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凛在家里刚刚洗完澡,甚至连头发都没来得及吹,就赶忙回了医院。
宋七晚这人的酒品,并不是一般的差劲,而是十分差劲。
这件事情具体可以追溯到十五年前,宋七晚带他私奔去看大海开始,那个地方是f市的郊外,他们坐了一个上午的公交,到了那里。
那个地图上被称为是海的地方,其实只是一个小沙滩,一个满是塑料垃圾袋,海滩上有零零碎碎的几条死鱼的小沙滩,没有蔚蓝色的海水,没有白色的海鸥,也没有长着很多只脚的章鱼,看起来像是星星一样的海星。
宋七晚当时就悲伤痛苦外加不可思议地无以复加,继而就带着顾凛回家了。那天晚上,宋七晚乖乖巧巧地模样骗过了超市的阿姨,买了啤酒,火锅底料,蔬菜,还有冷冻肉,带着他在家里煮火锅,火锅很好吃,但是喝了两罐子啤酒的宋七晚,像个狂野的女酒鬼,把当时的他按倒在地,给他换了件裙子。
他早就该想到,宋七晚这家伙根本就不是正常人,一个女生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吗?一个女生会丧心病狂地给男生脱衣服换裙子吗?
也是在那一天之后,宋七晚给他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喝酒了。
不过这家伙许下的诺言和她违背的诺言一眼多,顾凛根本就没有指望过宋七晚会好好的信守承诺,这辈子都不喝酒。
也许现在他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现在的宋七晚是一个没有力气,动一动就会疼地哼哼,连折腾人的力气都没有的病患,但是这样一想,顾凛反而有些更加担心了,她折腾不了别人要是折腾她自己,那他这么多天的辛苦就白费了。
顾凛这样想着,有些无奈地去药店买了醒酒药,又开车赶到了医院。
昏暗的病房里,只有一盏微弱的床头灯还在亮着,顾凛放轻了脚步,走近了宋七晚。
橘黄色的光印照出宋七晚脸上细小的绒毛,弯弯的眉,漆黑的睫毛,娇俏的鼻子,淡粉的带着点病态白的嘴唇,顾凛坐在了病床旁边的凳子上,他在想,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种颜色。
顾凛目光闪烁着光,他用手托着下巴,手腕支撑在病床上,轻轻地笑了,而后看到了宋七晚额前的几根白头发,有些懊恼了起来,笑容也渐渐消失了。
“宋七晚,你现在才二十七岁,怎么就有白头发了?一定是你太贪钱了,总是想着赚钱赚钱,连身体都不管了。”顾凛自言自语道。
睡梦里的宋七晚像是听到了有人在说她贪钱,辩驳道:“喂,别那么俗气了,道歉有什么用,道歉又不能当饭吃,乖乖地收下这些钱,快滚蛋吧。凭什么,只有你可以这样说……”
顾凛陡然间愣住了,他突然站起身来,连把一旁的椅子碰到在地都没有管,就快步走出了病房,像是有一只手扼住了他的喉咙,让他喘不过气来,但又像是确定了一些事情,心口一块石头落到了地上,她和他一样,都没有忘记过那一天。
病房里是楚歌,病房外是顾凛。
她背地里叫他大魔王,而他叫她混世魔王,谁也不必谁在对方的记忆里要好多少。
顾凛很少抽烟,因为宋七晚对于抽烟的男人深恶痛绝,本来她就够讨厌他了,不能让她的讨厌再多一点了。
但是现在他迫切地想要做一些事情缓解一下压力,抽烟也好,喝酒也好,他已经一个人揣着这些事情太久了。
房间里发出噗通一声,像是什么掉到了地上,大概是宋七晚。顾凛的动作比思维要更快,他打开了房间的门,然后看到宋七晚像是一只海星一样,两只手勉强支在地上,两条腿蹭在床沿上,上不去也下不来。
顾凛下意识地吼道:“宋七晚,你身上还插着管子呢,你就不能老老实实的吗?”言罢,快速走了过来,动作轻缓地把宋七晚的身体扶好,自己这样担心受怕,她还是一副醉眼蒙眬的样子。
这是楚歌入院以来,顾凛第一次对她发脾气,他一直只有两种表情,其中一种是冷冰冰的精英棺材脸,还有一种就是冷笑,每天活在冰天雪地里的楚歌,总算有一天感觉到了另一种极端,水深火热是体验完毕了。
但是醉酒的人永远是不会和你讲道理的,譬如现在的楚歌,“顾凛,你竟然敢凶我,我要告诉你妈妈。除非你愿意把你的零花钱都给我。”说着,还伸出手摸了摸顾凛的下巴,楚歌不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制杖的校园小混混在对漂亮小姑娘说,小妹妹,愿意当大哥的女朋友吗?
事实上,楚歌也真这么对顾凛说了,“小妹妹,长得这么好看,要当哥哥的女朋友吗?哥哥有七位数的存款哦。”
顾凛闻言哭笑不得,但是楚歌的手还在不安分地摸来摸去,像是个女流氓,他顺着楚歌的话,说道:“宋哥哥,你有那么多存款,为什么还要说自己穷。”
“笨蛋,傻瓜!你看过有人说自己有钱的吗?要在b市买房子,多贵啊!七位数根本就不够一个三层楼带栅栏和小花园的房子。”楚歌嘀咕着,有些委屈地捧着顾凛的脸,“你说,为什么这么贵啊!”
“一定要在b市吗?”
“一定,一定。一定要离大魔王远一点,因为大魔王说,他最讨厌空气差的b市了。”
“你记得他讨厌b市,那为什么不记得你和他说再也不会喝酒这件事?”
“我没忘!是酒心巧克力的锅,酒心巧克力。”楚歌嘟囔着。
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不再说话了,睫毛随着呼吸而颤动着,一下,两下。
窗外开始下雨了,轰隆隆的,打着闷雷,灰色的层层叠叠的乌云里夹杂着银白色的闪电。
顾凛靠在宋七晚的枕边,他们的头靠在一起,他一睁开眼,就能看见宋七晚乌黑的头发,现在还有些病态白的皮肤,但他觉得这样的宋七晚很漂亮,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漂亮,还有,此时他的心跳得很快,比卡门序曲的节奏还要快一些。
顾凛知道宋七晚的许多事情,从四岁,到十一岁,她童年的七年,在那七年里面,一年中的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天,他们会见面,彼此恶作剧,乐此不疲。
不过宋七晚老是输给他。输多赢少。
只有当她输给他的时候,她才会看着他,打败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但是当她赢了的时候,宋七晚就不会理他了,跪下吧,卑微的少年,我是你永远都打败不了的人,我是你的噩梦,哈哈哈哈哈。
宋七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所以再次见面时,遇到这样一个又怂又怕事,一天到晚宅在房间里面工作,生病了连朋友都没有,孤苦伶仃,还要找一个十六年前的朋友帮她办理入院手续的宋七晚。
面对再尴尬,再刁难的处境,也会表面不显风露水,举止进退有度的宋七晚。
他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
但现在看来,还是那个宋七晚,恶劣,狡猾,混世魔王,只是现在把那一部分的她,深深地藏了起来。
她还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对于五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只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她调皮捣蛋又顽劣,作弄她是他在幼稚园唯一的乐趣,对于十一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是和他一起度过七年时光的损友。
他们之间有很多种感情,有钱,亲情,但唯那份懵懂的萌芽的爱情,是顾凛从前不懂,但是现在终于懂了的事情。
他喜欢她,他喜欢宋七晚。
所以他才会在看到seven团队里有一个叫宋七晚的人,就把项目敲定给了他们,所以才会在聚会上听说宋七晚在某个差劲的公寓里面,自己到了b市也按捺不住心情住了进来。
她像是他的启明星,默不作声地在他的夜空亮着,把他所有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吸引了过去。
但这份感情他也藏得很深,可在宋七晚记得那些事情的时候,他觉得勇敢一步也没关系了。
混世魔王被困在了深渊里,她用一根根荆棘条绑在自己身上,做成盔甲,把漂亮的一面露出给别人看,自己被荆棘刺刺得遍体鳞伤。
他作为大魔王,他要去把混世魔王救出来。
总有一个魔王要伸出手,他们才能握手言和,宣告世界和平,魔王和魔王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楚歌第二天凌晨三四点醒过来,就看见枕边的顾凛,她大惊失色,而后惊叫出声,推了推顾凛,“顾凛,你怎么睡在我枕边!”
顾凛睡眼惺忪,漂亮的桃花眼里水光潋滟,“又不是睡在你床上,宋七晚,现在天还没亮呢,继续睡吧。”
楚歌觉得顾凛说的很有道理,闭上眼决定睡个回笼觉,然而在十分钟后,楚歌的意识清醒了过来,她再度睁开了眼睛,“顾凛,你现在,立刻,马上,去你自己的床上睡觉,不要在我的旁边睡觉。”
顾凛闻言果真站起身来,去了旁边的看护床,随手拽过了被子,倒在床上睡觉了。
楚歌手缩回了被子里,觉得后背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了一样,伸手一摸,是块巧克力,床头灯昏暗的光芒,映照出楚歌因为贪婪而扭曲的面孔。
房间里响起了窸窸窣窣的撕包装的声音。
顾凛睁开眼,而后坐了起来,看向了楚歌,说道:“宋七晚,你忘了你昨天吃酒心巧克力喝醉的事情了吗?现在还要吃吗?”
楚歌手一哆嗦,巧克力掉在床上,楚歌伸手去接,继而看到那块巧克力转了个圈,掉到了地上,这下子是彻底不能吃了。
顾凛心满意足地躺好,盖上了被子,继续睡觉了。
楚歌彻底心灰意冷,拉了拉被子,也继续睡觉了。
第二天护士把楚歌的饭菜从流食换成了主食,楚歌身上的血袋子也被拔掉了,双喜临门的情况下,楚歌得意洋洋地从顾凛那里要回了自己手机的使用权。
“喂,妍妍啊,那个我想吃烤肉饭,炒年糕,铁板豆腐,就要伍月商场二楼的那家。”
景妍此时正和沈良辰在吃饭,不过还是古怪又诡异的三人行,景妍,容青,和沈良辰。
容青说如果遇到记者,或者是认出景妍的路人,带着他还能以防万一,解决紧急情况,景妍对此也同意了。
于是,就造就了三人默不吭声埋头吃饭的情景。
“宝贝,你说容青咋这样呢,我这几年一个男朋友都没有,我一个大好青春的漂亮姑娘,本来可以谈一百个男朋友的,,到现在初恋还要被他这样搅和没了。”
楚歌闻言反倒眼前一亮,觉得自己嗑的cp可能还有戏,于是对景妍说道:“妍妍,咳咳咳,那啥,容青这也是为你考虑,虽然说你全副武装被认出来的概率很低,是吧,但是墨菲定律不就说了么,低概率发生的事情,在某一天,它一定会发生的。你想想,到时候各个娱乐头条都在八卦你和沈良辰的私生活,你乐意不乐意?”
景妍听了楚歌的话,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而后就挂掉了,意气风发,开开心心地继续无视容青,和沈良辰开开心心地吃饭了。
完全忘记了楚歌的事情。
行吧,重色轻友的女人。
楚歌脸上堆起了笑容,放下了二郎腿,对一旁用电脑处理邮件的顾凛说道:“顾总裁,午饭吃什么啊?”
顾凛修长的手指扶了一下方边眼镜的镜框,而后抬起头对楚歌说道:“烤肉饭,炒年糕,铁板豆腐,伍月商场二楼的那家。不过,不放辣。”
楚歌眼睛亮了亮,说道:“顾凛,你真是个好人。”
楚歌很惊讶,她还以为顾凛会头也不抬地回复她,“白粥,清淡点。”
顾凛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没想到自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宋七晚称为是一个好人,自己照顾她十多天了,造成多少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都没听到过宋七晚说他是一个好人,为了一顿饭,呵,女人。
宋七晚这人的酒品,并不是一般的差劲,而是十分差劲。
这件事情具体可以追溯到十五年前,宋七晚带他私奔去看大海开始,那个地方是f市的郊外,他们坐了一个上午的公交,到了那里。
那个地图上被称为是海的地方,其实只是一个小沙滩,一个满是塑料垃圾袋,海滩上有零零碎碎的几条死鱼的小沙滩,没有蔚蓝色的海水,没有白色的海鸥,也没有长着很多只脚的章鱼,看起来像是星星一样的海星。
宋七晚当时就悲伤痛苦外加不可思议地无以复加,继而就带着顾凛回家了。那天晚上,宋七晚乖乖巧巧地模样骗过了超市的阿姨,买了啤酒,火锅底料,蔬菜,还有冷冻肉,带着他在家里煮火锅,火锅很好吃,但是喝了两罐子啤酒的宋七晚,像个狂野的女酒鬼,把当时的他按倒在地,给他换了件裙子。
他早就该想到,宋七晚这家伙根本就不是正常人,一个女生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吗?一个女生会丧心病狂地给男生脱衣服换裙子吗?
也是在那一天之后,宋七晚给他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喝酒了。
不过这家伙许下的诺言和她违背的诺言一眼多,顾凛根本就没有指望过宋七晚会好好的信守承诺,这辈子都不喝酒。
也许现在他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现在的宋七晚是一个没有力气,动一动就会疼地哼哼,连折腾人的力气都没有的病患,但是这样一想,顾凛反而有些更加担心了,她折腾不了别人要是折腾她自己,那他这么多天的辛苦就白费了。
顾凛这样想着,有些无奈地去药店买了醒酒药,又开车赶到了医院。
昏暗的病房里,只有一盏微弱的床头灯还在亮着,顾凛放轻了脚步,走近了宋七晚。
橘黄色的光印照出宋七晚脸上细小的绒毛,弯弯的眉,漆黑的睫毛,娇俏的鼻子,淡粉的带着点病态白的嘴唇,顾凛坐在了病床旁边的凳子上,他在想,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种颜色。
顾凛目光闪烁着光,他用手托着下巴,手腕支撑在病床上,轻轻地笑了,而后看到了宋七晚额前的几根白头发,有些懊恼了起来,笑容也渐渐消失了。
“宋七晚,你现在才二十七岁,怎么就有白头发了?一定是你太贪钱了,总是想着赚钱赚钱,连身体都不管了。”顾凛自言自语道。
睡梦里的宋七晚像是听到了有人在说她贪钱,辩驳道:“喂,别那么俗气了,道歉有什么用,道歉又不能当饭吃,乖乖地收下这些钱,快滚蛋吧。凭什么,只有你可以这样说……”
顾凛陡然间愣住了,他突然站起身来,连把一旁的椅子碰到在地都没有管,就快步走出了病房,像是有一只手扼住了他的喉咙,让他喘不过气来,但又像是确定了一些事情,心口一块石头落到了地上,她和他一样,都没有忘记过那一天。
病房里是楚歌,病房外是顾凛。
她背地里叫他大魔王,而他叫她混世魔王,谁也不必谁在对方的记忆里要好多少。
顾凛很少抽烟,因为宋七晚对于抽烟的男人深恶痛绝,本来她就够讨厌他了,不能让她的讨厌再多一点了。
但是现在他迫切地想要做一些事情缓解一下压力,抽烟也好,喝酒也好,他已经一个人揣着这些事情太久了。
房间里发出噗通一声,像是什么掉到了地上,大概是宋七晚。顾凛的动作比思维要更快,他打开了房间的门,然后看到宋七晚像是一只海星一样,两只手勉强支在地上,两条腿蹭在床沿上,上不去也下不来。
顾凛下意识地吼道:“宋七晚,你身上还插着管子呢,你就不能老老实实的吗?”言罢,快速走了过来,动作轻缓地把宋七晚的身体扶好,自己这样担心受怕,她还是一副醉眼蒙眬的样子。
这是楚歌入院以来,顾凛第一次对她发脾气,他一直只有两种表情,其中一种是冷冰冰的精英棺材脸,还有一种就是冷笑,每天活在冰天雪地里的楚歌,总算有一天感觉到了另一种极端,水深火热是体验完毕了。
但是醉酒的人永远是不会和你讲道理的,譬如现在的楚歌,“顾凛,你竟然敢凶我,我要告诉你妈妈。除非你愿意把你的零花钱都给我。”说着,还伸出手摸了摸顾凛的下巴,楚歌不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制杖的校园小混混在对漂亮小姑娘说,小妹妹,愿意当大哥的女朋友吗?
事实上,楚歌也真这么对顾凛说了,“小妹妹,长得这么好看,要当哥哥的女朋友吗?哥哥有七位数的存款哦。”
顾凛闻言哭笑不得,但是楚歌的手还在不安分地摸来摸去,像是个女流氓,他顺着楚歌的话,说道:“宋哥哥,你有那么多存款,为什么还要说自己穷。”
“笨蛋,傻瓜!你看过有人说自己有钱的吗?要在b市买房子,多贵啊!七位数根本就不够一个三层楼带栅栏和小花园的房子。”楚歌嘀咕着,有些委屈地捧着顾凛的脸,“你说,为什么这么贵啊!”
“一定要在b市吗?”
“一定,一定。一定要离大魔王远一点,因为大魔王说,他最讨厌空气差的b市了。”
“你记得他讨厌b市,那为什么不记得你和他说再也不会喝酒这件事?”
“我没忘!是酒心巧克力的锅,酒心巧克力。”楚歌嘟囔着。
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不再说话了,睫毛随着呼吸而颤动着,一下,两下。
窗外开始下雨了,轰隆隆的,打着闷雷,灰色的层层叠叠的乌云里夹杂着银白色的闪电。
顾凛靠在宋七晚的枕边,他们的头靠在一起,他一睁开眼,就能看见宋七晚乌黑的头发,现在还有些病态白的皮肤,但他觉得这样的宋七晚很漂亮,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漂亮,还有,此时他的心跳得很快,比卡门序曲的节奏还要快一些。
顾凛知道宋七晚的许多事情,从四岁,到十一岁,她童年的七年,在那七年里面,一年中的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天,他们会见面,彼此恶作剧,乐此不疲。
不过宋七晚老是输给他。输多赢少。
只有当她输给他的时候,她才会看着他,打败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但是当她赢了的时候,宋七晚就不会理他了,跪下吧,卑微的少年,我是你永远都打败不了的人,我是你的噩梦,哈哈哈哈哈。
宋七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所以再次见面时,遇到这样一个又怂又怕事,一天到晚宅在房间里面工作,生病了连朋友都没有,孤苦伶仃,还要找一个十六年前的朋友帮她办理入院手续的宋七晚。
面对再尴尬,再刁难的处境,也会表面不显风露水,举止进退有度的宋七晚。
他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
但现在看来,还是那个宋七晚,恶劣,狡猾,混世魔王,只是现在把那一部分的她,深深地藏了起来。
她还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对于五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只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她调皮捣蛋又顽劣,作弄她是他在幼稚园唯一的乐趣,对于十一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是和他一起度过七年时光的损友。
他们之间有很多种感情,有钱,亲情,但唯那份懵懂的萌芽的爱情,是顾凛从前不懂,但是现在终于懂了的事情。
他喜欢她,他喜欢宋七晚。
所以他才会在看到seven团队里有一个叫宋七晚的人,就把项目敲定给了他们,所以才会在聚会上听说宋七晚在某个差劲的公寓里面,自己到了b市也按捺不住心情住了进来。
她像是他的启明星,默不作声地在他的夜空亮着,把他所有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吸引了过去。
但这份感情他也藏得很深,可在宋七晚记得那些事情的时候,他觉得勇敢一步也没关系了。
混世魔王被困在了深渊里,她用一根根荆棘条绑在自己身上,做成盔甲,把漂亮的一面露出给别人看,自己被荆棘刺刺得遍体鳞伤。
他作为大魔王,他要去把混世魔王救出来。
总有一个魔王要伸出手,他们才能握手言和,宣告世界和平,魔王和魔王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楚歌第二天凌晨三四点醒过来,就看见枕边的顾凛,她大惊失色,而后惊叫出声,推了推顾凛,“顾凛,你怎么睡在我枕边!”
顾凛睡眼惺忪,漂亮的桃花眼里水光潋滟,“又不是睡在你床上,宋七晚,现在天还没亮呢,继续睡吧。”
楚歌觉得顾凛说的很有道理,闭上眼决定睡个回笼觉,然而在十分钟后,楚歌的意识清醒了过来,她再度睁开了眼睛,“顾凛,你现在,立刻,马上,去你自己的床上睡觉,不要在我的旁边睡觉。”
顾凛闻言果真站起身来,去了旁边的看护床,随手拽过了被子,倒在床上睡觉了。
楚歌手缩回了被子里,觉得后背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了一样,伸手一摸,是块巧克力,床头灯昏暗的光芒,映照出楚歌因为贪婪而扭曲的面孔。
房间里响起了窸窸窣窣的撕包装的声音。
顾凛睁开眼,而后坐了起来,看向了楚歌,说道:“宋七晚,你忘了你昨天吃酒心巧克力喝醉的事情了吗?现在还要吃吗?”
楚歌手一哆嗦,巧克力掉在床上,楚歌伸手去接,继而看到那块巧克力转了个圈,掉到了地上,这下子是彻底不能吃了。
顾凛心满意足地躺好,盖上了被子,继续睡觉了。
楚歌彻底心灰意冷,拉了拉被子,也继续睡觉了。
第二天护士把楚歌的饭菜从流食换成了主食,楚歌身上的血袋子也被拔掉了,双喜临门的情况下,楚歌得意洋洋地从顾凛那里要回了自己手机的使用权。
“喂,妍妍啊,那个我想吃烤肉饭,炒年糕,铁板豆腐,就要伍月商场二楼的那家。”
景妍此时正和沈良辰在吃饭,不过还是古怪又诡异的三人行,景妍,容青,和沈良辰。
容青说如果遇到记者,或者是认出景妍的路人,带着他还能以防万一,解决紧急情况,景妍对此也同意了。
于是,就造就了三人默不吭声埋头吃饭的情景。
“宝贝,你说容青咋这样呢,我这几年一个男朋友都没有,我一个大好青春的漂亮姑娘,本来可以谈一百个男朋友的,,到现在初恋还要被他这样搅和没了。”
楚歌闻言反倒眼前一亮,觉得自己嗑的cp可能还有戏,于是对景妍说道:“妍妍,咳咳咳,那啥,容青这也是为你考虑,虽然说你全副武装被认出来的概率很低,是吧,但是墨菲定律不就说了么,低概率发生的事情,在某一天,它一定会发生的。你想想,到时候各个娱乐头条都在八卦你和沈良辰的私生活,你乐意不乐意?”
景妍听了楚歌的话,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而后就挂掉了,意气风发,开开心心地继续无视容青,和沈良辰开开心心地吃饭了。
完全忘记了楚歌的事情。
行吧,重色轻友的女人。
楚歌脸上堆起了笑容,放下了二郎腿,对一旁用电脑处理邮件的顾凛说道:“顾总裁,午饭吃什么啊?”
顾凛修长的手指扶了一下方边眼镜的镜框,而后抬起头对楚歌说道:“烤肉饭,炒年糕,铁板豆腐,伍月商场二楼的那家。不过,不放辣。”
楚歌眼睛亮了亮,说道:“顾凛,你真是个好人。”
楚歌很惊讶,她还以为顾凛会头也不抬地回复她,“白粥,清淡点。”
顾凛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没想到自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宋七晚称为是一个好人,自己照顾她十多天了,造成多少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都没听到过宋七晚说他是一个好人,为了一顿饭,呵,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