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暮幽泼了罗鑫一声红酒,她优雅的擦干净手之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家餐厅。
而罗鑫突然发疯一样开始砸餐厅里的东西,后来被扭送到公安局去了。
顾暮幽轻笑着,希望他今晚在拘留所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她一回到原主的家,就把罗鑫的各种联系方式都拉黑了。
这种直男癌晚期的家伙,还是单身为好吧,免得祸害其他女孩子,真是够恶心的。
累了一天了,顾暮幽卸了妆之后便洗澡休息,第二天还得早早起来去看看那对母女,然后要去治疗室呢。
……
第二天一早,顾暮幽提着早餐去了酒店找那对母女。
“柴医生,这怎么好意思呢?”妇女看到顾暮幽居然提着早餐过来,非常不好意思的说道,她早早的就起来了,正在给自己女儿好好的梳妆打扮呢。
她心想着不能再亏待这个女儿了,她已经决定要和那个禽兽离婚,不管怎么样,就算日子再苦再难,她都要为了女儿好好地活下去。
“赶紧吃了吧,早上吃点东西,然后我陪你们去法院办事。”顾暮幽是知道她要去办离婚的,担心她什么都不懂,便一早就过来陪她们办事了。
这对母女,妇女叫庞清妮,女儿叫乐蜜。
乐蜜的情况比昨天要好得多,起码她乐意说话了,或许是因为她妈妈终于知道了真相,她终于不用沉默了。
庞清妮在顾暮幽面前还是很拘束,一直觉得她打扰到了她。
“你准备离了婚之后做什么呢?”顾暮幽开着车送她们去办手续,一路上相对无言,顾暮幽便主动聊了起来。
“带着孩子去新的地方发展吧,我不想她在那个地方长大了,毕竟那里闲言杂语多得很,不利于她成长。”庞清妮温柔的看着在发呆的乐蜜,叹了一口气说道,“当初和孩子她爸给她取名叫乐蜜,就是希望她这辈子都快快乐乐的,谁知道会出这种事呢……”
“都过去了,你们会拥有更美好的未来。”顾暮幽看了一眼后视镜的她们,庞清妮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最后坚强的笑着。
“柴医生说的对,一切都过去了。”庞清妮搂着乐蜜,紧紧的搂着。
“不如在这里定居吧,这里还在发展中,孩子在这里读书也好处多多。”顾暮幽试图劝着她们留在这里,一来她是打算等找到幽冥他们离开之后,有个人能照顾原主。
原主心里很脆弱,顾暮幽更希望能让她有一个朋友照看着她,让她不要出事了。
“现在房价上涨,这里不好找房子,拖着个孩子也不方便。”庞清妮摆摆手,拒绝了。
“如果你在这里定居,我也许能帮到你,能让乐蜜在这里安心上学,你找一个相对轻松的工作,也方便照顾到她,你可以考虑一下的,毕竟去其他地方人生路不熟,也不好。”顾暮幽微微一笑,温和的说道。
庞清妮陷入了沉思,她点了点头笑道:“谢谢你柴医生,你帮我们真的帮了太多太多,这件事,等离婚证下来了再说吧。”
顾暮幽也不勉强她,带着她们到达了法院之后,给她们写了申请书,按照程序办理离婚证。
昨晚庞清妮就已经让她畜生老公签名离婚协议了,当然了,顾暮幽用精神力控制了那畜生,所以才轻而易举的让他签名了。
他们之间并没有财产纷争,庞清妮的意愿是远离他们,离得越远越好,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于是她只拿走属于她的一切,其他的什么也不要。
当然了,畜生侵犯乐蜜的事情不能这么算了,一码归一码。
这件案子是铁板上的了,那畜生会被判刑,侵犯未成年少女可是重罪,正好最近这个世界刚出了化学阉割,想必,对付这种人,这玩意应该足够威慑力了。
因为有双方的签名,财产分割也很简单,离婚证不到几个小时就办了下来。
但庞清妮还要回一趟老家拿东西,她又不想带乐蜜过去,便陷入了两难。
“如果可以的话,让乐蜜跟着我几天,你回去搞定了之后,再接走她吧,有我在她身边,对她的心理治疗会更好一些。”顾暮幽好意的说道。
庞清妮觉得自己亏欠顾暮幽太多了,她冲着顾暮幽感激的说道:“柴医生,你的大恩大德,我怕是这一辈子都还不清了……”
“那你可不能半路消失了,日子好好过,以后得好好补偿我呢。”顾暮幽温和的笑道。
庞清妮感激一笑,两人之间就这样成为了朋友。
庞清妮回了老家,乐蜜暂时由顾暮幽代为照顾着。
顾暮幽带着乐蜜去了治疗室,让她在一边玩玩具看看电视,放松一下心情。
她今天没有预约,单纯的来这里打个酱油而已。
‘叩叩叩……’突然有人敲门,在和乐蜜看电视的顾暮幽不由得一愣。
“请进。”顾暮幽说道。
“柴医生,有人找你,想做心理辅导。”门外的是这家治疗室的前台,她询问着顾暮幽的意思。
“男的女的?”顾暮幽疑惑的问道,因为乐蜜现在不太适合接触男性。
“是男士。”前台虽然很奇怪顾暮幽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老师回答了。
“好的,五分钟之后你让他进来吧。”顾暮幽答应了,前台便说了一声好就走了。
顾暮幽转头看向正在看电视的乐蜜说道:“你先去隔离室那边看电视,我一会要工作了,可以吗?”
乐蜜对她还是很信任的,也有些依赖感,因为妈妈不在的原因,她有些害怕的抓住了顾暮幽的手。
“一会就好,等我工作完了,请你吃冰淇淋怎么样?”顾暮幽点了点她的鼻子笑道。
最后乐蜜渗出了小尾指,小声的说道:“拉勾。”
顾暮幽噗呲一声笑了,然后和她拉了勾。
果然小孩子还是要靠吃的哄嘛!
顾暮幽带着乐蜜去了一旁的隔离室,让她躺在床上好好看电视,她刚回到办公椅上坐着的时候,门外便响起了敲门声。
而罗鑫突然发疯一样开始砸餐厅里的东西,后来被扭送到公安局去了。
顾暮幽轻笑着,希望他今晚在拘留所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她一回到原主的家,就把罗鑫的各种联系方式都拉黑了。
这种直男癌晚期的家伙,还是单身为好吧,免得祸害其他女孩子,真是够恶心的。
累了一天了,顾暮幽卸了妆之后便洗澡休息,第二天还得早早起来去看看那对母女,然后要去治疗室呢。
……
第二天一早,顾暮幽提着早餐去了酒店找那对母女。
“柴医生,这怎么好意思呢?”妇女看到顾暮幽居然提着早餐过来,非常不好意思的说道,她早早的就起来了,正在给自己女儿好好的梳妆打扮呢。
她心想着不能再亏待这个女儿了,她已经决定要和那个禽兽离婚,不管怎么样,就算日子再苦再难,她都要为了女儿好好地活下去。
“赶紧吃了吧,早上吃点东西,然后我陪你们去法院办事。”顾暮幽是知道她要去办离婚的,担心她什么都不懂,便一早就过来陪她们办事了。
这对母女,妇女叫庞清妮,女儿叫乐蜜。
乐蜜的情况比昨天要好得多,起码她乐意说话了,或许是因为她妈妈终于知道了真相,她终于不用沉默了。
庞清妮在顾暮幽面前还是很拘束,一直觉得她打扰到了她。
“你准备离了婚之后做什么呢?”顾暮幽开着车送她们去办手续,一路上相对无言,顾暮幽便主动聊了起来。
“带着孩子去新的地方发展吧,我不想她在那个地方长大了,毕竟那里闲言杂语多得很,不利于她成长。”庞清妮温柔的看着在发呆的乐蜜,叹了一口气说道,“当初和孩子她爸给她取名叫乐蜜,就是希望她这辈子都快快乐乐的,谁知道会出这种事呢……”
“都过去了,你们会拥有更美好的未来。”顾暮幽看了一眼后视镜的她们,庞清妮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最后坚强的笑着。
“柴医生说的对,一切都过去了。”庞清妮搂着乐蜜,紧紧的搂着。
“不如在这里定居吧,这里还在发展中,孩子在这里读书也好处多多。”顾暮幽试图劝着她们留在这里,一来她是打算等找到幽冥他们离开之后,有个人能照顾原主。
原主心里很脆弱,顾暮幽更希望能让她有一个朋友照看着她,让她不要出事了。
“现在房价上涨,这里不好找房子,拖着个孩子也不方便。”庞清妮摆摆手,拒绝了。
“如果你在这里定居,我也许能帮到你,能让乐蜜在这里安心上学,你找一个相对轻松的工作,也方便照顾到她,你可以考虑一下的,毕竟去其他地方人生路不熟,也不好。”顾暮幽微微一笑,温和的说道。
庞清妮陷入了沉思,她点了点头笑道:“谢谢你柴医生,你帮我们真的帮了太多太多,这件事,等离婚证下来了再说吧。”
顾暮幽也不勉强她,带着她们到达了法院之后,给她们写了申请书,按照程序办理离婚证。
昨晚庞清妮就已经让她畜生老公签名离婚协议了,当然了,顾暮幽用精神力控制了那畜生,所以才轻而易举的让他签名了。
他们之间并没有财产纷争,庞清妮的意愿是远离他们,离得越远越好,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于是她只拿走属于她的一切,其他的什么也不要。
当然了,畜生侵犯乐蜜的事情不能这么算了,一码归一码。
这件案子是铁板上的了,那畜生会被判刑,侵犯未成年少女可是重罪,正好最近这个世界刚出了化学阉割,想必,对付这种人,这玩意应该足够威慑力了。
因为有双方的签名,财产分割也很简单,离婚证不到几个小时就办了下来。
但庞清妮还要回一趟老家拿东西,她又不想带乐蜜过去,便陷入了两难。
“如果可以的话,让乐蜜跟着我几天,你回去搞定了之后,再接走她吧,有我在她身边,对她的心理治疗会更好一些。”顾暮幽好意的说道。
庞清妮觉得自己亏欠顾暮幽太多了,她冲着顾暮幽感激的说道:“柴医生,你的大恩大德,我怕是这一辈子都还不清了……”
“那你可不能半路消失了,日子好好过,以后得好好补偿我呢。”顾暮幽温和的笑道。
庞清妮感激一笑,两人之间就这样成为了朋友。
庞清妮回了老家,乐蜜暂时由顾暮幽代为照顾着。
顾暮幽带着乐蜜去了治疗室,让她在一边玩玩具看看电视,放松一下心情。
她今天没有预约,单纯的来这里打个酱油而已。
‘叩叩叩……’突然有人敲门,在和乐蜜看电视的顾暮幽不由得一愣。
“请进。”顾暮幽说道。
“柴医生,有人找你,想做心理辅导。”门外的是这家治疗室的前台,她询问着顾暮幽的意思。
“男的女的?”顾暮幽疑惑的问道,因为乐蜜现在不太适合接触男性。
“是男士。”前台虽然很奇怪顾暮幽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老师回答了。
“好的,五分钟之后你让他进来吧。”顾暮幽答应了,前台便说了一声好就走了。
顾暮幽转头看向正在看电视的乐蜜说道:“你先去隔离室那边看电视,我一会要工作了,可以吗?”
乐蜜对她还是很信任的,也有些依赖感,因为妈妈不在的原因,她有些害怕的抓住了顾暮幽的手。
“一会就好,等我工作完了,请你吃冰淇淋怎么样?”顾暮幽点了点她的鼻子笑道。
最后乐蜜渗出了小尾指,小声的说道:“拉勾。”
顾暮幽噗呲一声笑了,然后和她拉了勾。
果然小孩子还是要靠吃的哄嘛!
顾暮幽带着乐蜜去了一旁的隔离室,让她躺在床上好好看电视,她刚回到办公椅上坐着的时候,门外便响起了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