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因为我长得漂亮
    今天是周六。
    沈暮云不用去公司,沈霓裳也不用上课,姐妹俩约好了下午出去玩,不过现在还是早上。
    三米多长的黑胡桃木餐桌旁,只坐着两个美貌绝伦的女孩子。
    黑麦面包,燕麦片,一杯澳洲牛奶,蔬菜水果沙拉。
    看!
    这就是超级富豪的早餐,其实一点也不算奢华。
    上次凌霄有幸吃到那么丰盛的晚餐,其实是沈暮云用来招待他的宴席,姐妹俩平时很少吃那种,对身体百害而无一例的超级大餐,她们的饮食都由专人配置,以做到营养均衡有益健康。
    “姐,听说苏俊被你呛跑了?”二小姐抿了一口牛奶,嘴角挂着点白色,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是因为太丢脸。”大小姐心里苦笑,拿起餐巾爱怜的帮妹妹擦拭嘴角。
    “为什么?”二小姐又喝了一口牛奶,刚擦干净的嘴角上,再次粘上了白色痕迹。
    “凌霄。”大小姐不厌其烦。
    “那只土鳖?”
    二小姐好像听到了很震惊的事,满脸不相信:“好吧!我承认我不喜欢苏俊,可他确实挺厉害的,就凭那只土鳖……他能让苏俊丢脸?”
    沈暮云暗暗叹了口气,一次又一次的事实,让她没办法不承认,妹妹口中的那只土鳖很不简单。
    不!
    确切来说是非常厉害,让她都难以置信!
    “霓裳,我们都小看他了,他……很厉害,非常厉害。”沈暮云自嘲的笑了笑。
    “切!姐,你就别往他脸上贴金了,他有几斤几两我还不知道?当然了,他也不是一无是处,那个什么符倒是挺管用的,可除了这方面以外……我实在没办法,拿那只土鳖跟苏俊比。”
    “吃东西吧。”
    沈暮云不想跟妹妹争执,更何况在某些方面,那家伙确实让人讨厌。
    姐妹俩早餐还没吃完,项伯从外面走进来。
    他没有说话,只是恭恭敬敬地站在远处,腰杆挺直目不斜视,好像在等待姐妹俩吃完早餐。
    “项伯,一起过来吃点吧?”沈暮云起身准备去厨房端东西。
    “大小姐,不用了。”项伯赶紧说道。
    “那……有什么事吗?”
    沈暮云知道项伯肯定有事,否则他不会随便来这栋别墅:“项伯,您……看起来好像心情很好。”
    “找到了!”项伯满脸开心。
    “找到什么了?”沈大小姐明显一愣。
    “小道士的师父!”
    从第一次见到凌霄,就看他非常不顺眼的项伯,巴不得尽快把他踢开,可那家伙不仅帮过大小姐还给二小姐治过病,关键大小姐已经答应帮他找师父,项伯就算想把他的踢开也不行。
    怎么才能让他滚蛋呢?
    要么,他犯了什么不可原谅的错误,比如对两位小姐做了人神共愤的事,可惜这一点没有发生。
    要么完成大小姐的许诺,兑现承诺找到他师父。
    “找到了吗?”
    沈暮云挤出一抹笑容,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没有松了口气的感觉,甚至没有丝毫的开心。
    这一幕被项伯轻易抓住了,他明显愣了一下:“大小姐,您……”
    “哈哈……那个死家伙终于可以滚蛋了,再也不用看到他了!”二小姐眉开眼笑。
    “霓裳的病有希望了!”沈暮云终于发现好消息。
    “不一定……”
    项伯有些为难了,呐呐道:“我派出去的人,确实找到了他师父所在的地方,也就是他师父来洪都的目的地,只是……他师父又离开了,现在已经不在洪都市,所以二小姐的病恐怕……”
    凌霄之前跟他们说过,他的符篆只能治标不治本,只有修为深厚的师父,才能彻底根治沈霓裳的病。
    “啊!那……那怎么办?”沈霓裳笑不出来了。
    “二小姐,你不是很讨厌他吗?”
    项伯连忙出声安慰,又对沈暮云说道:“大小姐,您承诺他的是,只要他师父在洪都就一定能找到。可问题是他师父已经走了,天下之大我们可没那个本事找到,所以您的承诺已经兑现了。”
    沈霓裳没来由的心情黯然,却没有表现出来:“项伯,那你有没有告诉他?”
    “本来是想告诉他的,可他一大早就出门了。”
    “这样啊……”
    听到凌霄不知道这个消息,她最终说道:“这样吧,看他什么时候回来,让他过来吃个饭,顺便把消息告诉他。”
    爱才之心,人皆有之。
    凌霄一次又一次的出色表现,一次又一次颠覆沈暮云的认知,让她觉得这家伙除了少许不好的习性,也有很多非常耀眼的本事。更何况,他还不止一次直接或无意中帮自己,比如第一次帮忙对付那些流氓,比如出手帮妹妹治病,比如让苏俊主动退出……至少,她现在已经没有那种,迫切让他滚蛋的想法。
    回过头想想,他并不是个坏人。
    看到自己遇到危险,他主动站住来帮忙,妹妹对他态度那么差,尽管他也很生气,可还是愿意出手相助。
    至于他摸自己的手,以及偷看妹妹屁股……
    男人遇到漂亮的女人,有一些小心思不是很正常的吗?关键他没有做得太过分,还是可以原谅的。
    岂不知,当沈暮云心里的这些想法,跟她的性格并不符合:如果换成其他人,做了这些‘不算过分的小事’,她会找这样的理由开脱吗?
    不会!
    她会砍断摸她手的爪子,挖掉偷看妹妹屁股的眼睛!
    洪都是个历史悠久的城市。
    在这个城市里,既有金碧辉煌的现代建筑,也有年代久远的老房子,比如又脏又破的城中村。
    凌霄并不知道沈霓裳有了师父的消息,此时此刻他正在某处城中村。
    最少也有二十几个年头的三层小楼,外面挂着破破烂烂的木质牌匾,上面写有‘回春堂’三个大字。
    显然,这里是出售中药材的店铺。
    店铺门可罗雀。
    一个中年人趴在柜台上打瞌睡,听到有人进来说要买药,才无精打采的站起来:“要什么药?有方子么?”
    “我要一两正气,二两丹心。”凌霄笑嘻嘻的说道。
    “有货。”
    中年男人稍微一愣,随即笑道:“货在里面,跟我来。”
    不一会,凌霄跟在中年男人身后,走到小楼里面,又沿着一个黑乎乎的楼梯,走到了地下负一层。
    这里也列开了一排柜台,一个老头子在柜台里面的躺椅上,抱着个酒葫芦时而嘬上一口。
    中年男人把他带到这里就折返了,满头白发的老头子打了个响鼻,哼哼道:“小子,要什么东西?”
    “赤血朱砂。”
    “一万五一两,童叟无欺。”
    “啥?”
    凌霄差点没当场跳起来,怒声叫道:“这还叫童叟无欺?你当我傻啊?”
    白发老头压根就没反驳的意思,毫不在意的摆摆手:“嫌贵滚蛋,老子没时间跟你浪费口舌!”
    凌霄怒了。
    小爷还真就不买你的了,又不止你们一家!
    他这边正准备离开,就看到一个身影很敏捷的走进来,只觉得眼前一花,对方已经越过他到了柜台旁,背对着他。
    “来点赤血朱砂。”声音清脆悦耳。
    “一万二一两。”
    “……”
    凌霄有种想杀人的冲动。
    前后相隔不到两分钟,凭毛开给自己的价格是一万五,给另一个人开的价格就是一万二?
    就算你们是熟人好了,至少也不应该当着自己的面,把价值拉开这么大吧?
    “有你这样做生意的吗?这是明目张胆的抬价!”凌霄勃然大怒。
    “我乐意。”白发老头毫不客气。
    “给你开价多少?”另一个声音好听多了。
    嗯?
    因为对方速度实在太快,从他面前越过之后,到了柜台前面就背对着,凌霄没能看到对方的脸。
    现在看到了,他也傻了。
    如果师父在旁边的话,他一定会傻傻地说:师父,看美女啊!
    女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身量超过一米七,上身穿着一件小马甲,下面则是一条牛仔裤。没有华丽的衣服,没有浓妆艳抹,只是一身普普通通的打扮,却无法掩饰让人眼前一亮的美丽。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不正应了这句话?
    瓜子脸,大眼睛,薄嘴唇。
    那双眼睛不仅格外的大,而且非常有神,仿佛一泓不染尘埃的清泉,透着清静无尘和灵气。
    她的发际线略微向后,显得额头稍微有点高,给人一种聪慧无比的感觉。
    “他……他卖给我一万五,太黑了……”凌霄咽了咽口水。
    他心里忍不住暗暗称赞:真是个好女孩啊,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心地善良——她是想为自己打抱不平吧?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知道为什么卖你贵吗?”女孩嘻嘻笑问。
    “他太黑了……”
    “不是,是因为我长得漂亮。”
    女孩的话让凌霄心里的美梦,瞬间被撕成了碎片:这哪是要打抱不平啊,分明就是幸灾乐祸,外加找机会显摆自己长得漂亮——她是自恋狂吧?
    “你这也太黑了!”
    凌霄不好意思跟美女发飙,对白发老头大叫:“我师父都说了,赤血朱砂市面上的价格,最多一万块一两,你这是坑人!”
    “你师父是哪个?把他喊过来,我倒要问问他,不到一万块一两的赤血朱砂是从哪买的!”白发老头明显生气了。
    “我师父是凌志灵,就是他说的,怎么样?”凌霄怒吼。
    刚来到洪都的时候,凌霄到处跟人打听师父的下落,其实刚开始就态度恶劣的,只是极少一部分,其中有一些人还是挺热情的,可让他想不明白的是,每当他说出师父的名字之后,那些所谓的热心人,为什么会骂他神经病。
    直到上次从李贺那里才知道原因,原来师父的名字跟俗世里,某个女明星的名字发音相同。
    难怪人家骂他是神经病!
    可是!
    此时此刻,当他在这里报出师父的名字,却没有遭到别人的讥嘲,更没有人骂他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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