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第100章 遗落民间的明珠
哼哼看到杉萝放钱的盘子进了那么的银两,便用猪蹄子偷偷勾一个过来,不小心给滚到一边去,正乐得想要偷偷藏起来好哪天下山去喝酒时,那锭银子却被人给捡走了,抬头一看,月和不客气地把银两往袖袍里塞,气得他立马变成人身来跟他要钱,变也就算了居然变成一个五岁的孩童,这是想干啥?跟他卖萌嘛!
“喂臭月老这明明是我的,识相的赶紧给我交出来。”
月和打开折扇略有些嫌弃的往眼部以下的位置一遮,居高临下地把他斜睨道:“你以我的名义在这里混吃混喝,不应该交点费用吗?要不你再去拿一些过来,我们平分了?”说着还露出一双闪过一丝精光的凤眸,他们神仙也是领俸禄的,所以他也爱银子。
哼哼听了这话贼笑了下,似乎同意干这等不要脸的勾当。然后趁着杉萝去吃饭,把她赚钱的盘子都拿出来,大银小银都有,看得哼哼心花怒放的,已经想象得到在烟花柳巷之地喝花酒玩女人的景象了,“你一个神仙,要钱做什么?”
“说得神仙买东西不用钱似的。同僚多,生辰也就多,开销实在是大啊!”月和无力扶额,每年领的那点俸禄都不够花了。
哼哼表示能理解的把头点着。
“我回来啦!”对于杉萝人未到声音先到的现象,叫月和一紧张直接把手中的银子给塞到哼哼的嘴。巴里藏着,捂着他的嘴。巴让他别吐出来,伸手一施法,把拿走的银子又用几块石头变回来,放回去。
所以杉萝一回来就看到月和在欺负哼哼,赶紧上去阻止,“月月,你捂他嘴。巴做什么?没看到他脸都憋红了嘛?赶紧撒手。”
“是吗,我找他有事,先走了。”月和说着就把哼哼强行拖走。
杉萝就随他们去了,培养培养一下感情多接触一下也是很好的,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就应该相亲相爱。看到一盘银子,杉萝满心欢心,这下可以买好多东西了。
来这里这么久了也没下过山去逛一下,现在有钱了,挑个时间下山一趟买些生活用品。想到这里挑了几锭银子放钱袋里,鼓鼓的。剩下的都存起来以备不急之需。
哼哼正在给银子洗洗身子,都是他的口水,在内心深处早就把月和给骂了不下百遍,月和站在一旁一下一下的扇着折扇,并笑弯的眼眸,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这一天她和哼哼正在殿里认真的练字时(其实她是在画画,拿着哼哼的猪蹄在宣纸上盖印子),突然那个许久没来的女子又再次出现了,不同的是这次她是自己一个人哭着跑过来跪在蒲团上,声泪俱下,哭得很是伤心,都把他们俩给看傻了。
“那个姑娘明显需要男人的肩膀,我去去就来。”哼哼一瞧见人家颇有几分姿色,色心就起了。寻思着想要变成人形过去安慰一下她,作为一个绅士,他实在无法眼睁睁地看着有姑娘在他面前哭,特别是长得好看的姑娘。
杉萝任由他去,看着他在地上踩着一个个猪蹄印子就无语了,这还洗得掉吗??哼哼一个眼神杀回去,你怎么就不替我的蹄子想想能不能洗得掉?居然心疼起地板来了。
姑娘哭得正伤心时,一只粉粉的可爱小猪进了她的视线,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许多,伸手把他抱在怀里,吸了吸鼻子问道:“这是你养的小猪吗?”
“嗯,他叫哼哼。”
“真可爱,我还从来没见过有这么小只的猪猪。”
杉萝觉得哼哼给他们制造了一个很好的切话题的机会!!但又不好意思直接问,得等人家愿意说才行,便说道:“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常来跟他玩,不过你家应该离这里远吧。”
这是必然的!那些来此地上香的香客们要嘛自己骑马,要嘛赶车赶驴子才能到这里来,来回需要花上一天的时间。
“我可能是最后一次到这里来了,因为我要嫁人了。”
“嫁人?可是恕我冒昧,看姑娘脸上一点做新娘子的喜悦都没有,可是所嫁之人非如意郎君?”
看到被人一语戳中伤心的事,姑娘又红了眼睛哭了起来道:“不瞒杉庙祝,我来自临泰县,在我们那儿有个收刮民脂民膏,强抢民女的县令,这位县令名叫廉坤,他准备在四十寿辰的时候迎娶我做小妾,而这四十寿辰也只剩下半月的时间。”说着便掩面痛哭了起来。
天哪!这不是和自己的情况是一样的!初来乍到的时候也是被逼嫁给一个六十多岁老头子做小妾,还是自己誓死反抗才没有造成这等惨剧,所以听到面前这位姑娘的诉苦,杉萝突然很想帮帮她,便问道:“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楚辛琪。”
听到这个名字,杉萝不禁眉头一拧,挠了挠脸颊觉得这个名字好熟悉啊,可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
“杉庙祝,很高兴认识你,不过天色不早了,我该走了。”楚辛琪起身说道,然后行了个揖礼之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杉萝陷入了沉思,连月和下来都没发现,出声提醒道:“你还没想起楚辛琪这个名字吗?”
“没有!!”杉萝的理直气壮叫月和嘴角一抽忍住揍她的冲动,拿出那本记载着有关天上人间的姻缘史记簿出来,一施法那簿子便自己开始翻页,直到翻到某一页才停下来,“自己看看。”
杉萝坐在桌前低头一看,然后便想起来了,“原来是她!”一颗遗落民间的明珠。
她脚下所踩的这片土地是玄北国的领土,嘉明皇帝已经在位四十多年了,后宫佳丽三千人,膝下子女更是数不清了。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是皇后萧氏所生的朝云公主(高昭云),芳龄二十有八,已经有过三次婚姻了,最刁的是三次婚姻都是她自己亲手手刃亲夫的,害得现在没有男人敢娶她,三次都有脱罪的理由,所以压根就没有什么公主杀人与庶民同罪那一回事。
“喂臭月老这明明是我的,识相的赶紧给我交出来。”
月和打开折扇略有些嫌弃的往眼部以下的位置一遮,居高临下地把他斜睨道:“你以我的名义在这里混吃混喝,不应该交点费用吗?要不你再去拿一些过来,我们平分了?”说着还露出一双闪过一丝精光的凤眸,他们神仙也是领俸禄的,所以他也爱银子。
哼哼听了这话贼笑了下,似乎同意干这等不要脸的勾当。然后趁着杉萝去吃饭,把她赚钱的盘子都拿出来,大银小银都有,看得哼哼心花怒放的,已经想象得到在烟花柳巷之地喝花酒玩女人的景象了,“你一个神仙,要钱做什么?”
“说得神仙买东西不用钱似的。同僚多,生辰也就多,开销实在是大啊!”月和无力扶额,每年领的那点俸禄都不够花了。
哼哼表示能理解的把头点着。
“我回来啦!”对于杉萝人未到声音先到的现象,叫月和一紧张直接把手中的银子给塞到哼哼的嘴。巴里藏着,捂着他的嘴。巴让他别吐出来,伸手一施法,把拿走的银子又用几块石头变回来,放回去。
所以杉萝一回来就看到月和在欺负哼哼,赶紧上去阻止,“月月,你捂他嘴。巴做什么?没看到他脸都憋红了嘛?赶紧撒手。”
“是吗,我找他有事,先走了。”月和说着就把哼哼强行拖走。
杉萝就随他们去了,培养培养一下感情多接触一下也是很好的,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就应该相亲相爱。看到一盘银子,杉萝满心欢心,这下可以买好多东西了。
来这里这么久了也没下过山去逛一下,现在有钱了,挑个时间下山一趟买些生活用品。想到这里挑了几锭银子放钱袋里,鼓鼓的。剩下的都存起来以备不急之需。
哼哼正在给银子洗洗身子,都是他的口水,在内心深处早就把月和给骂了不下百遍,月和站在一旁一下一下的扇着折扇,并笑弯的眼眸,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这一天她和哼哼正在殿里认真的练字时(其实她是在画画,拿着哼哼的猪蹄在宣纸上盖印子),突然那个许久没来的女子又再次出现了,不同的是这次她是自己一个人哭着跑过来跪在蒲团上,声泪俱下,哭得很是伤心,都把他们俩给看傻了。
“那个姑娘明显需要男人的肩膀,我去去就来。”哼哼一瞧见人家颇有几分姿色,色心就起了。寻思着想要变成人形过去安慰一下她,作为一个绅士,他实在无法眼睁睁地看着有姑娘在他面前哭,特别是长得好看的姑娘。
杉萝任由他去,看着他在地上踩着一个个猪蹄印子就无语了,这还洗得掉吗??哼哼一个眼神杀回去,你怎么就不替我的蹄子想想能不能洗得掉?居然心疼起地板来了。
姑娘哭得正伤心时,一只粉粉的可爱小猪进了她的视线,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许多,伸手把他抱在怀里,吸了吸鼻子问道:“这是你养的小猪吗?”
“嗯,他叫哼哼。”
“真可爱,我还从来没见过有这么小只的猪猪。”
杉萝觉得哼哼给他们制造了一个很好的切话题的机会!!但又不好意思直接问,得等人家愿意说才行,便说道:“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常来跟他玩,不过你家应该离这里远吧。”
这是必然的!那些来此地上香的香客们要嘛自己骑马,要嘛赶车赶驴子才能到这里来,来回需要花上一天的时间。
“我可能是最后一次到这里来了,因为我要嫁人了。”
“嫁人?可是恕我冒昧,看姑娘脸上一点做新娘子的喜悦都没有,可是所嫁之人非如意郎君?”
看到被人一语戳中伤心的事,姑娘又红了眼睛哭了起来道:“不瞒杉庙祝,我来自临泰县,在我们那儿有个收刮民脂民膏,强抢民女的县令,这位县令名叫廉坤,他准备在四十寿辰的时候迎娶我做小妾,而这四十寿辰也只剩下半月的时间。”说着便掩面痛哭了起来。
天哪!这不是和自己的情况是一样的!初来乍到的时候也是被逼嫁给一个六十多岁老头子做小妾,还是自己誓死反抗才没有造成这等惨剧,所以听到面前这位姑娘的诉苦,杉萝突然很想帮帮她,便问道:“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楚辛琪。”
听到这个名字,杉萝不禁眉头一拧,挠了挠脸颊觉得这个名字好熟悉啊,可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
“杉庙祝,很高兴认识你,不过天色不早了,我该走了。”楚辛琪起身说道,然后行了个揖礼之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杉萝陷入了沉思,连月和下来都没发现,出声提醒道:“你还没想起楚辛琪这个名字吗?”
“没有!!”杉萝的理直气壮叫月和嘴角一抽忍住揍她的冲动,拿出那本记载着有关天上人间的姻缘史记簿出来,一施法那簿子便自己开始翻页,直到翻到某一页才停下来,“自己看看。”
杉萝坐在桌前低头一看,然后便想起来了,“原来是她!”一颗遗落民间的明珠。
她脚下所踩的这片土地是玄北国的领土,嘉明皇帝已经在位四十多年了,后宫佳丽三千人,膝下子女更是数不清了。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是皇后萧氏所生的朝云公主(高昭云),芳龄二十有八,已经有过三次婚姻了,最刁的是三次婚姻都是她自己亲手手刃亲夫的,害得现在没有男人敢娶她,三次都有脱罪的理由,所以压根就没有什么公主杀人与庶民同罪那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