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平县府的马厩,那是她记忆开始的地方,母亲曾在那里喂马。
醒醒,是母亲为她取的小字。
这名字无端的古怪,后来有人给她解释,说,这是母亲希望当年的自己是清醒的,不必沦落到今天的境地。
卞赛不知道母亲在生她之前,过着怎么的生活,但想来,总比现在好。
问过母亲,但她没有告诉她过去的经历。
母亲说,她不曾后悔,因为有卞赛。
晚霞满天的时候,她提着一只大木桶,走走停停的回来。
母亲瘦弱,身量较普通女子修长,肌肤因为常年暴晒变得干黄,但是她说话的声音如同黄鹂,行走的姿态恰似舞蹈,一颦一笑一蹙一悲,无人能得她三分风彩。
那木桶的重量几乎超过了她,但卞赛帮不上忙,只能静静的坐在一旁,就已经是帮了母亲的大忙了。
她们之前还去过别的地方,但没有人肯收留。
人们都说,母亲得罪了权贵,被贬谪为奴隶。
终于到了阳平这个地方,有人肯让她们留下来。母亲说,虽然日子过得苦,但总算不必再东西飘零了。
阳平,是母亲出生的地方。
卞赛的母亲是整个阳平最美丽的女子,她们寄居在这里,便常常有不知实情的人来打听,后来渐渐人少了。
比起这些事,卞赛更喜欢和王大人家的大公子一起去抓蛐蛐。
王大人就是肯收留她们的阳平县县令,他家的大公子虽然力气很大,却笨笨的。
但是卞赛不敢欺负他,他有一个厉害的母亲。
“醒醒,我们该走了。”
那天晚上,母亲把她叫醒。
卞赛就知道了,又该搬家了。
这样的事情,卞赛虽记不清楚,但仿似已经历过许多回了。
她不在乎去哪里,只要母亲还和她在一起,只要母亲与她永远不分开。
那天,母亲汲水回来,王大人趁母亲喂马的时候,对她动手动脚。
母亲虽然只是弱质女流,但是绝不是女萝,依附于人。
那王大人是贪慕母亲的容色,才会那么好心的收留她们。
这世上真正好心的人几乎是没有了,但卞赛不厌恶王大人。
善与恶,本就不必去分得太清楚,他能给她和母亲衣食,卞赛便会感激他胜过自己的生父。比起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父亲,王大人至少还给过她一碗饭一张床。
“喂,臭丫头,你要去哪里?”
糟了!被王溉发现了,这么晚了,他竟还没睡。
他和他娘一样,有双厉害的眼睛,却偏偏长在肥腻腻的脸上。
他紧紧的盯着卞赛,“你跟我走,快点,我娘派了人过来。”
“夫人派人来做什么?”
王溉才发现母亲站在阴影处,一时间居然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了,等他缓过气来,他着急的推卞赛,把袖子里藏的银子塞给她,脸红了,怪不好意思的说:“傍晚的时候,我爹在马厩···我和我娘都看见了。你们快跑吧,我娘的人这就要过来了。”
母亲僵了僵,抓卞赛的手握得特别紧,她屈身,行了一个郑重的礼,卞赛也跟着母亲行礼:“多谢大公子之恩。”
说完,母亲就拉着卞赛匆忙而去。
母亲褪色的裙角在夜色里翻飞,历经沧桑,却是这般的美丽。母亲去世在另一个晚上,那是一个落满白雪的冬夜。
卞赛与她从阳平一路西行,打算去西边的齐国。
母亲说,那里有她的朋友。
但是从阳平离开的时候,母亲一路上奔波,病倒了。
王溉给的银子不多,他不过是一个孩子,能有这份心已实属难得。
那份银子给母亲抓了一副药,便尽数花光了。
我们不得不在沧州暂时停留,和乞丐挤在破庙里,靠乞食为生。
日子最难过的时候,母亲终于拿出贴身戴的玉坠当了,那枚玉坠为我们换了一顿略为丰盛的晚餐。
我们吃着馒头,还有一片薄薄的猪肉。
就在那时候,我的母亲死了。
她蜷缩在角落里,含着笑看我吃东西,过了好久,都没有再动一下。
我听见有一个女人说:“小姑娘,你娘去了。”
我嚼着那块猪肉,觉得酸涩,好像那块猪肉已经怀了,不能再吃了。
我母亲这样的美丽,怎又这般凄凉的走了。
不,那时的我,尚不懂凄凉这个词。
我只觉得彻骨的冷,比在寒冬飘雪的街头乞食受尽路人的白眼还要冷,比在烂泥地里赶路淤泥让我的脚发烂还要痛痒难耐,我觉得此生也要同母亲一块尽于此了。
我把冷硬的猪肉咽下去,我说:“娘,你不要醒醒了吗?”
母亲手里的半块馒头被人抢去,我知道她是想留给我的。
可我实在吃不下了,抢去就抢去吧。
反正,我最重要的,已被上苍抢夺去了。
我缩在母亲冰冷的怀里,我拉着她的手,一遍又一遍的搓着她的手。
沧州的冬天,太冷了,我不想让母亲身体冰凉。
过了好久,有个人走近我的身边,把乌黑的馒头塞回我手里。
一场争斗过后,那半个馒头已经又硬又臭了。
“拿好。”
那是一个比我大几岁的男孩,他阴沉着脸色,额头和嘴角都流着血,脸上还有着污垢,但一双眼睛亮得出奇。
他和我们一样住在破庙里,似乎也是才搬进来不久。
“多谢。”我拿回馒头,母亲教诲我无论何时都需进退有度,不可失礼,哪怕此刻,我喉咙哽咽,不愿说别的话,可我还是要说一句多谢。
男孩的手上全是冰裂的伤口,原本的皮肤已经不可见。
“小阮,好了就过来。”
那个女人在角落里生起了火,烤着两个干瘪的地瓜。那些人可不敢抢他的食物,尽管他只是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孩子,可他发起狠来总是拿石头狠狠的砸人的脑袋。
他走过去,从火堆里拿出一个,又走回我面前,拿走我手里的馒头,把地瓜用干草套了个圈,再递给我。
“小心烫···”
“小阮,过来!”
他顿了顿,“你以后跟着我吧。”
------题外话------
这是豆奶的新坑,存稿已经完结了,所以不用担心断更,
醒醒,是母亲为她取的小字。
这名字无端的古怪,后来有人给她解释,说,这是母亲希望当年的自己是清醒的,不必沦落到今天的境地。
卞赛不知道母亲在生她之前,过着怎么的生活,但想来,总比现在好。
问过母亲,但她没有告诉她过去的经历。
母亲说,她不曾后悔,因为有卞赛。
晚霞满天的时候,她提着一只大木桶,走走停停的回来。
母亲瘦弱,身量较普通女子修长,肌肤因为常年暴晒变得干黄,但是她说话的声音如同黄鹂,行走的姿态恰似舞蹈,一颦一笑一蹙一悲,无人能得她三分风彩。
那木桶的重量几乎超过了她,但卞赛帮不上忙,只能静静的坐在一旁,就已经是帮了母亲的大忙了。
她们之前还去过别的地方,但没有人肯收留。
人们都说,母亲得罪了权贵,被贬谪为奴隶。
终于到了阳平这个地方,有人肯让她们留下来。母亲说,虽然日子过得苦,但总算不必再东西飘零了。
阳平,是母亲出生的地方。
卞赛的母亲是整个阳平最美丽的女子,她们寄居在这里,便常常有不知实情的人来打听,后来渐渐人少了。
比起这些事,卞赛更喜欢和王大人家的大公子一起去抓蛐蛐。
王大人就是肯收留她们的阳平县县令,他家的大公子虽然力气很大,却笨笨的。
但是卞赛不敢欺负他,他有一个厉害的母亲。
“醒醒,我们该走了。”
那天晚上,母亲把她叫醒。
卞赛就知道了,又该搬家了。
这样的事情,卞赛虽记不清楚,但仿似已经历过许多回了。
她不在乎去哪里,只要母亲还和她在一起,只要母亲与她永远不分开。
那天,母亲汲水回来,王大人趁母亲喂马的时候,对她动手动脚。
母亲虽然只是弱质女流,但是绝不是女萝,依附于人。
那王大人是贪慕母亲的容色,才会那么好心的收留她们。
这世上真正好心的人几乎是没有了,但卞赛不厌恶王大人。
善与恶,本就不必去分得太清楚,他能给她和母亲衣食,卞赛便会感激他胜过自己的生父。比起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父亲,王大人至少还给过她一碗饭一张床。
“喂,臭丫头,你要去哪里?”
糟了!被王溉发现了,这么晚了,他竟还没睡。
他和他娘一样,有双厉害的眼睛,却偏偏长在肥腻腻的脸上。
他紧紧的盯着卞赛,“你跟我走,快点,我娘派了人过来。”
“夫人派人来做什么?”
王溉才发现母亲站在阴影处,一时间居然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了,等他缓过气来,他着急的推卞赛,把袖子里藏的银子塞给她,脸红了,怪不好意思的说:“傍晚的时候,我爹在马厩···我和我娘都看见了。你们快跑吧,我娘的人这就要过来了。”
母亲僵了僵,抓卞赛的手握得特别紧,她屈身,行了一个郑重的礼,卞赛也跟着母亲行礼:“多谢大公子之恩。”
说完,母亲就拉着卞赛匆忙而去。
母亲褪色的裙角在夜色里翻飞,历经沧桑,却是这般的美丽。母亲去世在另一个晚上,那是一个落满白雪的冬夜。
卞赛与她从阳平一路西行,打算去西边的齐国。
母亲说,那里有她的朋友。
但是从阳平离开的时候,母亲一路上奔波,病倒了。
王溉给的银子不多,他不过是一个孩子,能有这份心已实属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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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得不在沧州暂时停留,和乞丐挤在破庙里,靠乞食为生。
日子最难过的时候,母亲终于拿出贴身戴的玉坠当了,那枚玉坠为我们换了一顿略为丰盛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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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时候,我的母亲死了。
她蜷缩在角落里,含着笑看我吃东西,过了好久,都没有再动一下。
我听见有一个女人说:“小姑娘,你娘去了。”
我嚼着那块猪肉,觉得酸涩,好像那块猪肉已经怀了,不能再吃了。
我母亲这样的美丽,怎又这般凄凉的走了。
不,那时的我,尚不懂凄凉这个词。
我只觉得彻骨的冷,比在寒冬飘雪的街头乞食受尽路人的白眼还要冷,比在烂泥地里赶路淤泥让我的脚发烂还要痛痒难耐,我觉得此生也要同母亲一块尽于此了。
我把冷硬的猪肉咽下去,我说:“娘,你不要醒醒了吗?”
母亲手里的半块馒头被人抢去,我知道她是想留给我的。
可我实在吃不下了,抢去就抢去吧。
反正,我最重要的,已被上苍抢夺去了。
我缩在母亲冰冷的怀里,我拉着她的手,一遍又一遍的搓着她的手。
沧州的冬天,太冷了,我不想让母亲身体冰凉。
过了好久,有个人走近我的身边,把乌黑的馒头塞回我手里。
一场争斗过后,那半个馒头已经又硬又臭了。
“拿好。”
那是一个比我大几岁的男孩,他阴沉着脸色,额头和嘴角都流着血,脸上还有着污垢,但一双眼睛亮得出奇。
他和我们一样住在破庙里,似乎也是才搬进来不久。
“多谢。”我拿回馒头,母亲教诲我无论何时都需进退有度,不可失礼,哪怕此刻,我喉咙哽咽,不愿说别的话,可我还是要说一句多谢。
男孩的手上全是冰裂的伤口,原本的皮肤已经不可见。
“小阮,好了就过来。”
那个女人在角落里生起了火,烤着两个干瘪的地瓜。那些人可不敢抢他的食物,尽管他只是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孩子,可他发起狠来总是拿石头狠狠的砸人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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