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一直跟行尸打交道,精神上有些崩溃?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在这种地方一个人对付行尸,免费会精神崩溃的。”
    我盯着天赐,淡淡道:“她不是一个人。刚才还有个人,不过跑了。”
    天赐明显一愣:“对,对啊,这……这里还有活人?”
    “不管了,先把钟彦安抚好,起码咱们对七公也算是有了一个告慰。”
    说到就坐,我们将钟彦扶了起来,并尝试让秦思敏去安慰她,毕竟两个人都是女孩子。可是,无论我们俩用尽何种方式,钟彦却从始至终一直不开口说话,更让我恼火的是,她一直用一种仇视的眼神盯着我们,防佛……防佛我们是坏人一样。
    我不知道她究竟经历了什么,以至于现在会变成这个样子,天赐说钟彦在这种环境里可能受了什么刺激,以至于记忆出现了问题。
    咱俩大男人,也没有丝毫办法,只要钟彦人还活着,比什么都好,安慰的事,有秦思敏在我们也就放心。不过,她这样的状况,似乎一点也不好,这着实让人担心万分。
    就在我俩焦头烂额的时候,我回眼望过去,可突然之间只见秦思敏身后的窗户口上站着一个人,衣服怪异,表情鲜艳到另人发指!
    是那个泥人!
    “思敏小心!”
    我大喝一声,但显然已经不来不及了,几乎在同一时间,那泥人用极快的速度一把勒住秦思敏的脖子,直接将她拉了起来:“别动,我告诉你们,不要乱来!”
    我和天赐想赶过去已经来不及了,一脸焦急的看着那个家伙:“你想干嘛,有话好好说,拿一个女人当人质,你算不算好汉?”
    “这种环境下,适者生存,没有什么好汉不好汉的。你们俩听着,要是想这个女人活命的话,可以!把小牛儿还给我。”
    小牛儿?我去,大哥啊,这时候你还提什么牛啊,我上哪给你找头牛啊,你莫要说牛,就是猪我也给你找不着啊,毕竟胖子这会没在啊。我的天,我也算是醉了,什么不遇,居然遇一个这么奇怪的绑匪,什么都不要,居然要头小牛儿?
    大哥,我能冒昧的问一句您拿小牛儿这是干嘛嘛吗?这破地方您不是打算在这种点田,拿牛耕点地,然后……然后那啥,生活下去吧?您知不知道您手上这位小姐,她的身价不要说一头小牛儿,就是拉上几万几千的小牛儿也换不了人家一个胳膊腿啊,瞧你这绑匪业余的,前期都不知道调查背景,我实在是为了着急啊。
    “那啥,有话慢慢说,牛……牛我是没法给您找着,要不,换个其他的东西?”
    “除了小牛儿,我什么都不要,你要是不交出来的话,大不了咱们玉石具死,大家一块下地域。”
    我去,你说……你说你何必这么执者,我都算服了你了,为了头小牛儿你要跟我们玉石具死,我去,什么乱七八糟的,明明是玉石俱焚好么,我说大哥,你有点文化行不行啊?怎么说虽然是绑匪行业,没有文化门槛,可该做的工作咱还是得做啊,您说是不是这理?
    “我……我上哪给你找小牛儿,我的天啊,这大村子里别说是小牛儿,你就是让我给你找只小鸡也找不到啊。”
    天赐轻轻咳嗽一下:“十三,你不要看不起你自己,小鸡你还是能找到的。”
    “哪?”
    “你下面不就有一只吗?”
    “我……”我顿时语塞,石化,我草,什么时候天赐也变得这么猥琐了?不过,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特么居然无言以对。
    “装什么蒜?我……我要你把她还给我,这下,总明白了吧?”
    “啊?”我看着他手指一旁的钟彦,顿时直直摇头:“不行,我怎么可能把她交给你?”
    “那你们想她死?”这家伙一肋秦思敏的脖子,秦思敏明显被弄得有些疼。
    我有点着急,钟彦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朱七生死未卜,年纪那么小,如果出啥问题的话,不仅非常可惜,关键我们也对不起朱七公啊,可秦思敏如今也已经家庭破碎,而且又得继承秦家家业,老实的说也很可怜。而且,她也是为了我才跑出来的,我要是让她有个什么意外的话,我这一辈子估计也安不下心来。
    就在我为难的时候,天赐突然一举手:“朋友,你到底要带走钟彦干什么?她是我们的朋友,为什么你叫她小牛儿?”
    “她是你们的朋友?”他突然奇怪的道。
    “是的,我们是受她爷爷所托过来找他的,现在我们找到了她,可是……您却……”
    “我凭什么相信你?”他瞪着我们道。
    天赐淡淡一摇头,接着,便将钟彦什么时候走丢的,大致情况给他说了一遍,这家伙一路听得也是越来越诧异,直到了后来他干脆松开了秦思敏,但依然和我们保持着一定距离:“你们说的都是真的?你们当真是小牛儿的朋友?”
    我们确认的点点头。
    “那……那没什么了。”他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们是行尸呢。”
    我去,大哥,你有见过长我这么帅的行尸吗?而且,你有看过什么行尸一个背包一个拿箱子的吗?顺便,还带这么一个大美女?
    别j8逗了,光凭第一点,那这事便完全不可能存在。看来,大哥你不光智商余额不足,就连眼光也是十分之差啊。
    我淡淡一笑:“行尸走路怎么会跟我们一样这么自由自如,而且,我刚才救我朋友时候的速度您也看见了,您说是行尸,这可能吗?”
    他点点头:“说的也是,不过当时情急,我……我也没太注意这些细节。”
    我看你也不像是个会注意细节的人,我朝他走了过去,伸手也将秦思敏拉了过来,既然是他救了钟彦,我想他也并非什么坏人,回头奇怪的盯着他:“这个……您怎么称呼?”
    “我?我叫张春发,当地人。”
    “哦,我叫毛十三!”说完,我伸出手,准备于他握手。
    他也伸了伸手,但凌在半空的时候又发现自己手上满是泥皮,尴尬的笑了笑,又收回了手。
    我没有在意,冲他一笑:“张大哥,我听说,这村子里都变行尸了?您……您是幸存者?”
    “没错,尸毒爆发后,咱们村子便完全乱了起来,好在的是,尸毒爆发村民变行尸的时候,我当初正和自家三个兄弟坐一起打麻将,并以此四个人组成一个团队,勉强在村子里生存,凭着咱年轻气壮,而且四个大汉子,一时间之间,谁也拿不着我。不过,行尸数量毕竟太多,咱们再壮,也不可能打得过啊,加上四个人的吃喝比较多,而且……而且目标太大,所以……没过一个星期,队伍的人是越来越少,到这最后便只剩下我了。”
    “哦?”
    张春发是村长的大儿子,所以他是整个事情唯一的全程目击者,那个怪人其实只是一场意外,因为当场里有一些蔬菜其实是怪人所不能吃的。这一点,那个怪人不知道,他们也就更无从得知。张春发说,这个怪人,其实并非什么怪人,他也说话,而且十分客气。即便是中毒之后,他也并没有任何的责怪,相反,还劝他们一家人不要为此自责,他说他始终免不了一死,临终前,他托付村长一家人将其埋葬。
    “要求还是挺怪的。他要咱们将他装进一口石头棺材里,并且,石棺材顶上要开三个洞口,而棺材底下要放四块石砖。将棺材入坟之后,要绕上一圈鸡血在他的坟墓周围,并在雄鸡开叫时一刀砍下其头,将鸡头挂在坟上。不过,你说这要求虽然奇怪,可怎么说他也因为我们而死,我们内疚,本来是想照办的,可后来,莫名奇妙的他却诈了尸。”
    这也是那个怪人唯一生气的时候,那会警察来过后接开他脸上的面纱,以至于让其死后已经一个多小时,居然也从地上爬了起来。之后,他便离开了村子,众人找了一圈也没见着个人影。
    后面的故事,我们也知道了,那个家伙死了,而且死法怪异。
    “所以啊,其实也挺对不起他的,要不是来我们家吃饭,也许他并不会死,更不会死得那么凄惨。我们本来还想将他厚葬,可谁知道……唉……后来,我们四个兄弟组成了队伍,勉强在村子里应付行尸。”
    “你们四个人在村里斗了这么久,也就是说,你们有机会逃生的,为什么不走?”
    “走?行尸虽然笨拙,但数量极大,咱们四个那天晚上便被围得水泄不通,虽然咱们勉强逃生了,可几乎每个人都负了伤,其中一个更是因为跳墙时摔得昏迷,想走,谈何容易?对付行尸并不难,难于很多行尸其实都是我们所认识的亲人,实在下不去手,有时候一个不小心便被他们攻击,渐渐的,我们的人是越来越少。等他们一个个走了后,我勉强活了下来,但现在一个人,也没了兴趣。我是这个村的人,自然不能让这些坏了我家园的东西活下去,哪怕我死,所以没关系,拼到死吧。反正已经家破人亡,用句话说,叫生无可恋。”
    遇见钟彦时,张春发已经在这个村里活了快一年的时间里,据他说,他这段时间里杀的行尸已经没有上百也有七八十了。他大多白天选择睡觉,跟行尸的生活规律几乎一致,这样,他睡的时候行尸也在睡,他醒的时候行尸也在,因此防御偷袭这种可能性上并不多。
    那天晚上,他跟往常一样入了黑便在村子里埋伏好,准备杀行尸,却无意在一处偏僻的路上发现重伤昏迷过去的钟彦,那时候的钟彦脑袋上流着鲜血,想来是白天被行尸伏击,身体受了重伤勉强逃出来后因为体力不支昏倒在了路边。
    索性那时候天才刚刚黑,行尸还没有出来,要是在晚上半个小时,行尸而出,估计这丫头便只剩下一副骨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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