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锦,这件礼服又是你自己的设计的?”
    安市淑女团的休息室里,几个女孩正在宽大的穿衣镜前整理仪容。林瑾悦看见牧锦身上那件飘逸的长裙,禁不住问道。
    牧锦在镜子里冲她一笑,“是的。这次过来我穿的所有衣服全部是我自己设计的。”
    “真的吗?”不仅林瑾悦,其他人都惊叹了。
    卫红正在为她调整腋下的衣缝,老板这么年轻又能干,她也十分自豪。william更是在一旁用手帕捂住嘴笑,“牧小姐就是这么厉害。”
    “不是让你叫我阿锦吗。”
    “是是是……阿锦。”
    只有邓朝华没说话,站在一旁看着卫红的动作,她好像也在笑,但是心里嫉妒得发酸。
    满屋子的女孩身上穿的,脸上用的,耳朵上、脖子上挂的,是她梦见过却绝对买不起的。凭什么她们就能那么轻松的拥有!
    ☆、第87章 情知起90
    第九十章
    舞会时间终于到了!
    对于这些初入社交圈,对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充满了憧憬与好奇心的少女来说,舞会几乎就是王子与公主相遇之所的代名词。
    富丽堂皇的拱形宴会厅,吊着四个璀璨夺目的巨型水晶灯,将整个大厅照耀得明光烁亮,切割成多面的玻璃墙体感觉灿烂辉煌,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照映着浅浅的人影,一群群少女身着曼妙的长裙结伴同行,高跟鞋摇曳生姿,花团锦簇,香风扑面。
    牧锦进入大厅时,有种进入了中世纪电影的错觉,顿时一阵迷离恍惚。
    上辈子,她从来没有像样的参加过一场舞会。刚回到家时,因为礼仪不得体,加之完全不会跳舞,所以原本家里打算为她个人举办的介绍舞会最终流产。反而是魏熙然的生日宴会如期举行,当然,也是她的生日宴会,只不过,主角并不是她。她只是匆匆忙忙套着自己不习惯的礼服,别别扭扭地在舞会上亮了相。
    本来景山的人们对她的容貌都极其惊艳,也有了结交之意,可舞会开始没多久,她就莫名其妙的滑倒在地,鞋跟也踩断了,礼服长裙撕破,甚至大腿都露了出来,还撞翻了一个端着酒杯的服务生。酒杯破碎,一地猩红色的液体。她惊慌失措地抬起手,发现手腕上也沾着同色的液体,不知是血还是酒。
    她看见,人群的后面,魏熙然捂着嘴忍笑。而她的未婚夫,却脸色发青地瞪着她,完全没有伸手过来扶一把的打算。
    那天她是怎么站起来,怎么回到房间里的,已经完全忘记了。楼下的人群也遗忘了她,甚至没有任何一个佣人过来帮她处理伤口。她从出现到离开,只在舞会上呆了不到十分钟,然后就彻底地消失在牧家的楼上。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谁来也不开门。
    舞会结束后,父母同时去看望她。她能感觉得出,他们对她极其失望。——也对,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偏偏她还把一切都搞砸了。
    她那时混身是刺,只觉得母亲的蹙眉与眼泪、父亲的叹息与勉励是对她进一步的羞辱。
    ……此后,她便成了舞会绝缘体,没有人邀请她参加舞会,她自己对舞会也充满了厌恶及恐惧的心理。
    后来她到了京城,认识了一位逆境中求生存的女明星苏云华。是她让她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光,重新找回了存在的价值以及意义。她在苏云华的鼓励下,振作精神,开始学习她之前厌弃的礼仪、化妆、服饰等课程。然后对服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从而去法学系统的学习服装设计。
    算一算,她认识苏云华的时候,苏云华已经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在大荧幕小屏幕上塑造了无数个脍炙人口的影视形象,但那是在七年之后。现在的苏云华,应该才刚刚入行不久……
    “阿锦,该去那边准备了。”高新妍拍了拍她的肩膀,打断了她的思维。
    “哦,好的。”牧锦对她笑了笑,微微提起裙子,小心翼翼地迈开了步伐。
    舞会正式开始,每个少女还会被重新介绍一次,主要是介绍给今晚的嘉宾和舞伴们。舞伴在第一天的欢迎晚宴时并未出现,当前就是让他们认识各位淑女的好机会。
    “……这位是京城的唐筠瑶小姐,唐小姐是莫斯科大剧院的芭蕾舞者……”这次司仪首先从京城的淑女开始介绍。
    唐筠瑶的一颦一笑都仿佛油画中的春之女神,典雅、明媚,风华绝代。她轻启朱唇对着麦克风道:“今夜是人生中最绚烂多姿的时刻,希望大家也与我一样。”
    声音清冽动听,举止简直是完美的礼仪典范。
    下面,人群中正在寻找牧锦的孟令晨听了,都忍不住将目光投向台上耀眼的女孩,赞道:“那个开国元勋唐家的公主?嗯,她和阿锦是不一样的两种美。”
    顾震苏闲闲地瞥他一眼,对他的看法不予置评。
    孟令煊敲了敲小弟的脑袋,“又有你什么事儿了!一会儿你少跟淑女们乱说话,知道吗?”
    孟令晨怨恨地瞪自己二哥一眼,离开了他手能够碰到自己脑袋的距离。
    江劭峥并没跟他们一起,他独自一个倚靠在大厅侧面的圆柱旁,眼中若有所思,不知在想些什么。
    这样的舞会其实是有一些独特的含义在内的,最高规格的淑女和最高规格的绅士,无论男女,都来自最显赫的家族,或者个人非常有能力。这代表着今晚这片穹顶这下,有可能出现计划外的某些情绪,比如……怦然心动。
    江劭峥是带着目的来的。他和顾震苏、孟家兄弟不同,那两家都是当之无愧的顶级豪门,他们被邀请是理所当然的事,而他,却是因为“安市双杰”的名头,以及他自己在投资方面的出众表现,才被组委会列为了参加舞会的人选。
    他已经研究过二十五位淑女了,脑中早已有了她们的资料,其中京城的这位唐筠瑶自然是最佳的伴侣选择,但唐筠瑶是独女,这样的女孩,她的婚姻一定会慎之又慎,她的家族一定不会看上江家这样的家世。
    另外,海市的那位船运世家的千金梁含颖也是不错的良配。她家中有个弟弟,这就代表着她的婚姻也许更自由,可以自主。只要得到她的青睐……
    江劭峥在那群等待的淑女中寻找着梁含颖的身影,但是渐渐的,他却被另一道更加飘逸绝美的身影所吸引。嫩如初雪的脸蛋上,一双勾魂摄魄的桃花眼,秀气挺直的琼鼻,娇艳欲滴的花瓣唇。
    江劭峥从出神的状态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又在遥望牧锦。霎时产生了动摇的心理。不,不可以,他肩上担负着江家,他要让江家在他手上攀上巅峰,成为顾孟二家那样的存在。他不可以随心所欲,他是有责任的。
    江劭峥从路过的服务生手中取过一杯苦酒,一饮而尽。
    “这位是来自安市的牧锦小姐,牧小姐志向高远,如今已经在筹备自己的独立品牌……”
    牧锦镇定心神,从容地抬起脚步,走上了短短的台阶,站在介绍台中央,她四下里一望。那双美妙的明眸瞬间顾盼生辉,如寒星,似烟波,波光潋滟,秋水盈盈。场中出现了短暂的静谧,人人屏住了呼吸。
    今晚的牧锦,是特意打扮过的,她美得惊人!
    ☆、第88章 情知起91
    第九十一章
    多年以后,有衣评人提起牧锦在这次淑女盛会舞会上的表现,依然记忆犹新,用了这样的句子来形容:
    “这位小姐拥有顶级的美貌,在她这个最受天神宠爱的年龄,她肆无忌惮的绽放着最娇艳的魅力。另外,她仿佛在与她身上的轻纱长裙谈恋爱,柔软而轻盈的布料紧裹着她的娇躯,仿佛在膜拜与宠爱她的身体。她奇异地将清纯典雅与魅惑性感结合在一起,然而却没有人敢对她兴起任何唐突之心。”
    今天的牧锦完全解放了所有束缚自己的拘谨,她想要在这次的舞会上留下完美的回忆。
    世界上最令眼睛感到清新舒适的薄荷绿颜色,斜肩的惊艳设计,上面贴合身体,下面浪漫飘逸,一片一片精心手工制作的花朵简单的点缀在肩与腰上。长裙走动间依稀有透视感,但又会让人觉得那是错觉,只因那轻纱布料选择太美妙,轻裹着一双小鹿般高挑健美的长腿,裙底似浪花翻滚,隐隐约约露出一双裸色的小尖头高跟鞋。
    这是一种青春的可爱的性感,却又带着十足的仙气。相比其他女孩在这种场合略微的放不开或者用力过度,牧锦拿出了自己所有的实力,展现了骄傲又淡定的气场。
    她的妆容也由william精心打造过了,为了她今晚的造型,william简直殚精竭虑,前一晚上还愁得差点睡不着觉。最终这款带着仙气与俏皮的妆容终于成功完成。牧锦的眉毛比较粗黑,william将它修得细了一点,然后在周围使用淡色的眉米分,显得立体感十足,眼线沿着睫毛轻轻画就,尾部略微上挑,使牧锦微带桃花的杏核眼更加灵动生姿。今天的唇更有层次,从深玫到浅米分,丰美而娇嫩。
    她的发型更加占尽了先机,在慵懒的蓬松挽发还没有流行起来的这一年,牧锦这一头看似凌乱却乱中有序的挽发,简直将她的脸庞衬托得倾国倾城、千娇百媚。
    在场的《伊人风尚》杂志时尚总监喃喃道:“这是神所偏爱的少女,这是女神都要嫉妒的少女……”
    毫无破绽、比例完美的身材,以及飘逸出尘、优雅婀娜的气质,造就了今晚牧锦的成功。
    在满场屏住呼吸的静谧时刻,台上的少女粲然一笑,“这是对我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夜晚,我不想留下遗憾。大家是否跟我一样呢?”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令人五脏六腑都熨帖,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不畅快的声音了。
    直到她从另一边走下介绍台,司仪才恍然醒过神来,慌忙看着手中的提示卡,“谢谢牧小姐。下一位走上来的是……”
    牧锦一下台,几家京城时尚杂志的编辑立刻走上去将她拥住了,个个贪婪地望着她的妆容、她的服饰,不停地发问:
    “牧小姐,请问你的造型师是哪位?是组委会安排的吗?”
    “牧小姐,恕我眼拙,我看不出您身上这件礼服的出处,请问是哪家品牌的高定?”
    “牧小姐,您能谈一谈您今晚的造型特点和心得吗?”
    牧锦还是初次被这么多记者围着,镁光灯照着,一瞬间的不适应,接着她就淡定了,笑道:“各位,我呆会儿还要跳舞呀,舞会马上开始了,没时间跟你们聊怎么办呐?”
    这娇俏的模样和语气,让周围的编辑和摄影师心都化了。是啊,人家女孩子是舞会的主角,怎么可以打扰人家?
    不过,牧锦话锋一转,“不如这样,其实今天我的妆容和服饰是我和我的造型师、以及服装助理一起讨论的,如果各位……嗯,愿意的话,让他们先跟你们聊一聊,可以吗?”
    编辑们都愣了一秒,立即点头,“好!好!”
    william和卫红,甚至邓朝华都穿着礼服来到了舞会的现场,不过他们是在角落的随行人员团那边,时刻关注着牧锦的动向。牧锦轻轻招了招手,三人就不明所以地绕着墙根走了过来。
    待听完牧锦说清楚情况之后,william兴奋得脸都红了!这可是国内最着名的时尚杂志啊!他化的妆竟然能够受到他们的欣赏和青睐!——嗯,也对,不看看模特是谁!这么美的模特上哪里找去?
    william骄傲地挺着胸脯,挂出了标准的时尚笑容。卫红到底年纪比较大,看到这种情形还算比较镇静。邓朝华就有点不堪入目了,紧张得脸也僵了,腿也抖了。
    “各位,我跟你们说哦,其实我们阿锦,哦,就是牧小姐啦,她在时尚方面可真是有超一流的嗅觉,别看是我给她化的妆,却是她给了我超多的灵感……”william和编辑们走到一旁的休息室,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那略微娘炮的气质真是超对时尚编辑的胃口,他们又发现了造型界的一颗新星。
    牧锦松了口气,看来今天的打算已经成功了一般。她一方面是不想留下遗憾,而一方面,却也是想给自己的高定系列做宣传。
    毫无疑问,她成功了。她身上这件长裙礼服的同系列,很快就成为接下来的一个月中国内豪华派对上名媛的最佳选择。——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却说所有的淑女已经介绍完毕,跳舞时间到!现场乐队演奏起了一支华尔兹慢三舞曲,少女们必须主动出击,选择看得顺眼的年轻绅士,邀请他们跳舞!
    牧锦因为被杂志编辑耽误了一点时间,所以这个时候还没有跟舞伴搭上话。
    但是她今天太美了,在她周围已经围绕着一群年轻男人。他们或假装交谈,或紧紧盯着他,目的不言而喻,谁能跟这位美女跳第一曲舞,简直就太棒了!
    孟令晨自然也在这些男人中,他更加大胆,一双眼睛随着牧锦的身影而移动,半点不想离开视线。
    如果不是组委会规定了今晚只能由少女们邀请舞伴,只怕以孟令晨为首的这些男士要不顾风度的同时过来邀请了。
    牧锦从被采访的兴奋中回过神来,听见音乐声之后,有一瞬头脑是空白的。当她清醒过来时,她曼妙的眼光已经不自觉地在寻找顾震苏的身影了。
    ☆、第89章 情知起92
    第九十二章
    牧锦这一转头,正发现一位优雅绝伦的美少女轻轻弯了弯膝盖,向顾震苏抛去了邀舞的橄榄枝。
    是唐筠瑶!
    牧锦立即觉得心中发苦,嘴角的笑容也淡了。
    按照顾震苏那绅士的做派,他绝对不会让一位美丽的少女难堪,因此他肯定不会拒绝,一定是要和唐筠瑶跳这第一曲舞的。
    自己怎么就晚了一步。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边靓丽的一男一女,不知为何,居然期盼能够看到不可能出现的场景,比如,顾震苏拒绝唐筠瑶的邀请……
    可惜,这仅仅是她期盼而已。
    她看见,顾震苏向自己的方向望来,眼中似含有些微的歉意。下一秒钟,他温文尔雅地半弯腰,对唐筠瑶露出一个无懈可击的华丽笑容,并且伸出手,掌心向上,唐筠瑶洁白的柔荑便轻轻搭在了上面。这位京城的官家千金在顾震苏面前,也失了平日的淡雅和疏离,变得羞羞答答,小脸蛋染上了一点一点的米分红。
    牧锦叹了口气。她已然明白,无论自己今晚多么耀眼倾城,多么出色完美,终是留下了一个遗憾。
    ——只是,为什么不和顾震苏跳第一曲舞便是个遗憾?
    对这个问题,牧锦无暇考虑。因为她被四五个年轻男子巧妙地围在了中间,尤其有一人若有若无地遮挡住了她看向顾震苏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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