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宛童笑眯眯的点点头,说:“好,谢了。”
周彪说:“谢啥,你上次帮了我,我帮你是应该的。”
周彪说完,便离开了。
第二日。
王宛童已经和周彪约好了,要一起去县里。
这不,一大早,周彪的小叔,便开着货车,轰隆轰隆开到孔国祥家的院子里。
孔远志早早已经去了王二狗家。
小舅妈钱芳从堂屋里走出来,她关心地问道:“王宛童,你去哪里啊?”
王宛童背着书包,说:“小舅妈,我和我的同学周彪约好了,今天去县里玩。”
钱芳说:“那你晚上回来吃饭吗?”
王宛童说:“应该会赶在晚饭前回来,小舅妈,我先走了啊。”
钱芳挥挥手,说:“你路上小心。”她扫了一眼那辆小货车,她便立刻记住了车牌的号码,虽然王宛童说是同学,可是同学也有坏人啊,还是小心点好。
王宛童坐上了小货车,周彪说:“王宛童,这是我的小叔,你可以,叫他周小叔,小叔,这是我同学,王宛童。”
周小叔的真名就叫周小叔,所以每次别人喊他,他的辈分都会自动上升一个台阶,为此,他对自己爹妈当年的英明决定,感到特别的爽。
王宛童暗自观察着周小叔,他的嘴唇上方,留着两撇八字胡,他的头发用摩丝摸得油光发亮,他穿了九十年代十分流行的花衬衫,如果能够看到鞋子,大概脚上穿的是一双油光发亮的皮鞋吧。
王宛童十分礼貌地喊了一声:“周小叔,您好。”
周小叔回过头看了一眼王宛童,这个孩子挺懂礼貌啊,诶,等等,还是个小美妞呢,他笑道:“你好,王同学,你和咱们家彪彪的关系很好嘛?”
王宛童说:“嗯,是同学。”
周小叔一脸八卦地说:“只是同学?”
周彪说:“只是同学,小叔,你别乱说话了,认真开车。”
周小叔说:“哎呦,我们家小彪彪还会害羞了,王同学,我总觉得小彪彪有喜欢的人,这个人,就是你吧。”
王宛童说:“周彪喜欢的不是我,他喜欢的是,我们班班花的同桌。”
周小叔打了一把方向盘,说:“什么?彪彪,你是疯了吗?要喜欢就该喜欢班花啊,喜欢同桌是几个意思?”
周彪真是服了周小叔这个策神,他说:“你管我喜欢谁,今天你是司机,请当好你的老司机。”
周小叔笑眯眯地说:“哎,你真是经不起逗,不过,王宛童,我家彪彪你觉得怎么样?”
王宛童狡黠地眨了眨眼睛,说:“周小叔觉得呢?”
她知道周小叔能说会道,她要是正面和周小叔策下去,她的胜算不大,她倒是不如,回避这个问题,把问题抛回去。
周小叔说:“我家彪彪虽然长得难看,可是对人是顶好的,将来谁做了他女朋友,肯定是享福的。”
周彪急了:“小叔你真是,我还只有七岁,你就在这说什么女朋友女朋友,回头我跟我妈告状,看你怎么办。”
周小叔耸耸肩,说:“我都带你和你的同学去县里兜风了,你却还要告我状,你真是太狠心了。下次,没有下次了。”
周小叔话音未落,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王同学,你这次想去县里,是有什么事情要办嘛?”
王宛童说:“是这样的,周小叔,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去过县里的集市,想去见识见识。”
周小叔哈哈大笑起来:“难怪啊,我想起来了,彪彪和我说,你是城里来的,乡下什么东西都是新鲜的。你现在住在乡下,还习惯吗?”
王宛童的手摸了摸下巴,她一副思考了很久的样子,说道:“乡下好玩的东西少,但是胜在亲近。在城里,我虽然住在家属楼里,可是,我的父母不常和楼道里的人来往,我也很少在院子里和孩子们一起玩,我的朋友很少。乡下不一样,什么都是敞开式的,只要是抬起头,就能看见对方,到哪里都是认识的人。而且乡下的空气很好,青山绿水,和动物们也很亲近。这种自由的感觉,真好。”
周小叔说:“我听了你这番话,我怎么觉得你一点都不像个孩子,你的思维方式,和我们这种人差不多,你还这么小,居然喜欢自由。”
周彪很同意周小叔的说法,他和王宛童接触过几次,每一次,他都发现,王宛童站立的姿势,很老成,她有时候把手背在身后,走起路来,就像是一个老干部。
而有时候,王宛童走起来,又非常的谨慎小心,她似乎时时都在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变化。
再一个,是王宛童说话的语气,她和班里的女孩子一点都不一样。班里的女生基本上都会撒娇,特别是艾小青和赵美丽,她们两个人一块撒娇,能把人的心融化。
王宛童很少撒娇,她更多的是一本正经地说话,就算是开玩笑,也不会太过。
没错,他对于王宛童的感觉,和小叔的感觉一模一样。
不过,周彪并没有说出来。
周小叔一路上和王宛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他们更多的聊的是王宛童原本生活的城市。
周彪没有去过,他搭不上话,索性,他拿出了游戏机,打了起来。这是小叔前段时间送给他的游戏机,他可开心了,平时上学的时间,家里是不准他带出来了,现在周末放假了,他才可以玩一玩。
游戏机里的游戏很简单,有俄罗斯方块啊、乒乓球啊、拼图什么的。
他一直想有一台小霸王游戏机,小叔说,如果他这次考试能考到班上前二十名,就会送他一台。
他看向了王宛童,上次老师挑选了王宛童参加市竞赛,可是王宛童拒绝了,这证明王宛童的成绩非常好,那么,他是不是应该和王宛童多多学习?
车程大概一个多小时。
货车开到了目的地,周小叔找了一个地方停车,他说道:“你们现在集市里逛逛,我要卸货了。”
王宛童和周彪下了车。
周彪和王宛童在集市之中走了几步,他忽然说:“哎呀,那里有粘牙糖,我最爱吃的,等我一下,我去买。”
王宛童点点头,她把书包的拉链拉开了一小条缝,让蚯蚓们可以爬出来看看世界。
而后,她装做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继续等待着。
她正站在一个小铺子旁边,那杂货铺里,装的都是一些旧东西。
一个中年男子,神秘兮兮地揣着一个玩意儿,来到了铺子跟前,他压低了声音,喊了一声:“老板,我有好货,你要看看吗?”
周彪和王宛童在集市之中走了几步,他忽然说:“哎呀,那里有粘牙糖,我最爱吃的,等我一下,我去买。”
王宛童点点头,她把书包的拉链拉开了一小条缝,让蚯蚓们可以爬出来看看世界。
而后,她装做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继续等待着。她来到县城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这群蚯蚓,想要获得蚯蚓的能力,就必须带这些蚯蚓来到县里,这是蚯蚓们唯一的愿望。
她正站在一个小铺子旁边,那杂货铺里,装的都是一些旧东西。
一个中年男子,神秘兮兮地揣着一个玩意儿,来到了铺子跟前,他压低了声音,喊了一声:“老板,我有好货,你要看看吗?”
王宛童观察着那个中年男人,他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肩膀上,发丝上的油光发亮,并不是摩丝打造的效果,九五年的时候,大家依靠摩丝给头发做固定造型,而这个男人的头发,明显是很久没有洗过了,现在是夏天,王宛童即使离他有好几步的距离,还是能闻到他头发的臭味。
再看他的穿着,他穿着一件有些破旧的白色短袖衬衣,和一条裤腿脱了线的旧西裤。可以看得出来,衣服本身的剪裁是非常合身的,只不过,这个人大抵是事业遭遇了困顿,生活也变得艰难起来。
杂货铺的老板是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他走店里走出来,说:“常在,你家里的东西都当完了,现在还能有什么好货啊。”
被唤作常在的男人,他的怀中用报纸包着一个玩意儿,他打开了报纸,说:“彭老板,这个,我刚淘来的。”他神秘兮兮地说,“您先瞧一眼。”
肥头大耳的彭老板看向常在,他伸出手,说:“我不是不愿意帮你,只是现在能找到好东西的机会实在是太难了。”
彭老板拿过了常在手里的那个盘子,他左瞧瞧又看看,这个玩意儿……
☆、第102章:第二异能
第102章:第二异能
彭老板的杂货铺外面,摆着一个简易小桌子,那张小桌子上摆着一块皱巴巴的灰色的亚麻布,亚麻布上,放着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
王宛童瞧着这些玩意儿,说不上有多稀奇,不过,光是听常在和彭老板的对话,她差不多能够明白,这个杂货铺,并不是普通的杂货铺,这是寻常集市做古董交易的地方,这间铺子里,交易的不一定是真的古董,有可能是仿造的赝品。有人会来这里卖自己的古董,用来换钱,也有人会来这里买古董,如果买到了真的古董,那就叫捡漏,买到了假的,也只能自认倒霉。总之是买定离手,成交之后不再想干了。
至于鉴别古董的功力,全看个人的眼力了。
王宛童上辈子看过几本关于捡漏的小说,这种小说,她很喜欢看,但也觉得十分神奇,捡漏这种事情,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毕竟,捡漏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有时候玩的不好,就会倾家荡产。
王宛童伸出手,摸了抹布上摆放的一只包裹着泥土的瓷瓶,她的指尖刚刚触摸到这只瓷瓶,她便感受到一股暖流。
奇怪,瓷瓶难道不应该是冰凉的才对?
她立刻摸了另外一只小摆件,好像是一只蟾蜍,这只蟾蜍的头部,有些狰狞,它的眼珠子,是宝珠镶嵌的,其中一只眼睛的眼珠子,已经遗失了。
这只蟾蜍,没有一点温度,是冰凉的。
王宛童有些好奇,她又用手摸了摸刚才摸过的瓷瓶,她自言自语道:“真是怪了。”
既然有不同寻常的地方,对于重生的她来说,什么事情都不算是稀奇了。
这时候,彭胖子拿着放大镜仔细端详着常在送来的玩意儿,他看了足足好几分钟,说:“你这玩意儿做工精巧,我本以为是商周时期出土的,真是可惜了。”
常在说:“彭老板,你再仔细看看,这是真货,不是仿的。”
彭胖子把那小鼎递给了常在,说:“我做这一行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看走过眼。如果你不相信我,就拿到别处去瞧,别人能给的价格,最多这个数,当然了,我知道就算给了你这个数,对你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彭胖子太了解常在了,常在和他是同行,甚至可以说,常在是县里最厉害的行家,只要是常在看过的玩意儿,鉴定过的,从来都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
常在一开始是白手起家的,没过几年,常在就已经获得将几百万的身家。
在八十年代,谁家有家电,就已经恨不得了,再有个几万块,就已经是小富翁了,就是有个一百万,都能被称作是富豪。常在,一个小县城出身,农民的儿子,因为师承大师,学成之后,已经人到中年,当然,这一点都不影响,他一跃成为了县城里的大资产家。
只可惜,常在这几年的运气不太好,有一次拍卖会上,他收了一件价值将近的古董,常在在那一次,拿出了几乎自己全部的身价,还和人借了钱。
常在的老婆说,常在,家里已经很有钱了,你要是把家里所有的钱,拿出去买那个鬼东西,我就跟你离婚。
常在说:“谁会嫌钱多,我只要把它买下来,身家立刻翻上几倍,你放心,我是不会看错的!”
于是,常在拿出了自己的全副身家,也输掉了自己的全副身家。
买来的古董,只是赝品而已。
人,一旦被利益遮住了眼睛,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常在输了,常在的老婆跑了,常在从此待着才几岁的儿子,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常在卖掉了自己手里所有的古董,想要翻身,可是时运不济,该他穷这十年。
这一次,常在在别的地方捡漏,捡到了这只小鼎,他着急赶忙地,带着这小鼎,来找彭老板。
彭老板收东西,只要是认准了,会立刻给钱,从不拖欠。
常在当年的那些古董,大多都卖给了彭老板。
常在时常会徘徊在彭老板的店外,痴痴地望着他曾经的这些心头好,他希望有一天,能再次把它们买回来。
可是,这一天,什么时候才会来?
周彪说:“谢啥,你上次帮了我,我帮你是应该的。”
周彪说完,便离开了。
第二日。
王宛童已经和周彪约好了,要一起去县里。
这不,一大早,周彪的小叔,便开着货车,轰隆轰隆开到孔国祥家的院子里。
孔远志早早已经去了王二狗家。
小舅妈钱芳从堂屋里走出来,她关心地问道:“王宛童,你去哪里啊?”
王宛童背着书包,说:“小舅妈,我和我的同学周彪约好了,今天去县里玩。”
钱芳说:“那你晚上回来吃饭吗?”
王宛童说:“应该会赶在晚饭前回来,小舅妈,我先走了啊。”
钱芳挥挥手,说:“你路上小心。”她扫了一眼那辆小货车,她便立刻记住了车牌的号码,虽然王宛童说是同学,可是同学也有坏人啊,还是小心点好。
王宛童坐上了小货车,周彪说:“王宛童,这是我的小叔,你可以,叫他周小叔,小叔,这是我同学,王宛童。”
周小叔的真名就叫周小叔,所以每次别人喊他,他的辈分都会自动上升一个台阶,为此,他对自己爹妈当年的英明决定,感到特别的爽。
王宛童暗自观察着周小叔,他的嘴唇上方,留着两撇八字胡,他的头发用摩丝摸得油光发亮,他穿了九十年代十分流行的花衬衫,如果能够看到鞋子,大概脚上穿的是一双油光发亮的皮鞋吧。
王宛童十分礼貌地喊了一声:“周小叔,您好。”
周小叔回过头看了一眼王宛童,这个孩子挺懂礼貌啊,诶,等等,还是个小美妞呢,他笑道:“你好,王同学,你和咱们家彪彪的关系很好嘛?”
王宛童说:“嗯,是同学。”
周小叔一脸八卦地说:“只是同学?”
周彪说:“只是同学,小叔,你别乱说话了,认真开车。”
周小叔说:“哎呦,我们家小彪彪还会害羞了,王同学,我总觉得小彪彪有喜欢的人,这个人,就是你吧。”
王宛童说:“周彪喜欢的不是我,他喜欢的是,我们班班花的同桌。”
周小叔打了一把方向盘,说:“什么?彪彪,你是疯了吗?要喜欢就该喜欢班花啊,喜欢同桌是几个意思?”
周彪真是服了周小叔这个策神,他说:“你管我喜欢谁,今天你是司机,请当好你的老司机。”
周小叔笑眯眯地说:“哎,你真是经不起逗,不过,王宛童,我家彪彪你觉得怎么样?”
王宛童狡黠地眨了眨眼睛,说:“周小叔觉得呢?”
她知道周小叔能说会道,她要是正面和周小叔策下去,她的胜算不大,她倒是不如,回避这个问题,把问题抛回去。
周小叔说:“我家彪彪虽然长得难看,可是对人是顶好的,将来谁做了他女朋友,肯定是享福的。”
周彪急了:“小叔你真是,我还只有七岁,你就在这说什么女朋友女朋友,回头我跟我妈告状,看你怎么办。”
周小叔耸耸肩,说:“我都带你和你的同学去县里兜风了,你却还要告我状,你真是太狠心了。下次,没有下次了。”
周小叔话音未落,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说道,“王同学,你这次想去县里,是有什么事情要办嘛?”
王宛童说:“是这样的,周小叔,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去过县里的集市,想去见识见识。”
周小叔哈哈大笑起来:“难怪啊,我想起来了,彪彪和我说,你是城里来的,乡下什么东西都是新鲜的。你现在住在乡下,还习惯吗?”
王宛童的手摸了摸下巴,她一副思考了很久的样子,说道:“乡下好玩的东西少,但是胜在亲近。在城里,我虽然住在家属楼里,可是,我的父母不常和楼道里的人来往,我也很少在院子里和孩子们一起玩,我的朋友很少。乡下不一样,什么都是敞开式的,只要是抬起头,就能看见对方,到哪里都是认识的人。而且乡下的空气很好,青山绿水,和动物们也很亲近。这种自由的感觉,真好。”
周小叔说:“我听了你这番话,我怎么觉得你一点都不像个孩子,你的思维方式,和我们这种人差不多,你还这么小,居然喜欢自由。”
周彪很同意周小叔的说法,他和王宛童接触过几次,每一次,他都发现,王宛童站立的姿势,很老成,她有时候把手背在身后,走起路来,就像是一个老干部。
而有时候,王宛童走起来,又非常的谨慎小心,她似乎时时都在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变化。
再一个,是王宛童说话的语气,她和班里的女孩子一点都不一样。班里的女生基本上都会撒娇,特别是艾小青和赵美丽,她们两个人一块撒娇,能把人的心融化。
王宛童很少撒娇,她更多的是一本正经地说话,就算是开玩笑,也不会太过。
没错,他对于王宛童的感觉,和小叔的感觉一模一样。
不过,周彪并没有说出来。
周小叔一路上和王宛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他们更多的聊的是王宛童原本生活的城市。
周彪没有去过,他搭不上话,索性,他拿出了游戏机,打了起来。这是小叔前段时间送给他的游戏机,他可开心了,平时上学的时间,家里是不准他带出来了,现在周末放假了,他才可以玩一玩。
游戏机里的游戏很简单,有俄罗斯方块啊、乒乓球啊、拼图什么的。
他一直想有一台小霸王游戏机,小叔说,如果他这次考试能考到班上前二十名,就会送他一台。
他看向了王宛童,上次老师挑选了王宛童参加市竞赛,可是王宛童拒绝了,这证明王宛童的成绩非常好,那么,他是不是应该和王宛童多多学习?
车程大概一个多小时。
货车开到了目的地,周小叔找了一个地方停车,他说道:“你们现在集市里逛逛,我要卸货了。”
王宛童和周彪下了车。
周彪和王宛童在集市之中走了几步,他忽然说:“哎呀,那里有粘牙糖,我最爱吃的,等我一下,我去买。”
王宛童点点头,她把书包的拉链拉开了一小条缝,让蚯蚓们可以爬出来看看世界。
而后,她装做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继续等待着。
她正站在一个小铺子旁边,那杂货铺里,装的都是一些旧东西。
一个中年男子,神秘兮兮地揣着一个玩意儿,来到了铺子跟前,他压低了声音,喊了一声:“老板,我有好货,你要看看吗?”
周彪和王宛童在集市之中走了几步,他忽然说:“哎呀,那里有粘牙糖,我最爱吃的,等我一下,我去买。”
王宛童点点头,她把书包的拉链拉开了一小条缝,让蚯蚓们可以爬出来看看世界。
而后,她装做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继续等待着。她来到县城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这群蚯蚓,想要获得蚯蚓的能力,就必须带这些蚯蚓来到县里,这是蚯蚓们唯一的愿望。
她正站在一个小铺子旁边,那杂货铺里,装的都是一些旧东西。
一个中年男子,神秘兮兮地揣着一个玩意儿,来到了铺子跟前,他压低了声音,喊了一声:“老板,我有好货,你要看看吗?”
王宛童观察着那个中年男人,他的头发已经长到了肩膀上,发丝上的油光发亮,并不是摩丝打造的效果,九五年的时候,大家依靠摩丝给头发做固定造型,而这个男人的头发,明显是很久没有洗过了,现在是夏天,王宛童即使离他有好几步的距离,还是能闻到他头发的臭味。
再看他的穿着,他穿着一件有些破旧的白色短袖衬衣,和一条裤腿脱了线的旧西裤。可以看得出来,衣服本身的剪裁是非常合身的,只不过,这个人大抵是事业遭遇了困顿,生活也变得艰难起来。
杂货铺的老板是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他走店里走出来,说:“常在,你家里的东西都当完了,现在还能有什么好货啊。”
被唤作常在的男人,他的怀中用报纸包着一个玩意儿,他打开了报纸,说:“彭老板,这个,我刚淘来的。”他神秘兮兮地说,“您先瞧一眼。”
肥头大耳的彭老板看向常在,他伸出手,说:“我不是不愿意帮你,只是现在能找到好东西的机会实在是太难了。”
彭老板拿过了常在手里的那个盘子,他左瞧瞧又看看,这个玩意儿……
☆、第102章:第二异能
第102章:第二异能
彭老板的杂货铺外面,摆着一个简易小桌子,那张小桌子上摆着一块皱巴巴的灰色的亚麻布,亚麻布上,放着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
王宛童瞧着这些玩意儿,说不上有多稀奇,不过,光是听常在和彭老板的对话,她差不多能够明白,这个杂货铺,并不是普通的杂货铺,这是寻常集市做古董交易的地方,这间铺子里,交易的不一定是真的古董,有可能是仿造的赝品。有人会来这里卖自己的古董,用来换钱,也有人会来这里买古董,如果买到了真的古董,那就叫捡漏,买到了假的,也只能自认倒霉。总之是买定离手,成交之后不再想干了。
至于鉴别古董的功力,全看个人的眼力了。
王宛童上辈子看过几本关于捡漏的小说,这种小说,她很喜欢看,但也觉得十分神奇,捡漏这种事情,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毕竟,捡漏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有时候玩的不好,就会倾家荡产。
王宛童伸出手,摸了抹布上摆放的一只包裹着泥土的瓷瓶,她的指尖刚刚触摸到这只瓷瓶,她便感受到一股暖流。
奇怪,瓷瓶难道不应该是冰凉的才对?
她立刻摸了另外一只小摆件,好像是一只蟾蜍,这只蟾蜍的头部,有些狰狞,它的眼珠子,是宝珠镶嵌的,其中一只眼睛的眼珠子,已经遗失了。
这只蟾蜍,没有一点温度,是冰凉的。
王宛童有些好奇,她又用手摸了摸刚才摸过的瓷瓶,她自言自语道:“真是怪了。”
既然有不同寻常的地方,对于重生的她来说,什么事情都不算是稀奇了。
这时候,彭胖子拿着放大镜仔细端详着常在送来的玩意儿,他看了足足好几分钟,说:“你这玩意儿做工精巧,我本以为是商周时期出土的,真是可惜了。”
常在说:“彭老板,你再仔细看看,这是真货,不是仿的。”
彭胖子把那小鼎递给了常在,说:“我做这一行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看走过眼。如果你不相信我,就拿到别处去瞧,别人能给的价格,最多这个数,当然了,我知道就算给了你这个数,对你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彭胖子太了解常在了,常在和他是同行,甚至可以说,常在是县里最厉害的行家,只要是常在看过的玩意儿,鉴定过的,从来都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
常在一开始是白手起家的,没过几年,常在就已经获得将几百万的身家。
在八十年代,谁家有家电,就已经恨不得了,再有个几万块,就已经是小富翁了,就是有个一百万,都能被称作是富豪。常在,一个小县城出身,农民的儿子,因为师承大师,学成之后,已经人到中年,当然,这一点都不影响,他一跃成为了县城里的大资产家。
只可惜,常在这几年的运气不太好,有一次拍卖会上,他收了一件价值将近的古董,常在在那一次,拿出了几乎自己全部的身价,还和人借了钱。
常在的老婆说,常在,家里已经很有钱了,你要是把家里所有的钱,拿出去买那个鬼东西,我就跟你离婚。
常在说:“谁会嫌钱多,我只要把它买下来,身家立刻翻上几倍,你放心,我是不会看错的!”
于是,常在拿出了自己的全副身家,也输掉了自己的全副身家。
买来的古董,只是赝品而已。
人,一旦被利益遮住了眼睛,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常在输了,常在的老婆跑了,常在从此待着才几岁的儿子,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常在卖掉了自己手里所有的古董,想要翻身,可是时运不济,该他穷这十年。
这一次,常在在别的地方捡漏,捡到了这只小鼎,他着急赶忙地,带着这小鼎,来找彭老板。
彭老板收东西,只要是认准了,会立刻给钱,从不拖欠。
常在当年的那些古董,大多都卖给了彭老板。
常在时常会徘徊在彭老板的店外,痴痴地望着他曾经的这些心头好,他希望有一天,能再次把它们买回来。
可是,这一天,什么时候才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