪一摸。
……
与此同时,扶笙站在楼上临窗俯瞰着她纤瘦的背影,当看见她伸手摸头上玉簪的时候眼眸一缩,立即沉声吩咐徵义:“跟上她!”
“哦”一声,徵义步子沉稳地走出门外,复又探进脑袋来问:“殿下,您是要玉簪还是要人?”
扶笙:“……当然是玉簪,倘若她敢去当铺典当,就连人带回来。”
徵义抓了抓脑袋后顺便带上暗纱帷帽,暗忖殿下刚才说了两句话,可貌似是一个意思。
为了保险起见,徵义又问:“万一久姑娘没去典当,那您岂不是人和玉簪皆不可得?”
扶笙:“……”
“算了。”扶笙摆摆手,“你留下照看宫义,本王还得再进宫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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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久心中一紧,女帝因为气极而让掖庭宫挑选男童殉葬是真,而扶笙之所以赞同此举完全是为了将计就计,但如今在朝臣看来,他完全就是女帝的帮凶。
扶笙缄默片刻,冷然道:“两天后,白侧君出殡前往太和山,所有的孩子必须一个不少全部到场。”
☆、第四十章 我什么时候有男人了?
掖庭令闻言后伏跪在地上的身子彻底僵住。
扶笙从他身上移开眼,负手缓步离开,步子从容优雅,仿佛前一刻冷言钦定八十一个孩童命运的恶魔并不是他。
荀久抿唇,无奈跟了上去,经过掖庭令身边时,隐约听得他口中发出一声微弱的叹息。
叹息声无奈,哀婉。
仿佛看到了大燕江山的黄昏。
跟上扶笙的脚步,荀久才回头看去,掖庭令已经站起身,长时间跪地致使他双膝有些不稳,整副身子颤颤巍巍,将倒不倒,躬身立在原地恭送秦王。
荀久收回眼,问扶笙:“你为什么不解释,而要让所有人都误会呢?”
扶笙反问:“本王要再多生出几张嘴才能向所有人解释清楚?”
没等荀久答话,他又道:“再说了,本王为何要解释?”
荀久一噎。
虽然很看不惯扶笙这副高冷倨傲的模样,但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在理。
楚国不仅利用商船走私,还明目张胆在女帝统治范围内开采玉石,楚津侯简直就是在脑袋上贴个“我楚国就是拽,就是要在太岁头上动土,哪个不服来咬我”的横幅,逼迫扶笙动怒派出王师,他才好光明正大开战。
而扶笙之前说过,六国之间,牵连甚广,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开战便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所以,要对付六国,打仗是损失最大的一种笨办法,利用合纵连横不战而胜方才是智者之谋。
而眼下,扶笙是想借女帝下令挑选的八十一个男童去往太和山,虽然荀久一时想不到他的计策,但她觉得,这个男人肯定早就满腹筹谋,还未行动便已经胜券在握。
对付楚国是机密事件,自然不便宣扬开,故而他宁愿让满朝文武误会也不愿解释。
荀久撇撇嘴,看着扶笙俊逸挺拔的背影,暗自嘀咕,懒得解释才是这个腹黑毒舌的一贯作风吧!
不知不觉,二人已经走出掖庭宫。
荀久站在宫门口,偏头看着右侧高大巍峨的红色宫墙以及殿宇上被阳光折射出刺目金色的琉璃瓦。
甬道相隔,右侧是长乐宫。
先太祖皇帝时期开始,长乐宫便是太后与妃嫔们的居住之所,女帝登基后,先帝的妃嫔们便全部奉旨搬迁去了空置已久的永宁宫。
如今的长乐宫里面,住的都是女帝的男妃,他们或来自于乡野,或来自于士族,或来自于妓馆,总之根据百姓们的说法,无论出生,只要长得好,入了女帝的眼,就能一夜之间从野鸭子变为金鸭子,身上的每一根毛都跟着涨价。
长乐宫这么多美男,而白三郎一个出身低微的男妓竟能脱颖而出险些让女帝破格封为等同于皇后的皇凤君,这让荀久对那个男子的好奇心又提升了一大层。
“啧……”荀久一想到女帝揽尽天下美男独一人享用就有些羡慕嫉妒,不由啧啧叹道:“不知道这些小白脸的宫斗手段怎么样。”
扶笙听了,一时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她,“你都已经穷到要变卖本王的玉簪换银子了,还有心思肖想别的男人?”
荀久瞪他,“人艰不拆啊!我是穷了点,可做梦又不要钱……嗳,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做我肖想别的男人?我什么时候有男人了?我……”
看着扶笙远去的背影,荀久站在原地纠结了半晌才抬步跟上去。
在百姓们伏跪迎接阵势中再度入了天地楼,荀久被人盯得浑身不自在,毕竟今日之前,谁也没有见过秦王殿下身边何时出现过女人。
是以,看向她的那些目光,有探究,有嫉妒。
伸手拉了拉帷帽上的轻纱,荀久心虚地赶紧爬上楼去。
宫义还等在雅间,桌子已经被酒楼小厮收拾干净,之前装着肥肉的铜盆也不见了。
荀久摘了帷帽,四下扫了一眼没见到徵义,她挑眉问宫义,“小吱吱可还尚在人世?”
这句话,之前她从季府回来的时候扶笙曾经问过。
宫义见她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为难地牵了牵唇角,“应该还有气儿。”
他说话的时候,气息有些沉重,声音略显虚弱。
荀久赶紧走过去,皱眉问:“可是伤口复发了?”
宫义歉意一笑,“我的任务完成了,这一次,还请久姑娘帮我重新包扎。”
“你这个人呐!就是太要强。”荀久嘀咕,“你自己不也说了三日之内么,这不是还有两天时间,干嘛非得要昨天晚上去冒险,若非你这么固执,兴许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
说罢,她拿过之前徵义带着进宫的药箱打开,幸好之前所用的外敷药桑皮线绷带银针一应俱全。
让宫义褪去衣服平躺在竹榻上,荀久伸手就要去帮他解开绷带。
宫义面色微变,目光不着痕迹往临窗而坐的扶笙身上瞄了瞄,嘴里忙道:“久姑娘,我还是自己来罢!”
“你这是做什么?”荀久见他挣扎着要自己拆绷带,不满地伸手将他摁回去,神情不悦,“你是大夫还是我是大夫?你这样乱动很容易牵引伤口崩裂出血的,如若你不想活了,那我不拦着!”
宫义见她突然之间严肃脸,再加上伤口确实疼痛,他没有力气再挣扎,索性闭了闭眼睛不再说话。
荀久搬了个凳子坐在竹榻前,正准备帮宫义拆除绷带,忽听得临窗位置扶笙道:“徵义,去帮久姑娘拆绷带。”
荀久一愣,回过头就见徵义不知何时已经进了门,萎靡的神情预示着吐得不轻,想必那一盆肥肉已经给他造成了深深的阴影。
徵义这次学乖了,多一个字都不肯说,只应了一声“是”便迅速走过来,动作利落地替宫义拆了绷带。
荀久垂眼望去,大概是宫义的身体素质太好,拆线后又折腾了一夜,伤口竟未全部崩裂开,只是局部冒着血珠子。
她迅速净手后扎针止痛止血按照之前的流程重新给宫义缝合了伤口。
一切做完后,她额头上已经布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站起身,荀久深吸一口气,“这一次,你便是跪在地上求我,我都不帮你拆线了,你是不知道,缺德事儿做多了我要折寿的。”
“多谢久姑娘了。”难为宫义还能保持清醒道谢。
荀久回过头,身侧突然递过来一方雪白的锦帕。
看到评论区有人问,衣衣在这里统一解释一下,刘权在《携子》重阳节失踪的时候是六岁,而他来到久久家的时候十岁,所以这中间隔了四年,四年的经历,足以让一个人性情大变。
ps:《携子》背景大梁,新文背景大燕,刘权是从大梁失踪以后辗转到了大燕的,我在旧文有说过。
《携子》是本文系列文,感兴趣的亲可以去看看,而旧文跟过来的亲们表捉急哈,故事得一步一步发展,我造你们最期待西宫的粗线,更期待叶痕、长歌那一对与久久阿笙见面,唔,想想有点小激动,莫方莫方,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第四十一章 抱紧我!
荀久定睛一看,那锦帕也并非纯色雪白,四角边缘有暗银曼陀罗像水纹一样徐徐展开,只不过针法极其细腻,粗略扫过容易忽视。
视线转向递过锦帕的那只手,洁白修长,冰雪雕琢一般,指尖都好像泛着淡淡的荧光。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安静下来的时候完全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顶钻级冰美人,无论哪一个部位,都生得恰到好处,增减不得。
“请你擦了哈喇子,而不是盯着我的手流口水。”
耳边碎冰般清冽的声音顷刻将荀久的神智拉回来。
“自恋狂!”荀久暗骂,难道这帕子不是拿来给她擦汗的么?难道她刚才有盯着他的手犯花痴?
伸手接过,荀久突然鼻腔痒痒,好在她动作利落,赶紧以锦帕掩唇打了个喷嚏以后顺势揉成一团扔在地上。
一整套动作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半分不犹豫。
扶笙:“……”
徵义盯着被“遗弃”在地上的锦帕,忽然有些肉疼——那可是苗疆进贡、每年仅产两匹的冰蚕丝锦,秦王府再有钱也买不到。
可他只能在心里默默疼一下,再不敢嘴贱说出来,毕竟之前的教训阴影还在,吐了几十次以后,感觉嘴里依旧还有油腻肥肉的味道,估计这辈子他都不会再想碰到任何荤腥肉类。
宫义在荀久将锦帕揉成一团的时候愕然了片刻,默叹一声终于肯闭上眼睛放心睡去。
当事人荀久却毫无知觉自己刚才扔了一条等价于普通农户生活十年所需银子的宝贝,掏出自己的帕子擦了额头上的汗珠,她抬起头一脸假笑对着扶笙,“我为女帝请了脉,你也带我去见了刘权,那我们之间的交易完成了,自此各不相欠。”
说罢,她冲着扶笙抛了个媚眼,嘴角上扬,笑眯眯又道:“想我的时候能用手解决的话就别叫人了,伤身体。”
把药箱归还给徵义,再顺便把宫义的帷帽摘下来放好,荀久走得很干脆,给众人留了个潇洒的背影。
“殿下……”徵义呆呆看着荀久下楼的身影,再瞄一眼自家殿下毫无波澜的面色,斟酌了许久,低声道:“久姑娘答应商义的面膜配方还没给。”
“……”
扶笙指腹揉着眉骨处,不明白自己这个下属为何每次的关注点都那么……特别。
走出天地楼,荀久大松了一口气,这些天她忙前忙后为的就是把刘权救出来,但今日亲自去掖庭宫看了,那个孩子根本就没有要出来的意愿,反而想尽办法让她知难而退。
荀久猜不到刘权的意图,也不想去猜,既然扶笙要利用他,就不会轻易让他死。
这样一来,她悬在心头的巨石便可安然落下。
秦王府断然是不能再待下去了,谁晓得扶笙那颗黑心里整天都在筹谋什么,万一哪天他看她不爽一声令下,那她一条命铁定得栽在他手上。
所以,目前,走才是上上策。
荀久依然是早上进宫时的那套装束,但因为长相实在惹眼,淡素着装掩不住一身风华,狭长潋滟桃花眼随意流转间便成魅惑,因此吸引了不少色眯眯的目光。
荀久突然有些后悔将宫义的帷帽还回去。
她伸出手,不经意地往头顶那支海水纹白玉簪一摸。
……
与此同时,扶笙站在楼上临窗俯瞰着她纤瘦的背影,当看见她伸手摸头上玉簪的时候眼眸一缩,立即沉声吩咐徵义:“跟上她!”
“哦”一声,徵义步子沉稳地走出门外,复又探进脑袋来问:“殿下,您是要玉簪还是要人?”
扶笙:“……当然是玉簪,倘若她敢去当铺典当,就连人带回来。”
徵义抓了抓脑袋后顺便带上暗纱帷帽,暗忖殿下刚才说了两句话,可貌似是一个意思。
为了保险起见,徵义又问:“万一久姑娘没去典当,那您岂不是人和玉簪皆不可得?”
扶笙:“……”
“算了。”扶笙摆摆手,“你留下照看宫义,本王还得再进宫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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