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跟他说,我自己想法子出去!”
    金凤不知她为何又来了气,张了张嘴,小小声道:“这...这要是被三爷知道...”
    云露华睨她一眼,“知道就知道,出事了我担着,你去给我寻两件男式单衫,明儿个我穿那个出去。”
    金凤又是好说歹说,终究还是拗她不过,叹了口气下去,一夜都祈祷着明日平平安安,不会叫任何人发现。
    翌日一大早,云露华真就从被窝里爬起来,换上一套云紫长衫,乌鬟墨发高高束起,为了不显眼,只拿了根檀木簪固发。
    金凤也是差不多的打扮,二人走出去,将头一低,掖着袖子,就跟府上哪位公子身边的随侍书童差不多打扮。
    安乐侯不是武将发家的,所以没有府兵把守,几个家丁一同明面上守门,实际不过聚在一块说话嗑瓜子,只要不是太显眼的,也就略略扫过一眼。
    出府十分顺遂,云露华站在街头铺子前伸懒腰时,望着头顶一轮金阳,叹道:“终于能出来走走了,这些日子待也待够了。”
    和阿弟约的是下午,一早出来就是为了多逛逛看看,她是头一回来逛十年后的街铺,到底是多了许多新奇打眼的。
    市面上流转的一些书画戏折个个都陌生,簪钗衣料也出了新款式,她摸了又摸,实在舍不得撒手。
    旁边是店中小厮,见她看了半天,忙殷勤道:“这位公子可真有眼光,这支碧桃簪是我们店中的新款,上头碧桃都是用一等一的翡翠雕刻而成,底下簪身拿鎏银镂空了,其中一段藏了养发的香料,戴在头上久了香料浸进发中,头发乌光水滑,越戴越好!买来送姑娘是最好不过的了!”
    往簪身里放香料的还真是稀奇,云露华爱不释手,可望了一眼那竖牌上的价钱,又觉得一阵肉疼,只能眼巴巴转头去看金凤。
    金凤将她手臂一抱,神色凝重道:“您要三思!”
    女人一旦瞧上中意的首饰,别说三思,就是四思五思那也不好使,云露华犹豫不定,金凤拿出杀手锏,“您为燕姐儿想想,她如今擦脸的药一盒要八十两银子,这一支簪子就要一百六十两,足足多出来一倍,您忍心为了这簪子,短了燕姐儿两盒药不成?”
    那自然是不忍心的,簪子以后还可以买,燕姐儿的脸可是一辈子的大事。
    虽然她也不清楚为什么金凤要拿燕姐儿的药说事,但还是悻悻然把簪子放回去。
    云露华边走边转头叮嘱道:“那你记得有余钱了,就过来帮我买下来啊。”
    金凤满口答应着,下一刻,云露华就猝不及防撞到了人。
    满脸横肉的大汉把臂一挡,云露华跌跌撞撞往后直推,金凤根本拉不住她,身子一偏,顿时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碎声。
    好不容易站直了身子,云露华扭头一看,旁边一套玉簪头面都落在地上碎完了。
    大汉恶狠狠的还在骂人,“走路不长眼啊!撞什么撞!”
    但这些骂声云露华此刻都没有装进耳中,她呆呆望着那头面前的竖牌,嘴里喃喃,“完了完了...燕姐儿十盒药膏没了...”
    金凤也是惊呆了,这是什么运气,直接把这家店最贵的一套头面摔碎了?
    大汉骂骂咧咧走了,只留下呆若木鸡的主仆二人,和闻讯赶来的店家小厮。
    店家脸色铁青,“公子是给现银,还是结银票?”
    不管是现银还是银票,她都付不起,今日出门,云露华只瞧见金凤往荷包里装了几十两的碎银子,八百两,等于把她刚到手的家底又要几乎掏空了。
    这叫什么事,云露华欲哭无泪,挤出个笑脸,“出来没带那么多钱,能否行个方便,等我们回去拿钱给你送来?”
    店家把脸一沉,“没钱还敢逛店?看你们穿的体面,竟是拿不出钱的穷酸小子,要回去也可以,扣个人在我这里,等钱拿过去再走!”
    云露华私心觉得这店家委实不够和善,难道还怕她们逃了不成,但一对上地上的碎玉片,抖着腮帮子一点笑都再也挤不出来。
    旁边围观的人群中有一声轻咦,随后走出来一个翩翩公子哥,玉面俊眉,白衣倜傥,手里一把古画折扇,浑身书卷气,一眼看去就像是话本子走出来的贵公子。
    实际上他也的确是个贵公子,还是云露华认识的一个贵公子。
    云露华朝他招手,很欣喜的样子,“白缙!”
    从店里出来,她颇为歉疚的和他说,“真对不住,好不容易见到你,就让你先垫了八百两,不过你别担心,回头我就叫金凤把钱送到你府上。”
    白缙怔怔望着她,那模样比云露华刚才摔了玉头面还惊讶,“露露,你终于肯出来了......”
    云露华眨了眨眼,而后意识到他是说这十年间自己不愿意出来,笑了一声,还像从前那样极为熟悉地拍了拍他肩,“哦!你说这个啊,我之前生了场病,把以前十年内的事情都忘了。”
    她大致和人说了一遍自己的情况,重他挤眉弄眼道:“你比我大一岁,算来今年也有二十七了,怎么样,孩子都好几个了吧,伯母之前老念叨说你整日里读书要傻掉了,往后恐怕娶不上媳妇,现在娶的是哪家闺秀小姐呀?”
    白缙听完愣了好久,看着刚刚被她拍过的肩,还有那人面上的绘声绘色和神采飞扬,都是久违了太多太多年的。
    他低低苦笑一声,眼中泛着酸涩,“我如今...还没成家呢...”
    第11章
    还没成家?
    听到这话时,云露华明显惊了一会儿,好半天才合上嘴,讶然说,“不会吧?”
    能和她打小深交的人家,那在京城也都是响当当有名号的,譬如白缙,他的父亲白连时乃是当朝翰林院大学士,翰林院是何等重要之所,翰林翰林,文翰之林,这是大晟官场上的养才储望之所,在天下士林享有崇高声望,尤其是每年的春闱秋闱,皆是由翰林官主持,文人之间的人脉就此开始相互交织,放眼望去,但凡如今身居高位的,若不是累功武将出身,那必然是从翰林所出。
    而云家和白家的交情,是从云言询和白连时身上延伸出来的,二人识于微时,有过同窗之谊,后来各自奔前程,再相见便是在官场上,但皆是初心不改,多年知己重逢,自然而然的,两家关系就更加亲厚,像云露华和白缙,那是光屁股时就被各自娘亲抱在一块玩儿的情分了。
    但两家文人出身,十分重礼节,男女七岁不同席,实际上五六岁以后就开始有了避讳,打从有记忆开始,云露华和白缙相见都是正式席宴上,私下并无相会的时候,不过即便如此,二人之间也比寻常玩伴不同,说一声青梅竹马也不算过了。
    如白家这样的书香世家,白缙却这么多年都没成家,难不成,也是被十年前那场舞弊案给连累了?
    这么想就能想通了,毕竟两家走得那么近,又都是在士林中数一数二的存在,倾巢之下安有完卵?
    即便心里觉得云家是背上冤屈的,但云露华此刻心里也觉得十分过意不去,她安慰人说,“你别伤心,姻缘这事,是天注定的,强求不来,指不定回头一转身,就碰上了呢。”
    白缙怔怔看人,喉头滚动几下,到底没说出来,勉强挤出笑道:“你说的很是,姻缘强求不得,若有便有,若注定此生无缘,那我情愿孑然一身。”
    云露华私心想,男人同女人终究是不同的,男人会为了追求什么挚爱晚几年成婚也不打紧,但女人若是蹉跎了那几年时光,一生也就注定了。
    正如她自己,即便再讨厌陆渊,不喜欢安乐侯府,如今都这个年纪,如果从安乐侯府出来,想再嫁门好亲实在是难,倒不如支两间铺子,置一座精致别院,和金凤带着燕姐儿慎哥儿一块生活,只要身上银钱够足,后半辈子便可衣食无忧。
    对了,还有小旭,到时帮他张罗一位贤淑女子为妻,一家人和和美美住在一起,日子就又能好了。
    她这样想着,去问白缙,“你可见过小旭了?我上回见到他,长得有这么高,清瘦清瘦的,还穿着一身白,不过样貌却很不差,你从前最疼他了,他如今在都官司当差,我总觉得心里不舒坦,你若遇上了,好好和他说说这事,男人之间谈心,总是管用的,再说他小时候与你最好了,你千万记在心上。”
    云露华思前想后,还是觉得都官司那地儿不好,遇上白缙,想他总不忘从前将小旭手把手教字读书的情分,能说上一说,全然没注意到他神色,待说完一转头,只见白缙神情古怪,甚至还透着几分惧意,他想了又想,刚一开口,“露露,你恐怕还不知道,你阿弟他....”
    话才说到一半,白缙感觉到肩头一沉,一只骨节分明的掌落在他肩上,轻飘飘的,指未拢紧,他却感觉到身上似有千钧重,压着他险些喘不过气来,豆大的汗珠子瞬间从他额面上往下流,少年如沐春风的笑声从身后传来,“阿姐,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云露华眼一亮,“阿弟!”
    云旭华从白缙身后绕出来,将掌收回袖中,眼风轻扫过,对着人一点头,“白家大哥。”
    白缙干笑两声,拿袖子擦拭着脸上的汗,不敢和他对视,只悻悻应着,“云大人。”
    云旭华并没有和人多说什么,温声款款和自家阿姐说话,“今日没什么事,念着下午要和阿姐见面,就早些出来收拾准备,不曾想路上便碰上了阿姐。”
    云露华一扫之前的阴霾,看到他总有说不完的话,“也是我想出来走走逛逛,在那个鬼地方闷了这么多天,早想透透气了,不过刚刚我和金凤一不小心失手打碎了这店家的一套首饰,身上没带多银子,正巧碰到你白大哥,他替我解了围交了钱,我俩正在说话呢。”
    其实这里发生了什么,早有人一五一十禀报给了云旭华,不然他也不能匆匆从牢里出来,连手都没来得及洗。
    但云旭华还是微微欠身,朝白缙道了谢,“多谢白大哥了。”
    这一声把白缙叫的犹如惊弓之鸟,忙跳开两步,摆手道:“不不不...不妨事,云大人客气了。”
    一口一个云大人,倒把云露华叫糊涂了,她拍了一下人肩,不满道:“小旭是你从小看着长大的,他三岁启蒙开始都是你手把手的教,虽不是正经师父,但也有半分师徒情谊了,怎么到如今你却跟着生分起来,喊什么云大人,就像从前那样,还喊小旭就是。”
    白缙哪里敢喊,云露华刚失忆不知道她弟弟变成了什么样,可他却没失忆,哆哆嗦嗦半天一个‘小’字卡在喉咙里,还是云旭华点头,温情说,“白大哥,你就喊吧。”
    如此这番,‘小旭’二字才从他喉咙里打了几次转叫出来。
    姐弟二人要往约好的茶楼去说事,白缙好不容易能走,还没转身就被云旭华喊住,人一张笑意融融的脸,‘诚心实意’邀他一块去。
    说是邀,但他有拒绝的权利吗,白缙脚上跟灌了铅一样,拖着沉重的步子,跟在他们身后一同过去了。
    晚楼名字听着特别,里面更是奇特,笼统就三层楼,外头瞧着平平无奇,一踏足里面,却是另有一番天地,里头有背着铁剑的江湖人士,有从西域来的光头喇嘛,还有大腹便便的富商搂着娇妾谈笑,这里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几人进去,也没人注意到他们,有小厮引着去了楼上包厢,上楼梯时云露华还不断往后张望。
    金凤在外面守着门,他们一进去,云露华就忍不住问人,“这晚楼是什么时候有的,从前我怎么不知道,这外面的客人,我瞧着总觉得奇怪。”
    云旭华唇角弯着,边斟茶边回答道:“这楼的确是这几年新开的,一般人轻易进不来,在这里谈事情,就不用担心隔墙有耳了。”
    云露华恍然点头,“原来是这样。”她等不及问,“阿弟,你这回约我,是不是上回的事情有着落了?”
    三盏碧汤清澄,云旭华各自推了一杯过去,笑说,“是有了进展。”他压低声音,“当年舞弊案,其实另有隐情,咱们父亲,是被人构陷所害。”
    ‘噔’地一声,白缙差点没拿稳茶盏,这突兀的声音引得姐弟二人齐齐往他这边看,白缙捧着茶盏,咽了一口唾液。
    云露华只当他是惊到了,挪回目光,忿忿不平道:“我就知道,爹爹一定是被人陷害的,他那样的人,怎么会为了那些个赃银,做出这样的事情,是谁,是谁要害我们云家?”
    云旭华若有若无的眼神在白缙身上飘忽不定,“是谁还不好说,但我已经找到了当年的证人,想必真相,在不远的将来就能大白于天下。”
    云露华欣喜不已,搓着手说,“太好了...太好了...对了,那玉鹿的事情呢?”
    云旭华凝思片刻,“玉鹿本是被人牙子拐到京中来的,过了这么多年,已经是不好查了,这个还要多费些功夫,不过阿姐放心,我一定会尽力找到玉鹿的家人。”
    于云露华而言,玉鹿和她相伴多年,情同姐妹,虽然实际上她已经死了十年,但在云露华的记忆中,前不久还一起投壶插花的鲜活一人儿,乍一听她死了,云露华总想着弥补些什么,才能缓解这份愧疚和悲痛。
    她点着头说好。
    “对了,还有一事,阿姐知道了想必是高兴的。”云旭华顿了顿,“康宁公主要回京了。”
    这实在是一件喜事,云露华高兴的直接从座上站了起来,打从她一觉醒来,周遭物转星移,什么都大变样了,这算是头一件真真正正的好事。
    康宁公主在她十四岁还未及笄时,就被远嫁到狄国和亲,那个时候云露华都尚待字闺中,她就要带上几百人的队伍,行数月路途,远赴狄国,出发前一晚,康宁公主抱着云露华不住的哭,哭自己身为嫡出公主,生下来享受尽了天家富贵,到如今终于要尽嫡公主该尽的责任了。
    细细算来,康宁公主已经去狄国十二年之久,这十二年,大晟和狄国再无战事,两国边境和睦安宁,百姓们得以安居乐业,这就是康宁舍弃自己,换来的结果。
    但云露华高兴以后,又忧上心头,因为她知道和亲公主轻易不能回国,历朝历代几乎都是身死他乡,连尸骨都不能回故土,康宁此次回京,又是因何?
    她迫不及待的问道:“狄国怎么会愿意放康宁回来,她这次回京是因为什么?”
    云旭华有一刹那的缄静,正要回她时,一旁的白缙默默开了口,“说是因为芸书公主要出嫁了,康宁公主想回来看着妹妹成婚。”
    芸书公主听着耳熟,云露华想了有些时候,才想起她是谁,“是惠嫔娘娘的那位公主。”
    她总不太记得现在已经是永安二十七年,所以也忘了当初那个几岁大的小娃娃,都已经长大成人,可以出嫁了。
    当今圣上皇子只有三位,加上已经被废了十年的太子,还有瑞王祁王这两个,但公主着实是不少,就云露华见过的便有七八位,不过都不是嫡出,不然当年和亲也不会单单只落到康宁头上,这位芸书公主,就是其中一个,十年前她五岁,现在应该是十五岁及笄了。
    但是康宁和亲时,她也才三四岁,虽是康宁的妹妹,可既不是一母同胞所生,又不是从小到大的感情,芸书公主出嫁同她有什么干系,何必千里迢迢从狄国回来?
    第12章
    这不仅是云露华一人想不通,但凡知道消息的人都想不通,尤其是朝堂之上的那些大臣,为了担心两国关系动摇,连连上奏要请使者去拦人,可这雪花般的折子递进御书房,就犹如石沉大海,圣上对此未置一词。
    也不知是不是爱女心切,这些年未见,能再见上一面也是好的。
    皇宫内的诡谲风云透不到外面,能知道内情的也就那么几个,总归老百姓们都是这么认为的。
    康宁的归京,对于云露华来说是件好事,旧友能再相见,她是很念着人的,到底喜大于忧,心里惦念着这一桩事,盘算着待她回来,总要想法子见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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