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离家出走
施家。
所有人都想不到,养尊处优的施家大小姐竟然真的离家出走了。
虽然在所有人的印象当中她最喜欢干的事情便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她身上有个标签,就是“任性妄为”,但她最不敢的就是离家出走。因为大家都知道,她离不开这个家,离开这个家,她便一无所有了。她的任性,仰仗的就是家里的“宠爱”。从小到大,她甚至连远门都没出过。
不过这一次有些不一样了,她带着随身物品离开了。只留了一封信在桌子上,信上写了一句话:“既然你们都不相信我,你们都相信那个贱人,那我留着还有什么意思。但愿你们不要后悔!”
信的最后面还留了一个血手印,不过大家也都知道,这肯定不是施元熏的手印,肯定是她又去厨房某个角落弄了一些鸡血过来。
一听说这个消息,施振青气的砸碎了宝贝的青花瓷杯子,红着眼朝着林玥红吼了一句:“都是你和爸惯出来的!”
随即又放出了狠话:“不孝女,让她走。不准给她接济,看她一个人在外面能生存多久。”
看来自己那天打的那一巴掌还是轻的,还是没能把她打醒啊!打在儿身疼在爸心啊,她对自己好友的遗孤做出那样的事情,自己给了她一巴掌意思意思算轻的,她倒好,反倒跟自己闹离家出走。这次必须硬下心肠给她点颜色看看了。宠儿惯儿害儿啊!
林玥红打小就心疼这个唯一的女儿,这次,却也觉得的确是女儿做得太过了。馨雪还在医院躺着,虽然馨雪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但毕竟是自己闺蜜林晓丽唯一的女儿,当时林晓丽身体不好,为了生这个女儿难产而死,所以馨雪从小就没了母亲,晓丽走之前还让自己多照顾她。何况馨雪的爸爸又——最重要的是馨雪从小就乖巧可人。不像是施元熏,也不知随了谁的性子,任性得很,从小就让自己操碎了心。
可元熏又是自己唯一的女儿,若是另一个还在?林玥红不敢再想,一想到就忍不住红了眼眶。
也罢,馨雪他爸也算是自家的恩人了,恩人之女,是上帝赐给自己的第二个女儿。如今馨雪躺在医院,身上多处骨折,自己这次是不能再包庇着自己的女儿了。不然,光是别人的闲话,都能把自己给淹死。
施嘉晟,也就是元熏的哥哥。此刻在医院寸步不离地照顾着馨雪,馨雪头上磕破了皮,腿又轻微骨折,还好没有性命危险。
听说了施元熏离家出走的消息,施嘉晟眼中闪过忧虑,虽然妹妹越大越没样子了,不过离家出走还是没有过,会不会有危险?
林馨雪已经醒过来了,脸色很苍白,一听说施元熏离家出走了,挣扎着从病床上起来,红肿着眼眶拉着施嘉晟的手:“嘉晟哥,小熏真的离家出走了?那怎么办,都怪我,都是我的错!小熏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这可怎么办才好!”
“嘉晟哥,你快去找小熏,告诉小熏都是我的错,不关她的事,让她不要生气,赶紧回来。我们都很担心她。”
施嘉晟本来很担心元熏在外面独自一人会不会遇到危险,她从小就娇生惯养。尤其是爷爷,对她还跟宝贝一样,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如今看到馨雪被元熏弄得满身是伤还这么为她着想,把错全部揽到自己的身上。所有的担心都烟消云散了。
“让她不要生气?施元熏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欺负人难道还有理了不成。”
看{正版Tj章P节上l
“这怎么行!万一小熏出事了怎么办?”林馨雪句句为施元熏着想,脸上掩饰不住的忧虑,眼中却有一丝幸灾乐祸一闪而过,只不过施嘉晟自顾自的生闷气没有留意到而已。
随即,施嘉晟又冷冷一笑:“要是出事,那也是她活该。以她的性子,不出一日,她就会回来的。她哪里知道外面是怎么样的,哪里知道社会是怎么样的。都快成年的人了,还以为自己是小孩子!”
施元熏的确是自己的亲妹妹,毋庸置疑。小时候她和馨雪两个粉嘟嘟的小人儿总喜欢跟在自己屁股后头,崇拜地看着自己,清脆地叫着哥哥长哥哥短的,让自己很有成就感。
不过,不知从何时开始,元熏就开始不听话了。也不知是叛逆期到了还是怎么的,她开始看馨雪不顺眼,老是针对馨雪。一逮到机会就欺负馨雪,后来更是无法无天了。自己说她两句,她还顶嘴。让自己越来越失望。
自己也不是没跟她说过,馨雪的身份很特殊,无父无母的,身世很可怜。馨雪爸爸还算是家里的恩人。何况,馨雪对她又构不成威胁,为毛老是针对馨雪,想也想不通。
要是说以前抢馨雪的礼物,对馨雪恶语相向,故意在馨雪的菜里放让她过敏的海鲜,在学校散播馨雪的坏话都是小打小闹,都可以容忍,那这次却是忍不了了,都上升到人身攻击了。
罪魁祸首还是那个俊美无比却又冷漠至极的男子,那个自己也得罪不起的男子。元熏看到馨雪和那个男子多说了几句话,便怒火攻心,趁着无人把馨雪从楼梯上推了下来,事后还打死不承认。施家女儿敢做还不敢认么?
这么野的性子要是再不管管,以后该怎么办?现在犯错有家里给她顶着,那以后到社会里去呢?施家在恒城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到更大的城市去呢,又能怎样?自己已经大四,实习过知道社会的不容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施元熏这个性子不改,以后犯了大错,自己也救不了她。
是,这次自己对她是过分了一点,还对她放了狠话。但那不是关心她么,她一点都不知晓,还说自己不疼她。她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那个地狱般冷傲的男子根本一点都不喜欢她,她那完全是一厢情愿。
所有人都想不到,养尊处优的施家大小姐竟然真的离家出走了。
虽然在所有人的印象当中她最喜欢干的事情便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她身上有个标签,就是“任性妄为”,但她最不敢的就是离家出走。因为大家都知道,她离不开这个家,离开这个家,她便一无所有了。她的任性,仰仗的就是家里的“宠爱”。从小到大,她甚至连远门都没出过。
不过这一次有些不一样了,她带着随身物品离开了。只留了一封信在桌子上,信上写了一句话:“既然你们都不相信我,你们都相信那个贱人,那我留着还有什么意思。但愿你们不要后悔!”
信的最后面还留了一个血手印,不过大家也都知道,这肯定不是施元熏的手印,肯定是她又去厨房某个角落弄了一些鸡血过来。
一听说这个消息,施振青气的砸碎了宝贝的青花瓷杯子,红着眼朝着林玥红吼了一句:“都是你和爸惯出来的!”
随即又放出了狠话:“不孝女,让她走。不准给她接济,看她一个人在外面能生存多久。”
看来自己那天打的那一巴掌还是轻的,还是没能把她打醒啊!打在儿身疼在爸心啊,她对自己好友的遗孤做出那样的事情,自己给了她一巴掌意思意思算轻的,她倒好,反倒跟自己闹离家出走。这次必须硬下心肠给她点颜色看看了。宠儿惯儿害儿啊!
林玥红打小就心疼这个唯一的女儿,这次,却也觉得的确是女儿做得太过了。馨雪还在医院躺着,虽然馨雪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但毕竟是自己闺蜜林晓丽唯一的女儿,当时林晓丽身体不好,为了生这个女儿难产而死,所以馨雪从小就没了母亲,晓丽走之前还让自己多照顾她。何况馨雪的爸爸又——最重要的是馨雪从小就乖巧可人。不像是施元熏,也不知随了谁的性子,任性得很,从小就让自己操碎了心。
可元熏又是自己唯一的女儿,若是另一个还在?林玥红不敢再想,一想到就忍不住红了眼眶。
也罢,馨雪他爸也算是自家的恩人了,恩人之女,是上帝赐给自己的第二个女儿。如今馨雪躺在医院,身上多处骨折,自己这次是不能再包庇着自己的女儿了。不然,光是别人的闲话,都能把自己给淹死。
施嘉晟,也就是元熏的哥哥。此刻在医院寸步不离地照顾着馨雪,馨雪头上磕破了皮,腿又轻微骨折,还好没有性命危险。
听说了施元熏离家出走的消息,施嘉晟眼中闪过忧虑,虽然妹妹越大越没样子了,不过离家出走还是没有过,会不会有危险?
林馨雪已经醒过来了,脸色很苍白,一听说施元熏离家出走了,挣扎着从病床上起来,红肿着眼眶拉着施嘉晟的手:“嘉晟哥,小熏真的离家出走了?那怎么办,都怪我,都是我的错!小熏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这可怎么办才好!”
“嘉晟哥,你快去找小熏,告诉小熏都是我的错,不关她的事,让她不要生气,赶紧回来。我们都很担心她。”
施嘉晟本来很担心元熏在外面独自一人会不会遇到危险,她从小就娇生惯养。尤其是爷爷,对她还跟宝贝一样,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如今看到馨雪被元熏弄得满身是伤还这么为她着想,把错全部揽到自己的身上。所有的担心都烟消云散了。
“让她不要生气?施元熏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欺负人难道还有理了不成。”
看{正版Tj章P节上l
“这怎么行!万一小熏出事了怎么办?”林馨雪句句为施元熏着想,脸上掩饰不住的忧虑,眼中却有一丝幸灾乐祸一闪而过,只不过施嘉晟自顾自的生闷气没有留意到而已。
随即,施嘉晟又冷冷一笑:“要是出事,那也是她活该。以她的性子,不出一日,她就会回来的。她哪里知道外面是怎么样的,哪里知道社会是怎么样的。都快成年的人了,还以为自己是小孩子!”
施元熏的确是自己的亲妹妹,毋庸置疑。小时候她和馨雪两个粉嘟嘟的小人儿总喜欢跟在自己屁股后头,崇拜地看着自己,清脆地叫着哥哥长哥哥短的,让自己很有成就感。
不过,不知从何时开始,元熏就开始不听话了。也不知是叛逆期到了还是怎么的,她开始看馨雪不顺眼,老是针对馨雪。一逮到机会就欺负馨雪,后来更是无法无天了。自己说她两句,她还顶嘴。让自己越来越失望。
自己也不是没跟她说过,馨雪的身份很特殊,无父无母的,身世很可怜。馨雪爸爸还算是家里的恩人。何况,馨雪对她又构不成威胁,为毛老是针对馨雪,想也想不通。
要是说以前抢馨雪的礼物,对馨雪恶语相向,故意在馨雪的菜里放让她过敏的海鲜,在学校散播馨雪的坏话都是小打小闹,都可以容忍,那这次却是忍不了了,都上升到人身攻击了。
罪魁祸首还是那个俊美无比却又冷漠至极的男子,那个自己也得罪不起的男子。元熏看到馨雪和那个男子多说了几句话,便怒火攻心,趁着无人把馨雪从楼梯上推了下来,事后还打死不承认。施家女儿敢做还不敢认么?
这么野的性子要是再不管管,以后该怎么办?现在犯错有家里给她顶着,那以后到社会里去呢?施家在恒城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到更大的城市去呢,又能怎样?自己已经大四,实习过知道社会的不容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施元熏这个性子不改,以后犯了大错,自己也救不了她。
是,这次自己对她是过分了一点,还对她放了狠话。但那不是关心她么,她一点都不知晓,还说自己不疼她。她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那个地狱般冷傲的男子根本一点都不喜欢她,她那完全是一厢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