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福尔摩斯世界
夜幕更深,公寓最后一股火苗也已被消防战士扑灭,消防车开走了,看热闹的人逐渐散去,街道恢复冷清,房东太太看着被烧得黑乎乎的楼房,实在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李大妈和陈大姐最终还是没找到,就像是忽然消失在这座城市,租客们仍是乱糟糟的一片,就是不肯放王小强离开。
王小强也没有打算离开,李大妈和陈大姐没有找到,意味着唯一一条与蕾切尔有关的线索断掉。
蕾切尔没有危险当然最好,然而,也不能说她是安全的,因为她身上的魔法力量十分微弱,今夜之后必然耗尽,如果不能及时补充魔法能量,势必会有生命危险。
“蕾切尔虽然不通世事,可也不是白痴,她当然很清楚这一点,况且我是她在人类世界唯一信任的人,就算发生火灾她感到害怕,也不会走远,附近没有她的踪影,从这一点足可以判断,她应该是被人带走了。”王小强低着头,默不作声的推断。
“是什么人把她带走了?是巧合还是预谋?如果是巧合,会把她带到什么地方去?如果是预谋,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她现在究竟有没有危险?这场火是单独事件,还是与蕾切尔失踪有关?”
无数问题在王小强脑海中盘旋,最后交织成一团乱麻。
他不善于去抽丝剥茧想复杂的问题,而且现在关心则乱,更不可能理清头绪。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丝毫线索,想要在偌大的燕京城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主人,你现在需要冷静。”小乖感受到王小强的焦虑,十分关切。
“我已经够冷静了,现在冷静没用,我需要智慧。”王小强感觉自己脑子不够用了,一直以来他都是给自己加的物理点,智慧点明显短板,但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头脑比肌肉更管用。
“我需要像福尔摩斯一样的智慧!”
灵光闪现,突然打了一个响指:“福尔摩斯!摩尔莫斯!如果我有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技巧,一定可以发现线索,找到蕾切尔!”
小乖双目发光:“主人,您真是个天才,我这就为您穿越做准备!”
“福尔摩斯世界,低级位面,需要消耗十亿软妹币,是否穿越?”
“是。”
呼——
时间,1981年,地点,英国伦敦,贝克街。
贝克街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天上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伦敦城内的绅士小姐们没有撑伞,全都抬头望着天。
这是一栋高楼,当然比不上现代化动辄几百米的楼房,不过从上面摔下来,也是会死人的。
年轻的福尔摩斯坐在楼顶,双脚悬空,雨水已把他肩膀后背打湿,一阵冷吹来,他觉得有点发冷。
不过比身体更冷的,是他的心。
他是一个失败的侦探,从来没有妥善的解决任何一桩案件,甚至连最简单的密室杀人案他也无法侦破,苏格兰场的警察嘲笑他是全英国最无用的侦探,如果他继续干这行,可能会饿死。
现在他确实饥寒交迫,不但饥寒交迫,而且万念俱灰,不过他倒是没有脆弱到想要一了百了的程度,他只是想坐在这里冷静冷静,重新理清头绪。
然而,所有的线索和想法,全都在他脑子里变成一团乱麻,怎么理也理不清。
“福尔摩斯,不要做傻事!”下方高高瘦瘦的警官亨利仰头大喊,语气中带着揶揄,“不能做侦探,你还可以去搬砖,我想你有力气去做这个。”
围观众人发出哄笑,没有人同情他,只是把他当做一个笑话来看。
“做侦探是需要有天赋的,那个白痴完全没有这样的天赋,还不如去搬砖呢。”
“呵呵,我听说他和著名的侦探亨利先生立下赌约,比赛谁先侦破三天前发生的连环杀人案,不过现在看来,他似乎已经放弃了,苏格兰场的警官们,可能要在侦破连环杀人案之前,处理一桩自杀案件啦。”
“亨利先生是与我相熟的朋友,我听说他已到了破案的最关键时候,就差一些证据,他才是真正的侦探天才。”
“依我看,福尔摩斯先生是少缴纳了一种税啊!”
“什么税?”
“当然是智商税,哈哈哈……”
“错,福尔摩斯先生根本不用缴纳这税,因为他根本没有脑子。”
面对所有人的冷嘲热讽,福尔摩斯的表情还算淡定,听得多了自然也就觉得不算什么,只是他的神色相当复杂,抬头看着天上的阴云,“上帝啊,我真的没有这个天分吗?”
上帝没有回复他,一只鸽子从他头顶飞过,在他的肩膀上留下一滩热气腾腾的鸟屎,算是回应。
福尔摩斯本来没打算想要跳下去,可是现在有点想法了。
“唉!”福尔摩斯叹了口气,淋了半天雨,他仍然没能把连环杀人案的种种线索理成一条明朗的线,而且……他好像还被雨淋感冒了。
“啊欠!”
现在不是好像了,他特么已经确定自己已被雨淋感冒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啊!用不用那么悲催?
想到亨利得意洋洋的神情,福尔摩斯就想把他的鹰钩鼻狠狠揍进他还算英俊的脸里。
“也许我真的不太适合这一行啊,兴趣和职业果然是两回事,还是趁早改行吧。”福尔摩斯想站起来,但没曾料到此处经常淋雨受潮,长了很多苔藓,又溜又滑,他一个不慎,立足不稳,直接摔了下去。
下面众人没想到福尔摩斯真跳了,齐齐发出一声惊呼,自觉闪开一个空地,免得天降横祸,砸到自己的脑袋。
福尔摩斯人在半空,面色比吃了屎还要难看,他现在肠子都悔青,自己装什么逼,要跑到楼顶来淋雨冷静?现在好了吗,装逼被雷劈,真是死得真够冤枉。
更糟糕的是,下面一帮人还以为自己承受不住嘲笑,心理脆弱扛不住压力,所以才以死逃避赌约。
自己的死绝对会成为整个伦敦的笑话。
骄傲的福尔摩斯想到这里便觉得很难过,他特么是真的真的不想死啊,这完全是个失误!不过现在看来,这个误会,他只能去向上帝解释了。
忽然之间,他感觉到周围时空定格下来,他可以清楚的看到雨点在他周围凝固,悬停在半空。低下头,下方是仰着脸,瞪大眼张大嘴的看客,一个个皆像是木桩一般定住,脸上各有不同神色。
福尔摩斯心想:原来死亡真是一种神奇的体验,不过这应该自杀的景象,他杀会看到什么呢?溺死或者被火烧死,又会见到怎样的景色?
一瞬之间,他的脑中飞光掠影一般闪过无数奇怪的念头,足有好几个呼吸那么长,按照他的判断,自己现在早应该脑袋落地,砸到贝克街坚硬的石板街道上,然后鲜血淋漓,脑浆四溅,红与白混在一起,最后在雨水中蜿蜒成一条触目惊心的小溪吧。
可是,他预料的场景统统没有出现,足过了半秒钟,就算比这楼更高几十倍的地方,现在也该落地了吧?
“一定是濒死前时间空间会定格,这可是震惊世界的发现啊,可惜发现这个发现的人,都会死。”福尔摩斯感叹一句,等待死亡降临。
一秒钟后,他的脑袋里不知闪过了多少事情,但人还没落下去。
这时间定格,恐怕也太久了点。福尔摩斯有点不耐烦了,要死就死吧,痛快点可以吗?
可就在这时,一强光忽然亮起,他下意识用手挡住眼睛,强光之中,出现一道人影,他不由自主脱口问道:“您是上帝吗?”
“不。”那个人影说道:“我是你爸爸。”
李大妈和陈大姐最终还是没找到,就像是忽然消失在这座城市,租客们仍是乱糟糟的一片,就是不肯放王小强离开。
王小强也没有打算离开,李大妈和陈大姐没有找到,意味着唯一一条与蕾切尔有关的线索断掉。
蕾切尔没有危险当然最好,然而,也不能说她是安全的,因为她身上的魔法力量十分微弱,今夜之后必然耗尽,如果不能及时补充魔法能量,势必会有生命危险。
“蕾切尔虽然不通世事,可也不是白痴,她当然很清楚这一点,况且我是她在人类世界唯一信任的人,就算发生火灾她感到害怕,也不会走远,附近没有她的踪影,从这一点足可以判断,她应该是被人带走了。”王小强低着头,默不作声的推断。
“是什么人把她带走了?是巧合还是预谋?如果是巧合,会把她带到什么地方去?如果是预谋,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她现在究竟有没有危险?这场火是单独事件,还是与蕾切尔失踪有关?”
无数问题在王小强脑海中盘旋,最后交织成一团乱麻。
他不善于去抽丝剥茧想复杂的问题,而且现在关心则乱,更不可能理清头绪。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丝毫线索,想要在偌大的燕京城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主人,你现在需要冷静。”小乖感受到王小强的焦虑,十分关切。
“我已经够冷静了,现在冷静没用,我需要智慧。”王小强感觉自己脑子不够用了,一直以来他都是给自己加的物理点,智慧点明显短板,但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头脑比肌肉更管用。
“我需要像福尔摩斯一样的智慧!”
灵光闪现,突然打了一个响指:“福尔摩斯!摩尔莫斯!如果我有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技巧,一定可以发现线索,找到蕾切尔!”
小乖双目发光:“主人,您真是个天才,我这就为您穿越做准备!”
“福尔摩斯世界,低级位面,需要消耗十亿软妹币,是否穿越?”
“是。”
呼——
时间,1981年,地点,英国伦敦,贝克街。
贝克街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天上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伦敦城内的绅士小姐们没有撑伞,全都抬头望着天。
这是一栋高楼,当然比不上现代化动辄几百米的楼房,不过从上面摔下来,也是会死人的。
年轻的福尔摩斯坐在楼顶,双脚悬空,雨水已把他肩膀后背打湿,一阵冷吹来,他觉得有点发冷。
不过比身体更冷的,是他的心。
他是一个失败的侦探,从来没有妥善的解决任何一桩案件,甚至连最简单的密室杀人案他也无法侦破,苏格兰场的警察嘲笑他是全英国最无用的侦探,如果他继续干这行,可能会饿死。
现在他确实饥寒交迫,不但饥寒交迫,而且万念俱灰,不过他倒是没有脆弱到想要一了百了的程度,他只是想坐在这里冷静冷静,重新理清头绪。
然而,所有的线索和想法,全都在他脑子里变成一团乱麻,怎么理也理不清。
“福尔摩斯,不要做傻事!”下方高高瘦瘦的警官亨利仰头大喊,语气中带着揶揄,“不能做侦探,你还可以去搬砖,我想你有力气去做这个。”
围观众人发出哄笑,没有人同情他,只是把他当做一个笑话来看。
“做侦探是需要有天赋的,那个白痴完全没有这样的天赋,还不如去搬砖呢。”
“呵呵,我听说他和著名的侦探亨利先生立下赌约,比赛谁先侦破三天前发生的连环杀人案,不过现在看来,他似乎已经放弃了,苏格兰场的警官们,可能要在侦破连环杀人案之前,处理一桩自杀案件啦。”
“亨利先生是与我相熟的朋友,我听说他已到了破案的最关键时候,就差一些证据,他才是真正的侦探天才。”
“依我看,福尔摩斯先生是少缴纳了一种税啊!”
“什么税?”
“当然是智商税,哈哈哈……”
“错,福尔摩斯先生根本不用缴纳这税,因为他根本没有脑子。”
面对所有人的冷嘲热讽,福尔摩斯的表情还算淡定,听得多了自然也就觉得不算什么,只是他的神色相当复杂,抬头看着天上的阴云,“上帝啊,我真的没有这个天分吗?”
上帝没有回复他,一只鸽子从他头顶飞过,在他的肩膀上留下一滩热气腾腾的鸟屎,算是回应。
福尔摩斯本来没打算想要跳下去,可是现在有点想法了。
“唉!”福尔摩斯叹了口气,淋了半天雨,他仍然没能把连环杀人案的种种线索理成一条明朗的线,而且……他好像还被雨淋感冒了。
“啊欠!”
现在不是好像了,他特么已经确定自己已被雨淋感冒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啊!用不用那么悲催?
想到亨利得意洋洋的神情,福尔摩斯就想把他的鹰钩鼻狠狠揍进他还算英俊的脸里。
“也许我真的不太适合这一行啊,兴趣和职业果然是两回事,还是趁早改行吧。”福尔摩斯想站起来,但没曾料到此处经常淋雨受潮,长了很多苔藓,又溜又滑,他一个不慎,立足不稳,直接摔了下去。
下面众人没想到福尔摩斯真跳了,齐齐发出一声惊呼,自觉闪开一个空地,免得天降横祸,砸到自己的脑袋。
福尔摩斯人在半空,面色比吃了屎还要难看,他现在肠子都悔青,自己装什么逼,要跑到楼顶来淋雨冷静?现在好了吗,装逼被雷劈,真是死得真够冤枉。
更糟糕的是,下面一帮人还以为自己承受不住嘲笑,心理脆弱扛不住压力,所以才以死逃避赌约。
自己的死绝对会成为整个伦敦的笑话。
骄傲的福尔摩斯想到这里便觉得很难过,他特么是真的真的不想死啊,这完全是个失误!不过现在看来,这个误会,他只能去向上帝解释了。
忽然之间,他感觉到周围时空定格下来,他可以清楚的看到雨点在他周围凝固,悬停在半空。低下头,下方是仰着脸,瞪大眼张大嘴的看客,一个个皆像是木桩一般定住,脸上各有不同神色。
福尔摩斯心想:原来死亡真是一种神奇的体验,不过这应该自杀的景象,他杀会看到什么呢?溺死或者被火烧死,又会见到怎样的景色?
一瞬之间,他的脑中飞光掠影一般闪过无数奇怪的念头,足有好几个呼吸那么长,按照他的判断,自己现在早应该脑袋落地,砸到贝克街坚硬的石板街道上,然后鲜血淋漓,脑浆四溅,红与白混在一起,最后在雨水中蜿蜒成一条触目惊心的小溪吧。
可是,他预料的场景统统没有出现,足过了半秒钟,就算比这楼更高几十倍的地方,现在也该落地了吧?
“一定是濒死前时间空间会定格,这可是震惊世界的发现啊,可惜发现这个发现的人,都会死。”福尔摩斯感叹一句,等待死亡降临。
一秒钟后,他的脑袋里不知闪过了多少事情,但人还没落下去。
这时间定格,恐怕也太久了点。福尔摩斯有点不耐烦了,要死就死吧,痛快点可以吗?
可就在这时,一强光忽然亮起,他下意识用手挡住眼睛,强光之中,出现一道人影,他不由自主脱口问道:“您是上帝吗?”
“不。”那个人影说道:“我是你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