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清晨,我醒了过来,仿佛和以前的每天早晨醒来一样慵倦懒散。但又与以前不太一样:窗外温柔的绿色淌入我的眼里时,我感到了树叶把风带动,涟漪在一次次抚摸洼地里的水,乌云像一座座相连的山,移动在田野上。我铁定了心,得改变这一切。首先我想到的是搬家。但出去转了一整天之后,我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一是一时找不到比我目前住的更理想的房间,二是我想,只要我留在这儿,我就会再拿起笔。
    这是一个应该记住的日子:我不仅将床、桌子、椅子掉换了位置,而且把房间清扫得一干二净,达到了重租一个房子一样的目的。
    门外小路上响起了脚步声。我定了定神,与其受门外一阵又一阵脚步折磨,那么还不如干脆将门打开。那是个多雨的季节。几天不见,他大大咧咧地回来了,手里挽着一个身段修长的女人,两个人互相注视着,欲火的热浪,煽得我和一直敞开的门直摇晃。古恒看也不看我说,外面空气新鲜,你出去散会儿步好吗?我说,不明摆着外面在下雨,你们才跑到这屋里来的吗?而且我在写作,我不想中断。
    喔,真的,古恒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好像突然明白过来。真对不起,我忘了。那个女人看着我,古恒对她说,这是我妹妹。她心肠最好,待我比我妈还好。好吧,你继续写——你不会回头的,对吗?!
    他们钻入了薄薄的蚊帐里。我背朝床,但比面对床更难受。一层蚊帐之隔,或许算是古恒对我感情的一点照顾?
    我坐在那儿,笔尖在纸上划开一道道口子,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稿子上。大概听见我抽泣的声音,床的叽咯声和嘴唇相接的吮吸才停住了。那女人说了句什么,然后我听到衣服的窸窣声,不知是穿衣呢还是在脱衣。我一直不愿、也不敢回头。
    门被狠狠地甩上。
    古恒说,“你为什么不走开,尽坏我的事。”
    “因为我并不是你的妹妹。”我的反驳,语言贫乏、无力到我为自己羞愧的程度。其实我心里明白,我不是这样软弱可欺的,我不过与天下所有恋爱中的女人一样:为了抓牢爱情,睁只眼闭只眼。
    人行道上,每隔一个水泥方柱,便有一条红色塑料长椅。
    这条街,屋檐如广州街头一样宽,下雨天也不用穿雨衣打雨伞。
    我和他坐在椅子上。周围是肩并肩的商店,拥挤的汽车,三轮车以及拎着大包小包的行人。那个傍晚,天空逐渐吸收椅子上的红色,渲染着远近的楼房。
    这情景就像九十年代初那位著名女导演林白摆弄的镜头,男主人公在带轨的电车里看见他心爱的女人走在街上。我们的耳边一遍遍传来他的叫声。因为车玻璃,因为人声喧杂,因为所有可以导致她听不到他的呼唤的原因,他的心脏病突发,死在追她的路上。
    刚结束的电影结尾,无疑打开了古恒与我之间的一条捷径,他注视停在对面站上电车的神态,使我的眼睛逐渐明亮起来。我从小就有的恶习,使我害怕自己被摄影机拍进去。
    古恒当年在我的心中和此时此刻是多么不一样啊!
    古恒拿着一枝白色的马蹄莲在我的肩上摩动;我为你写了一首长诗,副标题——献给人的女儿;飞机的侧面投射出虹的幻影,情况特殊时是几个弯曲的器皿,置于苹果的核中,置于比目鱼的鳃上,闪耀在店堂强行穿透玻璃的心。
    我的脸移向他,闭上眼睛,沉醉地听着。“这咬人的剪刀,一个装满红蚂蚁的杯子,”他抱住了我,手上的动作爆发到夸张的程度,而嘴在我脸上找不到家。
    他睁开眼睛深切地看着我。他忽然把我推靠在墙上,所有的力量都使在我与他分开的时间——那段空白上,他企图用肉体填满它们。我正好对着镜子,他骨骼分明的背脊,绷着肌肉的腿和往下滑的裤子,一一晃动在我的眼里。
    在他要进入我的那一秒,我推开了他。我承认我有意捉弄他,半点帮帮忙的心思也没有。“听着,”我叫他的名字,“你现在就走,离我远些,像以前一样。”
    “我要是不走呢?”他愠怒地系上裤子。
    我朝门边走去。“对我说是一样,对你可很不一样——我不是威胁。”
    “你就这样走了么?”
    “当然就这样走了!”
    我的话音未完,手被他抓住,反剪在背后,“我让你就这么整治我,”他把我推到镜子前,“看着你自己,你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
    我没作声,他在镜子里的形象并不比我雅观,他咬着牙的样子,既狼狈又狰狞,而且很陌生。
    “这不是你的心里话,你一直不给机会让我表示多么爱你,但你现在这么做,不就是在宣称……”他喘着气说,“你要我说爱你胜过一切吗?……”
    “爱爱爱,”我说,“你真是一点不变。”
    踏着一地损坏的花朵与击成碎块的镜子,我拉开门。经过舞池的门厅,穿过长长的走廊,按了电梯的按钮,在进电梯的一刻,我回过头:古恒果然还站在走廊拐弯处,灯光下他的衣服泛出绛红色,脸上疮疤更加不平——屋顶旋转红灯正对准他。他在吼叫,听不见声音,但可能说的是最有意义也最真实的话。
    电梯门“哐当”一声关上了。他怎么在这个时候出现?这问题又跑入了我的脑子。
    第九节
    每月的中间,我在不同的日子会见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而每月的最末一天,我喜欢选定一个特殊的地方,静静地想自己的事。
    这天正好是月末,我坐在大世界悬空的锥体咖啡店里。落地玻璃窗外,西藏路、九江路上,一些人身上涂着油彩,一些人衣饰是复古式披麻戴孝。他们眼光笔直,漫步穿过街上稀疏和紧密的人群。这些做白日梦的人似乎与患夜游症的人轮流值班,占据了这个城市不多的绿地和长椅。
    我付完账,把小费放在桌子上,正准备起身走掉时,一个一副江南才子模样、大约三十出头四十不到的男子,一步跨上手扶自动电梯。
    我当然马上明白了这个人是谁,我隔着假石山真兰竹朝来人叫了一声。
    “她是一只乌鸦!”
    “你总能把她变得酸酸的。”
    我喜欢和债主进行类似上面的谈话,她的牛仔裤T恤衫一类的衣服是我另眼相看她的理由之一。而眼前的她眉毛添粗,涂了金属色的唇膏,亮闪闪的,烫过的头发一丛黄一丛泛红。
    “女人扮男人的确不一样。”我的声音在我自己听起来很高兴,这使我有点意外。
    她侧过脸来,眼睛看着我,嘴唇一动,没说话,却诱人地笑了。
    大世界极乐世界七个字,像一道斑斓的彩虹腾起在傍晚淡蓝的天空。失禁舞的大型广告满城皆是。
    五千元一张门票。对大多数市民来说数字不小。可这舞一眨眼成了时髦货,老年人少年人一样发狂,通路子弄票。有趣,拿钞票买逆时针的感觉,我们冷笑。
    我们在棋盘状的里弄里穿越;在摩天大楼夹缝里,这里的老房子破败,肮脏,门窗蛛网密结,许多地方屋檐遮住了天色。远处十字交叉路口盖住下水道的铁板不时发出一两声怪响。“知道吗,我不开寸寸笑包房歌厅酒吧。”债主踢开一个易拉罐说。她是最早扔掉医院铁饭碗下海的医生。
    我笑了,说难怪牛鬼蛇都从地底钻出来,想咬住城市的喉管。“我变我变我变变变”的词已成为电视新闻开场白,挂在每张嘴上。那贴在地铁火车站码头专做男器整直,女人阴蒂加敏的大页广告居然也有你债主一个。
    我还做阴阳人手术,她嬉皮笑脸,说保证器官合适,有我这门祖传绝技,世上就多一台有趣的剧。
    道路突然宽敞,却人声喧哗。我俩胡乱走到车台路和福佑路的古玩市场。全辐射灯高高低低,亮度深浅不一地照着摊位上的首饰珠宝、鼻烟壶、牙木竹雕、翡翠玉器、红木家具,还有一些字画文房印石、缂丝顾绣。真伪混杂,琳琅满目。
    “几钿?”
    “勿要寻开心!”
    比起广东路上的百年老店来,古董贩子贼亮的眼睛更懂行情,而买主脸厚嘴更滑溜。
    我拿起一把弹簧刀,刀盒雕着一只嬉戏的虎,刀柄刻有我熟悉的康乃馨花纹,我一按,刺目的刀刃坚挺地跳了出来。接住抛在空中的弹簧刀,我将它佩戴在我镀银的金属皮带上。
    债主在旁说,既然你喜欢男人的玩意儿,下次我就带你去静安寺,那儿是真正的地下黑色娱乐区。
    牛群从栅栏里分批提出。依墙站着两排五六十岁的男女,塑料围裙,长条案板血迹斑斑,苍蝇飞在人和牛之间,嗡嗡叫。铁钩整齐地挂着剖开了的比人还高大的一头头牛。
    马杀鸡松弛,立竿见影俱乐部,剥皮游泳池,各种名堂的私人治疗室,错落有致,构成一个葫芦状的大服务中心,在葫芦底是杀牛场,显而易见那些逐渐年老色衰的人并非专职屠夫,但比专职屠夫更专心致志。我摸摸腰上的刀说,郎中先生,如果你也想试试,我也可以去一次。
    双层高架单轨环城电车,慢悠悠的,几乎擦着马路边的房屋行驶,如一张旧唱片哼着一支久违的歌,树枝不时遮挡车窗玻璃,混杂一块一块淡而无味的灯光,细长的苏州河流泻到唱片上呜咽起来,岸两边狂舞的风,夹着刺耳的笑声,把我结结实实框住。
    “你比以前更快乐吗?”我抚摸玻璃窗上一个幽灵般的人影。
    “当然,那还用说。”我急不可待地替她回答。
    第十节
    袅袅升起的烟雾之中,父亲与母亲坐在对面,以我少见的严肃面孔盯着我,只有当窗外的天空接近浅红色,他们脸上才挂着枯淡的笑容。我头轻,脚也轻,感到空气也轻。这种云烟的最新产品,抽了两支,香气就不离开,在我身上的一些角落找居留点。难道我是真的想看见他们?
    善开玩笑,是他自然的天分。就这一点,使她迷上了他,上班他们在一个办公室,回到家,他们又在一起,不在一起时,她的心却跟随着他。因此,他们之间究竟相互憎恨到何种地步,不算我在内,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可以想象。玩笑开了几十年,到了这个份上,他总指着窗台上的一盆从不开花的仙人掌,说你对它发火吧,骂、打都由你。于是她就把气发在这个象征着男性器官的植物身上,有一次,她独自在房中对着仙人掌吼:给你个麻雀屎!他听见了,说,作为植物,谢谢佳肴美味。
    我翻了一个身,母亲的眼泪像一条河涓涓淌着,然后,像一个小水沟,最后成为仅仅暴露着被水冲刷的光滑平坦的枯石。我的脸埋进松软的枕头里。
    嗯,就这样,我嘴张开,在童年的深处,窒息,兴奋,那是革命取得成功,全国无一处不红彤彤之时。
    是什么声音让我停止前行,电话,或是门铃?
    我微微睁开双眼,回忆正趴在床头,我想伸出手去抚摸它,可我突然一脚踢开了它。“哇”的一声,它跑开,带着忐忑不安的目光。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满足我,更不用说一个男人,而我还自以为满足,这不显得可笑吗?!
    “叫他走!”我大声说。
    隔了一会儿,有声音答道,“他不走,说一定要见您。”
    古恒被带了进来。我从卧室通向外间的百叶窗望过去,他站在一幅高行健的水墨画前抽烟,脸侧着,看不清神情。
    大约两三分钟后,他似乎是抽完了烟,掉转过头,朝卧室走来。他满脸是笑向我的床靠拢,正要接近我时,回忆汪汪叫了两声,露出锋利尖硬的牙齿,特别是死死盯着他的一双眼睛一闪一闪,他打了个寒战。
    “我的天,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个母夜叉看护?!”这是古恒再次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
    “关你什么事?”我坐在床沿上,正在套黑色的长丝袜,“谁让你闯进来?”
    “是呀,关我什么事,关我什么事……”
    我当没听见古恒念经似的嘀咕,用手揉了揉脸,推开落地窗,到宽敞的围廊上,隔着洁净的玻璃看出去,天似乎刚下过雨,黑油油的一片。
    下了楼梯,我出了门,来到花园里一块不太整齐的呈淡青色的石头上坐下。回忆跃上我的膝盖,我把它抱在怀里。
    黑色的窗框内落地白窗纱微微拂动。花园里树木葱绿,花朵长势不错,尤其是那像血一样红的小碎花,一年任何时候都在开,同时也在败落。二层高的小楼房爬满常青藤,草坪整齐,紧贴地夹着几枝柔弱的勿忘我,晶莹的露珠在闪动,阳光从松柏、樟树、梧桐的枝叶间漏下来,但云山已经峰踊堆迭,恰似我郁闷和狂躁的心情。
    古恒的脸从玻璃窗框里探出来。一个他从前的女人,现在正坐在这样一幢花园房子草地的石头上,穿着齐膝盖的深黑色丝袜,浅黄色的皮肤,赤裸着部分上身和下半身,头发已到了不能再剃短的程度,怀里抱着一条黑色大狼狗,在这么一个时而阴霾时而阳光乍现的天气里,又是这样一个潮湿的上午,空气里到处都荡漾着透骨的香味。他呼吸越来越急促,在后来最后一次见面里,他言称他就是在这个时刻进入了非他所能控制的莫名其妙的情绪的。
    我第一次听见古恒叫我的正式名字,他从来都叫我一些由他自己发明的怪称呼,诸如葡萄红、不愿受气小青蛙、六六顺之类。他从楼上下来,站在离我不远的楼门门框中间。我仍背对着他,没有回身,仅打了个哈哈,算作回答。
    “你能对我好一点吗?起码让我可以接受。我已经离婚了。”他一手撑住门框,一手放在腰上,“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我说,我已经对你说过了,别来找我。我派去调查的妖精昨天已向我报告:古恒突然出现似乎没有什么背景。那就更没必要打交道、往来了。
    “你听见了吗?我已经离婚了。”
    我当然听见了。我心想我都不知道你跟谁离的婚。
    “就让那种东西——操你!”他等了很久后,突然粗鲁地吼了一声,报复我的沉默。
    我站起身,回忆摇着尾巴,在草地上与一条不知从哪里跑来的小花母狗亲热地对视。我告诉古恒,他若打算决斗,就少在这儿和我啰唆,“过桥去,他们的地盘在江对岸,老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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