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那天,他们像往常放假时候一样收拾自己的东西,唯一不同的确实每个人的心情。可能自此以后,很多相伴了彼此三年的同学,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见面了吧。校园各处都能看见相拥在一块,抱头痛哭的男男女女,他们互相赠送彼此一些小礼物。一方手卷,一个绿皮的笔记本,或者是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纸条。
春霞收拾好被褥和书包后,背着鼓鼓囊囊的蛇皮袋子去车站赶班车。六月的天,不热也不凉,她只穿了一件很薄的碎花衬衫。可是扛着那么重的东西,急急匆匆的去赶回家的汽车,却让她有些吃不消,她不敢停下,车子不会等人,错过了这班车,就得明天中午再来。而且今天是毕业的日子,赶着回家的人也很多,她不敢保证车子上是否还有多余的地方,能将她瘦小的身体塞进去。
紧赶慢赶,好在终于是赶上了,在车子快要出站的时候,她拖着一只鼓囊囊的蛇皮袋赶上了。她前脚刚上车,车子就已经带起阵阵灰尘开了出去。她四处寻找着,透过车窗想看见他的身影,哪怕只是来送她,见她最后一面也好。可是直到汽车完全驶离了县城,她也没看见过他的影子。
春霞望着车窗外的黄土高原,不禁想起了最初时和他相遇的情形。那天下午,她去县图书馆借书,两人几乎是不约而同的,同时伸手去拿同一本书。这让他俩都觉得有些尴尬,两人相互谦让了半天,最后他决定把这本书先让给她看,等她看完之后再借给他。
临走的时候,春霞突然叫住了他,问道:“嗳,同学,你叫什么名字,这本书我看完之后,怎么给你啊?”
“哦,我叫王永华,高一二班的,就在你们班隔壁。”他说。
春霞心里不禁开始笑了起来,她现在才想起来,王永华怎么会知道自己就在他隔壁的班上呢?谁能说,这次借书的初次相遇仅仅只是个巧合呢?可谁又能说,这难道不真的是巧合么?
从此以后的三年,王永华总会在她每次去县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出现在图书馆里,他们总会不约而同的去借同一本书,可是每次都是春霞先看,等她看完之后,再把书借给王永华。也是从那个时候起,他们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会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在纸上,然后夹在书页中,送给对方。
来来回回的几百封信,几百张纸条,成了春霞在县高中唯一的慰藉。刚来学校时,她没有朋友,也不愿意跟同学接触,她自卑,怕同学们瞧不起她,笑话她家里穷。每次去食堂打饭,她总是最后一个去的,因为她买不起一毛钱一勺子的菜,多数情况下都是拿着粮票换了饭,然后再去水房接点开水,把米饭合成稀粥喝下去的。有时候她去的晚了,没卖完的咸菜,食堂的师傅会便宜点卖给她。
直到有一次,春霞拿着已经掉瓷的钵子,往米饭里接开水,被王永华撞见了,才知道春霞上这个学有多么不容易。他既对这个学习成绩好的同学感到敬佩,同时也觉得她过的实在是太不容易。可是那次,却让春霞觉得脸火辣辣的疼,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从那以后,春霞再也没给王永华写过纸条,甚至是刻意的躲着他,回避他。可是王永华总会找各种法子,让人带书给春霞,而书里依旧夹着和之前一模一样的纸条,是王永华对春霞一次次的鼓励,是他让春霞可以挺直腰杆走在校园里。
偶尔王永华也会在书里夹着几张粮票,一并让人送给春霞,可是每次再收到春霞换回来的书的时候,粮票却依旧夹在书里。王永华懂得春霞的自卑和骄傲,慢慢的他们有了更多的交集,他们的名字总是会出现在每次考试榜单的最前边,两人的名字交替着出现在第一二名的位置。
很多时候,他们一同出现在校园里,都会引来不少羡慕的眼光,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慢慢的变得很微妙起来,几乎是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他俩正在处对象,可是他们自己却总是压抑这那种情愫,不在乎旁人的议论和眼光。
也正是因为经历了那样的三年时光,彼此间的心事,都通过夹在书页里的纸条互相倾诉,所以才会在毕业的这一刻,变得那般的不舍。或许回家了,便再也没有机会相见了吧,可是不回家又能去哪里呢?
春霞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突然就觉得这就是她一辈子的宿命,也许是因为黄土高原的山梁太高,她一辈子都要被眼前这座大山拦在这山坳里了吧。
回家后的第三天,老李看着女子依旧在灶台前忙碌着,不禁忍不住叹了口气。他已经托人给春霞说过媒了,可是依照着春霞倔强的性子,估计是绝不会同意的。
他这一辈子,算是已经交给了这黄土高原了,可是娃不能像他一样没有出息,不上学的话,估计一辈子都要被困在这沟壑纵横,黄土漫天的山沟沟里。小军倒还好,男娃娃,多吃点苦也没什么,可是这闺女打小都懂事,他也是想着能尽早给找个好婆家,这样他也能安心。
“春霞,你也老大不小了,爸寻思着,找个媒人,给你说一门亲事,你看咋样?”老李略带着征求的口吻,试探性的问道。
“我要是嫁出去了,你咋个办?小军还那么小,我还得照看,再说,嫁了人还怎么读书,我不嫁!”春霞怔怔的梗着脖子,站在灶台前发呆。
春霞没想到,等待着她命运的竟然会是一场婚姻。
此时王永华的样子再次出现在她的脑海中,毕业的前夕,王永华第一次牵起了她的手,跟她吐露心扉,说出来压抑在心底三年的情愫。
他说:“春霞,我……我喜欢你!”
春霞当时浑身如遭雷击,猛地把手抽了出来。她的心从来没像这次一样跳的这么快,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她不敢想象,可是心里却又有些向往,她曾经憧憬过未来的生活,在她最需要人支撑的时候王永华出现了。
其实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支撑着那个穷得支离破碎的家,早已有些力不从心了,她多么希望可以找个地方歇一歇,找个地方靠一靠。
可是她不能歇,也不能靠,父亲李建国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虽然庄稼人的手艺,他都能做些,可毕竟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靠着种庄稼过日子。
李建国最风光的时候,也只有过年那几天,因为村子里的社火队是老李一手操持起来的,而他又最会说诗,所以每每元宵节这天,老李可谓是风光无两!
社火队走街串巷,不止是在本村,就是附近的村子,也都纷纷会开门迎接,老李只要随口邹几句诗,赢得主人家的欢喜,离开时候,每家每户都会送些烟酒米面,家底殷实的,直接随几元钱,只这一天,老李跟社火队都能赚些零碎贴补家用。
可是现如今,村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少,都往城里面工程队做活去了,社火队这两三年人凑不齐,办都办不起来,老李这条生计也就断了。
而今盛装社火队戏服的木头箱子上都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尘,春霞不能再依靠这个年迈的父亲。至于小军,他还只是个孩子,这些他又能懂多少?
春霞收拾好被褥和书包后,背着鼓鼓囊囊的蛇皮袋子去车站赶班车。六月的天,不热也不凉,她只穿了一件很薄的碎花衬衫。可是扛着那么重的东西,急急匆匆的去赶回家的汽车,却让她有些吃不消,她不敢停下,车子不会等人,错过了这班车,就得明天中午再来。而且今天是毕业的日子,赶着回家的人也很多,她不敢保证车子上是否还有多余的地方,能将她瘦小的身体塞进去。
紧赶慢赶,好在终于是赶上了,在车子快要出站的时候,她拖着一只鼓囊囊的蛇皮袋赶上了。她前脚刚上车,车子就已经带起阵阵灰尘开了出去。她四处寻找着,透过车窗想看见他的身影,哪怕只是来送她,见她最后一面也好。可是直到汽车完全驶离了县城,她也没看见过他的影子。
春霞望着车窗外的黄土高原,不禁想起了最初时和他相遇的情形。那天下午,她去县图书馆借书,两人几乎是不约而同的,同时伸手去拿同一本书。这让他俩都觉得有些尴尬,两人相互谦让了半天,最后他决定把这本书先让给她看,等她看完之后再借给他。
临走的时候,春霞突然叫住了他,问道:“嗳,同学,你叫什么名字,这本书我看完之后,怎么给你啊?”
“哦,我叫王永华,高一二班的,就在你们班隔壁。”他说。
春霞心里不禁开始笑了起来,她现在才想起来,王永华怎么会知道自己就在他隔壁的班上呢?谁能说,这次借书的初次相遇仅仅只是个巧合呢?可谁又能说,这难道不真的是巧合么?
从此以后的三年,王永华总会在她每次去县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出现在图书馆里,他们总会不约而同的去借同一本书,可是每次都是春霞先看,等她看完之后,再把书借给王永华。也是从那个时候起,他们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会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在纸上,然后夹在书页中,送给对方。
来来回回的几百封信,几百张纸条,成了春霞在县高中唯一的慰藉。刚来学校时,她没有朋友,也不愿意跟同学接触,她自卑,怕同学们瞧不起她,笑话她家里穷。每次去食堂打饭,她总是最后一个去的,因为她买不起一毛钱一勺子的菜,多数情况下都是拿着粮票换了饭,然后再去水房接点开水,把米饭合成稀粥喝下去的。有时候她去的晚了,没卖完的咸菜,食堂的师傅会便宜点卖给她。
直到有一次,春霞拿着已经掉瓷的钵子,往米饭里接开水,被王永华撞见了,才知道春霞上这个学有多么不容易。他既对这个学习成绩好的同学感到敬佩,同时也觉得她过的实在是太不容易。可是那次,却让春霞觉得脸火辣辣的疼,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从那以后,春霞再也没给王永华写过纸条,甚至是刻意的躲着他,回避他。可是王永华总会找各种法子,让人带书给春霞,而书里依旧夹着和之前一模一样的纸条,是王永华对春霞一次次的鼓励,是他让春霞可以挺直腰杆走在校园里。
偶尔王永华也会在书里夹着几张粮票,一并让人送给春霞,可是每次再收到春霞换回来的书的时候,粮票却依旧夹在书里。王永华懂得春霞的自卑和骄傲,慢慢的他们有了更多的交集,他们的名字总是会出现在每次考试榜单的最前边,两人的名字交替着出现在第一二名的位置。
很多时候,他们一同出现在校园里,都会引来不少羡慕的眼光,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慢慢的变得很微妙起来,几乎是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他俩正在处对象,可是他们自己却总是压抑这那种情愫,不在乎旁人的议论和眼光。
也正是因为经历了那样的三年时光,彼此间的心事,都通过夹在书页里的纸条互相倾诉,所以才会在毕业的这一刻,变得那般的不舍。或许回家了,便再也没有机会相见了吧,可是不回家又能去哪里呢?
春霞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突然就觉得这就是她一辈子的宿命,也许是因为黄土高原的山梁太高,她一辈子都要被眼前这座大山拦在这山坳里了吧。
回家后的第三天,老李看着女子依旧在灶台前忙碌着,不禁忍不住叹了口气。他已经托人给春霞说过媒了,可是依照着春霞倔强的性子,估计是绝不会同意的。
他这一辈子,算是已经交给了这黄土高原了,可是娃不能像他一样没有出息,不上学的话,估计一辈子都要被困在这沟壑纵横,黄土漫天的山沟沟里。小军倒还好,男娃娃,多吃点苦也没什么,可是这闺女打小都懂事,他也是想着能尽早给找个好婆家,这样他也能安心。
“春霞,你也老大不小了,爸寻思着,找个媒人,给你说一门亲事,你看咋样?”老李略带着征求的口吻,试探性的问道。
“我要是嫁出去了,你咋个办?小军还那么小,我还得照看,再说,嫁了人还怎么读书,我不嫁!”春霞怔怔的梗着脖子,站在灶台前发呆。
春霞没想到,等待着她命运的竟然会是一场婚姻。
此时王永华的样子再次出现在她的脑海中,毕业的前夕,王永华第一次牵起了她的手,跟她吐露心扉,说出来压抑在心底三年的情愫。
他说:“春霞,我……我喜欢你!”
春霞当时浑身如遭雷击,猛地把手抽了出来。她的心从来没像这次一样跳的这么快,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她不敢想象,可是心里却又有些向往,她曾经憧憬过未来的生活,在她最需要人支撑的时候王永华出现了。
其实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支撑着那个穷得支离破碎的家,早已有些力不从心了,她多么希望可以找个地方歇一歇,找个地方靠一靠。
可是她不能歇,也不能靠,父亲李建国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虽然庄稼人的手艺,他都能做些,可毕竟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靠着种庄稼过日子。
李建国最风光的时候,也只有过年那几天,因为村子里的社火队是老李一手操持起来的,而他又最会说诗,所以每每元宵节这天,老李可谓是风光无两!
社火队走街串巷,不止是在本村,就是附近的村子,也都纷纷会开门迎接,老李只要随口邹几句诗,赢得主人家的欢喜,离开时候,每家每户都会送些烟酒米面,家底殷实的,直接随几元钱,只这一天,老李跟社火队都能赚些零碎贴补家用。
可是现如今,村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少,都往城里面工程队做活去了,社火队这两三年人凑不齐,办都办不起来,老李这条生计也就断了。
而今盛装社火队戏服的木头箱子上都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尘,春霞不能再依靠这个年迈的父亲。至于小军,他还只是个孩子,这些他又能懂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