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杜星河会觉得《七里香》俗,甚至认为《搁浅》等情歌都比这首情歌要好,现在想想毕竟图样。←頂點小說,只一句,感谢钟兴民大师,网上很多说挑战《七里香》编曲的,都省省吧,到今天,《七里香》的气质才让人慢慢领悟,有些歌曲就是有这种气质,大气。这种东西是很难复制的。
    你现在在比较周杰伦的一些小资情歌,你会发现《七里香》的王者气质。这些都要归功于钟兴民的编曲。这种气质来自于大气的弦乐,吉他的扫弦,更来自于钟大师的编排。如今的《七里香》杜星河认为绝对是周杰伦所有情歌的王者。果然有些东西就和怀孕一样的,时间久了才能看出来。比如周杰伦的王者气场,比如《七里香》的王者气场。
    再说说这首歌的mv吧。邝盛导演的功力前面有夸过了,这里还得再夸夸。
    《七里香》的录影带简直就是录影带界的楷模,当初,刚好在日-本拍摄《头文字d》的周杰伦和邝导就地取景,周杰伦粉红t亮相,画面简直美爆。只是简单的几个场景,就把这首歌的诗意表现的淋漓尽致。这里就不批评周董后期瞎导的mv了,以及周董信任的几个毁歌小能手,导的都是什么玩意儿。
    这首歌的两点实在太多,开篇的清风,简直没有比这个还要美好的前奏了。当然不止开篇,这个背景音不止出现3次。2分30秒处的间奏,小提琴美爆。这个间奏也是杜星河最爱的之一。
    “你突然对我说~七里香的名字很美~”这句的和声音轨听着就是各种爽;4分03秒的“整夜”,4分18秒左右的“我写”,这两处带来的副歌部分日久弥新,会让人有明明听腻了又重新爱上的感觉。
    这就是经典所在了。
    《七里香》之后,就是杜星河心目中的前四了。
    周杰伦歌曲。可以统分为四大类:情歌、中国风、快歌、暗黑风。
    在杜星河心中,四大类的第一不容置疑。正是排名前四的歌曲——
    《晴天》、《东风破》、《双截棍》、《以父之名》。
    这四首歌,或者说四个种类非要拍个名的话。
    杜星河的理解是:
    情歌<中国风<快歌<暗黑风
    周杰伦的情歌牛逼,
    我们说周杰伦的情歌,
    让创作歌手有了春天,
    从此原创歌手的地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从此。原创音乐人得到了更多的尊重。
    情歌就是旋律,
    旋律好不好听,
    就差不多决定了这首歌好不好听。
    单单只论旋律,
    在新世纪周杰伦就已经无人出其右。
    《晴天》这首歌,在旋律上是周杰伦写的最好的。
    这首歌更像是一首校园民谣,
    这是一种高度,
    已经不仅仅是情歌能概括的范畴。
    《晴天》是一种初恋,
    干净纯白。
    ……
    但是,
    旋律这种东西华语流行乐坛也做了几十年。
    周杰伦不是第一个,
    甚至可能不是最出色的那一个,
    几十年的流行音乐史也出了一大批经典的旋律。
    情歌并不能完全代表周杰伦的高度,
    甚至根本不可能代表周杰伦创作的最高点,
    更不可能体现周杰伦对于华语乐坛的贡献和改革。
    情歌让周杰伦有大批的歌迷和名气,
    周杰伦没有自满,
    给了自己一个命题,
    中国古典音乐与西方流行音乐的结合。
    起初,
    《娘子》等尝试。周杰伦仅仅是依靠编曲和词的部分与r&b的节奏结合,
    技术难度其实对于周董这种鬼才来说,难度不大。
    所以,《东风破》孕育而生。
    这次的命题不仅仅是结合,
    而是创造。
    周杰伦给自己的命题是只用中国古典五音,
    宫、商、角、徵、羽五音调式。
    在r(节奏)&b(蓝调)的指导下,
    创造出中国风的新经典,
    难度不可谓不大,
    所以说,
    《东风破》是一种创举。
    举世无双!
    ……
    以上的情歌和中国风,
    其实相比于快歌和暗黑风来说,
    难度还不是周杰伦的顶峰。
    在周杰伦之前,
    陶喆把西方流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r&b原封不动引进华语乐坛。
    陶喆是真正意义上做这件事的第一人,
    居功至伟。
    rhythm&b露es,说穿了就是节奏布鲁斯,
    这种音乐形式考验两点,
    作曲能力,
    演唱。
    陶喆是有天分的,
    扎实的西方音乐功底让陶喆做这件事游刃有余。
    可惜的是,陶喆想做的是华语音乐,
    字正腔圆的中国字其实很大程度上阻碍了r&b的演唱部分,
    初听陶喆的歌其实是很别扭的,(久了习惯了其实还好)
    清清楚楚的发音反而让节奏蓝调的随性感丢失,
    陶喆很伟大,
    但是我们说陶喆有创造一种新的东西新的音乐吗?
    没有。
    周杰伦在此时横空出世,
    这是一种仿佛使命般的剧情,
    周杰伦出现了。
    他的使命就是r&b的本土化,
    进而创造一种新的音乐形式,
    高晓松说,我不喜欢把这称作r&b或者中国风,这是杰式曲风。
    《双截棍》是周杰伦的第一枪,
    含混不清的咬字彻底打破了汉字发音不适合r&b的定律,
    演唱部分周杰伦简直是吊爆的不能再吊爆了,
    说听不清的只能怪你不看歌词本,
    另外周杰伦天生就适合节奏。
    很多人只听到了双截棍的哼哼哈嘿,
    却没听到这首歌里面无处不在的神断句和让人激动爆棚的节奏感。
    至此,周杰伦注定封皇,
    面对西方音乐的无敌存在,
    华语乐坛的创作者第一次没有全面投降,
    开始了艰难的创造之路。
    可以说。
    《双截棍》是一种态度,
    无与伦比。
    ……
    经历了几年的融合和创新,
    在一切契机都恰到好处的情况下,
    一首足以比肩西方流行音乐的不二之作完成。
    这首不论曲、编曲、词都全面第一的歌曲最终出现。
    出现在周杰伦的第四张专辑的第一首,
    《以父之名》。
    曾经才华横溢的周杰伦目标可是音乐殿堂格莱美。
    在经历了各种本土融合创新,
    一种全新的曲风出现,
    喜欢大部分人对于这种音乐形式的命名
    暗黑风。
    周杰伦化身暗黑天使,
    以上帝的名誉,
    审判世间善恶。
    从技术难度来说。
    暗黑风算是周杰伦快歌类型里面的升级版。
    是周杰伦难度最大的快歌里面最难最完美的一种。
    《以父之名》这首歌曲,
    不论是长达一分多钟的前奏,
    还是流畅的旋律与节奏,
    还是教父般暗黑小说的词作,
    都堪称完美。
    曾经有段时间听这首歌都是跪着听,
    当然是心里跪着,不忍直视的颤栗,
    在杜星河心中。至今没有一首歌能超越《以父之名》。
    《以父之名》是一种华丽,
    暗黑之王!
    ……
    接下来。杜星河就依依给方雅君放出了他心目中的top4。
    首先是代表了周氏情歌巅峰的《晴天》!
    ……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ㄖㄙㄙtㄉtㄌㄙㄌttttㄌtㄌㄙ~
    ㄨㄡㄡーㄡーㄚㄡㄚーーーーㄚーㄚㄡ~~
    ……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
    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的那天~
    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
    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的那天~
    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偏偏~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
    就好像《东风破》不只是中国风一样,《晴天》也不只是周氏情歌。《晴天》杜星河现在听来,完全就是一种记忆,一种校园时代刻在骨子里的歌谣。木吉他的旋律从第一秒就是一种魔咒,满世界的小黄花总是能凭空出现在眼前。
    《晴天》,属于杜星河那个年代记忆最深处的校园民谣。也是他最不想触碰的纯白记忆。这不是矫情。青春这玩意儿诗人说烂了,歌者唱烂了,电影拍烂了,可是谁在青春的时候真正感受过自己的青春。
    青春,生来就是用来回忆的。
    想想就伤感矫情到痛哭。
    在我们正直年少的时候。我们感叹着时光漫漫。无所事事。我们拿着一本破黄易就能过一天,看着某个女生的背影就能撸一管,戴着耳机躲在厚厚的书本后面,感叹着时间为什么过的如此缓慢,下课铃声为什么迟迟不响。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放学,三三两两食堂吃完饭又是碌碌无为,无所事事,偶尔球场发泄一下。可是明明就是这样操蛋虚度了的青春,让现在的我们每每想起都心疼。想到深处,那种满满的怀念总是让我心疼到无法呼吸。
    赵薇的处女作《致青春》借青春之名赚足了票房,相信大部分人都不能幸免。杜星河曾经是看过这本小说的,但内容确已经忘的差不多了。在电影院看完又看一些影评,很多人声称缅怀了青春,可惜,杜星河没有。小飞龙说,“见鬼去吧。什么终将逝去的青春,我赌一次永恒”。她只是把青春和爱情画上了等号。可惜的是。爱情逝去,青春也最终消逝。其实大学时代的青春对于他来说,好像少了很多纯粹,他始终固执的把我的青春的句号画在高中结束。高中年代没有经历爱情,却有无数次让人回味的青春悸动。大学时代经历了爱情,却丢失了那份美好的纯真。
    如果为他的青春拍一部电影的话。片尾曲当然是记忆里最美好的《晴天》。
    情节可以设计成这样的——一个普通吊丝的故事——
    高一升学,“我”是伴着《叶惠美》的发行开始的。不知道大家是不是一样,高一那会儿听的歌是最难忘的。《半岛铁盒》太早,《轨迹》《七里香》又晚了,《晴天》来的刚刚好。所以我的情节都在《晴天》上。
    那会儿开学,我同桌是个逗b,现在想起来都能乐出声,记忆里这b写的一首好字和好作文,写的作文经常还能被老师拿来念,而我估计是笑的最大声的那个,因为我早看了一遍了,这逗b写的作文能被当成范文不是文采,而是与生俱来的二货笑点。
    就是这样一个人,第一次我和他熟是因为《晴天》。
    刚开学那会儿其实我是比较闷的,听歌戴着耳机也基本不怎么交换磁带,毕竟大家都是刚刚从初中升上来。有一天,这逗b用本子在写字,现在还令人印象深刻,写的正是“但偏偏~雨渐渐~”。
    刚刚好写到这行,我说:“你写什么玩意儿呢。”他说,“歌词。”“什么歌”,“晴天”。“谁唱的”,“周杰伦,说了你也不懂”。我当时呵呵呵,老子不懂,老子听《八度》的时候,你还在和泥。
    但是那会儿不知道为什么,我回的是:“没听过。。好不好听啊”。然后他很认真的拿出一盒磁带。艹!盗版,上面还有暗号。指着,说,“就这首,你听听”。我默默的真的拿去听了,说,“好听个毛”。掏出一盘盗版一人一首成名曲,指着阿杜的离别,说“拿去听,这首完爆”。……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过,后来他天天拿着我的正版《叶惠美》撸,我们最喜欢的都是那一首《晴天》。接下来有一次班会,我们班主任是最新一批从师范下来的新老师,主题居然是才艺表演。
    老师自行先撸了一首《过火》。然后就是自愿上台。我俩一直在商量要不要上去来一首,最后决定是他去,还一直唱给我听,问哪首好听,当时唱的《离别》和《黄昏》,我说不唱《晴天》不性福。最后这逼上去唱了一首《东风破》……
    高一最后的分班,我选理,他选文,偶尔遇到一次。居然是羞-射的打个招呼,现在想想哎呀我去,往事不堪回首。
    高一时期,“我”还经常去玩街机,现在想想挺幼稚的,小时候就特别爱玩。奈何那时候没什么零花钱,爸妈也爱管着,总是不能尽兴。高中终于解放了。学校旁边最近的一条街就有一间街机店子,那会儿还不叫电玩城。很是简陋,前面和门口卖盗版碟,里间才是挨着墙壁摆着十几台机器。
    那时候同班的四个基友总是一起,经常玩的就是西游和三国战纪。去的日子多了,自然就和老板比较熟了,经常开开玩笑。街机对面是一家洗-浴-中-心。叫做福-建-城。成了老板经常调侃的目标,xx,又tm刚从福-建-城出来啊。印象深刻的自然还有店里最常来的一个小孩,经常是所有伙伴和老板调侃欺负的对象,这个小孩不知道名字,总是每天来看,每次进来就是那句标志性的口头禅,老板。来两个币。老板总是接话,小鬼。没钱不要瞎喊,每次光喊不买,下次给你送福-建-城去。哈哈哈哈,自然大家是笑声一片,慢慢的,大家都喊这小孩两个币。最后干脆简称2币。
    2币最爱干的事就是各种指点,小小年纪仿佛身经百战的样子,交叉着两只手一副大人的摸样,最爱看拳皇,每次指点起来比玩家还激动。有的听着不爽输了最后总是狠狠削他一顿。
    2币还喜欢喊老板放歌,总是跟老板说放《半岛铁盒》,老板倒也是挺乐意,每次我进来都会交代老板放《晴天》,我喜欢大晴天进去厮杀。我和基友们玩三国已经是常客了,大家比的就是最后通关了,排行榜上面的最高分数,我们中玩的最好的总是占据着前三。自然都是无限天书刷分。我最爱的就是赵云。有一次一个人去玩,2币来我旁边围观,我习惯的赵云连击是先四段a,然后大鹏展翅,跑,起跳a,挑起,2段a。
    2币问我,知道赵云的金枪头么,我说没这回事,2币一脸的鄙夷,这你都不知道你还玩赵云。我说怎么拿金枪头,他含含糊糊的说要先拿雷神锤,再怎样怎样。然后开始说自己经常拿怎样怎样。现在都不太想玩这个了。我只是笑笑。慢慢他很喜欢找我说话,可能是看我比较不爱发脾气。有时候急着回学校,剩下一个币我会给他。他每次都高兴的两眼发光。
    高一就这样浑浑噩噩着,时间很快。
    再后来高二高三依旧是一帮宝密加基友,也经常活跃在绿茵场上,那片绿茵场成了“我”一段很重要很重要的记忆。
    踢完球三三两两的坐着,偶尔晚了,看着高富帅们和女神们纯情的散步。更多的时“我”一个人,喜欢下着雨的时候坐在操场边的能挡雨的主席台,这个主席台最重要的作用当然是每年运动会供老湿们检阅木耳。我常常一个人坐那听歌,印象里有几次下着雨,耳机传来的却是《晴天》。
    现在常常在想,《晴天》里,写的到底是晴天,还是雨天?
    为什么但偏偏,雨渐渐?
    《晴天》是一首情歌,可是很扯淡的。“我”的《晴天》情节几乎无关爱情,有关的就是那一生中最难忘的三年高中时光。高二的新同桌是个胖子,人和和气气,我因为高一身高飙涨,高二混到最后一排,当时都是**课桌。俩人拼一起算是同桌。
    那胖子人缘看起来是不错的,下课经常挺多人围着,还有别班的,他单名一个辛,我听到不少人客气喊他辛哥。
    日子就这么过着,这一年《七里香》发行,我却依然留恋着《晴天》。
    和同桌混熟依旧是因为周杰伦。
    辛哥居然也喜欢听《晴天》。除此,他的磁带里基本都是beyond,那也是我第一次听,很快也爱上了。
    很偶然在篮球场上偶遇逗b基友,聊了聊学习,妹纸,生活,他有问我新同桌是谁,是不是县一中的,我说是啊,他问了名字,因为县一中是重点初中,进高中的基本都熟或者耳熟。我说了名字辛哥。他一听差点跪!
    我也从他口中听了一个传奇故事,现在想想就初中生打架罢了。
    那时候觉得传奇。辛哥是一中出来的绝对统治者,真正靠拳头打出地位的人,我说真的假的,他人很老实很和善。他只是笑笑,没说什么,我后来才知道和善背后的意义。那会儿风靡六道的坏蛋是怎样练成的。我有辛哥看,他看了些觉得没意思。我说了听到的一些关于他的传闻。他没否认,当时兴奋的要死。那会儿已经很熟,我是学霸一枚,附近几排的考试作业都负责,经过几个礼拜左右换位置,我们最后两排干脆固定了角落,老师也不再过问。和辛哥混熟最好的好处不用再担心人欺负,什么时候去观战成了最期待的事。
    那时候开始去网吧,大部分都是玩传奇,网吧一条街成了约战的主要战场,就在网吧后门。依然记得那天晚上,我是默默的戴着网吧的耳机,坐在靠后门的一个位置,后面就是战场,一边听着歌,其实不算是群殴,单方面多打少罢了。事后我甚是失望,我说辛哥,你也没动手。辛哥憨厚笑笑,上你的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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