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巧遇佳人
狐历七百二十六年,春,五月。
阳天不禁打个冷战,这人说到杀人,一点情感都没有,比大刑司更危险。
大刑司动不动摆出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看上去很危险。而这个田大将军,杀人似乎跟吃饭一样平常。爷爷曾说过,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这位田大将军才是最最不能拂逆的。
对阳天这个高中生来说,以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根本就不懂人情世故。在这些天形势的逼迫下,也开始思考和学习处理人际关系了。
他从现实的教训中学会三件事,第一、不要随便做好事,尤其是不图回报的好事。因为此界中的人还没有达到极高的道德水平,他们认为帮助别人,一定是图回报的。如果不图回报的,肯定是包藏祸心的。第二就是谁的拳头硬,谁就能得到饭吃,不受欺负。第三条是不要轻信别人的语言,要结合他的表情来判断。
阳天很快就进入了现在的角色中,田平大将军的追随者,只要田平给他好饭吃就行。就这样,他和田平被关在了一起。
不过好事总是太短暂,五天后,田平就出狱了,而阳天却还在狱中。田平刚走,阳天立刻就感觉到这监狱不能再待了!没有了好饭,没有人聊天,他完全受不了这个寂寞的环境了。
面对捕头的嘲笑,阳天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吃那牢饭,不知道前几天,自己是如何把这发馊的饭吃得一干二净。他亲眼看见这牢饭摆放在门口,外面的狗都不吃。
所谓希望,就是欲望!阳天切身地理解了这个道理,在苦熬了半个月后,大刑司才又提审了他。
刚一见面,阳天就着急地说道:“田大将军相信我了,愿意让我成为温尔。”
大刑司嗤笑道:“你知道大将军对你的评价吗?贪吃,贪睡,不懂礼仪,给点好处就能出卖所有人。象你这样的家伙就应该在河边待上一辈子,还想做王子?”
阳天满脸涨红,辩驳道:“大将军怎么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呢?”
大刑司立刻变了脸色,怒斥道:“还有就是你的嘴无遮拦,乱说一气。来人,重责十军棍。”
阳天吓得赶忙求饶道:“刑司大人,请您绕过小人,我愿意归隐山林!”
大刑司哈哈大笑道:“你还归隐山林?你倒会抬高自己的身价,把自己当成大官了!”
阳天苦苦哀求了半天,大刑司摆了摆手说道:“算了,那就不罚你了,你现在是想继续坐牢呢?还是想回强水河边呢?”
阳天挠挠头道:“有没有第三种选择?坐牢太闷了!去强水河边,还要自己找食物。”
大刑司鄙夷地说道:“难怪大将军看不上你呢!就知道好吃懒做。你给我滚出去!”
阳天慌忙乞求道:“你是大官,随便给我找个活,让我能有口饭吃就行。”
大刑司面露不耐地说道:“那就给你介绍个活,你拿着我的名帖去到公孙大夫家做个家丁吧!”
阳天急忙接过旁边侍从递过来的一根竹片,上面用刀刻着一溜不认识的字,阳天千恩万谢地走了。
旁边的侍从疑惑地问道:“刑司大人,这狼人如此惫懒,你为何还要照顾他呢?”
大刑司轻笑道:“这家伙虽然贪生怕死,好吃懒惰,但是却非常聪明,你见过三天就学会说话的人吗?”
那侍从依旧反驳道:“虽然他很聪明,但是品格却极差。您让他接近大将军,让大将军信任他。这小子进去就把原话给田平说了,让大将军知道了咱们的意图。”
大刑司奇怪地问道:“若是你,你该如何取得田平的信任呢?”
侍从沉思半晌道:“我会先调查清楚田平的喜好,然后投其所好,让他逐步信任我。”
大刑司摇头道:“还没等你曲意奉承的时候,你就被田平杀了。你忘记田平的绰号了?”
侍从脸色苍白道:“我忘记田大将军三日必杀一人的习性了!”
大刑司意味深长地说道:“从来没有陌生人能这么接近田平,我本想让这个狼人进入田平的牢房,借田平的刀杀了这小子,然后我再给王上告一状,虽然不能把田平的职位免去,但是总能造成王上对他增加些许厌恶。结果这狼人竟然完全没事,和田平居然待了五天,也没被他杀了。”
侍从冷汗都吓出来了,半晌后,喃喃说道:“这么说田平真信任这小子了?还是看出您的计谋来,不愿意落在陷阱中。”
大刑司摇头道:“这正是我奇怪的地方,若真的信任了,田平就应该把他从天牢中救出来。但是田平似乎忘记了这家伙的存在了,这都过去半个月了,还是不理不睬的。而且田平就算看出我要借他的刀杀这个狼人,他也不会理睬我的计谋,该杀还是会杀的,可是也没有杀这个惫懒的家伙。”
侍从小心地建议道:“那就应该继续把这个狼子关下去呀!万一哪天田平想起来要找他,可咱们已经给他放了,那就失去了一个营造内线的机会。”
大刑司淡然一笑道:“不用担心,我已经想好下面的步骤了!非让田平再接触这个狼子不行。”说完抖了抖身上的衣服,返回后堂去了。
阳天根本不知道他的命运曾经有过这样的危险,正拿着手中的竹板到处去找公孙大夫家。
这座城市是那阿泰国的王城,但在阳天看来,还不如他家乡的县城大呢。街道就四条,二横二纵,把城市划成了九宫格,从一条街头能望见另一条街尾。
阳天在天牢中早就想好了该如何对付大刑司,今天谈话的结果对他不错。最起码没让他回到天牢中去!
阳天懊悔地想:“如果没吃过那些好吃的东西,也许我还真能在牢房里待到爷爷练功回来。但是一旦尝过了鲜,那就不一样了,再也无法在牢房中等待了。”
而强水河边,那就更不能去了。先不说那里抓不到鱼,就凭那里是边境线,一定也是个多事之地,弄不好就死得不明不白了。
所谓“大隐隐于市”,阳天得意地想:“我就躲在王城中,有吃有喝还安全。”
不知不觉,阳天已经绕城一周了。他发现这里的狐人都比较低,最起码比他低,虽然他早已扔掉了囚衣,穿着田平随手扔下的衣服,却依然很引人注意,毕竟田平的衣服太小了,虽然看起来很名贵,但是很不合身,好像是偷来的衣服一样。
阳天跑进一个衣服店中,用这身名贵的皮衣,换了一身合适的粗布衣服。店里的掌柜本想为难一下他,但是被阳天装出的凶狠所吓住。其实那掌柜只是想抬抬价,心中早已乐开了花,这身皮衣足够换十套粗布衣服的。
阳天也很高兴,换了一身合适的衣服,还顺手摸了掌柜地一串钱。凭着这串钱,阳天很快钻进了一个饭馆大吃大喝起来了。
这饭的味道虽然没有田大将军的家宴好,但是也足够弥补这半个月来身体所缺的油水了。
店小二是个很饶舌的家伙,于是阳天假装不在意地问道:“公孙大夫家住在哪里呢?”
店小二点头哈腰地回复道:“在东北区呢,离这里有段路呢!您是函谷国的使者?”
阳天不置可否地说道:“公孙大夫的官声可不错呀!”
店小二点头道:“谁说不是呢?他可是三朝元老了,就是规矩太大了。上次来我们这里吃个饭,光饭前仪式就搞了半个时辰。”
阳天好奇道:“饭前仪式?什么仪式?”
店小二得意地说道:“你们狼人没文化,根本不懂礼仪。我们公孙大人是大司礼,自然是最讲究礼仪的了。饭前要净手,还要验看所有的食材,再恭敬地给厨师鞠躬,等饭端上来,再念一大段贺词,然后才吃饭。那吃饭的动作是相当的文雅,一碗稷饭,吃了半个时辰。”
阳天点头道:“你们不用筷子,这么热的饭菜,谁下得去手呀!”
店小二疑惑道:“什么是筷子?”
阳天轻蔑地说道:“看来你们狐人也有不懂的礼仪,还自负地说自己是礼仪之邦呢!”
这句话把在场的几个狐人都惹火了,虎视眈眈地围了过来,准备跟阳天理论,阳天经过监狱中的厮打,早就对此免疫了,根本不害怕地评说道:“用手进食是很脏的习惯,你想想,刚擦完屁股的手,却又来吃饭,多恶心呀!”
这句话终于把所有食客都惹火了,这饭还能吃吗?阳天故作不知地问道:“多少铜板?付账。”
还没等店小二回话,一个高大的狐人冷冷地说道:“十吊钱。”
阳天就憋着主意闹事呢,当即嚷嚷道:“抢劫了!”
这时候,一声清脆的声音斥责道:“谁让你胡说八道呢?”
阳天随声望去,一个俏生生的姑娘从饭店门口娉婷地走了进来。阳天顿时呆住了。这姑娘有一头火红的头发,细细的眉毛,长长的睫毛,灵动的双眼,高挺的鼻子,小巧动人的小嘴,高耸的胸脯,象牙色的皮肤在红发的衬托下,更显得细腻嫩白,这是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天生就有让男人心旌动摇的魅力。
阳天张口结舌地楞在那里,众食客也都楞住了,有些人身子还不自主地往后拱了拱,以掩饰衣襟不正常的凸起。
店小二还算见过世面,忙道歉:“怎么把您惊动了,公孙二小姐。”
公孙二小姐冷哼一声道:“还没找你算账呢,背后说我父亲的坏话,等着吃棍子吧!”
这句话把店小二吓得脸色苍白,忙说道:“二小姐,我可没说公孙大人的坏话!还赞扬他最讲礼仪呢!您不信问这些客人!都是这个狼人,他大言不惭地说咱们狐人不懂礼仪,还诋毁公孙大人。”这店小二很巧妙地把焦点对准了阳天。
公孙二小姐轻啐一声道:“你别以为我没听见,我在门口可站一会了。”说到这里,她也有些不好意思,躲在门外听人家说话,本就不礼貌,现在还自我承认了,说完后,脸上腾起两朵红云。那娇羞的模样,又把众人看呆了。
阳天此时已经慢慢地恢复了理智,忙接口道:“我们在探讨各族的礼仪,没想到让小姐恼怒了。多有唐突,请您原谅。”
公孙二小姐不依不饶地说道:“你说你们狼人的礼仪比我们高明,我倒要瞧瞧有什么地方高明的!你来吃顿饭,我看看。”
阳天耸耸肩道:“既然小姐有兴趣看鄙人吃饭,那我就表演一番。小二再给我上一条烧鱼,一个肘子,还有一壶酒。”
店小二为难地说道:“您刚才吃得还没给钱呢。”
阳天甩出那一串偷来的钱,一副趾高气扬地说道:“不用找了,剩下的给你当跑腿钱!”
店小二苦着脸说道:“刚才您就吃了这么多的钱,可没钱给您找呀!”
阳天大言不惭地说道:“这次是为小姐表演的,她付钱,她会给你小费的。”
店小二看了公孙二小姐一眼,那小姐微微点头。这店小二才高声通知厨房:“一条鱼,一只肘子!”
阳天馋着脸问道:“您是公孙大人家的二小姐?”
公孙二小姐冷着脸道:“怎么?刚才你就打听我们家,意欲何为呀?”
阳天忙把大刑司给的竹条拿出来给公孙二小姐,满脸期盼地说道:“我是大刑司介绍给公孙大人的人才,您看,这是大刑司的名帖。”
公孙二小姐掩口一笑道:“什么名帖,明明是一封推荐信吗!介绍你到我家做下人。”
阳天面不改色地说道:“对,对!还请小姐成全。”
公孙二小姐冷冽地说道:“那要看你能懂什么礼仪,如果不懂礼仪,那就不能进我的家门。”说完把那竹条收了起来。
阳天一喜,心中暗想:“只要收了我的竹条,那就不能不让我去你家了。”
说话间,厨师拎着一条鱼和一个猪肘就来到阳天面前,让其看是否新鲜。鱼是条鲤鱼,还在厨师手中挣扎,猪肘一看也是非常新鲜的,还滴着鲜血呢。
阳天也不知道该做什么礼仪,不过转念一想,反正他们也不知道狼人的礼仪,就随便来吧!
双手捉住鱼头,把刚上来的酒灌入鱼嘴之中,然后狠狠地咬了口生肘子。这厨师吓了一跳,这种礼仪还真没见过,这是要生吃肉吗?
阳天只是咬出一个牙印,然后趾高气扬地说道:“这是我们狼人的礼仪,给鱼灌酒有两个理由。”
二小姐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礼仪?灌酒还有理由?”
阳天得意洋洋地说道:“给鱼灌酒,它自然会晕死,这样就免收汤火之苦。体现了我们悲天悯鱼的高尚情操。”
店小二忍不住点头道:“那第二个理由呢?”
阳天挠挠头道:“这鱼灌了酒,就必须赶紧烹调了,否则它会腐败。”
旁边一个食客赞道:“这方法不错,可以辨别展示的鱼是否就是烹调好的鱼。免得把大鱼换成小鱼,活鱼换成死鱼。”
这话说得厨师大怒,从腰间拔出剔骨刀插在桌子上,喝道:“我们店从来没干过这种缺德的事情。”
那食客吓了一跳,赶忙道歉:“我不是说咱们店!有些饭店就是这样干的。”
二小姐接着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咬一口生肉呢?”
阳天急中生智地解释道:“这一咬,若是碰见了骨头,那说明这肉不适合我吃。”
刚才那食客撇了撇嘴嘟囔道:“还不是怕被换成不新鲜的肉。”
阳天怕再多事,忙拔出了剔骨刀,出了饭店门,挑了两支粗细合适的柳枝,砍了下来。
众人都跟出来,不解其意地看着阳天的折腾。阳天提着柳枝回到饭店,用柳枝扫了扫食物,然后,根据筷子的长度,裁取了两截短棒,然后把柳树皮一剥,就得到两根白生生的筷子了。
阳天缓缓地给厨师鞠躬,双手把剔骨刀奉上,神态极度恭敬,搞得厨师有些手足无措,接过了刀子,然后拎着食材进了后厨。
阳天让店小二端来一盆清水,先洗了洗自己做的筷子,又洗了脸和手,就端坐在饭桌旁,不言不语了。
这高深的样子把众人都震住了,没过多久,鱼先上来了,整条鱼红里透亮,用热油泼过,十分滚烫,闻上去美味十足。
阳天低声念念有词道:“美丽的小姐快到碗里来,让我好好的亲近你。”二小姐就在阳天旁边,听见其的说辞,顿时满脸羞红。
阳天念了两句后,就用筷子开始吃鱼了。
这下把众人都惊呆了,这么烫的鱼,现在就能吃了?要是以前,大家都要流半天哈喇子,然后才能动手去剥鱼,有时候不小心还把手扎破了。
等阳天吃完后,一条完整的鱼骨剩在了盘子中,非常好看,有个食客惊叹道:“这和我家猫吃过得一样干净,太神奇了。”
狐历七百二十六年,春,五月。
阳天不禁打个冷战,这人说到杀人,一点情感都没有,比大刑司更危险。
大刑司动不动摆出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看上去很危险。而这个田大将军,杀人似乎跟吃饭一样平常。爷爷曾说过,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这位田大将军才是最最不能拂逆的。
对阳天这个高中生来说,以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根本就不懂人情世故。在这些天形势的逼迫下,也开始思考和学习处理人际关系了。
他从现实的教训中学会三件事,第一、不要随便做好事,尤其是不图回报的好事。因为此界中的人还没有达到极高的道德水平,他们认为帮助别人,一定是图回报的。如果不图回报的,肯定是包藏祸心的。第二就是谁的拳头硬,谁就能得到饭吃,不受欺负。第三条是不要轻信别人的语言,要结合他的表情来判断。
阳天很快就进入了现在的角色中,田平大将军的追随者,只要田平给他好饭吃就行。就这样,他和田平被关在了一起。
不过好事总是太短暂,五天后,田平就出狱了,而阳天却还在狱中。田平刚走,阳天立刻就感觉到这监狱不能再待了!没有了好饭,没有人聊天,他完全受不了这个寂寞的环境了。
面对捕头的嘲笑,阳天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吃那牢饭,不知道前几天,自己是如何把这发馊的饭吃得一干二净。他亲眼看见这牢饭摆放在门口,外面的狗都不吃。
所谓希望,就是欲望!阳天切身地理解了这个道理,在苦熬了半个月后,大刑司才又提审了他。
刚一见面,阳天就着急地说道:“田大将军相信我了,愿意让我成为温尔。”
大刑司嗤笑道:“你知道大将军对你的评价吗?贪吃,贪睡,不懂礼仪,给点好处就能出卖所有人。象你这样的家伙就应该在河边待上一辈子,还想做王子?”
阳天满脸涨红,辩驳道:“大将军怎么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呢?”
大刑司立刻变了脸色,怒斥道:“还有就是你的嘴无遮拦,乱说一气。来人,重责十军棍。”
阳天吓得赶忙求饶道:“刑司大人,请您绕过小人,我愿意归隐山林!”
大刑司哈哈大笑道:“你还归隐山林?你倒会抬高自己的身价,把自己当成大官了!”
阳天苦苦哀求了半天,大刑司摆了摆手说道:“算了,那就不罚你了,你现在是想继续坐牢呢?还是想回强水河边呢?”
阳天挠挠头道:“有没有第三种选择?坐牢太闷了!去强水河边,还要自己找食物。”
大刑司鄙夷地说道:“难怪大将军看不上你呢!就知道好吃懒做。你给我滚出去!”
阳天慌忙乞求道:“你是大官,随便给我找个活,让我能有口饭吃就行。”
大刑司面露不耐地说道:“那就给你介绍个活,你拿着我的名帖去到公孙大夫家做个家丁吧!”
阳天急忙接过旁边侍从递过来的一根竹片,上面用刀刻着一溜不认识的字,阳天千恩万谢地走了。
旁边的侍从疑惑地问道:“刑司大人,这狼人如此惫懒,你为何还要照顾他呢?”
大刑司轻笑道:“这家伙虽然贪生怕死,好吃懒惰,但是却非常聪明,你见过三天就学会说话的人吗?”
那侍从依旧反驳道:“虽然他很聪明,但是品格却极差。您让他接近大将军,让大将军信任他。这小子进去就把原话给田平说了,让大将军知道了咱们的意图。”
大刑司奇怪地问道:“若是你,你该如何取得田平的信任呢?”
侍从沉思半晌道:“我会先调查清楚田平的喜好,然后投其所好,让他逐步信任我。”
大刑司摇头道:“还没等你曲意奉承的时候,你就被田平杀了。你忘记田平的绰号了?”
侍从脸色苍白道:“我忘记田大将军三日必杀一人的习性了!”
大刑司意味深长地说道:“从来没有陌生人能这么接近田平,我本想让这个狼人进入田平的牢房,借田平的刀杀了这小子,然后我再给王上告一状,虽然不能把田平的职位免去,但是总能造成王上对他增加些许厌恶。结果这狼人竟然完全没事,和田平居然待了五天,也没被他杀了。”
侍从冷汗都吓出来了,半晌后,喃喃说道:“这么说田平真信任这小子了?还是看出您的计谋来,不愿意落在陷阱中。”
大刑司摇头道:“这正是我奇怪的地方,若真的信任了,田平就应该把他从天牢中救出来。但是田平似乎忘记了这家伙的存在了,这都过去半个月了,还是不理不睬的。而且田平就算看出我要借他的刀杀这个狼人,他也不会理睬我的计谋,该杀还是会杀的,可是也没有杀这个惫懒的家伙。”
侍从小心地建议道:“那就应该继续把这个狼子关下去呀!万一哪天田平想起来要找他,可咱们已经给他放了,那就失去了一个营造内线的机会。”
大刑司淡然一笑道:“不用担心,我已经想好下面的步骤了!非让田平再接触这个狼子不行。”说完抖了抖身上的衣服,返回后堂去了。
阳天根本不知道他的命运曾经有过这样的危险,正拿着手中的竹板到处去找公孙大夫家。
这座城市是那阿泰国的王城,但在阳天看来,还不如他家乡的县城大呢。街道就四条,二横二纵,把城市划成了九宫格,从一条街头能望见另一条街尾。
阳天在天牢中早就想好了该如何对付大刑司,今天谈话的结果对他不错。最起码没让他回到天牢中去!
阳天懊悔地想:“如果没吃过那些好吃的东西,也许我还真能在牢房里待到爷爷练功回来。但是一旦尝过了鲜,那就不一样了,再也无法在牢房中等待了。”
而强水河边,那就更不能去了。先不说那里抓不到鱼,就凭那里是边境线,一定也是个多事之地,弄不好就死得不明不白了。
所谓“大隐隐于市”,阳天得意地想:“我就躲在王城中,有吃有喝还安全。”
不知不觉,阳天已经绕城一周了。他发现这里的狐人都比较低,最起码比他低,虽然他早已扔掉了囚衣,穿着田平随手扔下的衣服,却依然很引人注意,毕竟田平的衣服太小了,虽然看起来很名贵,但是很不合身,好像是偷来的衣服一样。
阳天跑进一个衣服店中,用这身名贵的皮衣,换了一身合适的粗布衣服。店里的掌柜本想为难一下他,但是被阳天装出的凶狠所吓住。其实那掌柜只是想抬抬价,心中早已乐开了花,这身皮衣足够换十套粗布衣服的。
阳天也很高兴,换了一身合适的衣服,还顺手摸了掌柜地一串钱。凭着这串钱,阳天很快钻进了一个饭馆大吃大喝起来了。
这饭的味道虽然没有田大将军的家宴好,但是也足够弥补这半个月来身体所缺的油水了。
店小二是个很饶舌的家伙,于是阳天假装不在意地问道:“公孙大夫家住在哪里呢?”
店小二点头哈腰地回复道:“在东北区呢,离这里有段路呢!您是函谷国的使者?”
阳天不置可否地说道:“公孙大夫的官声可不错呀!”
店小二点头道:“谁说不是呢?他可是三朝元老了,就是规矩太大了。上次来我们这里吃个饭,光饭前仪式就搞了半个时辰。”
阳天好奇道:“饭前仪式?什么仪式?”
店小二得意地说道:“你们狼人没文化,根本不懂礼仪。我们公孙大人是大司礼,自然是最讲究礼仪的了。饭前要净手,还要验看所有的食材,再恭敬地给厨师鞠躬,等饭端上来,再念一大段贺词,然后才吃饭。那吃饭的动作是相当的文雅,一碗稷饭,吃了半个时辰。”
阳天点头道:“你们不用筷子,这么热的饭菜,谁下得去手呀!”
店小二疑惑道:“什么是筷子?”
阳天轻蔑地说道:“看来你们狐人也有不懂的礼仪,还自负地说自己是礼仪之邦呢!”
这句话把在场的几个狐人都惹火了,虎视眈眈地围了过来,准备跟阳天理论,阳天经过监狱中的厮打,早就对此免疫了,根本不害怕地评说道:“用手进食是很脏的习惯,你想想,刚擦完屁股的手,却又来吃饭,多恶心呀!”
这句话终于把所有食客都惹火了,这饭还能吃吗?阳天故作不知地问道:“多少铜板?付账。”
还没等店小二回话,一个高大的狐人冷冷地说道:“十吊钱。”
阳天就憋着主意闹事呢,当即嚷嚷道:“抢劫了!”
这时候,一声清脆的声音斥责道:“谁让你胡说八道呢?”
阳天随声望去,一个俏生生的姑娘从饭店门口娉婷地走了进来。阳天顿时呆住了。这姑娘有一头火红的头发,细细的眉毛,长长的睫毛,灵动的双眼,高挺的鼻子,小巧动人的小嘴,高耸的胸脯,象牙色的皮肤在红发的衬托下,更显得细腻嫩白,这是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天生就有让男人心旌动摇的魅力。
阳天张口结舌地楞在那里,众食客也都楞住了,有些人身子还不自主地往后拱了拱,以掩饰衣襟不正常的凸起。
店小二还算见过世面,忙道歉:“怎么把您惊动了,公孙二小姐。”
公孙二小姐冷哼一声道:“还没找你算账呢,背后说我父亲的坏话,等着吃棍子吧!”
这句话把店小二吓得脸色苍白,忙说道:“二小姐,我可没说公孙大人的坏话!还赞扬他最讲礼仪呢!您不信问这些客人!都是这个狼人,他大言不惭地说咱们狐人不懂礼仪,还诋毁公孙大人。”这店小二很巧妙地把焦点对准了阳天。
公孙二小姐轻啐一声道:“你别以为我没听见,我在门口可站一会了。”说到这里,她也有些不好意思,躲在门外听人家说话,本就不礼貌,现在还自我承认了,说完后,脸上腾起两朵红云。那娇羞的模样,又把众人看呆了。
阳天此时已经慢慢地恢复了理智,忙接口道:“我们在探讨各族的礼仪,没想到让小姐恼怒了。多有唐突,请您原谅。”
公孙二小姐不依不饶地说道:“你说你们狼人的礼仪比我们高明,我倒要瞧瞧有什么地方高明的!你来吃顿饭,我看看。”
阳天耸耸肩道:“既然小姐有兴趣看鄙人吃饭,那我就表演一番。小二再给我上一条烧鱼,一个肘子,还有一壶酒。”
店小二为难地说道:“您刚才吃得还没给钱呢。”
阳天甩出那一串偷来的钱,一副趾高气扬地说道:“不用找了,剩下的给你当跑腿钱!”
店小二苦着脸说道:“刚才您就吃了这么多的钱,可没钱给您找呀!”
阳天大言不惭地说道:“这次是为小姐表演的,她付钱,她会给你小费的。”
店小二看了公孙二小姐一眼,那小姐微微点头。这店小二才高声通知厨房:“一条鱼,一只肘子!”
阳天馋着脸问道:“您是公孙大人家的二小姐?”
公孙二小姐冷着脸道:“怎么?刚才你就打听我们家,意欲何为呀?”
阳天忙把大刑司给的竹条拿出来给公孙二小姐,满脸期盼地说道:“我是大刑司介绍给公孙大人的人才,您看,这是大刑司的名帖。”
公孙二小姐掩口一笑道:“什么名帖,明明是一封推荐信吗!介绍你到我家做下人。”
阳天面不改色地说道:“对,对!还请小姐成全。”
公孙二小姐冷冽地说道:“那要看你能懂什么礼仪,如果不懂礼仪,那就不能进我的家门。”说完把那竹条收了起来。
阳天一喜,心中暗想:“只要收了我的竹条,那就不能不让我去你家了。”
说话间,厨师拎着一条鱼和一个猪肘就来到阳天面前,让其看是否新鲜。鱼是条鲤鱼,还在厨师手中挣扎,猪肘一看也是非常新鲜的,还滴着鲜血呢。
阳天也不知道该做什么礼仪,不过转念一想,反正他们也不知道狼人的礼仪,就随便来吧!
双手捉住鱼头,把刚上来的酒灌入鱼嘴之中,然后狠狠地咬了口生肘子。这厨师吓了一跳,这种礼仪还真没见过,这是要生吃肉吗?
阳天只是咬出一个牙印,然后趾高气扬地说道:“这是我们狼人的礼仪,给鱼灌酒有两个理由。”
二小姐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礼仪?灌酒还有理由?”
阳天得意洋洋地说道:“给鱼灌酒,它自然会晕死,这样就免收汤火之苦。体现了我们悲天悯鱼的高尚情操。”
店小二忍不住点头道:“那第二个理由呢?”
阳天挠挠头道:“这鱼灌了酒,就必须赶紧烹调了,否则它会腐败。”
旁边一个食客赞道:“这方法不错,可以辨别展示的鱼是否就是烹调好的鱼。免得把大鱼换成小鱼,活鱼换成死鱼。”
这话说得厨师大怒,从腰间拔出剔骨刀插在桌子上,喝道:“我们店从来没干过这种缺德的事情。”
那食客吓了一跳,赶忙道歉:“我不是说咱们店!有些饭店就是这样干的。”
二小姐接着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咬一口生肉呢?”
阳天急中生智地解释道:“这一咬,若是碰见了骨头,那说明这肉不适合我吃。”
刚才那食客撇了撇嘴嘟囔道:“还不是怕被换成不新鲜的肉。”
阳天怕再多事,忙拔出了剔骨刀,出了饭店门,挑了两支粗细合适的柳枝,砍了下来。
众人都跟出来,不解其意地看着阳天的折腾。阳天提着柳枝回到饭店,用柳枝扫了扫食物,然后,根据筷子的长度,裁取了两截短棒,然后把柳树皮一剥,就得到两根白生生的筷子了。
阳天缓缓地给厨师鞠躬,双手把剔骨刀奉上,神态极度恭敬,搞得厨师有些手足无措,接过了刀子,然后拎着食材进了后厨。
阳天让店小二端来一盆清水,先洗了洗自己做的筷子,又洗了脸和手,就端坐在饭桌旁,不言不语了。
这高深的样子把众人都震住了,没过多久,鱼先上来了,整条鱼红里透亮,用热油泼过,十分滚烫,闻上去美味十足。
阳天低声念念有词道:“美丽的小姐快到碗里来,让我好好的亲近你。”二小姐就在阳天旁边,听见其的说辞,顿时满脸羞红。
阳天念了两句后,就用筷子开始吃鱼了。
这下把众人都惊呆了,这么烫的鱼,现在就能吃了?要是以前,大家都要流半天哈喇子,然后才能动手去剥鱼,有时候不小心还把手扎破了。
等阳天吃完后,一条完整的鱼骨剩在了盘子中,非常好看,有个食客惊叹道:“这和我家猫吃过得一样干净,太神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