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高顺和成廉的意料,丁启企图对杨奉的夫人无礼,杨奉竟然原谅了丁启,并且依然还丁启称兄道弟,这让两人很是不理解。但,杨奉毕竟是二人的主公,这种话二人是无法问出口的,好在丁启还没来得及做任何无礼的举动,是以二人只能将话憋在心里。
杨奉当然知道二人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只是由于褚兰对于杨奉依然和丁启称兄道弟的行为大有怨言,杨奉不得不先安抚褚兰再说。好在褚兰并不知道她也是杨奉计划中的一个棋子,否则的话,必然会选择自尽的方式解脱。
“好了,别哭了。”杨奉在褚兰的房间待了一上午,左劝又劝,怎么都劝不动,褚兰只是一直哭哭啼啼,最后直哭得杨奉心烦。
褚兰从未见过杨奉发火,不禁一呆,哭声顿止。
杨奉叹了一口气,走到褚兰的身旁,将右手轻轻放在她的肩头,轻声道:“兰儿,你我自小青梅竹马,如今你又成为了我的妻子,我杨奉早已下定绝心,今生今世要全心全意对你。本来你受了惊吓,我自应为你出气,将那丁启杀了。只是,兰儿,你想过没有,丁启乃是并州刺史之子,若是我们将之杀害,难保不会传到丁原的耳中,虽然我们知道丁启该杀,但丁原岂能相信我们的一面之词,退一步讲,即便丁原能够相信我们的话,但他们毕竟是父子,安能知道丁原就能大义灭亲,不再追究此事。若是丁原击败鲜卑大军之后,率雄师数万,夹恨而来,我小小太行山寨又怎能抵挡,难道只是因为你一个人而让我置山寨的两万军士于不顾,何况,丁启只不过突起色心,并没有碰到你的身子,兰儿依然还是和以前一样冰清玉洁。”
听了杨奉的这番话,褚兰想想也有道理,不由觉得自己确是太任性了,完全没有考虑杨奉的难处。就在这时,只听门口传来一个声音:“不错,兰儿,杨奉说的不错,丁启绝对不能杀,这件事情你要听从杨奉的安排。”
二人不用回头也知道是王绵来了,杨奉闻言大喜,对王绵道:“小姐来的正好,替我劝劝兰儿,我前面还有事情要处理,不能在此久留,晚上我准备酒宴为兰儿压惊,小姐也一块参加吧。”
王绵深深地看了杨奉一眼,轻轻点了点头。
褚兰只是一个农村丫头,对于杨奉如此高深的阴谋自是看不懂,但是王绵就不一样了,书香世家,自小博览群书,加之人又是冰雪聪明,其父王博又是人在官场,是以王绵对事情的判断能力要远远高出褚兰。
杨奉不知道王绵是否看穿了他的阴谋,单从王绵那深深的一眼中,杨奉似乎就感觉到了什么。若在平时,杨奉必然会趁机和王绵深情地对视,但是,这一次,杨奉心中有鬼,不敢和王绵良久对视,匆匆忙忙走了出去。
无论王绵是否看透了此事,但从王绵进屋的那句话可以判断,王绵绝对是准备帮助自己的,由王绵出面相劝褚兰,必然是事半功倍。安抚好褚兰之后,杨奉下一步需要安抚的人便是高顺和成廉了。
高顺和成廉当初占山为王,实属是无奈,自劫了护送王绵的卫队之后,更是骑虎难下。当日,两人合战吕布一人,仍然被杀得大败,若非是杨奉的及时出现,二人恐怕已经成了吕布的俘虏或者被他杀掉了,因此二人对吕布有了一种畏惧心理,好在杨奉武艺几乎不在吕布之下,这才使得二人的这种畏惧心理稍微减轻了一些,同时也出现了一种对杨奉崇拜的念头。
二人听了杨奉的一番话之后,心下都是大为感动。没想到杨奉竟然是如此顾全大体,原来以前听过的“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古训是正确的,这句话在杨奉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二人心想。
于是,杨奉开始施行了他的计划的第二部分,在和丁启“商议”过之后,命人将“杨”字大旗全部撤掉,换成“丁”字大旗,并让人在山寨中散播消息,说太行山寨的寨主其实是是并州刺史丁原的三公子。
果然,三个月之后,刚刚结束边境战事的丁原得到消息,立即赶到了杨奉这里,上演了一场“父子”相认的动人场面。之后,杨奉命令高顺和成廉守着山寨,自己则和丁原父子一起到晋阳,去见丁原的夫人,也就是丁启的母亲了。
杨奉师从左慈,在医术上所学甚精,对于用毒自然也是颇有研究,为了控制丁启,杨奉专门研制了一种慢性毒药,食用之后不会立即就死,却也必须每隔三个月的时间服用一次解药,否则的话,必然是毒发身亡。
当然,杨奉为了让丁启相信,让人找来一只狗,在那只狗的食物中下了这种毒药,果然,只是一会的功夫,一只几乎有一米高的大狼狗当即就口吐黑血而死,连死前的挣扎都没有,丁启看了之后,毛骨悚然,吓得三天没睡着觉。
一路之上,强烈的负罪感使得杨奉的心情一直都不太稳定,杨奉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来到三国之后,自己的性情竟然发生了如此大的转变,在山寨发生的事情几乎是以前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难道是师父传授的帝王之术在悄悄地改变着自己,杨奉心中暗叹一声,又想起王绵看自己的那深深的一眼,里面究竟包含了什么含义,是理解,还是责怪?也许自此之后,王绵再也不会看上自己了,难道非要让自己对她动粗吗?
其实,杨奉现在的心中虽然有点后悔,但是如果事情再发生一次的时候,杨奉仍然会这样做,只有控制住丁启,自己才是最安全的。事情发生过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杨奉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直到今天才算是找到了答案,想通了这一点,杨奉心中的那点负罪感,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了,这也意味着,杨奉已经完全融入了汉末的角色当中。
经过七天不紧不慢的行程,杨奉和丁原父子一行终于来到了晋阳。
杨奉望着丁原府邸大门上方的两个烫金大字“丁府”,心中不禁感触,这个丁府将会是自己在三国发迹的风水宝地了,有了丁启这张王牌,又有高顺和成廉相助,自己必然能够崭露头角,若是再能像吕布一样,认丁原为义父,自己便再也不是什么农夫的儿子或者是下人了,而是具有了一个强大的靠山和显赫的身份,再也不用担心因为出身卑微而招募不到一些三国的人才了。
但是这却是自己出卖了良心而换来的,是将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后得来的,不过这也是自己通往帝王之路的第一步,杨喜又想。左慈传授给杨奉的帝王之术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影响了杨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帝王作风,只是杨奉现在只是略有所觉罢了。
丁原发现丁启在那里发起呆来,不觉道:“启儿,当初你离家出走的时候,为父尚在京城为官,如今却是并州刺史,难怪你觉得这里很陌生。过一段时间,为父将你带到京城原来的府邸,说不定能对你的记忆恢复有帮助。”
丁启一直在想着身中剧毒的事情,有点无精打采,只是低头应了一声“是”。
丁原看着丁启没有丝毫激动的平静表现,心中暗叹,难怪启儿没什么反应,当初离家的时候他毕竟只有八岁,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年,恐怕他连他母亲的模样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看来以后要在启儿身上多下下功夫,以弥补这十年来对他的亏欠。
就在丁原暗下决定的时候,只见大门缓缓打开,从门内走出一名中年妇人,一脸的雍容华贵,瓜子脸,慈眉善目,眼角略显淡淡的皱纹,但却掩饰不住那高贵的气质。只见那名妇人一边跑一边还在不住念叨:“我的儿,十年了,你终于回来了,可想死为娘了,多亏老天保佑!”
这妇人的身后还跟着一对年轻男女,男的三十左右,身高九尺,虎背熊腰,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显然是刚从校场练兵回来,此人正是曾与杨喜交过手的吕布,女的却只有二十出头,长相妩媚秀丽,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比之褚兰还要尤胜一筹,杨奉的心中不觉暗赞,好一个美女,莫非此人就是吕布之妻严氏。
就在丁启仍在发呆的时候,那妇人已经来到了丁启的跟前,满脸已是泪痕,一只手已经轻轻抚摸着丁启的脸。丁原见状,忙对那妇人道:“夫人,启儿自小离家,已有十年,对幼时的事情记得已经不多了。”
虽然早就得到过丁原的书信,那妇人也知道了此事,但是听到丁原的这句话,想到儿子竟至于沦落为占山为王的土匪,心中仍是愧疚和酸楚,双眼朦胧地看着比自己高出许多的丁启,泣声道:“孩子,是娘对不起你,让你在外面颠簸流离了十年,吃尽了苦头,以后再也不让你离开娘半步了。”
杨奉当然知道二人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只是由于褚兰对于杨奉依然和丁启称兄道弟的行为大有怨言,杨奉不得不先安抚褚兰再说。好在褚兰并不知道她也是杨奉计划中的一个棋子,否则的话,必然会选择自尽的方式解脱。
“好了,别哭了。”杨奉在褚兰的房间待了一上午,左劝又劝,怎么都劝不动,褚兰只是一直哭哭啼啼,最后直哭得杨奉心烦。
褚兰从未见过杨奉发火,不禁一呆,哭声顿止。
杨奉叹了一口气,走到褚兰的身旁,将右手轻轻放在她的肩头,轻声道:“兰儿,你我自小青梅竹马,如今你又成为了我的妻子,我杨奉早已下定绝心,今生今世要全心全意对你。本来你受了惊吓,我自应为你出气,将那丁启杀了。只是,兰儿,你想过没有,丁启乃是并州刺史之子,若是我们将之杀害,难保不会传到丁原的耳中,虽然我们知道丁启该杀,但丁原岂能相信我们的一面之词,退一步讲,即便丁原能够相信我们的话,但他们毕竟是父子,安能知道丁原就能大义灭亲,不再追究此事。若是丁原击败鲜卑大军之后,率雄师数万,夹恨而来,我小小太行山寨又怎能抵挡,难道只是因为你一个人而让我置山寨的两万军士于不顾,何况,丁启只不过突起色心,并没有碰到你的身子,兰儿依然还是和以前一样冰清玉洁。”
听了杨奉的这番话,褚兰想想也有道理,不由觉得自己确是太任性了,完全没有考虑杨奉的难处。就在这时,只听门口传来一个声音:“不错,兰儿,杨奉说的不错,丁启绝对不能杀,这件事情你要听从杨奉的安排。”
二人不用回头也知道是王绵来了,杨奉闻言大喜,对王绵道:“小姐来的正好,替我劝劝兰儿,我前面还有事情要处理,不能在此久留,晚上我准备酒宴为兰儿压惊,小姐也一块参加吧。”
王绵深深地看了杨奉一眼,轻轻点了点头。
褚兰只是一个农村丫头,对于杨奉如此高深的阴谋自是看不懂,但是王绵就不一样了,书香世家,自小博览群书,加之人又是冰雪聪明,其父王博又是人在官场,是以王绵对事情的判断能力要远远高出褚兰。
杨奉不知道王绵是否看穿了他的阴谋,单从王绵那深深的一眼中,杨奉似乎就感觉到了什么。若在平时,杨奉必然会趁机和王绵深情地对视,但是,这一次,杨奉心中有鬼,不敢和王绵良久对视,匆匆忙忙走了出去。
无论王绵是否看透了此事,但从王绵进屋的那句话可以判断,王绵绝对是准备帮助自己的,由王绵出面相劝褚兰,必然是事半功倍。安抚好褚兰之后,杨奉下一步需要安抚的人便是高顺和成廉了。
高顺和成廉当初占山为王,实属是无奈,自劫了护送王绵的卫队之后,更是骑虎难下。当日,两人合战吕布一人,仍然被杀得大败,若非是杨奉的及时出现,二人恐怕已经成了吕布的俘虏或者被他杀掉了,因此二人对吕布有了一种畏惧心理,好在杨奉武艺几乎不在吕布之下,这才使得二人的这种畏惧心理稍微减轻了一些,同时也出现了一种对杨奉崇拜的念头。
二人听了杨奉的一番话之后,心下都是大为感动。没想到杨奉竟然是如此顾全大体,原来以前听过的“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古训是正确的,这句话在杨奉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证明,二人心想。
于是,杨奉开始施行了他的计划的第二部分,在和丁启“商议”过之后,命人将“杨”字大旗全部撤掉,换成“丁”字大旗,并让人在山寨中散播消息,说太行山寨的寨主其实是是并州刺史丁原的三公子。
果然,三个月之后,刚刚结束边境战事的丁原得到消息,立即赶到了杨奉这里,上演了一场“父子”相认的动人场面。之后,杨奉命令高顺和成廉守着山寨,自己则和丁原父子一起到晋阳,去见丁原的夫人,也就是丁启的母亲了。
杨奉师从左慈,在医术上所学甚精,对于用毒自然也是颇有研究,为了控制丁启,杨奉专门研制了一种慢性毒药,食用之后不会立即就死,却也必须每隔三个月的时间服用一次解药,否则的话,必然是毒发身亡。
当然,杨奉为了让丁启相信,让人找来一只狗,在那只狗的食物中下了这种毒药,果然,只是一会的功夫,一只几乎有一米高的大狼狗当即就口吐黑血而死,连死前的挣扎都没有,丁启看了之后,毛骨悚然,吓得三天没睡着觉。
一路之上,强烈的负罪感使得杨奉的心情一直都不太稳定,杨奉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来到三国之后,自己的性情竟然发生了如此大的转变,在山寨发生的事情几乎是以前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难道是师父传授的帝王之术在悄悄地改变着自己,杨奉心中暗叹一声,又想起王绵看自己的那深深的一眼,里面究竟包含了什么含义,是理解,还是责怪?也许自此之后,王绵再也不会看上自己了,难道非要让自己对她动粗吗?
其实,杨奉现在的心中虽然有点后悔,但是如果事情再发生一次的时候,杨奉仍然会这样做,只有控制住丁启,自己才是最安全的。事情发生过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杨奉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直到今天才算是找到了答案,想通了这一点,杨奉心中的那点负罪感,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了,这也意味着,杨奉已经完全融入了汉末的角色当中。
经过七天不紧不慢的行程,杨奉和丁原父子一行终于来到了晋阳。
杨奉望着丁原府邸大门上方的两个烫金大字“丁府”,心中不禁感触,这个丁府将会是自己在三国发迹的风水宝地了,有了丁启这张王牌,又有高顺和成廉相助,自己必然能够崭露头角,若是再能像吕布一样,认丁原为义父,自己便再也不是什么农夫的儿子或者是下人了,而是具有了一个强大的靠山和显赫的身份,再也不用担心因为出身卑微而招募不到一些三国的人才了。
但是这却是自己出卖了良心而换来的,是将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后得来的,不过这也是自己通往帝王之路的第一步,杨喜又想。左慈传授给杨奉的帝王之术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影响了杨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帝王作风,只是杨奉现在只是略有所觉罢了。
丁原发现丁启在那里发起呆来,不觉道:“启儿,当初你离家出走的时候,为父尚在京城为官,如今却是并州刺史,难怪你觉得这里很陌生。过一段时间,为父将你带到京城原来的府邸,说不定能对你的记忆恢复有帮助。”
丁启一直在想着身中剧毒的事情,有点无精打采,只是低头应了一声“是”。
丁原看着丁启没有丝毫激动的平静表现,心中暗叹,难怪启儿没什么反应,当初离家的时候他毕竟只有八岁,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年,恐怕他连他母亲的模样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看来以后要在启儿身上多下下功夫,以弥补这十年来对他的亏欠。
就在丁原暗下决定的时候,只见大门缓缓打开,从门内走出一名中年妇人,一脸的雍容华贵,瓜子脸,慈眉善目,眼角略显淡淡的皱纹,但却掩饰不住那高贵的气质。只见那名妇人一边跑一边还在不住念叨:“我的儿,十年了,你终于回来了,可想死为娘了,多亏老天保佑!”
这妇人的身后还跟着一对年轻男女,男的三十左右,身高九尺,虎背熊腰,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显然是刚从校场练兵回来,此人正是曾与杨喜交过手的吕布,女的却只有二十出头,长相妩媚秀丽,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比之褚兰还要尤胜一筹,杨奉的心中不觉暗赞,好一个美女,莫非此人就是吕布之妻严氏。
就在丁启仍在发呆的时候,那妇人已经来到了丁启的跟前,满脸已是泪痕,一只手已经轻轻抚摸着丁启的脸。丁原见状,忙对那妇人道:“夫人,启儿自小离家,已有十年,对幼时的事情记得已经不多了。”
虽然早就得到过丁原的书信,那妇人也知道了此事,但是听到丁原的这句话,想到儿子竟至于沦落为占山为王的土匪,心中仍是愧疚和酸楚,双眼朦胧地看着比自己高出许多的丁启,泣声道:“孩子,是娘对不起你,让你在外面颠簸流离了十年,吃尽了苦头,以后再也不让你离开娘半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