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胜拿着资料,欢天喜地的告辞了。
    俞晓晨确实非常不解:“爷爷,你真的想好了吗,我承认岳胜确实有能力,让他加入特别侦查局可以充实我们的力量,但他有能力统领整个特别侦查局的工作吗?”
    俞听涛反问了一句:“你觉得特别侦查局是不是应该提升自己的水平?”
    “这个吗……”俞晓晨颇有些尴尬的承认了:“目前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很多问题……”
    “这就对了。”俞听涛点了一下头:“目前,特别侦查局权责不明,体系混乱。虽然说这个部门是我组建的,但我又不是直接领导,确实应该挑一个人出来管事,并且提升全部门的工作能力。”
    俞晓晨立即提醒:“可岳胜只是一个保安!”
    “那又怎么了?”
    “你觉得他懂得办案,还是能打仗?”俞晓晨轻蔑的道:“他倒是挺能打架!”
    “你啊,还是太年轻……”俞听涛呵呵一笑:“一个人有怎样的能力,其实由两方面因素构成,一方面是他自身有怎样的能力,另一方面则是他周围的人有怎样的能力。换句话说,一个人有着怎样的人脉资源,也是其自身能力组成的一个部分。”
    俞晓晨有些明白了:“你是想说……”
    “岳胜跟曹震是挚友。”俞听涛一字一顿的道:“我一直都知道曹震就在广厦,但多数时候装作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其实刚组建特别侦查局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适合让曹震来指导工作。毕竟,曹震是一代兵王,曾经跟各种各样的罪犯和秘密组织打过交道。但曹震如今已经退隐江湖,过着很安逸的日子,未必想要出山。我跟曹震没有任何交情,贸贸然去找曹震帮忙,如果曹震把我给拒绝了,那么大家脸上都无光。”
    “所以岳胜就派上用场了。”
    “是的。”俞听涛点点头:“成为特别侦查局的负责人之后,岳胜必须去找曹震帮忙,而曹震一定会给帮忙。”
    “你确定?”
    “曹震很喜欢岳胜这个年轻人。”俞听涛直接就分析道:“一方面,曹思琪在岳言网络打工,另一方面,曹震自己也入股岳言网络了,我相信曹震会把岳胜的事当成自己的事。”
    “好吧……”俞晓晨无奈的笑了笑:“让岳胜来做这个负责人,实际上是为了聘请曹震充当我们的顾问。”
    “就是这个道理。”俞听涛打量着俞晓晨的神色,缓缓说道:“有些时候,我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必须采取一些间接的办法才行,也就是所谓‘曲线救国‘。”
    俞晓晨叹了一口气:“岳胜这小子还真挺有运气!”
    “观察一下吧,如果岳胜做的不好,我会把他撤职的。”俞听涛轻轻摆了摆手:“我有点累了,想休息一会了,你也去忙自己的事吧。”
    再说岳胜这一边,转过天来,早早就来了公司,当天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完成与世通金融的交易。
    世通金融与岳胜取得联系,通过互联网传送了比特币过来,然后提供了银行存款账号。
    岳胜片刻没有耽误,直接把相应款项转入账号,然后在市场上出售了这批比特币,一进一出赚取了百分之二十的利润。
    世通金融似乎对岳胜非常满意,马上要求进行第二笔交易,结果连续三天的时间里,岳胜都在买卖比特币。
    跟世通金融的这一次合作,对岳胜来说简直就像是捡钱一样,大笔利润入账之后沉淀在公司账上,岳胜觉得应该考虑点其他投资项目了。
    这一天早晨,丁佩环来上班,一进公司的门就嚷嚷:“破产了!马上就要破产了!”
    曹思琪非常不满:“公司形式这么好,你为什么诅咒破产?”
    “我说的不是咱们公司要破产……”丁佩环不住的摇了摇头:“是报社!我们报社要破产了!”
    岳胜有点好奇:“什么报社?”
    丁佩环犹犹豫豫的回答:“就是……《今日广厦》呗。”
    岳胜对这家报纸的印象实在太深了,当初陆明瑶夜店买醉,也不知怎么被这家报社获得了消息,经过一番加工刊出了一篇报道《陆明瑶夜店买醉,与保安一夜温情》。
    这篇报道可把岳胜吓了一大跳,跟富家千金女闹绯闻这种事可不是那么好玩,万一人家为了维护名声把自己灭口,那就得不偿失了。
    幸运的是,陆家很有风度,没怎么计较这件事。
    虽然《今日广厦》意犹未尽,但也没办法继续深挖下去,毕竟岳胜跟陆明瑶真的什么事都没有,于是这件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当初那篇报道作者署名沈昭月,后来岳胜才知道,正是丁佩环的笔名。
    因为丁佩环得知夜店老板叫沈倾月,就给自己起了这么个笔名,暗示自己在夜店有非常特殊的渠道。
    后来,广厦出了一起命案,因为过程比较复杂,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丁佩环觉得自己找到机会就决定采访此案。
    案件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今日广厦》在这个案件中发挥的作用。
    由于案件各方面信息都被其他媒体挖的差不多了,丁佩环决定从其他方面着手弄两个重磅新闻出来,于是直接找到案件的主审法官,采访提问:“杀人该不该偿命?”
    法官指出:“这倒也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有没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如果有,也是可以不用判死刑的。”
    转过天来,丁佩环刊出报道《法官说:杀人不用偿命!》
    就像对岳胜和陆明瑶那样,丁佩环曲解了别人真实的意思,用春秋笔法吸引眼球。
    本来这篇报道出了也就出了,偏偏这一期报纸卖得特别好,主编要求丁佩环把这个案件充分利用一下。
    于是,丁佩环又去找法官了,提问还是上次的问题:“你说杀人用不用偿命?”
    这一次,法官比较谨慎,小心翼翼的回答:“一般是要判死刑的,但如果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可以适当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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