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了,这里绝对不是后世那个野生动物稀少的年代。野外水源地往往是动物争夺的焦点,昨夜或许是火光吓退了它们,但现在天色已亮,而且青狼浓重的血腥味更会吸引其它猛兽,现在自己必须离开,君子不立围墙之下。
    谢云不敢停留,卷起睡袋,收拾好背包,举起工兵铲砍下一条肥硕的狼后腿,这就是自己今天的食物。
    准备妥当后,他对着死不瞑目的青狼残骸道了一声“珍重”,便背起和自己差不多高的背包,拄着工兵铲,向着南面出发,地图显示,那里是一片平原。
    还没跑出五百米,身后就传来嘶吼声,有熊吼,有鹰啼,直到十多声狼叫统治了那里。
    遭了,死去的那头狼不是孤狼!已经汗流浃背的谢云不敢停留,还加快了脚步。群狼是一种记仇的动物,而且他们的嗅觉异常灵敏,甚至可以追踪千米远的生物。
    谢云现在完全忘记了悲伤,只有两条如同灌铅的腿在提醒他,自己还活着,还能跑!难道生命的意义在于奔跑?
    穿过一片灌木丛,滑下缓坡之后,他终于来到南面的平原,目光所及,至少有七八种生物生活在这里。
    平原不小,足足容纳了百余匹的马群,几十头黄羊,不时窜出的野鸡,野兔。
    不远处异常神俊的马王带领自己的马群,悠闲的啃着青草,对从旁边经过的谢云不屑的打了一个“响鼻”。
    自己被马鄙视了?人家也确实有鄙视他的资本,至少在武力上,自己万万不是马群的对手,对强者,要保持尊重,更要保持距离。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没有威胁,累瘫的谢云岛倒在草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该死的,这具年轻的身体,在背负几十斤的行李后,根本无法长途跋涉。
    取舍有道,才会成功。找了一片还算干净的草地,他将自己所有的行李摊在地上,没有大半背包的急救药,没有信号的定位仪、手机,平板电脑,太阳能充电宝,平底锅,最后两包压缩饼干,咦,怎么还有两根红薯?
    该死!自己是四人团队的急救员,才会带这么多急救药品。红薯,应该是第一天野营时,吃剩下的吧,已经长芽,吃不吃了!
    只留下最普通的抗生素,什么高血压,心脏病的急救药全部丢弃,电脑,定位仪也放弃!
    至于手机,里面有谢云父母跟女友的合照,实在丢不下!将不用的东西用密封袋装起来,埋到一颗巨石之下,做好标记之后,身上的行李至少减轻了一半。
    “嗷呜!”
    十几声狼嚎声从四面传来,这一会儿功夫,它们不但赶了上来,还做好了伏击准备,草原上的动物开始慌乱起来。
    谢云三两下爬上巨石,手持工兵铲,对着四周虎视眈眈,他很清楚,一旦狼群开始袭击,不论是马群还是羊群,都不能保护自己。现在只是希望狼群不要把攻击目标放到他这里。
    面对威胁,几十只黄羊居然迅速的爬上几颗大树上,居高临下,小心戒备。马群开始奔跑起来,一只年幼的小马驹落在了后面,被两只青狼围住,咬住了后腿。
    悲鸣声,让整个马群慌乱不已,这时,一声高亢似龙吟的马嘶,让马群安静下来,雄峻异常的马王带领着十几匹同样雄健的公马,闪电般地冲向狼群。
    这十几匹马就是一群铁骑,而且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铁骑。狼群显然没有遇到这种情况,眨眼间,三匹青狼在铁蹄下化作肉泥。
    其余见势不妙,夹着尾巴四散而逃,马群紧追不舍,顷刻间,诺大的战场安静下来,保住一命的谢云跟黄羊有些发懵。
    那三匹青狼已经成了三滩肉泥,连皮毛都破烂不堪,谢云打量了很久,才用工兵铲敲下十二颗还算锋利的狼牙,保管起来。
    谢云转头不见狼群,马群也追的没影,他对着马群追去的方向小心一拜,接着向南而去。南面就是黄河,虽然好几十里路,但越靠近那里,找到人烟的把握就越大。
    勇者无敌,现在全家就自己一人,怕什么?男儿靠着双手,那里不能找到一碗饭吃,荒凉的西北滩都没留下自己,最后的牵挂也没了,最糟糕的情况已经渡过去了,今后,谢云发誓,要活出个人样了。
    他用工兵铲劈开一条道路,后面那匹小马驹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
    马群已经消失了,为它复仇完毕的马王带着马群消失不见,它被抛弃了。
    青狼在它后腿撕开一条半尺长的伤口,血流如注,谢云用为数不多的食盐化成生理盐水,替它清理了伤口,再用珍贵的白药敷在伤口上,包扎起来,相信用不了几日,伤口就会复原。
    一命换一命,谢云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救命之恩的报答。马有灵性,这匹小马驹更加通灵,它知道自己追不上马群后,就赖上了谢云,先祖基因,让它明白,向人求助比跟着羊群更好。
    谢云听着身后踏踏踏的脚步声,嘴角往上一扬,却没有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
    中午的阳光热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迷彩服,谢云找了一片树林,树上枝叶茂密,只有几缕阳光能够投下来,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最妙的是,旁边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
    谢云升起篝火,处理好狼后腿后,架在火上,然后才解开衣衫,在河边洗了把脸,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暑热尽去。
    正翻烤狼后腿时,远处徘徊的小马驹走了过来,在小溪边喝完水后,卧倒在谢云身边,有一口每一口的嚼着身边的青草,两个乌黑溜圆的眼珠子打量着他。
    谢云放下烤肉,解开小马驹的包扎,还好,血已经止住了,看情况,最多一个月,它就能恢复,还不留疤。
    “你小子命真好,我自己都舍不得用的云南白药,抗生素,全给了你,你说你小子以后拿什么报答我?”谢云重新包扎好伤口,拿出四颗抗生素,化在水里,用平底锅喂给小马驹。
    小马驹也不嫌弃,一饮而尽,喝完了还打了一个响鼻,谢云洗了洗自己的平底锅,开始用刀削已经烤好的肉。
    “算你倒霉,跟着我。老子现在一穷二白,拿什么养你啊!”
    “知道吗?做人要从一而终,虽然跟着我这个没前途的老大,但你也不能抛弃我!”
    “该死的老天爷呀!他到底把我丢到哪啦?以后你小子就是我兄弟了,等哥发了,保你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娶上十几房的媳妇。”
    “你以后就叫小强吧,看你命硬的和蟑螂一样,将来我就跟你在一块,咱两有福同享有难你当。”
    “这名字怎么样?不是两千多年后的废材,都起不出这么有文化的名字。”
    “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你看你,两次大难不死,不起这名字,你不觉得亏得慌吗?”
    憋了半个月的谢云一直絮叨着,小强卧倒在地上,要不是支棱着的耳朵,谢云都以为它睡着了。
    一直向南,走了半个月,十几岁的谢云已经成了一个毛发横生的野孩子,小强却更加神骏,后腿的伤已经开要愈合了,这不禁让谢云感叹,没有抗体的年代,药效就是好。
    这天中午,小强正趴在地上睡觉,谢云帮它理着毛发,左边的树林中传来一阵马蹄声。
    谢云一骨碌爬起,望着左边的林子,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不是野马群,马蹄声急促而有规律,有人!
    谢云只觉得心跳的厉害,一个月了,终于能见到人了,自己到那里的疑惑终于能解开了。他拿起工兵铲风一样的冲向左边,砍开杂草,劈断灌木,惊飞无数鸟雀,小强咬着背包,远远的跟在后面。
    等谢云气喘吁吁的冲出树林时,十几个骑士已经在百米之外,只留下满天的黄土和一展“秦”字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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