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勉强笑了笑,说道:“抱歉了阿月,是我为难你了。”言罢,我帮着她把那些剪刀什么的放到了箱子里。
    阿月点了点头,提着箱子要出门。
    当我以为我不能得到答案时,她的手按住了门框,顿住了脚步转头看向了我,闷声说道:“千侍卫,我人单力薄,许多事情都身不由己,很多话也都有口难言。但我也知道,忘记的滋味并不好受。”她的目光中满是苍凉的神情,手指将耳边地碎发绕住,理了理,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她冲我笑着说道:“你来上官府的那日,是我为你换的衣服,你的手上的伤口,也许能帮你想起来一些事情。”
    我闻言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左手臂,先前上面绑着的绷带,防水又透气,我一直听从公子的话,不曾拆下来,那里的伤口,到底是什么样的,我都不曾看到过。
    我再次抬头时,还没来得及道句谢,阿月已经提着她的箱子走远了。
    忘记的滋味并不好受吗?我的手覆在左手臂上,我心里有些害怕,也许记起来的滋味,也并不好受。
    我手指颤抖着,脑海里又浮现了那个模糊漆黑而又看不清面容的人,但是他脸上却戴着银白色的狐狸面具,他是那么地清晰而又明亮,我的心脏也跟着隐隐作痛了起来。
    我关上了房门,脱下了我的外袍,解开了中衣,用匕首划开了层层的绷带,像是开启了一扇藏着无数秘密的大门。
    伤口上的痂已经脱落了,但是还有一道道棕褐色的像是蜈蚣一样的疤痕,我的手指沿着疤痕开始的地方,一点点地划了下来,心里也跟着一遍遍地念了起来,姑苏铮,姑苏铮,姑苏铮,姑苏铮,姑苏铮。我那迟钝又缓慢的大脑却随着这个名字而欢呼雀跃了起来,心脏也砰砰砰地乱跳个不停。
    也许记忆会骗人,但是心不会。
    我想,他应该就是我脑海里那个黑色的人影吧。
    “姑苏铮。”
    我的嘴角不由得带上了笑容,光是念你的名字,就能让我这么开心吗?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我对自己下了这么重的手,将他的名字刻在我的手臂上啊?是不是我早就猜到,我会忘记他,也会忘记我自己,那过去的我真是太聪明了。
    我站起了身来,将手上的绷带扯了下来,重新穿好了衣服。
    我把自己所有的银子都倒在了桌子上。银票,碎银,铜板。
    我想,兴许我再也不用攒钱买男人暖床了,说不定姑苏铮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呢。
    正当我好整以暇,兴致勃勃地准备找姑苏铮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应该怎么和公子说呢?
    公子,是不是就是那个导致我失忆的人?不不不,我怎么能这么想,公子长得那么好看,脾气也好,平日里虽然有时候比较恶劣,但是总体来说还是个好人,我怎么能怀疑公子。
    我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笨死了笨死了,到底该怎么办啊?”
    我收拾好了我的衣服还有银两,把它们放在了一个包裹之中,背在了背上,犹豫了片刻,还是拿起了桌上半人高的大刀。
    我要去找姑苏铮。这种心情是那样地强烈,以至于似乎我的心脏都快要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一样。
    一路上见到了不少的丫鬟和家丁,他们看着我背着包裹,都半嬉笑半试探地说道:“千侍卫这是因为吃的太多被公子赶出去了吗?”“不不不,依我看,千侍卫这是带好了身家,要出府娶相公了。”
    我对着他们苦笑了,一时间竟然有些舍不得他们,加快了步伐,往着公子房间走去。
    清晨和煦的日光照耀着公子,他一袭白衣站在庭院里,面前放着两大箱子的蜡烛,一箱子是白色的,另一箱子则是红色的。他的手里一左一右拿着两只蜡烛,一只色泽白如雪,而另一只则是红似血。
    像是注意到了我的到来,公子向着我看了过来。
    我有些紧张地把包裹往肩膀上拽了拽,咽了咽口水,眼睛眨也不眨地注视着公子。尽管隔着那一层白色的纱,我看不清公子的神情,不过也可以感觉到,他的表情并不是那么愉快。
    片刻之后,公子终于说话了,他温和地问道:“千帆,你已经决定好了,要走了吗?”声音还是像平时一样,如同涓涓溪流,潺潺流水,只是我却无论如何也不能从中感到一丝一毫的愉快。
    “是的,公子。我要离开上官府了,我要去找我的记忆。”还有一个叫做姑苏铮的人,但我终究还是隐瞒了后面的话。
    公子白皙修长的手取下了头上的兜帽,露出巧夺天工的容颜,他莞尔一笑,对我说道:“你要从这两只蜡烛里选一只,如果你的蜡烛是最后燃尽的,我就不拦你,如果我的蜡烛是最后燃尽的,你就得留下来。当然你也可以不选,那么我保证,你没有办法离开上官家。”
    我看着公子水光潋滟的眼睛,点了点头,说道:“我选。”
    公子将两根蜡烛递到了我的面前,柔声说道:“选吧,千帆。到底是红色的,还是白色的。这批蜡烛是今日刚刚送来的,我并没有动过手脚,无论你的选择是什么,那都是上天注定的,你可不要怪我。”
    我低头看了看,两只蜡烛除了颜色,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便指了指白色的蜡烛,说道:“我选白色的。”
    公子噗嗤一声笑了,像是遇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说道:“好,那我就选红色的。”我跟在公子的身后,坐在了庭院内的大树下。
    公子递给我一块打火石,说道:“那就数一二三,我们一起点火,这样才叫公平。”
    我点了点头,随着公子喊了一声三,点亮了我的蜡烛。
    一红一白的蜡烛缓慢地燃烧着,微弱的烛光在白日里是那样的微弱又毫不起眼。
    公子骨节分明的手撑着脑袋,静静地看着我,我的脸颊微微泛红,避开了公子的目光。
    公子轻声说道:“还要一阵子,这蜡烛就烧完了,在那之前,让我同你讲一段不怎么愉快的往事吧。当然,如果你觉得我讲的不好的话,可以随时都叫我停止。”
    我转过头来,看向了公子。
    “从前有个长得十分漂亮的男孩子,每个看见他的人,都会喜欢他。除了他的母亲,他觉得这美貌是一种罪恶,觉得这孩子是魔鬼生出来的,并不是从她的腹中生的,于是他的母亲便用了很多法子,试图杀了这个孩子,但是没有任何人发现端倪,一直到这个男孩到了六岁的时候,被他的母亲推下了山崖。十年后他回了家,他的母亲已经疯了,因为她以为,男孩被她杀了。不过到底是因为高兴,还是因为内疚,已经不得而知了。他的母亲见到了他,拿着剪刀捅向了他,自己却失足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她最后的一句话,说的是,你这种脸,真是好看地叫我恶心。”
    我的眼泪忍不住顺着右眼眶流了下来,左眼却干涩极了。哪怕我再蠢笨,再傻,也明白,这段往事讲的正是公子。
    虽说公子这个家伙有时候有些恶劣,但是在大多时候,他却是像春风一般温和而舒适。
    公子顿了顿,笑容依旧是那么温和,说道:“是我讲故事的水平太糟糕了吗?你怎么眼泪都下来了。”
    我擦了擦泪水,勉强笑了笑,说道:“公子讲的很好,我只是风沙迷了眼睛,我这才哭了。我生地并不好看,云容是生地公子半分的俊俏,也不怕找不到相公。这故事里的母亲,虽说疯癫,不过想必也是极美的人。只有美人之间才相互比较,在我这等凡夫俗子眼里,公子已然是高不可攀了。”
    公子的手覆在面纱上,轻声笑了笑,说道:“你又怎么知道我是高不可攀呢?”
    我一时间不明白公子的意思,便默不作声,没有回答,目光又看向了两只蜡烛。
    一红一白的两只蜡烛还在烧着,不过红色要烧得快一些,已经去了四分之三,而白色的才烧到了一半,看现在的情形,最后约莫是我赢了。
    微风轻轻地拂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抽绿的枝条上长着许多细小的叶子。
    我抬起头看着树叶摇晃,有感而发,说道:“公子给我的感觉,就是那个。”
    “是树叶吗?”
    “不是,是风。在天地间呼啸而过,却又无声无息,还带着点温暖的感觉。”
    公子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哈哈哈地大笑着,眼睛沁出来了一点泪水,被他迅速地擦了,以至于让我以为,那一滴泪水,只是我的错觉。
    “如果我请求你留下的话,你会留下吗?”公子注视着我,眼里是闪烁的光芒。
    我犹豫了片刻,依旧摇了摇头。从我成为公子的侍卫开始,从未像今日一般,这样忤逆公子。
    红色的蜡烛燃烧殆尽了,而白色的蜡烛还剩下一小截。
    胜负已分,我站起身来,拿起了包裹,还有我那半人高的大刀。
    公子仰着头,喟叹地说道:“你总是唤我公子公子的,我还从未听过你说我的名字。”
    我愣了愣,说道:“上官夏堇。”尽管我在心里已经这样称呼过公子许多次,但是这样当面提起,还是第一次。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我在想,是否我也为公子心动。公子这样的优秀的人,很容易让人动心。明知道高不可攀,但是也许在那些一闪而过的瞬间里,我也是动了心。
    不过动心和动情却是两回事,喜欢与爱也是两回事情。
    正如我喊上官夏堇这四个字的时候,只是心跳漏了一拍,但是当姑苏铮的名字在我心头时,却是连整个人都欢呼雀跃了起来。
    公子说道:“云容,是你的名字。”
    我的心有点冷,我这是被公子骗了许久吗,那可真是够傻的,原来,我的名字并不是叫千帆,而是叫云容啊。
    我点了点头,闷声不吭地转过身去,准备离开了。
    “你失忆的事情,与我无关,莫要恨我。”公子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顿住了脚步,“这段时间,多亏公子照顾了,又怎么会恨公子呢?等我找回记忆了,再决定要不要与公子再见了。”
    上官夏堇嘴角的笑容垮了下来,他朝着云容伸出了手,沉默地看着她离开了他的视线。
    他轻轻地吹了一口气,将剩余的一小截白色蜡烛拿在了手上。滚烫的蜡泪掉到了石桌上。
    他早就明白的,她会离开的。即便是失去了记忆,她也要去找姑苏铮吗?姑苏铮这厮,为何总是赢他?
    他不是风,她才是。她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
    走出上官府的那一刻,我感受着耳边一掠而过的风,还有在阳光中飞舞的尘埃,有一种久违的真实感,当姑苏铮的名字流连在我的唇齿之间,我心底的就掀起了无尽的海浪,再也无法平静下来。
    我的脑海里没有任何的记忆,除去和公子一起经历的那些,对于这个世界几乎是一无所知,要去寻找一个只知道姓名的人,无异于是如同大海捞针一般困难。
    我叹了口气,提着刀,挑了个舒服的姿势倒在墙壁上。现在心里反倒有些后悔了,我当时离开得倒是干脆,现在想来反倒有些冲动了,如果继续待在公子身边当侍卫的话,说不定哪一天就能得到姑苏铮的消息了呢,不不不,还是算了吧,关于过去我一无所知,如果当时失忆的事情就是公子干的,那到时候我又该如何自处。
    一个身穿黄色的道士袍子,脚上踩着罗汉鞋,扛着一面白色旗帜的中年男子从我面前走过,我见他邋里邋遢又怡然自得的模样,倒也是个奇人,心下有些好奇,便多看了几眼。
    说来也是凑巧,一阵风起,那男子的白色旗帜上写的字我便看了个清楚,上面赫然写着无所不知,口气大得很,也猖狂得很。
    我想了想,这男子大概就是干江湖百晓生这行当的,先前去江淮一带的时候同公子闲聊的时候,听公子说过这种职业的,通晓江湖之事,拿情报换财帛,天生不羁爱自由,走遍五湖四海。不曾想京城地大物博,倒是让我瞧见了这样的人。
    我快步跟了上去,说道:“先生可是江湖百晓生?”
    那男子闻言顿住了脚步,右脚蹭了蹭左腿的小腿肚子,手指扣了扣耳朵,吹掉了指头上面的耳屎,四处看了看,往着旁边的巷子里面走了进去。
    我见状把包裹往肩膀上面拽了拽,抱着刀,快步跟了上去。
    直到走到了京城的北郊,这才停下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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