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发生了多少不愉快,晚上的一切还是如期举行。
篝火晚会不同于正常的宴席,不需要刻意邀请,但凡是想来的,都可以过来一起热闹。所以这次林雨也带了太财过来。
如今快到三月,所以夜晚的风也格外的和煦。
白天时候的桌子被摆到了外面,大家还是依照白天时候的位置坐着,多的,也不过是有的原本两个人坐的桌子变成了三个人,而白天不可以进毡房的奴仆们,现在可以在桌子的外圈站着。
巨大的篝火堆被点燃,旁边的小火堆上还在烤着四只羊。整个场地,香气四溢,而且十分温热、明亮。
篝火晚会对于这个马背上的民族同样具有非凡的意义。
据闻,最开始的时候,草原人与中原人一样,用火是来驱散野兽的。后来又发现这篝火所产生的浓烟可以驱散蚊虫。而这篝火,也可以为夜行的人指明方向。所以,篝火晚会的原型就是早年间大家每日打猎归来,围坐在篝火前烤制食物,然后为着篝火唱歌跳舞,表达收获的喜悦。
演变到如今,篝火晚会已经成了一种欢庆的活动,也是胡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还是林雨到胡山以来,第一次参加篝火晚会。
一个胖胖的、有些谢顶的中年人和一个发须皆白的瘦小老头走了出来。中年人穿着漂亮的蓝色服装,黑色的腰带把他的大肚子勒出了一个游泳圈。他所有的蜷曲的头发都被他梳到了后边,系上了一个箍着胡珠的马尾,虽然极力用前面的头发遮挡,依旧能看出他中间发亮的头皮。老年人穿着相对简单,没那么花哨,但也看得出那衣料好的质地。他精神矍铄,眼神十分明亮。手中的胡山琴更是有了年头的样子,可以看出来跟在他身边的年头不短了。
两人到了场中央,向皇帝行礼,然后又向两边依次见礼,最后老人到了事先准备好的椅子上坐下。随后,悠扬的胡山琴声响起。这胡山琴也叫胡琴,就是后来的马头琴。在现代的时候,想要听到马头琴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林雨对于音乐不是行家里手,只是觉得这情境,配上这乐曲,好像十分得动听。不过,听着听着,似乎在那马头琴的声音中还夹杂着其他的,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胖胖的中年人开始加入,用喉音唱着长调。
长调也叫长歌或者长调牧歌,也是胡山人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音乐形式。细细品味,就如与大自然低声对话一般。
马头琴的声音小,但是有了长歌为伴,两者也算是相互弥补,相得益彰。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生怕错过每一个让人舒服、熨帖的音节。
一曲歌罢,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皇伯父,这就是咱们胡山最为著名的两位音乐大师了吧?”景皓向皇帝求证道。
“正是!”皇帝笑着,丝毫不见之前在毡房中的不快,甚至还给景皓讲起了这两位艺人的历史。还说等景皓即位大典的时候,要让二人去给他唱诗。
由胡山最著名的两位表演艺术家表演之后,科勒尔的乐队也走了上来。
科勒尔的乐队以年轻人为主,与皇帝带来的艺术家不同,他们擅长的是以鼓点为伴的短歌。短歌相较于长歌更加欢快,也更能带动周围的气氛,所以没过一会儿,大家就都陆续受到感染,高兴地加入到了场地之中,伴随着优美的音乐翩翩起舞。
篝火晚会本就是与民同乐的时候,所以这会儿也不拘着什么规矩,想要玩的,就都可以加入到场中。
青儿的眼睛闪闪发亮,太财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林雨便让两人一起下了场,自己则继续盘坐在桌子前,尽情享受庖厨刚刚送上来的,还在滋滋冒油的烤羊排。
一口烤羊排,一口马奶酒,再看着场中欢快的舞蹈,听着悠扬的音乐,若是当成旅游度假的话,那她这次真的是不虚此行了。
“林姑娘!”这时候林雨听到有人在唤她,她顺着那提醒她的人的手指方向一看,原来是瑜妃娘娘正在招呼自己。
林雨起身,便去了瑜妃那边。
“白日里看你在看马球比赛的时候,那叫一全神贯注,我以为你特别喜欢胡山文化呢,怎么晚上这有趣儿的节目你反倒不爱看了呢?”瑜妃温润的笑着,就像在关心一个老朋友一般。
“并没有不喜爱,只是相较于去参与,我更喜欢在旁边看着别人热闹。喝点小酒儿,吃点美食,多惬意。”林雨笑笑,她肢体不协调,又不会跳胡山的舞蹈,还是不要下去引人关注的好。
“也是。天哲的女人大多都不喜欢参与这样的活动。”瑜妃笑笑,“不过啊,既然来了,最好还是要入乡随俗,不然会更加显眼。”说完,果然旁边有一位贵妇过来邀请瑜妃共同下场跳舞。
瑜妃冲林雨点点头,便和那贵妇一起加入到了场中。
林雨回了座位,周围的人已经有好多陆续下场了,林雨把刚刚杯中的酒倒了,又让旁边的侍女重新给自己添了一壶,便又开始一边欣赏舞蹈,一边饮酒。
这会儿景皓也已经陪着皇帝下了场,跳了几下之后,就过来找林雨。
“不想下去玩一会儿吗?”景皓坐在林雨旁边问道。
林雨觉得自己周围的空气好像忽然就热了些。笑着摇摇头,“不下去了,我不想那么多人看我的情况下,我做的还不好。”
“嗯。没关系,以后我会教你。”景皓的嘴巴贴着林雨的耳朵道。
“行。”林雨也笑着,然后又饮了杯酒。
“你稍等一会儿,若是觉得没意思,我就让天九他们提前送你回去,今儿晚上的情况不用跟到底的。圣上刚刚就喝多了,这场只要他一走,咱们就也不用守到最后了。”
“嗯。”林雨应着,“不过我总觉得有些热,可能是被这火烤的。我想我还是先出去走走吧,就在这附近。”
“行,你稍等一会儿,我让天九和天十陪着你。”(未完待续。)
篝火晚会不同于正常的宴席,不需要刻意邀请,但凡是想来的,都可以过来一起热闹。所以这次林雨也带了太财过来。
如今快到三月,所以夜晚的风也格外的和煦。
白天时候的桌子被摆到了外面,大家还是依照白天时候的位置坐着,多的,也不过是有的原本两个人坐的桌子变成了三个人,而白天不可以进毡房的奴仆们,现在可以在桌子的外圈站着。
巨大的篝火堆被点燃,旁边的小火堆上还在烤着四只羊。整个场地,香气四溢,而且十分温热、明亮。
篝火晚会对于这个马背上的民族同样具有非凡的意义。
据闻,最开始的时候,草原人与中原人一样,用火是来驱散野兽的。后来又发现这篝火所产生的浓烟可以驱散蚊虫。而这篝火,也可以为夜行的人指明方向。所以,篝火晚会的原型就是早年间大家每日打猎归来,围坐在篝火前烤制食物,然后为着篝火唱歌跳舞,表达收获的喜悦。
演变到如今,篝火晚会已经成了一种欢庆的活动,也是胡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还是林雨到胡山以来,第一次参加篝火晚会。
一个胖胖的、有些谢顶的中年人和一个发须皆白的瘦小老头走了出来。中年人穿着漂亮的蓝色服装,黑色的腰带把他的大肚子勒出了一个游泳圈。他所有的蜷曲的头发都被他梳到了后边,系上了一个箍着胡珠的马尾,虽然极力用前面的头发遮挡,依旧能看出他中间发亮的头皮。老年人穿着相对简单,没那么花哨,但也看得出那衣料好的质地。他精神矍铄,眼神十分明亮。手中的胡山琴更是有了年头的样子,可以看出来跟在他身边的年头不短了。
两人到了场中央,向皇帝行礼,然后又向两边依次见礼,最后老人到了事先准备好的椅子上坐下。随后,悠扬的胡山琴声响起。这胡山琴也叫胡琴,就是后来的马头琴。在现代的时候,想要听到马头琴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林雨对于音乐不是行家里手,只是觉得这情境,配上这乐曲,好像十分得动听。不过,听着听着,似乎在那马头琴的声音中还夹杂着其他的,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胖胖的中年人开始加入,用喉音唱着长调。
长调也叫长歌或者长调牧歌,也是胡山人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音乐形式。细细品味,就如与大自然低声对话一般。
马头琴的声音小,但是有了长歌为伴,两者也算是相互弥补,相得益彰。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生怕错过每一个让人舒服、熨帖的音节。
一曲歌罢,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皇伯父,这就是咱们胡山最为著名的两位音乐大师了吧?”景皓向皇帝求证道。
“正是!”皇帝笑着,丝毫不见之前在毡房中的不快,甚至还给景皓讲起了这两位艺人的历史。还说等景皓即位大典的时候,要让二人去给他唱诗。
由胡山最著名的两位表演艺术家表演之后,科勒尔的乐队也走了上来。
科勒尔的乐队以年轻人为主,与皇帝带来的艺术家不同,他们擅长的是以鼓点为伴的短歌。短歌相较于长歌更加欢快,也更能带动周围的气氛,所以没过一会儿,大家就都陆续受到感染,高兴地加入到了场地之中,伴随着优美的音乐翩翩起舞。
篝火晚会本就是与民同乐的时候,所以这会儿也不拘着什么规矩,想要玩的,就都可以加入到场中。
青儿的眼睛闪闪发亮,太财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林雨便让两人一起下了场,自己则继续盘坐在桌子前,尽情享受庖厨刚刚送上来的,还在滋滋冒油的烤羊排。
一口烤羊排,一口马奶酒,再看着场中欢快的舞蹈,听着悠扬的音乐,若是当成旅游度假的话,那她这次真的是不虚此行了。
“林姑娘!”这时候林雨听到有人在唤她,她顺着那提醒她的人的手指方向一看,原来是瑜妃娘娘正在招呼自己。
林雨起身,便去了瑜妃那边。
“白日里看你在看马球比赛的时候,那叫一全神贯注,我以为你特别喜欢胡山文化呢,怎么晚上这有趣儿的节目你反倒不爱看了呢?”瑜妃温润的笑着,就像在关心一个老朋友一般。
“并没有不喜爱,只是相较于去参与,我更喜欢在旁边看着别人热闹。喝点小酒儿,吃点美食,多惬意。”林雨笑笑,她肢体不协调,又不会跳胡山的舞蹈,还是不要下去引人关注的好。
“也是。天哲的女人大多都不喜欢参与这样的活动。”瑜妃笑笑,“不过啊,既然来了,最好还是要入乡随俗,不然会更加显眼。”说完,果然旁边有一位贵妇过来邀请瑜妃共同下场跳舞。
瑜妃冲林雨点点头,便和那贵妇一起加入到了场中。
林雨回了座位,周围的人已经有好多陆续下场了,林雨把刚刚杯中的酒倒了,又让旁边的侍女重新给自己添了一壶,便又开始一边欣赏舞蹈,一边饮酒。
这会儿景皓也已经陪着皇帝下了场,跳了几下之后,就过来找林雨。
“不想下去玩一会儿吗?”景皓坐在林雨旁边问道。
林雨觉得自己周围的空气好像忽然就热了些。笑着摇摇头,“不下去了,我不想那么多人看我的情况下,我做的还不好。”
“嗯。没关系,以后我会教你。”景皓的嘴巴贴着林雨的耳朵道。
“行。”林雨也笑着,然后又饮了杯酒。
“你稍等一会儿,若是觉得没意思,我就让天九他们提前送你回去,今儿晚上的情况不用跟到底的。圣上刚刚就喝多了,这场只要他一走,咱们就也不用守到最后了。”
“嗯。”林雨应着,“不过我总觉得有些热,可能是被这火烤的。我想我还是先出去走走吧,就在这附近。”
“行,你稍等一会儿,我让天九和天十陪着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