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总在日升日落间溜走, 一年又一年。
    一年过去。
    江乐之得了某位大儒赏识,被收为了弟子。
    沈玉柔凭借着那些新奇点心在太学博得了个好人缘。
    沈容华不知用了什么法子,讨得了七公主的欢心。
    明姝在谢嘉言的严格监督下, 写掉了三四本米白色书法练习册。
    两年过去。
    江乐之满了十三岁, 去了另一个书斋。
    沈玉柔在承嘉侯支持下, 在京城开了第一家点心铺子。
    沈容华在一次踏青中,及时救下了被恶仆摁入溪水中的秦国公府小少爷,成了秦国公府的座上宾。
    明姝在某次月测中拿到了第一个甲等。
    三年过去。
    江乐之的一篇赋作小火了一把,甚至传到了皇上的耳朵里,得了一句御口赞言。
    一时之间, 江家有好女的传闻传遍京城, 各世家纷纷上门议亲,当真是一女百家求的盛况。
    可宁国公府爱重女儿, 始终没有定下亲事来。
    沈玉柔的点心铺子越开越红火, 由是她在府里腰杆挺得也就更直了。
    沈容华三天两头往秦国公府跑, 似乎在谋划着什么。
    而明姝终于够了年龄,可以进入另一书斋就读了。
    =
    这日下学后,宋学官在临走前难得多留了一会,状若无意地问明姝:“你明日就要去隔壁书斋了?”
    明姝点点头,脸上的笑意怎么都掩不住。
    宋学官颇为感慨地道:“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说完,他自觉失言,轻咳两声, 佯作威严地道:“你去了另一书斋也要好好学习。”
    明姝眨巴眨巴眼睛:“学官莫要舍不得我, 我在经学上有什么问题,还会来找您探讨的。”
    宋学官笑容凝住:别来, 舍得, 你放心走。
    他看着眼前这小姑娘, 目光复杂。
    从一开始,他觉得明姝不过是个占了太学名额的娇小姐,对她很是轻蔑。
    在那次“教学事故”后,他觉得这小丫头是个刺头,看着温软,说出的话却锋锐,并不同以往的女学子那般好拿捏。
    而经了这几年的相处,他竟觉得这小丫头也不是全然无长处,她天资不错,又是一等一的勤奋,虽然时常仍丢出些尖锐的问题。叫他有时候下不了台,可总归是“瑕”不掩瑜的。
    只可惜,她是个女子,那么这些在学业上的“瑜”便是没有必要的。
    想着要分别了,宋学官看着脸上褪去几分稚气的明姝,端着长辈的架子,自觉大度地出言提醒:“你在太学也没两年书读了,以后行事可不要再像如今这般张扬,不然日后到了夫家也是要被嫌弃的。”
    “做女子讲究恭柔贤淑,是要在后宅里好好相夫教子的,你可不要读书把心给读野了,反倒不如一般女子了。”
    听得他临别这番话,明姝丝毫没觉得意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这两年,宋学官学业上找不动明姝的茬,就试图用自创的“淑女论”来给她洗脑。
    明姝听这些话听得都快起茧子了,可由于宋学官毕竟是教授她的学官,有尊师重道的规矩在,她只能左耳进右耳出,当没听见。
    可这回她要换书斋了,宋学官以后就不教她了,此时不把心中积郁一吐为快,更待何时?
    这般想着,明姝在心里酝酿了一番词措。
    “我真搞不懂。”明姝神情疑惑地看着宋学官,“学官您明明都没做过女子,怎么老是要教我怎么该做女子呀?”
    “难不成其实您一直很期望过上您说的那种相妻教子的日子?”
    明姝语气诚恳:“如若真是这样,学官不妨去和太常讲,太常一定能理解您,让您辞官回家,早日过上心仪日子的。”
    “到时候,您就能不用老是羡慕女子了。”
    “胡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我怎么会羡慕尔等女子过的日子。”宋学官浓眉一拧,只觉得自己一番好心说教被糟践了,他气得指着明姝道,“你这女子,好不听劝,日后必要吃苦头的。”
    明姝不以为意地摇摇头:“可我觉得好女儿也志在四方,我此时做的正是在实现志向,又哪里有错呢?”
    见宋学官还要再出言训斥,明姝赶紧将桌上的书册卷进衣袖,朝宋学官一鞠躬后,便往外跑,一边跑一边道:“学官您慢走,太常那边还在等着我呢,我就先告辞了。”
    望着一溜烟就跑得没影的明姝,宋学官在原地气得吹胡子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谁让江渝年那个老东西总是向着这臭丫头呢!
    这两年里,江太常出于某些考虑,搬出了上舍所在的红顶小楼,将自己办公的地方迁至了太学中某处独立的竹屋里。
    由是明姝每回去上课,还得多走上一段距离,她怕迟到,便总是跑着来的。
    就如此时,谢嘉言站在竹屋外面,看着小跑过来的明姝。
    她脸上带着甜甜的笑,跑起来的时候头上簪着的步摇一晃一晃,活像一只欢快的小鹌鹑。
    这一联想让他忍不住嘴角弯了弯,可瞧着明姝走近了,又赶忙收起笑意。
    谢嘉言轻咳了一声,掩饰住不自在的情绪,声音镇定地道:“将东西给我就好了。”
    明姝将衣袖里的书册递给谢嘉言,声音稍微有些喘:“那我,就……”
    谢嘉言接过书册,习惯地将上面的褶皱捋平,点点头道:“你既然家中有事,就先走吧。”
    闻言,明姝顿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谢谢师兄”
    见她撒着欢儿地就要走,谢嘉言迟疑了一下,出声喊她:‘“等等。”
    明姝有些紧张地回过头。
    却见谢嘉言绷着脸,严肃地道:“明日你就要来新学斋了,课程的难度会更大,你今日家中事毕,也不要忘了做好预习。”
    明姝乖乖地点头,小心地问:“那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瞧见她如此迫不及待,谢嘉言摆摆手:“走吧走吧。”
    谢嘉言盯着明姝离开的背影看了一会,才转身进了竹屋。
    而明姝走出了竹屋的范围,长舒了一口气,她刚才以为谢嘉言喊住她是看出了什么,登时紧张到不行。
    可还好,他只是提醒她别忘了预习,并没有追问她请假的事,如此一来,她偷偷出去玩的事应该就不会暴露。
    江乐之此时正站在树底下等她,明姝兴高采烈地跑过去拉住她,朝她眨眨眼,表示事情已经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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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师兄说,我家中有紧要事,他便也没多问,依他的性子,估计连花灯节是什么都不知道,他肯定猜不到我是跑出来玩了。”
    明姝一边说着,一边夹了枚糯米肉丸往嘴里送,一口下来,汁液溢香。
    这时,两人已经坐在了京城最大酒楼的雅间里,桌上摆满了各色佳肴。
    江乐之看她吃得几乎是狼吞虎咽,不由笑道:“你这模样,倒像是家里苛待你吃食了一般。”
    “那可不是!”明姝委屈地道,“你是不知道我娘,我每天吃什么她都会预先问过厨房,隔几天才准上一道肉菜,就连炒青菜都不准多放油水。”
    “我这些日子,每天都是啃萝卜青菜的,都快记不得肉是什么滋味了。”
    说话间,她面前的那盘糯米肉丸几乎已经被一扫而光。
    明姝咽下最后一颗肉丸后,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脸颊:“也不知道我娘是怎么想的,我这明明是婴儿肥,她偏偏要说我胖。”
    说着,明姝抬起胳膊,作势敲了敲:“你听,我胳膊紧实得很,胖子能有这么结实的手臂吗?”
    江乐之瞧见明姝气鼓鼓的模样,不由失笑:“我们明姝当然不胖。”
    明姝长叹一口气,道:“我娘说,我要是胖了就会嫁不出去,可我和她说,我们的学官里就有好几个体态颇丰的,也都正常娶妻了,叫她不要担心我的婚事……”
    说到这,她神色更委屈了:“可我娘听了这话,却没消气,反而在屋子里追着我打。”
    江乐之顺顺她的头毛,安慰道:“那你今天就多吃点,吃个尽性。”
    “一会花灯节的时候,街道边上还有许多卖小吃的,到时候你想吃什么,都可以买。”
    待两人将桌上食物一扫而空,推门走出雅间时,就在楼道迎面撞上了个熟人。
    “五……五哥哥?”
    在这场合居然偶遇了沈知钰,明姝惊讶地道,“你怎么也在这?”
    沈知钰如今已经消去稚气,是个身量挺拔的俊俏少年郎了,可他此时的神情却带着些小孩子赌气的意味:“哼,你果然是长大了,出来玩都不同五哥哥说了。”
    “要不是江姑娘和我说了,你是不是就打算瞒着我了?”
    “明明小时候我每次出来玩都带上你的……”
    见沈知钰又要扯老黄历出来,明姝连忙缴械投降:“是我错了是我错了。”
    一旁的江乐之笑着打圆场:“明姝是由于最近课业繁忙,才拜托我来和沈公子说的。”
    明姝拉着江乐之小声耳语:“你怎么把他喊上了?”
    江乐之低声道:“今晚不同平常,人员复杂,还是有你五哥跟着安全些。”
    不是还有家仆跟着吗?
    明姝原本想质询,却在看到沈知钰不满神色后把话咽了下去。
    行吧行吧,只要乐之没有异议,她才不介意沈知钰跟着呢。
    于是这般,两人行就变成了三人行。
    夜幕降临,才是花灯节最热闹的时分,街道旁挂满了各色花灯,映照得大半个京城灯火辉煌。
    沈知钰一个少年郎,大刺刺地走在她们两个小姑娘身边,原本是有些突兀的。
    可偏偏他神色自然,看到款式特别的花灯,还停下来仔细观摩,同老板询价。
    “你打听这么多价钱的事干嘛?”明姝见沈知钰游移在各个摊位前,甚是讶异地道。
    沈知钰理直气壮:“学官授课时说了,凡事都要有刨根问底的精神,既然来了这花灯节,自然要多了解些行情,免得遇到什么奸商。”
    “还有,万一我以后有喜欢的姑娘了,我也懂该怎么给她买到物美价廉的花灯。”沈知钰语气很骄傲。
    明姝颇为无语地看着他,由是没有注意到江乐之悄悄泛红的耳根。
    三个人边走边说话,沈知钰无意间瞧见了一盏样式精巧的兔子灯,不由惊叹道:“三妹妹,你看!”
    “这个灯是不是特别像你!”
    这兔子灯模样娇憨、体态圆润,一下子就戳到了明姝某根敏感的神经,她气呼呼地瞪了沈知钰一眼,而后往周围摊贩上寻看,企图找到一盏更胖的灯来攻击他。
    明姝很快就锁定了目标,从摊位上挑出某盏有西瓜大的灯,朝沈知钰扬了扬:“你长得像这盏……”
    话音未落,她目光瞥见了某个不应该出现在这场合的人。
    仿佛是为了确认是不是自己看错了,明姝使劲揉了揉眼,再看,真的是谢嘉言!
    谢嘉言同一个红衣少年走在一起,两人正停在不远的一处摊位前,在挑选花灯。
    暖黄色的光芒洒在他脸上,勾勒出他线条优美的面部轮廓。
    他脸上没有笑意,可神色却是意外的温柔,专注地在众多花灯中挑选合心意的一盏。
    这一幕和数年前的那一幕是出奇的相似,唤醒了那些被明姝偷偷藏在心底最深处的记忆。
    那是一个元宵节,明姝被沈知钰拉出来看花灯。
    彼时她还在和古代生活进行艰难的磨合,便宜爹不在意她,苏氏忙于内宅事务,同上辈子一样,她的亲缘仍旧很淡薄。
    明姝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灰暗的,她找不到一点点在这个时代生活的真实感。
    直到那一晚,灯火璀璨间,她再次遇见了他。
    在这个陌生的时代里。
    只是一眼,她就认出了他。
    那一刻,欢喜的情绪在她心里疯长,直叫整颗心都充盈起来。
    因为知道他也在,她也就多了一个在这个时代好好活下去的原因。
    纵然,他并没有上辈子的记忆。
    不过没关系,她只要能偶尔看见他,就觉得很满足,每稍微靠近他一点,就会觉得很快乐。
    同666号说的那些话,或许听起来很可笑,可那却是明姝最真实的想法。
    于她而言,谢嘉言是光,她是追光的人。
    这样,就很好了。
    复杂而深刻的情思在明姝心底蔓延,她定定地看着灯火下的少年,衣袖中的手无意识地握紧。
    谢嘉言冲摊贩老板摇了摇头,正欲换一处摊位,却在转身时对上了一双泛红的眼睛。
    小姑娘站在灯火明暗交界处,一双眼睛好似星子般明亮。
    谢嘉言下意识走过去,在明姝身前停下,神情颇为复杂地看着她。
    “你倒是长本事了,居然敢逃课出来玩?”
    他不满地看着明姝手上提着的胖花灯,沉声道:“人赃俱获,你还要怎么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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