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开便五五开吧!”韩跃仰天喟叹,收入锐减一成,他气的面皮发鼓,偏偏这要求是他自己提的,压根怨不到旁人身上。这就像一个人放过的屁拉出的屎,不可能再塞回肚子里回炉,他长吁短叹半天,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其实平心而论,五五开这个分成比例很不错了,相比太原王家的蛮横强夺,程咬金做事透着一股大气。韩跃之所以不爽,主要还是因为占便宜不成,心里转不过弯的缘故。
老流氓虽然无耻,但是自有一套为人处世的哲学,翻翻这货生平事迹,你会发现这货连皇帝都敢搞,唯独不欺少年穷。
面对韩跃这等农户出身的小子,他都给出了足够的诚意,不但对半分成,而且还共担风雨,要知道太原王氏可不是那么好抗的。
这是一种隐晦的尊重,韩跃不是傻瓜,自然能感觉出来,所以他才会顺水推舟,不抗拒程家入伙。
有句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作为后世之人,他深知吃独食的人容易噎死,如果一个人不懂得分享利润,他的道路只会越来越窄。在大唐这片土地上,没有谁能够把全天下的好处都攥在手中,李世民都不敢这么干。否则的话,他的皇帝一定坐不稳当……
……
既然决定两家合作,利润分成这个大方向也定了,那么按照规矩,接下来就该讨论一些操作细节,顺便签下合作协议。
偏偏这事惹得程咬金不爽了!
“立文书?什么文书?”老流氓满脸狰狞,一副有种你再说一遍,老子立马动手打死你的吓人气势。
韩跃有些心惊胆战,不过面对自身利益保障,仍然小心翼翼解释道:“按照规定,合伙做生意得定个合同,约定一下甲乙双方权责,再注明一下分成比例。最重要的是违约赔偿,这玩意要写清楚了,一旦发生纠纷也好有个条陈可查,方便官家进行判定。小子窃以为,那管辖权归属一条,不妨就定在泾阳县如何,嘿嘿嘿……”
他也不是好东西,故意钻程咬金空子,后世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合同之中,最重要的就是管辖权归属,一旦发生纠纷,必须到归属地法院判诉,韩跃这混蛋爵封泾阳县男,他提议将合同管辖权定在泾阳县,摆明是想干那裁判员和运动员同时入场的龌龊事。
可惜的是,盘算打的再好,那也得遇到讲理之人才行。
程咬金仰天打个哈哈,随后嗤笑一声,毛脸雷公嘴猛然一寒,刹那间雷霆暴怒。下一刻,那一双蒲扇般大手,对着韩跃的脑门便抽了上来。
“老夫打死你这个小混蛋,想立文书是吧,明年你坟头长草的时候,我让处默烧给你!”蒲扇大手雨点一般抽落,势大力沉,招招狠辣。韩跃被揍得抱头鼠窜,脑门肿起老高一片,瞬间化身为额角峥嵘之辈。
“这是咋了,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提合同的事情,立马就暴怒若斯?”韩跃疼的龇牙咧嘴,捂着脑门嚎叫不已。他一边躲避程咬金的暴揍,一边可怜巴巴望向程处默,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这顿揍为何而挨。
老程应该不是那种出尔反尔之人,肯定不会在合作之初就抱着赖账的想法,那么,为什么一提合同之事,自己就挨揍了呢?
要说到底是结义兄弟,虽然未必有难同当,但是善意的提点还是会做,程处默喟叹一声,幽幽道:“兄弟,不知道为什么挨打吧!”
韩跃点头如小鸡吃米,连忙不耻下问。
“兄弟是当世奇才,行事灵机百变,为什么就忘了那句老话?”
“哪句老话?”
“君子一诺,重若千斤。”程处默这货也会装逼,仰头四十五度角,宛若悲怜天下的圣人。
韩跃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接下来,便是一阵苦笑。
明白了!
古人信守承若,讲究一言九鼎,除了卖身、买地、过继、入赘四大重事需要立下文书,其余大多约定俗成。程家与他合作,本就没抱欺诈之心,反而满满都是诚意,偏偏他用后世商场的龌龊心思对待人家,以程咬金的尿性,揍他一顿都算轻的。
一纸文书立,相对两无情。算尽机关事,从此孤独行……
古人对承若看得很重,一旦答应某事,纵死也要完成。昔日春秋战国时期,有高山流水遇知音之说,相传钟子期与俞伯牙一见如故,约定听琴,哪知第二年钟子期染病而死,为了信守承诺,便让人把自己埋到约定相见之地,纵然身死化为鬼类,也要听俞伯牙再抚一曲。
“小子,一纸文书而已,我程家还真不在乎!你若真想立,老夫答应你便是……”程咬金揍了半天,忽然停住了手,微微叹息一声,竟然答应了下来。
然而韩跃却全无喜意。
他能感觉到,老程说话的态度,与之前有些不同了。
之前又打又抽,那是把他当做自家子弟,透着一股长辈的关心。现在郑重其事,看似尊重,其实心的距离悄然变远。
“这事闹的!”韩跃胸口一阵发堵,感觉很是难受。
没办法,这是伤到老程的心了,得赶紧缓回。
古代结义,兄弟之父母,亦为我爹娘,他膝盖一曲,跪倒尘土,也不多说话,脑袋便那么直愣愣磕了下去,砰的一声震响,额角鲜血迸出。
程咬金仰首望天,默然不语。
韩跃再磕,鲜血横流。
一下,两下,三下……仿佛脑袋不是自己的,每一下都是重重砸在地上,热血侵染灰尘,弄湿了好大一片。混混的性格,有时候对自己也是够狠的。
程处默看的眼皮直抽,小豆豆早就哭出了声音,便连旁观看戏的罗静儿,此时也一脸动容。
从认识韩跃开始,大家印象中,这小子就是个油滑无赖,然而这一刻,有些认知在悄然中慢慢矫正。
“起来吧!再磕的话,脑袋就碎了!”老程终于开口,示意程处默上前,扶起了满脸是血的韩跃。
下一刻,他反手一巴掌就抽在了自家儿子的脸上。
这一巴掌用力特别大,程处默眼冒金星,半边脸都肿了起来。
“作为兄长,结义弟弟磕头流血,你竟然不能随同跪倒,老夫回家后倒要问问,你娘一直以来都是怎么教育的你?”
这话说的在理,所谓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人,古人特别注重这个,一旦结拜,共担风雨。老程当年与瓦岗寨众兄弟就是如此,溶血之后,生死相随。除了罗成用回马枪挑死了结义兄弟,落得个天收下场,其余之人,都将结义之情看的天高海深。
程处默捂着半边红肿的脸,虽然疼的呲牙咧嘴,但是却没有半点怨言……
……
田豆豆手里拿着打湿了水的汗巾,小心翼翼韩跃擦拭脸上的血迹。
一边擦,一边流眼泪,不时鼓起小腮帮,气愤的看一眼老程。罗静儿虽然没过来,但是也站在屋角直攥拳头,这妞怕自己会忍不住出手,和程咬金打上一场。
“丫头们都先出去,这小子流点血而已,死不了!”老程挥了挥手,将田豆豆和罗静儿撵出屋门,随后对着韩跃呵呵一笑:“仅此一次,再有下回,别说磕头,就算你把脑袋砍下来用手托着送给老夫,那也是无济于事。”
韩跃郑重点头,道:“伯伯放心,咱犯过一回混,绝不会再有下次。”
“坐下吧,自家人说话,不用摆出发誓赌咒的架势。脑门子上的血自己擦擦,老夫要和你说说太原王氏……”老程打了个哈哈,大手猛拍,韩跃一个趔趄,半个肩头瞬塌。
老程接着道:“王勋那小儿,不过一卒子,打了也就打了。你真正要小心的,是王凌云……”
“王凌云?”
“不错!”老程点头,面色有些严肃:“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此子通晓万事,博古通今,堪称不世出之才,为王氏门阀千年难得一见人物。虽年纪不过二十,但已执掌王家半数产业,他数次出手,算无遗策,我程家和清河崔氏,都曾经吃过他的暗亏……”
“这么猛?”
老程缓缓点头,程处默也是一脸余悸。
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这得是拥有多么强大自信和抱负之人,才能说出这样狂妄的话来。等闲之辈若是如此,恐怕早给世人的唾沫星子淹死了。
偏偏老程和程处默皆是一脸郑重其事,显然那个王凌云,并非浪得虚名之辈。
“这就有意思了!王氏之威小爷早已感觉头痛,现在忽然有多出个王凌云,大唐果然不是那么好混!”
“小子,你也勿须太过担忧!老夫点出王凌云此子,主要为了还是提点你。该有的小心,咱们得有,但是该干的时候,你问问处默,咱们程家什么时候怕过。”
老程说着,忽然拿手轻轻一拍韩跃,意味深长道:“王凌云号称博古通今,难道你小子就是白给?莫怕,有老夫给你撑腰,不服就干……”
这话说的大气,韩跃咂了砸嘴巴,忽然咧嘴一笑,感觉热血上涌。
王凌云是吧!
其实平心而论,五五开这个分成比例很不错了,相比太原王家的蛮横强夺,程咬金做事透着一股大气。韩跃之所以不爽,主要还是因为占便宜不成,心里转不过弯的缘故。
老流氓虽然无耻,但是自有一套为人处世的哲学,翻翻这货生平事迹,你会发现这货连皇帝都敢搞,唯独不欺少年穷。
面对韩跃这等农户出身的小子,他都给出了足够的诚意,不但对半分成,而且还共担风雨,要知道太原王氏可不是那么好抗的。
这是一种隐晦的尊重,韩跃不是傻瓜,自然能感觉出来,所以他才会顺水推舟,不抗拒程家入伙。
有句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作为后世之人,他深知吃独食的人容易噎死,如果一个人不懂得分享利润,他的道路只会越来越窄。在大唐这片土地上,没有谁能够把全天下的好处都攥在手中,李世民都不敢这么干。否则的话,他的皇帝一定坐不稳当……
……
既然决定两家合作,利润分成这个大方向也定了,那么按照规矩,接下来就该讨论一些操作细节,顺便签下合作协议。
偏偏这事惹得程咬金不爽了!
“立文书?什么文书?”老流氓满脸狰狞,一副有种你再说一遍,老子立马动手打死你的吓人气势。
韩跃有些心惊胆战,不过面对自身利益保障,仍然小心翼翼解释道:“按照规定,合伙做生意得定个合同,约定一下甲乙双方权责,再注明一下分成比例。最重要的是违约赔偿,这玩意要写清楚了,一旦发生纠纷也好有个条陈可查,方便官家进行判定。小子窃以为,那管辖权归属一条,不妨就定在泾阳县如何,嘿嘿嘿……”
他也不是好东西,故意钻程咬金空子,后世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合同之中,最重要的就是管辖权归属,一旦发生纠纷,必须到归属地法院判诉,韩跃这混蛋爵封泾阳县男,他提议将合同管辖权定在泾阳县,摆明是想干那裁判员和运动员同时入场的龌龊事。
可惜的是,盘算打的再好,那也得遇到讲理之人才行。
程咬金仰天打个哈哈,随后嗤笑一声,毛脸雷公嘴猛然一寒,刹那间雷霆暴怒。下一刻,那一双蒲扇般大手,对着韩跃的脑门便抽了上来。
“老夫打死你这个小混蛋,想立文书是吧,明年你坟头长草的时候,我让处默烧给你!”蒲扇大手雨点一般抽落,势大力沉,招招狠辣。韩跃被揍得抱头鼠窜,脑门肿起老高一片,瞬间化身为额角峥嵘之辈。
“这是咋了,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提合同的事情,立马就暴怒若斯?”韩跃疼的龇牙咧嘴,捂着脑门嚎叫不已。他一边躲避程咬金的暴揍,一边可怜巴巴望向程处默,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这顿揍为何而挨。
老程应该不是那种出尔反尔之人,肯定不会在合作之初就抱着赖账的想法,那么,为什么一提合同之事,自己就挨揍了呢?
要说到底是结义兄弟,虽然未必有难同当,但是善意的提点还是会做,程处默喟叹一声,幽幽道:“兄弟,不知道为什么挨打吧!”
韩跃点头如小鸡吃米,连忙不耻下问。
“兄弟是当世奇才,行事灵机百变,为什么就忘了那句老话?”
“哪句老话?”
“君子一诺,重若千斤。”程处默这货也会装逼,仰头四十五度角,宛若悲怜天下的圣人。
韩跃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接下来,便是一阵苦笑。
明白了!
古人信守承若,讲究一言九鼎,除了卖身、买地、过继、入赘四大重事需要立下文书,其余大多约定俗成。程家与他合作,本就没抱欺诈之心,反而满满都是诚意,偏偏他用后世商场的龌龊心思对待人家,以程咬金的尿性,揍他一顿都算轻的。
一纸文书立,相对两无情。算尽机关事,从此孤独行……
古人对承若看得很重,一旦答应某事,纵死也要完成。昔日春秋战国时期,有高山流水遇知音之说,相传钟子期与俞伯牙一见如故,约定听琴,哪知第二年钟子期染病而死,为了信守承诺,便让人把自己埋到约定相见之地,纵然身死化为鬼类,也要听俞伯牙再抚一曲。
“小子,一纸文书而已,我程家还真不在乎!你若真想立,老夫答应你便是……”程咬金揍了半天,忽然停住了手,微微叹息一声,竟然答应了下来。
然而韩跃却全无喜意。
他能感觉到,老程说话的态度,与之前有些不同了。
之前又打又抽,那是把他当做自家子弟,透着一股长辈的关心。现在郑重其事,看似尊重,其实心的距离悄然变远。
“这事闹的!”韩跃胸口一阵发堵,感觉很是难受。
没办法,这是伤到老程的心了,得赶紧缓回。
古代结义,兄弟之父母,亦为我爹娘,他膝盖一曲,跪倒尘土,也不多说话,脑袋便那么直愣愣磕了下去,砰的一声震响,额角鲜血迸出。
程咬金仰首望天,默然不语。
韩跃再磕,鲜血横流。
一下,两下,三下……仿佛脑袋不是自己的,每一下都是重重砸在地上,热血侵染灰尘,弄湿了好大一片。混混的性格,有时候对自己也是够狠的。
程处默看的眼皮直抽,小豆豆早就哭出了声音,便连旁观看戏的罗静儿,此时也一脸动容。
从认识韩跃开始,大家印象中,这小子就是个油滑无赖,然而这一刻,有些认知在悄然中慢慢矫正。
“起来吧!再磕的话,脑袋就碎了!”老程终于开口,示意程处默上前,扶起了满脸是血的韩跃。
下一刻,他反手一巴掌就抽在了自家儿子的脸上。
这一巴掌用力特别大,程处默眼冒金星,半边脸都肿了起来。
“作为兄长,结义弟弟磕头流血,你竟然不能随同跪倒,老夫回家后倒要问问,你娘一直以来都是怎么教育的你?”
这话说的在理,所谓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人,古人特别注重这个,一旦结拜,共担风雨。老程当年与瓦岗寨众兄弟就是如此,溶血之后,生死相随。除了罗成用回马枪挑死了结义兄弟,落得个天收下场,其余之人,都将结义之情看的天高海深。
程处默捂着半边红肿的脸,虽然疼的呲牙咧嘴,但是却没有半点怨言……
……
田豆豆手里拿着打湿了水的汗巾,小心翼翼韩跃擦拭脸上的血迹。
一边擦,一边流眼泪,不时鼓起小腮帮,气愤的看一眼老程。罗静儿虽然没过来,但是也站在屋角直攥拳头,这妞怕自己会忍不住出手,和程咬金打上一场。
“丫头们都先出去,这小子流点血而已,死不了!”老程挥了挥手,将田豆豆和罗静儿撵出屋门,随后对着韩跃呵呵一笑:“仅此一次,再有下回,别说磕头,就算你把脑袋砍下来用手托着送给老夫,那也是无济于事。”
韩跃郑重点头,道:“伯伯放心,咱犯过一回混,绝不会再有下次。”
“坐下吧,自家人说话,不用摆出发誓赌咒的架势。脑门子上的血自己擦擦,老夫要和你说说太原王氏……”老程打了个哈哈,大手猛拍,韩跃一个趔趄,半个肩头瞬塌。
老程接着道:“王勋那小儿,不过一卒子,打了也就打了。你真正要小心的,是王凌云……”
“王凌云?”
“不错!”老程点头,面色有些严肃:“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此子通晓万事,博古通今,堪称不世出之才,为王氏门阀千年难得一见人物。虽年纪不过二十,但已执掌王家半数产业,他数次出手,算无遗策,我程家和清河崔氏,都曾经吃过他的暗亏……”
“这么猛?”
老程缓缓点头,程处默也是一脸余悸。
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这得是拥有多么强大自信和抱负之人,才能说出这样狂妄的话来。等闲之辈若是如此,恐怕早给世人的唾沫星子淹死了。
偏偏老程和程处默皆是一脸郑重其事,显然那个王凌云,并非浪得虚名之辈。
“这就有意思了!王氏之威小爷早已感觉头痛,现在忽然有多出个王凌云,大唐果然不是那么好混!”
“小子,你也勿须太过担忧!老夫点出王凌云此子,主要为了还是提点你。该有的小心,咱们得有,但是该干的时候,你问问处默,咱们程家什么时候怕过。”
老程说着,忽然拿手轻轻一拍韩跃,意味深长道:“王凌云号称博古通今,难道你小子就是白给?莫怕,有老夫给你撑腰,不服就干……”
这话说的大气,韩跃咂了砸嘴巴,忽然咧嘴一笑,感觉热血上涌。
王凌云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