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我还是妥协了,心底是无限的悲哀。有谁会看着自己心爱的人与另一个在自己面前恩爱?突然间,我就理解了那些活在深宫大院里的女子了。
百里无忧,我只希望你好,我只想看着你,为看你一眼,日日夜夜饱受煎熬。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何你会一直是我心头的朱砂痣。
世界那么大,为什么就没有人能比你让我难忘?
百里无忧和他的情人寿眉就此住了下来,认识许多年,这是我第一次见百里无忧照顾一个人。虽是第一次,却能很清晰的感受到他对她的温柔。
寿眉身子不好,需要大量的奇珍异草养着。我看着那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像个中年大叔一样努力操持生意,拼命的赚钱,他开了家伞坊,手上长长磨出泡来。他为丢了一把伞而斤斤计较,他时常来医馆蹭饭,就连做的新衣裳,也要和我一同去好节省开销。
姬宫涅很是讨厌他一个男人这样,每次都说一些刻薄的话,但我知道,他不是这样的人。
如果可以,谁愿意厚着脸皮蹭吃蹭喝、被人戳脊梁骨?
他家里有病人,能省一点是一点了。
后来的日子,稀疏平常,我看病,他开店,寿眉耗钱,姬宫涅帮忙打理医馆,我们四个人在杭州处的十分和谐。
姬宫涅总是帮着我,那个寡言的男人最喜欢的事似乎就是跟着我去办一件又一件危险的事,我也乐得有人陪我,至少这样,我就不会想起百里无忧。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看病、处理发生在杭州城的灵异事件,努力为杭州城的安宁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如果不是那件事,我死活都不会怀疑到百里无忧的头上去的。
在杭州城的日子里,有一天,我遇到了个只有一半魂魄的女人,这件事比我以往处理过的任何一件灵异事件都要复杂,因为它不止是一件恶性连环杀人案带来的恶果,也不单纯是两个年轻人之间的爱情,还牵涉了传说中歇息在昆仑镜中的魅族。
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我怀疑到了百里无忧的头上。
即便我的心里有再多的不情愿,也不得不将胭脂匠一案里的白衣和此案中的白衣联系在一起,再结合土地神给的信息,加上白无常躲躲闪闪的眼神和百里无忧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解释,一切矛头,都指向了百里无忧。
第一次,我徇私枉法,选择了沉默。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不说,只要他还没做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中。
情迷双目,是这世间最可怕的事。纣王为妲己杀了大臣比干,发明了炮烙之刑博得美人儿欢心;幽王为褒姒点燃烽火台,三千诸侯任他戏弄,只为换她一笑;东方琉璃为百里无忧瞒下罪行,枉顾天下苍生,只因为,她爱他。
可我的爱情一文不值。
我以性命相护百里无忧,在他心里,我还是甲乙丙丁。
不,或许我比甲乙丙丁更值钱一些,因为我是头有着千年修行的白泽兽,能够救他心爱的女人。
他为她对我极尽侮辱之能,却还敢厚着脸皮来求我救她。
不对,应该说是命令才更为贴切一些。
在他眼里,我做什么都是欠他的,都是应该的。
他不知道我东方琉璃身上的傲气。
我甚至怕他伤心难过,帮着寿眉瞒下了她的秘密,偷偷的为她治疗。
可即便如此,即便如此,他也感受不到我一丁点的好。在他心里,哪怕寿眉放个屁也是香的,而我再怎么努力,也不过是个炮灰而已。
我不比寿眉差,论出身、论才情、论相貌,一点都不比她差,我只是输给了,他不爱我。
他不爱我,所以我的付出他都视而不见;他不爱我,所以我有多好他也视若枉闻;他不爱我,所以我的存在,除了被利用,再无其他价值。
他不爱我,我的爱之于他就成了负担。
在凡间数百年,杭州几年,我没有因为形形*的人间悲剧而动了摒弃红尘的心思,却独独因为他而决定放弃。
我是真的累了。
我已想好,等寿眉熬过去,或者熬不过去,我就收拾包袱回昆山,继续过我苦行僧般的生活。
是否成仙已不重要,我只是不想再看见他,我怕我再呆在他身边,我会控制不住自己。
爱过一次就好,痛过一次就够。
再见了,百里无忧,那个我用了我所以的青春年少年华岁月爱过的人。
世事难料,大约摸说的就是如此吧。
在我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他的时候,老天爷狠狠和我开了个玩笑,笃定了我在这段感情里一定是个牺牲品的地位。
百里无忧找上门来,要我救寿眉。
也不知道他是自哪听来的这个可怕的法子,忽悠着我把内丹让给寿眉。
他语气温柔,一遍遍的和我解释保证一定会没事。
“只是借用一下你的内丹,然后再用真气在寿眉体内走一遍,没事的,相信我。”
爱情,真是伟大呢。
伟大到昔日翩翩公子百里无忧也不惜开口骗人,只为救回他心爱的女人。
但不好意思,且先不论他这般说我心凉到如何地步。我东方琉璃,向来敢爱敢恨,但也不是二傻子,我爱百里无忧,我可以为他放弃生命,但我还没傻到、或者说是菩萨心肠到爱屋及乌的为他心爱的女人割舍我千年道行,斩断我白泽一族最后血脉。
所以我拒绝了他。
百里无忧立马换了副嘴脸,暴跳如雷,指责我冷血无情。
呵,我冷血无情?你逼着我去死,你就不冷血无情了?寿眉的命是命,我的就不是了吗?而且,你知道她的身份吗?她可是下任鬼母,按照幽冥那边和虞山紧张的关系,谁知道救了她会是什么局面?万一她和她母亲一个德行呢?那你可为天下苍生考虑过?
无情冷血的人有,但绝不是我东方琉璃。
情迷双目的百里无忧,你到底只是被爱迷了双眼,辩不得忠贞义胆,还是说,根本就是枉顾天下苍生,不稀罕除了她以外的任何?
百里无忧,我只希望你好,我只想看着你,为看你一眼,日日夜夜饱受煎熬。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何你会一直是我心头的朱砂痣。
世界那么大,为什么就没有人能比你让我难忘?
百里无忧和他的情人寿眉就此住了下来,认识许多年,这是我第一次见百里无忧照顾一个人。虽是第一次,却能很清晰的感受到他对她的温柔。
寿眉身子不好,需要大量的奇珍异草养着。我看着那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像个中年大叔一样努力操持生意,拼命的赚钱,他开了家伞坊,手上长长磨出泡来。他为丢了一把伞而斤斤计较,他时常来医馆蹭饭,就连做的新衣裳,也要和我一同去好节省开销。
姬宫涅很是讨厌他一个男人这样,每次都说一些刻薄的话,但我知道,他不是这样的人。
如果可以,谁愿意厚着脸皮蹭吃蹭喝、被人戳脊梁骨?
他家里有病人,能省一点是一点了。
后来的日子,稀疏平常,我看病,他开店,寿眉耗钱,姬宫涅帮忙打理医馆,我们四个人在杭州处的十分和谐。
姬宫涅总是帮着我,那个寡言的男人最喜欢的事似乎就是跟着我去办一件又一件危险的事,我也乐得有人陪我,至少这样,我就不会想起百里无忧。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看病、处理发生在杭州城的灵异事件,努力为杭州城的安宁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如果不是那件事,我死活都不会怀疑到百里无忧的头上去的。
在杭州城的日子里,有一天,我遇到了个只有一半魂魄的女人,这件事比我以往处理过的任何一件灵异事件都要复杂,因为它不止是一件恶性连环杀人案带来的恶果,也不单纯是两个年轻人之间的爱情,还牵涉了传说中歇息在昆仑镜中的魅族。
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我怀疑到了百里无忧的头上。
即便我的心里有再多的不情愿,也不得不将胭脂匠一案里的白衣和此案中的白衣联系在一起,再结合土地神给的信息,加上白无常躲躲闪闪的眼神和百里无忧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解释,一切矛头,都指向了百里无忧。
第一次,我徇私枉法,选择了沉默。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不说,只要他还没做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中。
情迷双目,是这世间最可怕的事。纣王为妲己杀了大臣比干,发明了炮烙之刑博得美人儿欢心;幽王为褒姒点燃烽火台,三千诸侯任他戏弄,只为换她一笑;东方琉璃为百里无忧瞒下罪行,枉顾天下苍生,只因为,她爱他。
可我的爱情一文不值。
我以性命相护百里无忧,在他心里,我还是甲乙丙丁。
不,或许我比甲乙丙丁更值钱一些,因为我是头有着千年修行的白泽兽,能够救他心爱的女人。
他为她对我极尽侮辱之能,却还敢厚着脸皮来求我救她。
不对,应该说是命令才更为贴切一些。
在他眼里,我做什么都是欠他的,都是应该的。
他不知道我东方琉璃身上的傲气。
我甚至怕他伤心难过,帮着寿眉瞒下了她的秘密,偷偷的为她治疗。
可即便如此,即便如此,他也感受不到我一丁点的好。在他心里,哪怕寿眉放个屁也是香的,而我再怎么努力,也不过是个炮灰而已。
我不比寿眉差,论出身、论才情、论相貌,一点都不比她差,我只是输给了,他不爱我。
他不爱我,所以我的付出他都视而不见;他不爱我,所以我有多好他也视若枉闻;他不爱我,所以我的存在,除了被利用,再无其他价值。
他不爱我,我的爱之于他就成了负担。
在凡间数百年,杭州几年,我没有因为形形*的人间悲剧而动了摒弃红尘的心思,却独独因为他而决定放弃。
我是真的累了。
我已想好,等寿眉熬过去,或者熬不过去,我就收拾包袱回昆山,继续过我苦行僧般的生活。
是否成仙已不重要,我只是不想再看见他,我怕我再呆在他身边,我会控制不住自己。
爱过一次就好,痛过一次就够。
再见了,百里无忧,那个我用了我所以的青春年少年华岁月爱过的人。
世事难料,大约摸说的就是如此吧。
在我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他的时候,老天爷狠狠和我开了个玩笑,笃定了我在这段感情里一定是个牺牲品的地位。
百里无忧找上门来,要我救寿眉。
也不知道他是自哪听来的这个可怕的法子,忽悠着我把内丹让给寿眉。
他语气温柔,一遍遍的和我解释保证一定会没事。
“只是借用一下你的内丹,然后再用真气在寿眉体内走一遍,没事的,相信我。”
爱情,真是伟大呢。
伟大到昔日翩翩公子百里无忧也不惜开口骗人,只为救回他心爱的女人。
但不好意思,且先不论他这般说我心凉到如何地步。我东方琉璃,向来敢爱敢恨,但也不是二傻子,我爱百里无忧,我可以为他放弃生命,但我还没傻到、或者说是菩萨心肠到爱屋及乌的为他心爱的女人割舍我千年道行,斩断我白泽一族最后血脉。
所以我拒绝了他。
百里无忧立马换了副嘴脸,暴跳如雷,指责我冷血无情。
呵,我冷血无情?你逼着我去死,你就不冷血无情了?寿眉的命是命,我的就不是了吗?而且,你知道她的身份吗?她可是下任鬼母,按照幽冥那边和虞山紧张的关系,谁知道救了她会是什么局面?万一她和她母亲一个德行呢?那你可为天下苍生考虑过?
无情冷血的人有,但绝不是我东方琉璃。
情迷双目的百里无忧,你到底只是被爱迷了双眼,辩不得忠贞义胆,还是说,根本就是枉顾天下苍生,不稀罕除了她以外的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