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婚姻束缚双方都已经太久了,伤害也太大……
    离婚让他心理上终于轻松了很多,结束掉才比较正确吧。
    罗格朗先生想了想,又安下心神。
    为了让菲莉亚熟悉新家的环境,罗格朗先生这几天并没有带菲莉亚出门,而是让她把家的里里外外都跑了一遍,差不多把家的格局和周围的交通线路、公共设施都弄清楚了。
    这一片居民区的住户大概有十几户,大多都是和罗格朗先生一样的外地生意人,另外还有一些世代住在王城的本土居民。附近的设备很齐全,基本上不会有不方便的地方,菲莉亚甚至找到几家不远的武器店和一家社区图书馆。
    罗格朗先生好像在前往南淖湾期间积累了很多工作,因此时不时就要往外面跑,不在外面的时候就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不过为了不让菲莉亚觉得不舒服暂时没有往家里带客人……其实听女仆说,罗格朗先生除了生意伙伴以外,本来也很少有客人。
    菲莉亚能感觉到罗格朗先生的确是个相当繁忙的人,另外,王城紧张的生活状态也和南泥湾的悠闲完全不同,偶尔从窗口往外看,路上的马车和行人看上去都是匆匆忙忙的,只有星期天的时候会好一些。
    一个多星期以后,菲莉亚基本和房子里的女仆以及管家混熟了。
    除去管家乔治有点严肃,年纪又较大,菲莉亚有些怕他以外,两个女仆都是年轻未婚出来谋生计的姑娘,一个十六岁,一个二十四岁,平时叽叽喳喳地说起话来很亲热,和在学校里的感觉差不多,让菲莉亚觉得十分容易亲近。
    “我下半年就要辞职啦!”十六岁的那个女仆特别甜蜜地和菲莉亚说,“虽然先生给得工资不错,也不像其他那些爱骂人的有钱人那么苛刻,但是我就要结婚了!”
    她展示了自己纤细手指上的订婚戒指,菲莉亚好奇地看去,那是一枚刻着字的银白色细戒,被白色的皮肤衬得亮闪闪的。
    “恭喜你。”菲莉亚惊讶地说,且不说这个女仆是两个女仆里年纪比较小的一位,她才比自己大四岁……
    总觉得结婚什么的还很遥远的菲莉亚,顿时有些奇怪的感觉。
    小女仆笑嘻嘻地道:“我的未婚夫有自己的房子,只不过离市区远一点……以后我只要做自己家里的工作就好了。露西,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你都二十四了!”
    露西是另一个女仆的名字,她把夹杂着棕丝的浅金色头发都包在白色的头巾里,看上去很干净利落。
    “没什么,我不太急。”露西理了理头巾,顿了顿道,“以后再找这样的工作,就不像现在一样容易了。”
    小女仆睁大眼睛,满脸不信:“你骗谁呢,我知道你在相亲。还有你参加那个什么奇怪的组织,我是不懂啦……我们只不过是女仆而已,又没什么前途,早点结婚有什么不好。你还想像乔治一样当管家吗?”
    露西皱起眉头,张嘴想说话,但小女仆没有理她,而是又好奇地看菲莉亚。
    “菲莉亚小姐,我们夫人……唔,前夫人,是什么样的人啊?听乔治说这次先生回去就是和夫人离婚的,为什么呀?夫人出轨了吗?”
    “没有……我也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离婚。”菲莉亚低落下来,她不喜欢这个话题,也不想回答,平时都刻意忘掉的。
    按照罗格朗先生和哥哥的说法,这段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破灭是迟早的事。
    露西不高兴地道:“你怎么知道不是先生做了对不起太太的事?”
    “先生的情况我们都清楚呀!他平时来往的对象不是生意伙伴,就是约克森女士了,但那个约克森女士和男人又有什么区别啦?”小女仆撅起嘴,不满地回答,“再说,我们在这里工作都这么多年了,一次都没有见过太太,也没见过传说中的少爷,一年才有几封信……连菲莉亚小姐也是最近才来的呢!先生以前什么都没有就一个人来了王城,好不容易才站稳脚跟……先生这么忙,回不去,他们怎么也不来看看先生啊?”
    “……菲莉亚小姐还站在这里呢。”露西忍不住提醒道。
    小女仆仿佛这才反应过来,眨了眨眼睛,闭嘴了。
    菲莉亚有点尴尬。
    王城与南淖湾隔得很远,其实本来一年就传不了几封信。
    至于拜访……
    “妈妈她可能是……不想打扰爸爸吧?”菲莉亚想了想,道。
    “怎么会是打扰,太奇怪了吧?”小女仆跺跺脚道,“先生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又没有人来看他……我常常看见他一个人对着墙发呆呢。菲莉亚小姐,你可能不知道,你来之前我还从来没见先生这么开心过,你数数看,他上个星期都笑了多少次啦?”
    这一点露西倒是觉得没什么错,她考虑一下,点头道:“好像是,先生虽然以前就很温和,但心情总是不好的样子。小姐来了以后,就算不怎么和先生说话,我也感觉先生的状态好像不错。”
    ……
    这个时候,罗格朗夫人正在整理家中的旧东西。
    一旦接受事实以后,她发现离婚的生活也并不像想象中那样难熬,反而是十几年来少有的平静。至少,她终于借着清理罗格朗先生东西,找到了好好打扫一下仓库的机会。
    这个仓库里的东西很多都是上一辈乃至上上辈传下来的,罗格朗夫人世代都住在南淖湾,因此莫名其妙的玩意攒下来许多。
    罗格朗夫人找到很多她已经遗忘掉的东西,比如小时候喜欢的玩具、学生时代爱看的书。她还发现不少菲莉亚以前用的东西,望着这些,她有种想要掉眼泪的冲动。
    ……菲莉亚去了王城,她过得好吗?
    罗格朗夫人忽然发现,她以前一直强迫菲莉亚学习,希望她将来能到王城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却从来没有问过她想不想去。菲莉亚……她喜欢王城吗?
    忽然,罗格朗夫人的手顿住了。
    她在仓库中找到一幅画,上面是一个相当美丽雍容的美人,她穿着华美的衣装,戴着镶满宝石的王冠,从画中望着罗格朗夫人,眼神有些锐利。
    罗格朗夫人先是一愣,接着伸手擦了擦画的右下角,上面果然写着这个女人的名字。
    艾丽西亚·琼斯。
    那位曾令南淖湾无比自豪荣耀的王妃。
    望着上面既熟悉又陌生的姓氏,罗格朗夫人忽然有点愣神。
    她嫁给罗格朗先生已经太久了,久到每天忙于相夫教子、忙于和邻居家的太太攀比丈夫、忙于嘲讽这个贫穷落后的地方、忙于自怨自艾自己生于乡下城镇的命运、忙于每天做梦借着女儿或者丈夫成为城里人,并为此责骂和嫌弃无法为自己达成梦想的儿子……她已经忘记了很多事。
    比如,在成为罗格朗夫人以前,她有一个叫做安娜贝尔·琼斯的名字。
    那位被历史渐渐遗忘的那位百年前的王妃的后裔……
    不,她并不是被历史遗忘的,她是被人们强行遗忘的。
    那位王妃生前做了太多惊世骇俗的事。
    她原本是个优秀的勇者,使用巨剑,天赋异禀,据说能够单手举起巨石。她曾经杀死过一任魔族女王,在接受表彰的仪式上,当时的国王对她一见钟情,并娶她做王妃。
    对于一个出生南淖湾平民家庭的少女来说,嫁入王室似乎是无比荣耀的事,因此没有人问她的意见,也没有人想到她会做之后的事。
    弑亲,杀夫,夺位。
    在海波里恩,人们允许女人担任社会工作,允许女人拥有私产,但他们似乎仍然不觉得女人应该掌控权力。
    于是,在那位惊世骇俗的王妃艾丽西亚死后,人们将她的孩子赶回老家,重新拥立老国王的侄子为王,并对这段历史闭口不谈,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就连她的孩子都告诉族谱中的女孩,要做一个好女人,听从丈夫的安排,管好家里的事,不要给在外打拼的丈夫添麻烦。
    于是,她的事就在统一的缄默中被渐渐遗忘。
    事实上,比起王妃艾丽西亚,那个女人更适合另一个名字--女王,艾丽西亚。
    罗格朗夫人轻放在地上的手默地收紧。
    结婚时铺上的如今已经陈旧的木地板,碎成一片。
    第62章
    等罗格朗先生将这段时间积累下的所有工作处理完,已经又是几天后的事了。
    “抱歉,菲莉亚,这段时间都没有空陪你,你很无聊吧?”罗格朗先生愧疚地说,“最近几天我都空下来了,我带你去城里逛逛,怎么样?”
    其实菲莉亚并没有觉得特别无聊,对她来说,这里还是个新环境,光是熟悉就需要好几天了。她还可以和铁饼聊天。她的铁饼好像特别怕寂寞,只要菲莉亚离开太久就会“嘤嘤嘤”个不停。
    而且……
    之前从女仆那里听了些罗格朗先生的事以后,菲莉亚对父亲的感觉变得更复杂了。
    “真的不会太麻烦你吗?”菲莉亚想了想,问。
    “怎么会,”罗格朗先生笑道,“假期就是用来陪你玩的啊。我去让乔治准备马车。”
    罗格朗先生的家离市区并不太远,坐上马车后没过多久,他们就到了商业区。又过了一会儿,马车在一间门面看上去很不错的店铺门口停下。
    看到店面的名字,菲莉亚不由得愣了愣。
    “那个时候你刚出生,这家店和你一样是新生儿,所以就用你的名字命名了。”罗格朗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另外在王国之心的其他地区有两家分店是马丁和安娜贝尔……”
    他稍微顿了顿。
    “你知道你妈妈叫安娜贝尔吗?她好像觉得这个名字土气,不是很喜欢,所以很少提,小时候就不喜欢我们这么叫她。我倒是认为挺可爱的呢……”
    菲莉亚点点头。
    她在家里的证件和暑假作业的家长签名上见过母亲的名字,这么重要的事情不会忘掉的。
    等走到店里,一致穿着正装的店员显然都认识罗格朗先生,纷纷恭敬地打招呼。这里和南淖湾的商店都不太一样,它异常得干净,地上的瓷砖亮闪闪的,能照出人影。店面很宽敞,却只有零零落落的几个展示架,里面摆放着用玻璃罩罩好的商品。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店面给菲莉亚一种很有压力的感觉,如果不是罗格朗先生在的话,她是不敢进来的,这里的东西一看就相当昂贵。
    但菲莉亚来不及注意这些太久,她看见了摆在架子上像是的商品,不由得眨了眨眼睛。
    “知道这是什么吗?”罗格朗先生有些自豪地道,“在海波里恩还没有和我们一样的商人,所以目前生意还不错。”
    他顿了顿。
    “菲莉亚,你知不知道王国之心这一带,包括周围更大的地区,以前都是矮人遗址?”
    菲莉亚在学校的地理课和历史课上都学到过,目前海波里恩的中心地区,包括王国之心、南淖湾北部、无人沙海西部都在数千年前曾经是矮人一族的领土,不过最主要还是王国之心,王国之心的大部分土地都曾是矮人的家园。
    距离矮人被人类灭亡已经有上千年,但他们繁荣的文化直到如今都依然辉煌。即使现在,人类使用的大量技术都是矮人开发出来的。这个种族当年是所有族群中最矮小的,没有高大强健的体魄,而且既不像精灵天生受母树的庇护,又不似魔族擅长操纵魔法,他们生存所凭借的,是聪明的头脑和发达的炼金术,他们制造火器来攻击,制造高大又能被操纵的铠甲来弥补生理上的缺陷,他们还能够制造战斗力强悍的木或铁人偶来代替自己战斗……一度,矮人的足迹几乎遍布整个大陆。
    比如今天人类还在使用的制作魔杖的方法,就是矮人最先发明的。
    不过,矮人天性中的固执以及对传统的过于执着最终害了他们,他们不如人类那么思维灵活。在一次次智慧博弈的战争后,最后一批矮人全部被困在当时矮人帝国的国家研究所中,那里是矮人千万年来天赋经验财富的凝聚之地。最后的矮人直到最后一刻也拒绝让他们的财产遭受掠夺,于是引爆了整个研究所。
    矮人灭族的同时,大陆的炼金术成就亦倒退几千年,无数珍贵的资料和技术就此断绝,从此到底是先有魔法还是先有魔杖成了至今魔法研究者及哲学家都争论不休无法解答的问题。
    要知道传说中的魔法创始人杰克·格林是个人类,他现存所有的活动遗迹全都位于远古的人类王国,即风刃地区和西方高原。如果没有魔杖的话,他是怎么发现的魔法?如果没有魔法的话,矮人为什么要发明魔杖?
    再联想到杰克·格林有个形影不离的矮人同伴,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有了更多可能的解释。
    从目前已有的证据来看,魔族是在魔法诞生后,经过不知道多少年才从人类中延伸出的体质更适应使用魔法的新种族,后来建立自己的国家,和原本的人类完全区别开来。至于精灵,则是母树在孕育过程中改变原本精灵的体质,诞生了能够任意使用魔法的新精灵,即繁衍至今的精灵族。
    总之,如今的世界是由无数远古的谜团堆砌而成的,而这些谜团的答案,全都埋葬在矮人覆灭的最后一仗之中,令万千学者捶胸顿足。
    矮人文化知识的丰富程度远远超过人们想象的极限,现在海波里恩的学者们还在努力开发尚存的遗址,希望能找到矮人留下的珍贵技术。然而矮人是极其排外的种族,除去杰克·格林那个名字长得根本记不住的矮人同伴,从没听说过有别的矮人和外族有所牵扯;他们对自己的技术亦相当吝啬,甚至有些秘术是靠口口相传来防止被外族偷窃,所以开发遗址的难度极高,进展一直缓慢。
    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上课内容后,再看罗格朗先生放在玻璃柜里的东西,菲莉亚顿时睁大眼睛:“……这些是矮人机械?”
    “对。”罗格朗先生弯起嘴角笑起来,“不过只是一些小型、基础的,大型的机械我们还在研究,暂时做不出来。”
    罗格朗先生将柜子里那只木马拿出来,转了几圈发条,刚一松手,木马用螺丝和木条固定的关节就活动起来,动作如同真马一般。罗格朗先生将他放在玻璃柜的平台上,它就自由地跑动起来,跑到边缘处,还知道转个弯继续跑。
    菲莉亚惊奇地看着木马,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以前顶多是在教科书上看到所谓矮人机械的概念图。
    如果将这种小马做大的话,它岂不是可以代替真的马拉车?而且不需要休息,只要定时上发条就好……
    “矮人遗迹里开发出来的技术通常都是很昂贵的,但那些一般指得是能用上的武器、药剂之类的技术资料。像这种机械类的,以前因为没人能做出来,所以简直是废纸,只能当做古董使用,数量相对来说也不少,一开始价格很低,我就收购了几张,本来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做的。不过最近几年,我们做出一些机械以后,其他人也在收购,图纸的市场价就被越抬越高了。”罗格朗先生颇为苦恼地道,“但我们目前还是只能做出小型机械,一般是卖给贵族或富商当稀奇的玩具或者小工具之类的,价格比较昂贵,市场不是很大。大型机械的图纸虽然也买了几张研究,但目前还没有头绪,有几个关键部分的组装无论如何都……抱歉,菲莉亚,你对这种事没什么兴趣吧。”
    菲莉亚赶紧摆手:“不、不会,我听着呢!”就是听不太懂。
    罗格朗先生叹了口气,他又不是没看见菲莉亚迷茫的眼神。
    大部分人都会觉得矮人机械很有趣,但它的制作过程和销售运作就变得枯燥乏味,大家都没什么有耐心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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