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远忽然想起来。
    那夜,卓裳身上那令他熟悉、着迷的甜味是什么了。
    是软糖的甜。娇艳的玫瑰蜜香,以及水果在舌尖激起的阵阵酸楚,交织出那青涩的酸甜——她没变,卓裳始终还是那个天真、骄纵的可爱女孩。
    变的人是他,他太软弱了,越是喜欢的东西,反而越不敢去要,就连伸出手的勇气也没有。
    应远的指尖越过玻璃橱窗。热恋的男人,往往会陷入泛滥的浪漫,哪怕那只是刚开始的单恋——他看着那成堆砌起的糖,突然想起不久前看的童话电影:愚蠢自私的王子因为诅咒变成野兽,玻璃罩里逐渐凋零的玫瑰,是他未曾爱过一个人的心。
    他看得出神,彷佛自己正是那头被囚禁的野兽。
    店员将包装好的派放在收银台前,“先生?”
    “还有软糖。”他抬起头,露齿一笑,“请给我一盒。”
    比起一束庸俗的玫瑰,几克拉轻浮的宝石,这五颜六色的缤纷糖果,反而更能证明他对卓裳的心意。
    他喜欢她,这二十几年来,未曾奢望过地喜欢着她。
    就算现在被卓裳拒绝了,他也不会放弃。
    因为,他们还是朋友。
    有这个借口,他还是能待在离她最近的那个距离——只要,只要她与璞夏哥,有一点点的裂缝,那里,便有他的容身位置。
    提着纸袋,应远推开门,外头的阳光依旧绚烂。他知道,他很卑鄙,但利用他来试炼自己爱情的卓裳,难道就不狠毒吗?
    “裳裳?”应母轻推站在流理台前的她,“发呆呢。你脸色不太好啊,可怜的孩子,工作很累吧?”
    卓裳回过神,“不是啦,太久没吃您的蒸排骨,光闻这味道,我就快流口水了。”她边说,边用力吸吸鼻子,淘气的模样惹得应母心花怒放。
    “那以后你常来,我多煮一点你喜欢吃的。你看你,都瘦成这个样子了,你妈也真是的,没帮你补补身子。”
    应母兴高采烈地张罗着。梅子蒸排骨、珧柱焖节瓜、芙蓉蛋,砂锅在炉上冒着热烟,还有她最擅长的煲汤。
    “远那小子一定又溜去哪里混了,都这个时间还没给我回来。”
    听他妈妈叨念的语气,大概会以为应远是个十几岁的高中生吧?卓裳噗哧一笑。
    应远是个听话的孩子。
    卓裳裳记得,他们家算得上冲突的争执,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应远国小四年级时,他爸爸认为与其继续去画画,不如趁早去补习。当着儿子的面,把所有画册全撕烂,应远赌气离家出走。
    那天滂沱大雨,他淋得像落汤鸡似的,站在卓裳房间窗前。她藏匿他整晚,隔天差点把她妈吓晕,房里居然藏了一个男孩子。
    他父亲来接他回家,裳裳央求他爸,让应远继续去画室画画。应叔叔冷哼一声,“男孩子喜欢画画,能看吗?”
    卓裳裳无邪地睁大眼睛:“不是啦,uncle,我只是想让应远陪我。”弄得所有大人一愣,裳裳的母亲适时缓颊,说了些绘画有助培养孩子美感之类的漂亮话,他爸才勉强同意让他继续去上画画课。
    第二次,是去德国。一发现他是想去念设计时,他父亲气到断了他所有金援。应远自己拿存下来的钱,买机票去德国。
    卓裳拐弯抹角想安慰这个朋友,她知道他在那很辛苦,每天算准他有空的时间,用些无聊、琐碎的白烂话找他扯淡。最后父母还是心疼孩子,他父亲飞去德国看他,两人破冰,家庭革命和平收场。
    回来后,应远先进入子公司设计部门,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暂时的折衷,很快,这个独生子就会被召回去正式接班。
    “aunt,没关系~我来就好。”
    裳裳俐落地将热腾腾的菜端上桌,今天只有餐桌是她布置的,带来的花放在一旁的花瓶里。
    应母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小心烫啊。”
    应父正好从书房踱步走进来,摘下老花眼镜,抬头看实木时钟,“该吃饭了,应远那小子怎么还没到家?让人家等。”
    他妈赶忙说:“是我啦,我叫他去拿水果派。就你也很喜欢的那个,我们裳裳最爱吃他们家的甜点了。来来来,我们先坐下来等远,还是aunt先给你盛一碗汤?”
    她是受众人千万宠爱于一身的么女,从小到大,只要她想要的,没有别人抢得到。
    卓裳裳嘴角的笑,甜得像要渗出蜜似的。她低下头,稍微刻意的做作——但大人们,似乎都偏爱这种端庄的惺惺作态:“其实,有件事,不知道该怎么跟你们两位说??”
    暂且,就让方梓柔继续痴心妄想吧。
    她太了解哥了,或许姚璞夏会从投怀送抱的她身上索求安慰,但不可能会和她结婚——因为她的家世。
    对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人来说,这个圈,就是世界的全部。姚璞夏好胜心强,因为生母的出身吃了很多苦,他比谁都努力,为的就是在这圈子里爬上最高的点。
    裳裳早发现了——姚璞夏的温柔,是包裹势利算计的糖衣。
    谁叫单恋他的这段漫长岁里里,她一直是这样远远地只看着他呢?
    “我就是喜欢哥,哥也??哥不能也试着喜欢我吗?”
    在美国时,第四次难堪的告白,她抱住姚璞夏不肯松手。那时她说了:“利用我也没关系。”她愿意把自己拥有的一切全献给他。那是姚璞夏第一次吻了她。
    现在,这对裳裳来说,不过她漫长单恋中的第四次失恋罢了。
    她不会放弃的,她偏不要。
    卓裳裳抬起头,向着应远的父母,像小时候那样,一脸听话、委屈地看着大人,楚楚可怜地提出自己的恳求:“uncle、aunt,我想和应远结婚。”
    应母嘴巴都忘记要阖上,满脸的惊喜。应父微微沉吟,“你和璞夏??”
    她文风不动,“叁个月前,我和哥已经分手了。”
    “裳裳,你想要和远结婚呀?”应母脸都红了,捂着脸,开心地像个少女:“好好好,aunt一定帮,一定帮!”
    外头玄关上传来急切打开门锁的声响,是他,他回来了。
    应远此刻脸上的表情是什么呢?听见她来他家,他应该多少有点良心不安吧,会是着急?尴尬?或是愧疚?
    当她虚情假意对他表白时,他会诚实坦承,这只是一场联手的陷阱?
    还是,会厚颜无耻地继续把这场滑稽的闹剧给演下去?
    卓裳裳踩着那双毛茸茸的粉色拖鞋,走到走廊上,靠近玄关时,她就像预备登台的演员,明明是一出这样烂透顶的戏,却还是为自己等下的表现而陶醉地心跳加速。
    她要他知道。她不喜欢说谎,但她很擅长。例如,假装,真心地喜欢上一个人。
    在应远心里,或许有个和另一个女人共谱的幸福结局,但那永远,不会实现——
    这就是现实。
    他会被迫接受父母替他挑选的结婚对象,就像他人生所有的预先安排一样,他会挣扎,会痛苦,但她不在乎,因为现在的他,只不过是她拿来让自己不幸的道具罢了。
    是的,不幸。
    只要卓裳裳的婚姻是不幸的,姚璞夏就会内疚。她只要稍微利用他那一点软肋,哥最后还是会抱住她。
    她打赌,她会赢。
    卓裳看着那个曾是她最相信的朋友,嘴角的酒窝浅浅一颤,“阿远,你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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