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夏天骄阳似火,我们在钢筋混泥土的影子里穿梭,自从她决定我们要自己当老板以后,我们开始在电子市场里整天整天的转悠。
    我拿出当初发传单的技巧和耐心,用看书时的良好记忆力,记录着市场上看到的每个细节。
    她像一个有着火眼金睛的妖精,准确的识别着每个人的身份属地,也不冷漠和高傲了,对她认为一些有用的人互留电话,拉着我的手,又用秋水一般的眼神打量得别人心花怒放,转头低声骂一句:“扑街仔。”然后我们继续在市场里浪。
    她要求我必须得说粤语,并且常常纠正我的发音,她说:“一定别让人听出你是“外地佬”,不然别人会欺负我们,你就给别人说你是广东人,谁知道谁呢?”
    在我们的每天转悠中,我们有了一个香港朋友—耀仔,耀仔看着有些黑得发光,他说自己才二十多岁,我们看他应该有三十往上,精瘦的一个矮个子,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项链,带着两个大金戒指,手腕上还一条金带子,彰显着他是“老江湖”,笑起来时快把所有牙齿都露出来了,牙齿的颜色斑驳得像发霉的墙壁,每天要对我说上好多遍:“兄弟,你老婆好漂亮啦,你好福气啦,我好羡慕你啦。”
    耀仔看梁凤书时,不是我觉得,真正是色眯眯的目光,好像总是带着祈求和希望,但是我不怀疑他能抢走我的“妖精”,当初工厂里的日本人比他高大上多了,梁凤书都能从容以对,梁凤书私下的对我说:“耀仔这个带货的头目,会是我们的印钞机。”
    我们不知道耀仔的真实姓名,也不关心,耀仔也不知道我们的真实姓名、真实身份,深圳人没闲心关心彼此身份,只关心能否互惠互利。
    和耀仔正式做朋友,是我们到达深圳两个月后,我和梁凤书好像一个来路不明的暗探,每天带着墨镜在市场里转,什么都问,什么也不买,说着熟练的粤语,有时还说日语,加上我们演得一副气度不凡的好模样,也不惹事生非,竟然风调雨顺。
    我已经开始长胡子,梁凤书不让刮,她隔三差五的给我修剪,说是要让我看起来比她年纪大,所以我是一副老成的样子,在外面时话少而精。
    晚上我们买啤酒在屋里喝,从没喝过酒的我总是喝不了几杯酒睡过去了,越是这样,梁凤书越是要和我喝酒:“外面的人都喝酒,必须得学,不然将来让人笑话。”不只喝酒,她还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包烟—万宝路,在我们的窝里不让我抽,她说闻到烟味都想吐,但是她鼓励我要抽烟,在外面抽,而且要抽得有范儿。
    喝酒抽烟这两件事,是我学得最快的事情,简直是无师自通,而且自带着一种独特高雅的气质,简直就是个天才。不只抽烟喝酒,在决定自己做生意后,我们晚上还去酒吧、夜总会喝酒,梁凤书说:“必须得有老江湖的样子,这些钱必须得花。”她也没进过酒吧、夜总会,这方面就不如我了,我的观察力、洞察力、理解力特别的强,犹如龙归大海,我甚至开玩笑说:“凤书,我上辈子肯定是一个十足的坏人,声色犬马的事情好像不学就会,书上说管仲是花柳场所的开创者,你说,我也这么聪明,会不会我就是管仲投胎啊?”
    人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我的话刚说完,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梁凤书掐着我腿上的肉,立刻疼得我脸冒汗,她却不松手,满腔哀怨的说道:“麦子,你给我记住,我们这是为了演给别人看,我不管你上辈子啊,前世啊,什么好坏,这辈子,你对我必须好,你要敢碰别的女人,你的肉我一块块的揪下来,骨头都给你敲碎,别说碰,想都不能想,知道吗?”
    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她终于松手了,我低头一看,她这次真是下足力气了,血沿着腿滴到地上,我真是生气了,没这么狠的,肉都掐开了。刚要发作,看见她泪流满面,她拿着纸巾,蹲在我腿旁边,一边流着泪,一边给我擦拭鲜血,然后按住伤口,抬起头,满脸泪水的看着我:“麦子,我知道你疼,我的心也疼,可是,我要你以后永远记住,记不住就摸摸这个疤,你只能对我好。”
    我的心即刻溶化了,还没回答,她又说道:“我给你说过,我爸就是个混蛋,我妈真是活得憋屈。你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你不能像我爸一样混蛋,要是你喜欢别的女人,就没有我了,知道吗?我不要求你什么,你一无所有我照样爱你,就算是沦落街头,我也跟着你,别人金山银山我不要,我就要你麦子真心对我好。”
    我已经感觉不到腿痛了,心痛代替了腿痛,我把她拉起来,紧紧相拥:“凤书,放心吧,今生今世都听你的,你叫我往东,绝不往西,别哭了,我知道我们的爱不容易,你牺牲了太多,我知道的,我麦子什么都听你的。”
    她收住眼泪,哽咽着说:“知道就行,有些话不用经常说,就这一次,你记住,我记住,以后再不说。”她又去看伤口,很是心痛的说:“痛不痛?”
    故意无所谓的样子:“不痛,一点都不痛,真的。”
    “你骗人,肯定痛,今晚你好好躺着,不累着你。”她一脸羞涩……
    “你的力气真大啊,都能这样硬生生给你掐掉一块肉。”
    她扬起头:“你乱讲,哪里掐掉一块肉了,你是不是想报仇?好吧,我也给你掐一下,你动手吧。”她闭着眼,昂首挺胸,像一个傲立疆场的巾帼英雄。
    我一把拉她入怀……
    在我们看中一个要转让的挡位时,耀仔也看中了那个挡位。我们与转让人和市场管理处都已经差不多快谈好了,唯一让梁凤书下不定决心的是价格,她认为价格有些偏高,我们已经在市场里转悠两个月了,对市场里的情况了如指掌,甚至都能分辨出哪些人和那些人是一帮的。
    与人谈判的事情都是梁凤书出面,她让我少说话,把我塑造成一个“有些背景”的人,用她的话说:“他家里不赞成我们在一起,我们想做点自己的事情”。那时的罗湖电子市场已经非常正规、成熟了,只是各自生意路子不一样,我和梁凤书靠着读了很多相关的书、杂志,装得很懂行,凭着年轻气盛的勇气试探着往前走。
    那天从下午从市场出来,耀仔带着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围上来,没有人知道我慌张的眼色,因为我带着墨镜,梁凤书不卑不亢的冷漠问道:“干什么?好狗不挡路。”她那天然的傲气,使得我以为要打起来。
    我顿时如战神护身,其实不是,是一种“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勇气,而且我就是做好了自己挨打,只要梁凤书能逃走的最坏打算,拉着梁凤书的手,把她往我身后一拽,装着镇定,灵光闪现的说道:“都想进去吗?”我是暗示他们这种人容易坐牢,必定是看过几百本书的人,那么多苦难都未能压垮我,以我察言观色的本事,他们肯定得动手了,这是街上见到的常事,可是我不怕,四周那么多人,我知道他们最多打我一顿。
    很奇怪,每次有斗殴事情要发生时,总看不到那些穿制服的人,而走在街上的不经意间,总能看见他们查证件。
    矮瘦黑的耀仔露出一口颜色斑驳的牙齿,脸上一点也不严肃,跟我在出租屋里看的电影里的黑社会不一样,他眼睛不停的在已经被我拽到身后的梁凤书身上扫描着,一副有事好商量的语气:“别误会,别误会,你们转了这些天,什么也不买,就为找档位?”
    看来他早就注意到我们了,我们看来确实光彩照人,反正那一瞬间我是这么想的,我什么也没说,只点了点头。
    事后我才知道,耀仔已经注意梁凤书好久了,因为她太美丽耀眼。
    耀仔指着不远处一家茶餐厅:“走,坐着说。”
    谁怕谁啊?我拉着梁凤书大摇大摆的走向茶餐厅,我们在这餐厅听过很多次饭,虽然是点最便宜的套餐。耀仔跟在我们旁边,对那几个身上龙飞凤舞的人说:“你们别去了。”又调皮的学着我刚才的语气:“都想进去吗?”然后自己笑起来。
    耀仔抢先拿出港币,点了三听冰可乐,装着真诚的问道:“行吗?”
    可乐谁买不起呢?我们不在乎,就像看他到底想干嘛,他问:“你们要那档位做什么?”
    我刚想如是回答,梁凤书捏捏我的手,抢先说道:“你也要那档位?你用来做什么?”
    “当然是卖东西了。”他狡诈的看了看我们,分析着说:“看你们样子,也不是怕事的人,但你们对这生意肯定没我在行,我在这里多少年了,你们是这俩个月才出现的,对吧?”
    梁凤书依然表情冷淡:“新人不能进?”
    “当然能了,两位,要是我们都去争这档位,价格肯定高,我们都吃亏,不是吗?”
    梁凤书说:“那你别争啊。”
    耀仔被梁凤书的话哽了一下,男人对漂亮有气质的女人有一种天然的耐心,愿意把自己装得有些修养,耀仔极力压制着情绪,说:“我呢,档位不嫌多,我们这样,交个朋友,算我一股。”
    梁凤书才情绪柔和些了,漫不经心的说:“怎么算?我们是做影印和翻译,顺便卖些货。”
    耀仔一下变得更和气了:“文化人?文化人好啊,这生意我还真做不来,一定得交个朋友,这样,作为交朋友的诚意,你们开个价啦,我要觉得行,钱我出一半,你们两个人算两股,我算一股,一共三股,生意你们做就是啦,市场和外围、包括货的事我搞定啦,挣的钱三股平分,你们不吃亏啦,靓女、兄弟,可以吗?”
    我都觉得梁凤书有点狮子大开口,十万,我以前听过十万,那是在书上,说十万天兵天将,十万块钱,还只是耀仔需要出的那一半,依照道理,我们也得出十万,一共需要二十万,天啊,我们把自己卖了也不值这个零头啊,但是梁凤书就是有这底气。
    奇怪的是,耀仔竟然同意了,满不在乎的说:“你们可知道?中英街到这里,都是我的地盘,你们不是占大便宜了吗?”
    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他出,以设备方式入股,外加付现金三万。
    以我的‘聪明才智’,能看得出,耀仔这个‘老大’之所以对我们格外开恩,是他看上梁凤书了,我忧心忡忡的提醒梁凤书:“凤书,耀老大一定是看上你了,这件事完美的有些不合逻辑……”
    梁凤书阻止了我继续说下去,抢着说道:“老大个屁,以后你不准叫他老大,必须要平等友好的开始,以后才能不落下风。”她又把我按倒在沙发上,假装恶狠狠的说:“你说,谁是你的老大?”
    “我的老婆梁凤书,只有你才是我老大,老大,你快把我办了吧,别手软,快蹂躏我吧。”
    她含羞带笑:“不要脸。”说完,又弄起来,轻喘着说:“就弄,嗯嗯”……
    签合同,市场管理处交押金等等全是梁凤书去做,我只是像一个旁观者跟着,事情进展非常顺利,耀仔显得特别的高兴,对谁都说:“我们一起做的,我们一起做的,朋友,文化人,日语说得特别好。”
    耀仔看梁凤书的眼色一直有些迷离,最开始还老是想借着熟识勾肩搭背,被梁凤书很是严厉的骂了一回,再不敢了,每天和我勾肩搭背。
    我曾担心说:“凤书,耀仔看上去那么精明,难到他看不出来不需要这么多钱吗?”
    梁凤书一点不在乎:“他当然知道了,我们不是还出两个人吗?而且货的渠道是他提供,这上面他还挣钱呢,他不亏,我们也不亏,谁也没占谁便宜。麦子,你读了那么多书,你应该能想明白,生意上,别关心别人占没占便宜,自己的利润有了就行,各自挣各自的钱。”
    她像一个天然就懂生意门道的人,有事我们商量,最好她做决定,每当我有些想做决定时,我会不由自主的去摸腿上那个指头大的疤,那是我承诺的记号。我们也常争论,然后我摸着疤时,就不想争论下去了,只想抱着她,她每次见我去摸腿上的疤时,开心得像个天真的孩子。
    那时的我一直没想通,主要是我还是一个没见过什么钱的人,总爱把帐往看得见的细算,不曾想过附加价值,好在我是个聪明人,总能从别人的话里推断出道理来。
    梁凤书张罗着所有事情,穷人出生的我总想着节约一些钱,比如说少叫一个搬运工,能节约出我们两人一餐茶餐厅的饭钱,她都不让我做,夜里对我说:“你必须演得像一点,你要是什么都去做,钱节约不了几个不说,别人能看出我们的底气来,到时候要被欺负的,失去得更多。”
    听她的果然没错,国庆节以后,我们在罗湖市场上的影印翻译店就开张了,我们做了自己的老板,我们开始给自己打工,我们不用分开了。#####附赠夕阳感悟一首:
    《枉费彩云》
    谁为苍穹织锦幄,谁抛胭脂风里落。
    世扰俗乱仰头难,枉费霞蔚淹辽阔。
    钱财胜过诸神佛,仓卒无尽成蹉跎。
    朝云暮雨全无情,凌霄殿上问谁错?
    --- 2018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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