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忆说得没错,直升机的扫射只是饭前开胃酒,很快,在小镇的四周,就传来了一阵重型机械的马达轰鸣声。
陈重就是用膝盖也想得出来,那玩意不会是什么拖拉机或者压路机,那么,能造成这种轰动性效果的,就只有坦克了。而且,至少也有一个连。
但是,让陈重有点纠结的是,他不确定正在靠近的坦克,究竟是净土教的叛军,还是来支援他们的友军。这个地方离他们的基地只有几十公里,如果增援部队从他们战斗一开始就接到他们的求救而出发的,这时候赶到时间上也很接近。而离他们最近的一个叛军基地,距此也应该有180公里,直升机倒也罢了,地面部队应该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那么,这个时候跟李杰他们走了,来的是叛军倒也罢了,如果来的是友军呢?
陈重早已经从一个猥琐的大学宅男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末世战士,怕不怕死这个问题不是很重要,呆在军队里有基地,有武器,有安稳得多的生活,而走到军队的对立面,境遇就会很糟糕了。很少有人真正喜欢充满挑战的生活,那毕竟,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妈的!很快,陈重就甩掉了自己的纠结,这都什么时候了,起码也要先保证能活下去,选边站队什么的,才有价值?如果不跟着李杰他们走的话,那就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了。
和人类的敌友难辨,反复无常相比,丧尸倒是要简单得多。对它们来说,不管是联合军,还是净土教,不管是猥琐男还是小清新,其本质都是样的,那都是食物。所以,当小镇周围响起沉重的马达声的时候,围在大楼周围的密密麻麻的丧尸就找到了新的兴奋点。只不过,它们想吃肉,那些坐在钢铁盒子里的人类也绝不会轻易就把自己当成它们的食物。
“轰!”
一群奔跑着的丧尸被突然而来,从半空中的藤蔓间落下的炮弹命中,伴随着一声巨响,大量的残肢、碎肉和尘土、杂物一起腾空飞起。爆炸的气流伴随着火光,掀开了一大片覆盖在楼房上面的藤蔓,藤蔓的缺口里,浓烟滚滚直冲天际。
“轰!”又一发炮弹飞来,击中的是一丛藤蔓的根部,连同它依附的小楼一起被炸得粉碎,旁边的一根电线杆也倒了下来,带着一大片藤蔓从半空掉到地上。藤蔓中有不少枯掉的枝条被爆炸后腾起的火焰点燃,冒起了滚滚的浓烟,而且很快的,枯藤起火又引燃了被覆盖着的房屋,火势就这么起来了。
对于李杰他们而言,陈重的纠结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已经没有友军,只要是成规模成建制的部队出现,就都是他们的敌人。从这一点来说,他们和丧尸反而更接近一些,不过丧尸绝不会和他们惺惺相惜就是了。
陈重痛下决心跟上李杰他们的时候,发现那支只有几个人的小队已经趁着大量丧尸被坦克弄出来的动静吸引过去的机会杀出了一条血路。他一路遇上的都是些零散丧尸,他手里有枪,但他不敢轻易使用,只能靠奔跑和跳跃来躲避,丧尸的速度也似乎不比他慢多少,而且,它们不知疲倦。
“砰砰砰!”的一个短点射,陈重眼看着两只丧尸对他夹击过来,前无去路,后有追兵,也顾不上节约子弹,壮着胆子往前突进。这是和丧尸作战的基本原则你往后跑,就永远都把自己置于丧尸的威胁之下,只有往前突进,才能拼出一线生机。
依靠手中的自动步枪,陈重迅速的干掉了挡路的两只丧尸,不过弹夹里的子弹也消耗殆尽,他只能端着枪,挂上了刺刀,继续往前冲。部队本来配发的是95枪族,不过陈重在战斗中缴获到一支56式,后来他就一直用手上这支56式,原因就在于这支56式配有三棱形的56式枪刺,这玩意用来扎丧尸的眼睛,那是非常实用的。
不管灾难前是什么身份,现在,陈重也是一个老兵了。手中握着上了56式枪刺的步枪,陈重非常有效率的刺杀着不断扑来的丧尸,但是,让他非常绝望的不是附近的丧尸越来越多,而是,他离李杰的小队越来越远了。当他们的最后一个人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外时,他的心情也沮丧到了极点。
现在看来,那几分钟的纠结,真是非常的致命啊。
但是,沮丧归沮丧,陈重很清楚,在末世里,指望别人拉你一把本来就是不切实际的,没有人有这样的义务。真正能救自己,也只有自己而已。他抬头四望,发现至少有30只丧尸远远近近的向他涌来,30只,对于一个没有子弹的人类来说,那几乎就是不可能对付的。陈重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找一个足够高的地方躲起来,他打定了主意,就是饿死,也不能让自己变成丧尸的食物。
而就在这时,陈重发现了一个离他很近的下水道井盖,那个井盖被掀在一边,露出一个下水道排污口。情急之中,他也顾不得这个下水道井盖是刚刚被人掀开的,还是已经搁在那几年了,抱着枪,直接就跳了进去。
掉下去的时候,陈重重重的摔了一下,他的左膝一阵剧痛,估计骨裂什么的是免不了的。下水道里并没有水,反而是很干爽的样子,只是地上有水流过的痕迹,看来是很久没人用,所以那些污水都干涸成了时光的印记。不但没有水,而且对于一个人来说,还足够宽敞。陈重不敢停留,打开挂在枪管上的战术灯,拖着剧痛的膝盖,沿着下水道往他自己觉得安全的地方走去。
在他的头顶上,炮弹还在继续爆炸,时不时的就有一片灰尘扑满他一身。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直到前面已经完全没有路,他才沿着墙壁上的楼梯小心翼翼的爬了上去。这似乎也是别人用过的逃生通道,所以头上的井盖,也还是被掀开了的。不过,当他沿着从井盖爬出去的时候,也只有苦笑的份了。
5个穿着黑袍,戴着头套的神棍军站在了他的面前,5个黑洞洞的枪口,全部都瞄准了他的脑袋。
“是渎神者!举枪,预备”一个戴着头套的家伙喊了一声,在这5个人中,他似乎是个头。
陈重傻傻的看着那5个枪口,这一刻,他的腿有点抖,不是因为膝盖痛的原因,而是出于一种对死亡的恐惧。他在灾后活了4年,按说也够本了,可是,被自己的同类枪决,这种死法还是让他在恐惧之外,又充满了不甘。
“砰砰砰!砰砰!”
当陈重面对那5个枪口,浑身的肌肉紧绷得把他的尿都挤出来的时候,他才深深的体会到,不管经过多少年多少事,人总还是会怕死的。过去的那些电影里,英雄即使面对枪口也还能谈笑风生,陈重可以发誓,那只能是脑残的导演和没有节操的演员低级的表演。心跳加快什么的,他也没有感觉到,他甚至连气都有点喘不过来了。
枪声响起,但出于陈重意料的是,倒下的是那5个神棍,每个人的脑袋上都爆出一团血雾。那开枪的人不但枪法极准,而且开枪的速度超快。陈重听得出来,人家用的是单发射击。
“哟呵,你这人命还真大啊。”
当陈重确定自己真的没死,倒下的真的是那5个准备枪毙他的神棍的时候,他同时也听到了那个第一次见面就让他很有亲近感的人的声音。而这个时候,这个人的声音更让他倍感亲切。陈重这才吸了一口气让自己活过来,哆嗦着说:“谢……谢谢,李队长,救命之恩。”
这时出现在陈重面前的,是李杰和他的伙伴。陈重走的是下水道,他们则在街面上边打边走,没想到竟然在下水道的出口又遇到了。这个地方已经是小镇的边缘,藤蔓已经很少,眼前是一条小河,小河流向什么地方还不知道,不过丧尸怕水,不管是弄个什么有浮力的东西,都可以快速的摆脱小镇上的丧尸就是了。
“看来受伤了啊。”李杰瞥了陈重的膝盖一眼,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说:“本来把你拉来做炮灰也不错,现在看来,做个炮灰都不合格啊。”
《国际歌》里唱得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更何况是末世,你要别人接受你,至少你也得有让别人利用的地方。过去人们常说被人利用了,好像被人利用吃了多大的亏,在这种时候,被人利用都是活下去的资本啊。
“我擅长尾行!”陈重很能察言观色,如果李杰对他完全没兴趣的话,刚才就不会开枪救他了,所以,他也毫无保留的的说:“我从来不用地图,但是我的方位感特别好,刚在在下水道里,我走过了16个岔道口,里面没有灯光,无法辨别方向,但我能记住每一个我走过的地方,所以我甚至比你们早那么一点点来到了这里。我能讲很多地方的方言,就算过去没听过,只要听一遍我都基本能学会。还有,我能模仿别人说话的声音。”
说到这,他咳嗽了一声,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他再开口说话的时候,连季忆都大大的吃了一惊,因为,这个看起来很猥琐的家伙,竟让能学她的声音。男人学女人的声音,这可是非常变态的,而这种变态还不能说是贬义词。
“杰哥,我是季忆啊,快来救我!”
虽然仔细一听,陈重的声音和季忆的声音相比音质差了很多,但是能学到七八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已经逆天了。
“靠!”李杰虚踢了陈重一脚,说:“你这活儿在女生宿舍门口骗骗眼睛不好使的宿管大妈有用,拿来对付丧尸有毛用啊。再说,我的小女人从来不叫我杰哥,她也从来不会叫我去救她。不过,好,其实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这个猥琐男会有用的,就像一张用过的卫生纸一条穿过的内裤,虽然看起来很恶心,可要用,总是有的上的。”
陈重汗了一把,恢复了自己的声音,说:“老大,你的比喻可真生动贴切。欢迎介入李杰的黄金小队。”这时候,李杰郑重的说:“你若真心待我,我必不离不弃。你若三心二意,我也绝不会心慈手软!”说着,他一探手,在陈重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将陈重步枪上的56式三棱刺顺了下来,再一扬手,那玩意贴着陈重的耳朵飞过去,深深的扎进了他身后的一面废墙里。
陈重就是用膝盖也想得出来,那玩意不会是什么拖拉机或者压路机,那么,能造成这种轰动性效果的,就只有坦克了。而且,至少也有一个连。
但是,让陈重有点纠结的是,他不确定正在靠近的坦克,究竟是净土教的叛军,还是来支援他们的友军。这个地方离他们的基地只有几十公里,如果增援部队从他们战斗一开始就接到他们的求救而出发的,这时候赶到时间上也很接近。而离他们最近的一个叛军基地,距此也应该有180公里,直升机倒也罢了,地面部队应该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那么,这个时候跟李杰他们走了,来的是叛军倒也罢了,如果来的是友军呢?
陈重早已经从一个猥琐的大学宅男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末世战士,怕不怕死这个问题不是很重要,呆在军队里有基地,有武器,有安稳得多的生活,而走到军队的对立面,境遇就会很糟糕了。很少有人真正喜欢充满挑战的生活,那毕竟,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妈的!很快,陈重就甩掉了自己的纠结,这都什么时候了,起码也要先保证能活下去,选边站队什么的,才有价值?如果不跟着李杰他们走的话,那就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了。
和人类的敌友难辨,反复无常相比,丧尸倒是要简单得多。对它们来说,不管是联合军,还是净土教,不管是猥琐男还是小清新,其本质都是样的,那都是食物。所以,当小镇周围响起沉重的马达声的时候,围在大楼周围的密密麻麻的丧尸就找到了新的兴奋点。只不过,它们想吃肉,那些坐在钢铁盒子里的人类也绝不会轻易就把自己当成它们的食物。
“轰!”
一群奔跑着的丧尸被突然而来,从半空中的藤蔓间落下的炮弹命中,伴随着一声巨响,大量的残肢、碎肉和尘土、杂物一起腾空飞起。爆炸的气流伴随着火光,掀开了一大片覆盖在楼房上面的藤蔓,藤蔓的缺口里,浓烟滚滚直冲天际。
“轰!”又一发炮弹飞来,击中的是一丛藤蔓的根部,连同它依附的小楼一起被炸得粉碎,旁边的一根电线杆也倒了下来,带着一大片藤蔓从半空掉到地上。藤蔓中有不少枯掉的枝条被爆炸后腾起的火焰点燃,冒起了滚滚的浓烟,而且很快的,枯藤起火又引燃了被覆盖着的房屋,火势就这么起来了。
对于李杰他们而言,陈重的纠结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已经没有友军,只要是成规模成建制的部队出现,就都是他们的敌人。从这一点来说,他们和丧尸反而更接近一些,不过丧尸绝不会和他们惺惺相惜就是了。
陈重痛下决心跟上李杰他们的时候,发现那支只有几个人的小队已经趁着大量丧尸被坦克弄出来的动静吸引过去的机会杀出了一条血路。他一路遇上的都是些零散丧尸,他手里有枪,但他不敢轻易使用,只能靠奔跑和跳跃来躲避,丧尸的速度也似乎不比他慢多少,而且,它们不知疲倦。
“砰砰砰!”的一个短点射,陈重眼看着两只丧尸对他夹击过来,前无去路,后有追兵,也顾不上节约子弹,壮着胆子往前突进。这是和丧尸作战的基本原则你往后跑,就永远都把自己置于丧尸的威胁之下,只有往前突进,才能拼出一线生机。
依靠手中的自动步枪,陈重迅速的干掉了挡路的两只丧尸,不过弹夹里的子弹也消耗殆尽,他只能端着枪,挂上了刺刀,继续往前冲。部队本来配发的是95枪族,不过陈重在战斗中缴获到一支56式,后来他就一直用手上这支56式,原因就在于这支56式配有三棱形的56式枪刺,这玩意用来扎丧尸的眼睛,那是非常实用的。
不管灾难前是什么身份,现在,陈重也是一个老兵了。手中握着上了56式枪刺的步枪,陈重非常有效率的刺杀着不断扑来的丧尸,但是,让他非常绝望的不是附近的丧尸越来越多,而是,他离李杰的小队越来越远了。当他们的最后一个人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外时,他的心情也沮丧到了极点。
现在看来,那几分钟的纠结,真是非常的致命啊。
但是,沮丧归沮丧,陈重很清楚,在末世里,指望别人拉你一把本来就是不切实际的,没有人有这样的义务。真正能救自己,也只有自己而已。他抬头四望,发现至少有30只丧尸远远近近的向他涌来,30只,对于一个没有子弹的人类来说,那几乎就是不可能对付的。陈重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找一个足够高的地方躲起来,他打定了主意,就是饿死,也不能让自己变成丧尸的食物。
而就在这时,陈重发现了一个离他很近的下水道井盖,那个井盖被掀在一边,露出一个下水道排污口。情急之中,他也顾不得这个下水道井盖是刚刚被人掀开的,还是已经搁在那几年了,抱着枪,直接就跳了进去。
掉下去的时候,陈重重重的摔了一下,他的左膝一阵剧痛,估计骨裂什么的是免不了的。下水道里并没有水,反而是很干爽的样子,只是地上有水流过的痕迹,看来是很久没人用,所以那些污水都干涸成了时光的印记。不但没有水,而且对于一个人来说,还足够宽敞。陈重不敢停留,打开挂在枪管上的战术灯,拖着剧痛的膝盖,沿着下水道往他自己觉得安全的地方走去。
在他的头顶上,炮弹还在继续爆炸,时不时的就有一片灰尘扑满他一身。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直到前面已经完全没有路,他才沿着墙壁上的楼梯小心翼翼的爬了上去。这似乎也是别人用过的逃生通道,所以头上的井盖,也还是被掀开了的。不过,当他沿着从井盖爬出去的时候,也只有苦笑的份了。
5个穿着黑袍,戴着头套的神棍军站在了他的面前,5个黑洞洞的枪口,全部都瞄准了他的脑袋。
“是渎神者!举枪,预备”一个戴着头套的家伙喊了一声,在这5个人中,他似乎是个头。
陈重傻傻的看着那5个枪口,这一刻,他的腿有点抖,不是因为膝盖痛的原因,而是出于一种对死亡的恐惧。他在灾后活了4年,按说也够本了,可是,被自己的同类枪决,这种死法还是让他在恐惧之外,又充满了不甘。
“砰砰砰!砰砰!”
当陈重面对那5个枪口,浑身的肌肉紧绷得把他的尿都挤出来的时候,他才深深的体会到,不管经过多少年多少事,人总还是会怕死的。过去的那些电影里,英雄即使面对枪口也还能谈笑风生,陈重可以发誓,那只能是脑残的导演和没有节操的演员低级的表演。心跳加快什么的,他也没有感觉到,他甚至连气都有点喘不过来了。
枪声响起,但出于陈重意料的是,倒下的是那5个神棍,每个人的脑袋上都爆出一团血雾。那开枪的人不但枪法极准,而且开枪的速度超快。陈重听得出来,人家用的是单发射击。
“哟呵,你这人命还真大啊。”
当陈重确定自己真的没死,倒下的真的是那5个准备枪毙他的神棍的时候,他同时也听到了那个第一次见面就让他很有亲近感的人的声音。而这个时候,这个人的声音更让他倍感亲切。陈重这才吸了一口气让自己活过来,哆嗦着说:“谢……谢谢,李队长,救命之恩。”
这时出现在陈重面前的,是李杰和他的伙伴。陈重走的是下水道,他们则在街面上边打边走,没想到竟然在下水道的出口又遇到了。这个地方已经是小镇的边缘,藤蔓已经很少,眼前是一条小河,小河流向什么地方还不知道,不过丧尸怕水,不管是弄个什么有浮力的东西,都可以快速的摆脱小镇上的丧尸就是了。
“看来受伤了啊。”李杰瞥了陈重的膝盖一眼,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说:“本来把你拉来做炮灰也不错,现在看来,做个炮灰都不合格啊。”
《国际歌》里唱得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更何况是末世,你要别人接受你,至少你也得有让别人利用的地方。过去人们常说被人利用了,好像被人利用吃了多大的亏,在这种时候,被人利用都是活下去的资本啊。
“我擅长尾行!”陈重很能察言观色,如果李杰对他完全没兴趣的话,刚才就不会开枪救他了,所以,他也毫无保留的的说:“我从来不用地图,但是我的方位感特别好,刚在在下水道里,我走过了16个岔道口,里面没有灯光,无法辨别方向,但我能记住每一个我走过的地方,所以我甚至比你们早那么一点点来到了这里。我能讲很多地方的方言,就算过去没听过,只要听一遍我都基本能学会。还有,我能模仿别人说话的声音。”
说到这,他咳嗽了一声,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他再开口说话的时候,连季忆都大大的吃了一惊,因为,这个看起来很猥琐的家伙,竟让能学她的声音。男人学女人的声音,这可是非常变态的,而这种变态还不能说是贬义词。
“杰哥,我是季忆啊,快来救我!”
虽然仔细一听,陈重的声音和季忆的声音相比音质差了很多,但是能学到七八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已经逆天了。
“靠!”李杰虚踢了陈重一脚,说:“你这活儿在女生宿舍门口骗骗眼睛不好使的宿管大妈有用,拿来对付丧尸有毛用啊。再说,我的小女人从来不叫我杰哥,她也从来不会叫我去救她。不过,好,其实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这个猥琐男会有用的,就像一张用过的卫生纸一条穿过的内裤,虽然看起来很恶心,可要用,总是有的上的。”
陈重汗了一把,恢复了自己的声音,说:“老大,你的比喻可真生动贴切。欢迎介入李杰的黄金小队。”这时候,李杰郑重的说:“你若真心待我,我必不离不弃。你若三心二意,我也绝不会心慈手软!”说着,他一探手,在陈重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将陈重步枪上的56式三棱刺顺了下来,再一扬手,那玩意贴着陈重的耳朵飞过去,深深的扎进了他身后的一面废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