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林宇飞变换的表情引起了胖子的注意,奇道:“你在这里能听到他们说话?”
    胖子的观察力让林宇飞微觉诧异,笑着指指耳朵道:“我天生感官比常人灵敏一些。”林宇飞心中惊喜——逍遥水的功效竟然保留了。
    “哦?那他们现在说什么?”胖子对林宇飞的能力产生了浓厚兴趣。
    “他们推荐那个副处过来来,问你现在怎么办。”
    林宇飞的话音刚落,中年人挺着啤酒肚,小心的走到了胖子面前,油光的脸上写满了谦卑,低声道:“洪先生,我们等着您拿主意呢。”
    他边说边偷偷褪下腕子上的镀金劳力士,塞到胖子手中,用更小的声音道:“我的身家性命就全靠您了。”
    胖子冷冷的暼了他一眼,脸一沉,手一甩,镀金劳力士划出一条优美的抛物线,越过了栏杆,“啪”的一声在楼下四分五裂。
    胖子看着面色尴尬的中年人,鄙夷道:“这个世界,这些玩意儿一文不值!”
    说完便将副主任晾在一边,转过头去继续问林宇飞道:“距离最多有多远?”
    胖子对待两人截然相反的态度刺激了副处,他脸色发红的回到三人面前,看向林宇飞的目光妒意凛然。
    林宇飞感受了一下听觉的范围,说道:“我估计比普通人强两三倍吧。”
    洪宝脸上露出了笑意,满意的点点头说道:“这个能力,对于你在这个世界中的生存太有用了,我叫洪宝,兄弟怎么称呼?”
    林宇飞笑了笑,说道:“在下林宇飞。”
    洪宝打量着林宇飞骨瘦如柴的身体,觉得自己吹口气就能把眼前这个人吹跑,摇头苦笑道:“林兄弟你这身体真是……我还从来没听说过进来昏迷这么久才醒的人。”
    林宇飞叹了口气,黯然道:“进来前被人害的。”
    洪宝撇撇嘴,不满道:“主神这抠货,连治疗都舍不得。”
    他说完便用鼓励的目光看着林宇飞,肯定道:“不要泄气,只要活过这次任务,回去就能治好伤了。”
    林宇飞点点头道:“希望如此吧。”
    他说完环视四周,不禁露出忧色:“不过看上去咱们的处境可不太妙。这个世界的黑夜是非常危险的。”
    听到林宇飞的话,洪宝眼睛一亮,惊喜道“怎么?你知道这部电影?”
    洪宝的反应让林宇飞有些诧异,他不解道:“没人知道么?你也不知道?”
    洪宝无奈的摇摇头,咬牙切齿道:“那XX的主神坑我呢!在进来之前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的,而且这个鬼电影我根本没看过!他们几个也没看过。你还记得住剧情不?”
    林宇飞缓缓点了点头,心想,自己在火车上也只能靠看些电影打发些时间,在这里还恰巧能用上。
    洪宝胖手一挥,向四人招呼道:“你们过来!林兄弟知道剧情,都过来听听!”
    林宇飞笑着和几人打了招呼。
    四人随之客气的报上了自己的姓名。小太妹名叫赵曦,娘娘腔自称如花,大学生叫做陆甲,副主任姓陈名泰中。
    林宇飞开始给大家讲解剧情。
    这个世界的人类医学发明了一种新的可以治愈疾病的病毒,不料病毒变异后将受感染的人类变成活僵尸。一场大面积的病毒突然爆发,传播速度无人能够阻止,这种通过空气就能传播的病毒最终以一种难以抵御速度笼罩了整个城市,使得总统只能下令封锁,未被感染的人才能离开,纽约城顿时乱作一团。那些被感染却没有死的人,身体发生了异变,成为一种可怕的生物,居住在城市地下的黑暗和阴影当中,躲避着阳光。他们对新鲜的血与肉,有着最为原始的渴望。
    罗伯特?奈维尔上校是纽约市一个才华横溢的病原体学者,为美国军方服务。他作为政府投资研究抵抗流行性疾病的疫苗的先头部队,看着病毒在街道上如此肆虐,却也只有无能为力的份儿。罗伯特在焦急之中将妻子佐伊和7岁的女儿马莉送上出城的直升机,却目睹他们死在面前的惨剧。最终,纽约变成了一座死城。
    而罗伯特就成了仅存的一个人类。他的血液对这种病毒有着天生的免疫能力,他便科学上的专业知识和自己的血液研究病毒的抗体。作为人类最后的希望,罗伯特被唯一的任务驱使着,那就是使用自己血液中的免疫系统,寻找逆转病毒的方法。他每天都坚持大量的体能训练,同时不间断地发出求救或寻找和自己一样的幸存者的无线电波。
    罗伯特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否则在这种极端孤独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疯。唯一与罗伯特并肩作战的,就是他最为忠诚的伙伴萨姆,一只德国牧羊犬。白天,罗伯特带着萨姆外出寻找维持生命的供给,然后去实验室时做研究、发无线电波。到了晚上,他们把自己关在一个坚固得有如堡垒的建筑物中,观察那些怪物在城市的街头“觅食”。
    就在男主角成功分离出抗体的时刻,夜魔也侵入了他的堡垒,他只能牺牲自己性命让那对逃命至此的母子两离开,最后这两个人将他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抗体送到少数没有感染病毒也没有抗体的人类聚居地。
    听林宇飞讲完,几人默默不语,想着自己脚下和周围的大楼里不知道隐藏了多少吃人怪物,不由得感到周身阵阵发冷。
    洪宝的脸色也不好看,五根肥手指轻轻敲打着地面,眼珠转来转去。
    小太妹一脸希望的看着洪宝,问道:“洪哥,你的火球能烧死它们不?”
    “那有屁用!烧死一只,十只冲上来。XX的,早知道随身带点重武器就好了,有会用枪的没有?”说着,洪宝从腕表的储物空间中抽出几只沙漠之鹰:“会用的举手,不会别瞎弄,别伤着人。”
    看到洪宝手中的沙漠之鹰,林宇飞眼睛一亮,很快黯淡下来,遗憾道:“我倒是会打,可是我现在的力气,控制不了这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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