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被帅哥捧的感觉实在太棒了,金小楼都有点飘飘然了,她突然凑近谈墨,在他耳边问道:“你家规定佣人都要穿制服吗。”
    耳朵沾染了金小楼呼出的热气,谈墨只觉得心跳的速度都加快了,血气都有些上涌,接触到她狡黠灵动的眼神,更加来不及分析这句话里的猥|琐含义,实话实说道:“我只管保镖的事,菲佣都是方伯管着,不知道方伯有没有做这个规定。”
    “菲佣?”金小楼恍然大悟,“难怪我一直觉得她们有点奇怪,原来是菲律宾人啊。”
    谈墨:“外公喜欢用菲佣,后来这地方给我住后就一直没改。”
    眼见两人相谈甚欢起来,司机小方急了,问道:“大少,东西搬哪去啊。”没看人搬家师傅都等急了吗?
    搬家师傅才不急呢,他们第一次来这种豪宅,还没看够呢。
    金小楼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眼谈墨,虽然没有开口,但眼神明明白白地表达出了——我住哪儿啊?
    谈墨立即道:“这里空房间比较多,你不如都看看,选处最合心的。”
    一直站在后面但被金小楼彻底忽略的管家方伯气得拧了一下司机小方,自家这根愚木头,真是多少年都没有长进,读书读书不行,工作工作不行,连看眼色都不会。
    金小楼欣然接受了谈墨的提议,她也需要一个绝对私密不被打扰的空间。
    深入墨园,金小楼才发现里面和自己想象中的雕梁画栋不同,是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既有曲折回廊小桥流水,亦有整面墙都是玻璃这样的现代元素,两者完美切合,无缝对接。
    顾不得观赏园内的景致,金小楼跟着谈墨,一边听他将哪里哪里是谁住的,一边思索自己该住哪里好。
    不过谈墨显然是早有准备,看了一半的建筑后,谈墨指着一栋二层小楼对金小楼道:“这栋楼安装了指纹和瞳孔识别锁,目前它是空的。”
    “我就住这儿了,”金小楼立马决定了下来。
    ☆、第106章 美景
    就像上大学的第一天,拼着能把人晒脱水的太阳和地图上长得吓死人的路线,也要把学校走个遍一样。
    把卡车上的纸箱搬到临时居所后,金小楼懒得收拾,乘着天还没黑,兴致勃勃地参观起了墨园。
    谈墨则打发了所有的保镖、菲佣、司机、厨师、园艺等认真工作or看热闹的闲杂人等,殷勤地做着向导。
    首先吸引住金小楼目光的就是从院中潺潺流过的溪涧,鲜花环绕,水浮金鳞,美得如梦如幻,似乎心灵都被净化了。
    溪边盛放着大片大片鲜艳的花朵,姹紫嫣红都开了个遍,以她贫乏的知识根本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溪岸用大块的岩石加固过了,且每一块都安置得恰到好处,不仔细观察甚至看不出人为的痕迹。
    岩石缝隙间,顽强地生长着兰草,挺拔秀气,苍翠欲滴。
    舍不下眼前的美景,金小楼也没心思去别的地方逛了,专心致志地在溪边流窜,一会儿去捡水底漂亮的鹅卵石,一会儿寻找水面狭窄的地方,从这边跳到那边,一会儿拿树枝戳躲在石头底下的螃蟹,玩得不亦乐乎。
    这样美丽的精致,当真是很少见了,她的老家算是很贫穷落后的地方了,开发程度也小。然而,并没有什么能让人眼前一亮的美景。
    金小楼坐在石墩上拿狗尾巴草编戒指的时候,面前突然多了一束花环,却是谈墨递过来的。
    谈墨把花环戴在了金小楼的头上,道:“不错,很漂亮。”
    金小楼眼珠转了转,把草戒指套到了谈墨的中指上,“喏,我的回礼。”
    谈墨调整了一下草戒指,笑道:“谢谢,我很喜欢。”
    “不用谢,”金小楼高冷地摆了下手,然后欣喜地取下头上的花环,,翻来覆去地看,只见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都漂亮得不得了,谈墨的审美还真不是盖的。
    可惜的是今天搬家,她只穿着最普通的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绑着简单的马尾。
    如果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裙子和水晶凉鞋,披散着头发,带上花环就完美了。
    心动不如行动,金小楼干脆把黑色皮筋撸了下来,头发如流水一般倾泄下来,将将及腰。
    带上花环后,她迫不及待地站在溪边,看着自己的倒影臭美。
    只听咔嚓一声,却见谈墨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相机,这家伙是哆啦a梦吗?不过这里的草屋、花屋、树屋、木屋确实比较多,藏个相机应该挺容易的。
    谈墨略带歉意道:“我的爱好之一就是摄影,不介意我拍两张吧。”
    金小楼:“当然介意啊。”
    谈墨:“抱歉,我……”
    金小楼打断了他,嗔怪道:“你好歹等我换身漂亮衣服、找个风景好的角度、摆个美美的pose再拍啊。”
    谈墨真心实意道:“你怎么拍都很美。”
    金小楼:“……”脸红的一定不是她。
    摆拍了n张照片后,谈墨突然对金小楼道:“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金小楼睁着无辜又灵动的大眼睛,仰头道:“是带我去看金鱼么?”
    谈墨嘴角上扬了十五度,笑道:“没错。”
    本来只是一个有点污的玩笑,但对方给了个肯定的回答,金小楼突然就有点惴惴不安了,为什么她感受到了对方那个笑容里蕴含的森森邪气呢。
    问题来了,谈墨知道“怪蜀黍带小萝莉看金鱼”的梗吗?他们到底是去看金鱼还是去看“金鱼”的呢?
    不怪金小楼多想,墨园坐落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里面的几十号人都是从谈墨这里领工钱的旧时代狗腿子,万一谈墨想对自己做点什么,还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到了目的地后,谈墨看着金小楼变幻莫测的神色后,关心道:“你脸色有点不好,哪里不舒服么?”
    “没有,我很好啊,”她能说自己脑补了一出晚间八点档狗血大戏,正cosplay被豪门大少强抢的民女,自导自演自艾自怜自嗨地不亦乐乎么?
    谈墨带金小楼来看的,是个建在溪面上的玻璃房子,里面摆着茶几、地毯和抱枕,能通过透光率百分之九十九的玻璃板清晰地看到下面溪涧的景象。
    玻璃房子底下的溪流由于高度差的原因,水流十分湍急,景色比之先前那段平缓的水流更有一番特色。
    长在溪涧上游的两棵不知道叫什么的大树,开满了米分红色的花瓣,清风吹过,花瓣缓缓飘落在水面,随水而逝。
    正所谓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
    金小楼趴在绒毛毯上,双臂交叠压着大抱枕,透过玻璃看下面的溪水。
    只见溪水里浮着米分色的花瓣,两条金红色的鱼比赛似地吞吃着水面上的鱼。
    金小楼不由对谈墨感叹道:“你生活的地方真美。”
    谈墨:“再美的景色,一个人看着也无趣。”
    这话说的,金小楼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接。
    突然间,没有任何征兆的,平地一声雷,黄豆大的雨点砸了下来,在溪水里砸出一圈圈涟漪,金小楼的脸上也被溅了几点水花。
    谈墨迅速拉上了玻璃房四面的推拉门,把暴雨阻隔在外。
    夏天的雨就是如此地任性,根本不给你任何反应的机会。
    电闪雷鸣雨打风吹后,乌云迅速地集聚,天色眨眼就暗了下来。
    被四面八方的暴雨包围在小小的封闭的玻璃房中,金小楼瞬间感觉到了空间的狭窄与昏暗,更遑论,此刻穿着体恤牛仔裤的她与穿着黑色休闲装的谈墨,和三年前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画面是如此相像。
    金小楼隔着玻璃板看水花四溅的溪流,谈墨则在看金小楼,玻璃房里的气氛渐渐多了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
    闪电划裂苍穹,似极远又极近,雷鸣在耳边炸响。
    据说山顶易遭雷劈,这玻璃房不会导电吧?
    金小楼不由自主地往谈墨身边挪了挪,才算多了点安全感。
    谈墨也不由自主往金小楼的身边挪了挪,拉近双方的距离。
    躲在树上装逼顺便保护的谈墨的陆嘉辉,有点受不住砸得眼睛都睁不开的暴雨了,呼喊道:“boss,我能进去躲躲雨吗?”
    谈墨怒:“你还可以选择回去拿把伞来。”
    ☆、第107章 血祭解绑
    住在一个土豪家里,真心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做饭、洗碗通通不需要你干,甚至洗衣服打扫房间都有美艳女仆殷勤地抢着来帮你干,当然,金小楼没那么厚的脸皮就是了。
    墨园的小餐厅里,每天早餐八点半准时开饭,花样还丰富得很。不用自己做饭,就能吃到热气腾腾花样百出的美食,实乃人生一大享受。
    虽然在家里啃老一样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感觉绝对不一样,前者会有愧疚感,后者完全没有啊。
    八点半吃早饭,金小楼提前二十分钟起床,坐在餐桌前等饭吃的时间卡得和踩着上课铃声进教室一样精准。
    所以说,上学还是有用的,这时间管理的技能n年不用都能轻松捡回来。
    当然,蹭谈家的饭吃,金小楼也不是一毛不拔的,她可是贡献了不少的香菇肉酱、海鲜肉酱佐餐。
    谈守义原本在市中心和女明星angel厮混,可为了金小楼贡献的肉酱,他毅然决然地搬回了墨园。任是再绝色的美人,都没眼前的一餐饭吸引人。
    早上,谈守义与金小楼相同,每天都是睡到不得不起来的最后一刻。
    与他们格格不入的是谈墨,丫六点就起床锻炼,直接把两人衬托成了不求上进的懒虫,着实太过分了。
    吃完早饭,金小楼没开自己的车,直接蹭着谈墨的车去公司了。
    既然顺路,也没必要多开一辆车浪费不可再生资源、增加城市交通压力而且污染环境,你看她的政治思想觉悟多高,党和国家十分有必要给她颁发奖章。
    好吧,这是谈墨强烈要求的。两人虽然在同一个公司的同一间办公室,独处的时候却少得可怜,如此下去不利于他润物细无声的追求。
    原本金小楼答应蹭谈墨的车是想在上下班的时候补眠的,奈何谈墨非要和她探讨印度的种姓制度对印度当代社会的影响,or中国农村未来二十年的发展路径,or白菜牛肉好吃还是青菜牛肉好吃。
    夏日的午后,金小楼倚在躺椅上熟睡。
    谈守义则捧着手机,百度“如何让女孩喜欢自己”,过滤掉一大批诸如“有钱、有钱还是有钱”的废话后,找到了切实可行的方法:展示自己的吸引力。
    于是乎,金小楼到溪边拈花惹草的时候,能看到谈墨穿着大裤衩在小瀑布下面洗澡,充分展示什么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在她荡秋千的时候,谈墨搬出钢琴给她配乐,害得她不得不按着音乐的旋律来晃秋千。
    尽管谈墨的行为有点异常,但总体来说,在墨园呆着很舒服。
    与之相比,异世界的生活简直就是水深火热。
    李源整个人一板一眼,对金小楼的训练一点都不肯放水。
    夏天的太阳又很毒辣,晒得她头晕眼花汗流浃背。
    还好,在她的强烈抗议下,训练场所总算转移到了室内。
    金小楼练完一套小擒拿术,又打了五十发子弹后,就坐在台阶上,托腮看着前方,眼神却没有焦点,时不时双颊泛红,痴痴地笑出声来。
    说来也可笑,她和谈墨都是二十五六岁奔三的年纪了,还学着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们玩纯纯的初恋,真是……真是让人陶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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