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伦搬出整个国库来犒劳大臣,需要的金印、银印过多,工匠都赶不及准备,只好拿一块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刻的印,象征地用一下。一幕幕搞笑的活剧,天天上演,老百姓心里有数,这样的朝廷,司马伦蹦达不了几天了。
做了皇帝的司马伦亲自去太庙祭祀,回宫的路上,突然刮起大风,把麾盖都折断了。老百姓都说,这是不祥之兆。
有一天,有一只小鸟飞到了皇宫,司马伦看见了,觉得这鸟不寻常,问了半天,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鸟,直到有个小孩说这是服刘鸟。司马伦觉得这个孩子和这鸟一样来历不明,就让人把孩子和鸟关进大牢。
第二天,发现人和鸟一起从人间蒸发了。司马伦本来眼睛就有病,又好迷信,就觉得自己撞见鬼了,一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孙秀因为亲手将司马伦扶上了皇帝的宝座,司马伦对他感恩戴德,把司马昭之前的府邸赐给了孙秀居住。孙秀就在家里组成了一个小朝廷,大小事情,都在家里决定,即便是司马伦下的旨意,孙秀看着不顺眼,也要驳回。
孙秀发明了一种用青色的纸写的诏书,跟皇帝的诏书一样通用全国。孙秀处理事情,完全靠兴趣,官吏的任用,凭一时的感觉,人都说官吏的升降就和流水一样快。大晋的政府机构,差点儿就瘫痪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司马家里的男人也有聪明的,看着这两人整日瞎胡闹,自然坐不住,自然有人站出来,想取而代之。
第一个站出来的人,就是齐王司马冏。
司马冏本是齐王司马攸的儿子。司马攸就挺可怜的,本是司马昭的次子,司马炎的弟弟,一切都比司马炎强,可是硬硬地被排挤掉了,致使司马攸气恨发病,呕血而死,终年才三十六岁。
司马冏也是齐王,是齐王二代,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司马冏小时候是个善良的孩子,心肠软,见了乞丐都要给点儿钱。
司马冏本来跟在司马伦屁股后面参加了废掉贾南风的政变,但事成之后,经过孙秀的一番谋划,好处的大头都让司马伦抢走了,司马冏只得到了一个游击将军的头衔,一点儿实权都没有,能没有意见吗?
搞政变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趁机捞一把吗,现在人家吃肉,自己喝汤,谁能心甘情愿。
司马冏就这么恨上了司马伦和孙秀,司马伦脑子笨,不知道好好地笼络司马冏这样有力的支持者,而孙秀则装迷糊,故意不买帐。司马冏毕竟是司马攸的儿子,又是王爷,势力还是有的。
孙秀既然不用司马冏,觉得留在身边一定是个祸害,就找个理由把司马冏调到地方去了。
孙秀觉得司马冏不在身边,就没有威胁了,可见他的智商比司马伦也就高了那么一点点。
司马冏身在外地,心里可是挂着都城,到洛阳城来,觉得叶枫还对脾气,就到叶枫府上来坐一坐。
当然,叶枫对他也是好酒好菜伺候着,来不得半点儿怠慢。酒过三巡,司马冏的牢骚就来了:“太师太傅呀,你本是三朝的重臣,又是老皇上司马遹的老师,如今老皇上被关在金庸城里,你心里难道就没有点儿想法吗?”
“想法什么,脑袋还在,心里挺满足的。要是脑袋不在了,找谁说理去?”叶枫在他跟前装迷糊。
司马冏一个劲地摇头:“我说太师太傅呀,你太老实了。凭你的能力,凭你的战功,真是小人得志,老实人受气。”
叶枫在他面前,装得很可怜:“像我这把年纪了,吃点喝点也就算了,哪有什么受气不受气的。想当年,贾南风给我受那么大的气,不也忍过来了。相比而言,新皇上对我好多了。”
司马冏还是一个劲地摇头:“一个司马伦,一个孙秀,两个人把大晋朝糟践毁了,如今是朝纲混乱,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不干正事,朝廷都成什么样子了?像你这样的股肱之臣都不管这事,那国家真是没救了。”
叶枫一个劲地叹气,一副埋汰相:“朝廷几次动乱,脑袋能长在脖子上就不错了。我还想什么,穷则独善其身,能坐在这里喝口酒,吃口肉心里挺满足的。”
司马冏见叶枫怎么说也不上套,胸脯子一拍,对叶枫豪气地说:“太师太傅呀,我真要是闹出点什么动静来,你是站在司马伦一边,还是站在我这一边?”
叶枫一听,心里一惊,暗想道,这是司马冏逼我摊牌呀!但是表面上假装生气,大呼道:“齐王司马冏,你这不是说得反话吗?你就不怕我到司马伦那里告上一状,叫你全家夷灭三族。”
司马冏嘿嘿一笑:“太师太傅是什么人品,我还能不知道?量你也不会把我的话,告到司马伦那里,要真是那样,你恐怕也脱不了干系?!”
听到司马冏把自己的想法点破,叶枫也嘻嘻一笑,说:“齐王啊,咱俩是什么关系,我能不站在你这一边。再说,你这人,好为国为民着想,站在你这一边,也是站在正义一边啊!”
司马冏点了点头,心想,这个老滑头,尽玩虚的,我给他来点实的,让他出出血。司马冏笑了笑,又说道:“太师太傅呀,我给你借点东西如何?”
叶枫急忙摆着手说:“我就这点儿家当,比不得你们,借银子借地可是没有,看看……看看……几乎就是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啊!”
司马冏看着叶枫的眼睛,小声说:“我也不给你借银子,不给你借地,就借你的300支步枪,一万发子弹如何?”
叶枫一听,急忙捂着牙说:“哎呀!哎呀!牙疼病又犯了,疼死我了。你刚才说得什么?”
司马冏继续说:“想借你的300支步枪,一万发子弹?”
叶枫赶紧摇了摇头:“那不行!那不行!那是李铁刚的事儿,我怎么能当了他的家呢?”
做了皇帝的司马伦亲自去太庙祭祀,回宫的路上,突然刮起大风,把麾盖都折断了。老百姓都说,这是不祥之兆。
有一天,有一只小鸟飞到了皇宫,司马伦看见了,觉得这鸟不寻常,问了半天,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鸟,直到有个小孩说这是服刘鸟。司马伦觉得这个孩子和这鸟一样来历不明,就让人把孩子和鸟关进大牢。
第二天,发现人和鸟一起从人间蒸发了。司马伦本来眼睛就有病,又好迷信,就觉得自己撞见鬼了,一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孙秀因为亲手将司马伦扶上了皇帝的宝座,司马伦对他感恩戴德,把司马昭之前的府邸赐给了孙秀居住。孙秀就在家里组成了一个小朝廷,大小事情,都在家里决定,即便是司马伦下的旨意,孙秀看着不顺眼,也要驳回。
孙秀发明了一种用青色的纸写的诏书,跟皇帝的诏书一样通用全国。孙秀处理事情,完全靠兴趣,官吏的任用,凭一时的感觉,人都说官吏的升降就和流水一样快。大晋的政府机构,差点儿就瘫痪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司马家里的男人也有聪明的,看着这两人整日瞎胡闹,自然坐不住,自然有人站出来,想取而代之。
第一个站出来的人,就是齐王司马冏。
司马冏本是齐王司马攸的儿子。司马攸就挺可怜的,本是司马昭的次子,司马炎的弟弟,一切都比司马炎强,可是硬硬地被排挤掉了,致使司马攸气恨发病,呕血而死,终年才三十六岁。
司马冏也是齐王,是齐王二代,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司马冏小时候是个善良的孩子,心肠软,见了乞丐都要给点儿钱。
司马冏本来跟在司马伦屁股后面参加了废掉贾南风的政变,但事成之后,经过孙秀的一番谋划,好处的大头都让司马伦抢走了,司马冏只得到了一个游击将军的头衔,一点儿实权都没有,能没有意见吗?
搞政变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趁机捞一把吗,现在人家吃肉,自己喝汤,谁能心甘情愿。
司马冏就这么恨上了司马伦和孙秀,司马伦脑子笨,不知道好好地笼络司马冏这样有力的支持者,而孙秀则装迷糊,故意不买帐。司马冏毕竟是司马攸的儿子,又是王爷,势力还是有的。
孙秀既然不用司马冏,觉得留在身边一定是个祸害,就找个理由把司马冏调到地方去了。
孙秀觉得司马冏不在身边,就没有威胁了,可见他的智商比司马伦也就高了那么一点点。
司马冏身在外地,心里可是挂着都城,到洛阳城来,觉得叶枫还对脾气,就到叶枫府上来坐一坐。
当然,叶枫对他也是好酒好菜伺候着,来不得半点儿怠慢。酒过三巡,司马冏的牢骚就来了:“太师太傅呀,你本是三朝的重臣,又是老皇上司马遹的老师,如今老皇上被关在金庸城里,你心里难道就没有点儿想法吗?”
“想法什么,脑袋还在,心里挺满足的。要是脑袋不在了,找谁说理去?”叶枫在他跟前装迷糊。
司马冏一个劲地摇头:“我说太师太傅呀,你太老实了。凭你的能力,凭你的战功,真是小人得志,老实人受气。”
叶枫在他面前,装得很可怜:“像我这把年纪了,吃点喝点也就算了,哪有什么受气不受气的。想当年,贾南风给我受那么大的气,不也忍过来了。相比而言,新皇上对我好多了。”
司马冏还是一个劲地摇头:“一个司马伦,一个孙秀,两个人把大晋朝糟践毁了,如今是朝纲混乱,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不干正事,朝廷都成什么样子了?像你这样的股肱之臣都不管这事,那国家真是没救了。”
叶枫一个劲地叹气,一副埋汰相:“朝廷几次动乱,脑袋能长在脖子上就不错了。我还想什么,穷则独善其身,能坐在这里喝口酒,吃口肉心里挺满足的。”
司马冏见叶枫怎么说也不上套,胸脯子一拍,对叶枫豪气地说:“太师太傅呀,我真要是闹出点什么动静来,你是站在司马伦一边,还是站在我这一边?”
叶枫一听,心里一惊,暗想道,这是司马冏逼我摊牌呀!但是表面上假装生气,大呼道:“齐王司马冏,你这不是说得反话吗?你就不怕我到司马伦那里告上一状,叫你全家夷灭三族。”
司马冏嘿嘿一笑:“太师太傅是什么人品,我还能不知道?量你也不会把我的话,告到司马伦那里,要真是那样,你恐怕也脱不了干系?!”
听到司马冏把自己的想法点破,叶枫也嘻嘻一笑,说:“齐王啊,咱俩是什么关系,我能不站在你这一边。再说,你这人,好为国为民着想,站在你这一边,也是站在正义一边啊!”
司马冏点了点头,心想,这个老滑头,尽玩虚的,我给他来点实的,让他出出血。司马冏笑了笑,又说道:“太师太傅呀,我给你借点东西如何?”
叶枫急忙摆着手说:“我就这点儿家当,比不得你们,借银子借地可是没有,看看……看看……几乎就是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啊!”
司马冏看着叶枫的眼睛,小声说:“我也不给你借银子,不给你借地,就借你的300支步枪,一万发子弹如何?”
叶枫一听,急忙捂着牙说:“哎呀!哎呀!牙疼病又犯了,疼死我了。你刚才说得什么?”
司马冏继续说:“想借你的300支步枪,一万发子弹?”
叶枫赶紧摇了摇头:“那不行!那不行!那是李铁刚的事儿,我怎么能当了他的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